【精品】某建设公司劳务用工管理制度及用工报表大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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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1 建建设设集集团团有有限限公公司司 劳劳 务务 用用 工工 管管 理理 办办 法法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2 目目 录录 第第一一章章 总总 则则 2 2 第第二二章章 管管理理职职责责 2 2 第第三三章章 劳劳务务用用工工管管理理组组织织机机构构及及人人力力资资源源配配置置 3 3 第第五五章章 劳劳务务工工程程款款和和务务工工人人员员工工资资的的归归口口发发放放 1 10 0 第第六六章章 劳劳务务结结算算和和收收费费 1 11 1 第第七七章章 惩惩奖奖制制度度 1 12 2 第第八八章章 劳劳动动争争议议 1 13 3 第第九九章章 各各项项工工作作作作业业流流程程

2、 1 14 4 第第十十章章 附附则则 1 18 8 附附件件: 1 19 9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3 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 第一条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劳动合同法 、 劳动法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 、 工伤保险条例等 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关于规范建筑工地劳务用工管理会议精神,编制本 管理办法。 第二条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结合集团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汇编进行编制。 第三条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是指公司经营范围内按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规定的专业工种作业,包括:木工、砌筑、 抹灰、油漆、石制作、钢筋、混凝土、脚手架、模板、焊接、水暖电安装 作业

3、等类别。 第四条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神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神州建设 集团公司)所属项目部和神州建筑劳务(福建)有限公司(简称:神州劳 务公司)所属作业班组。 第五条第五条 本办法由神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工办、工程部、安全 部负责解释。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4 第二章第二章 管理职责管理职责 第六条第六条 神州建设集团公司工程部、神州劳务公司负责本神州建设 集团公司的劳务承包管理,进行行政领导和业务指导,负责建立和完善企 业内部管理制度和用工信息库,制订企业发展规划和管理目标。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劳务分包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及神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

4、劳务分包管理 办法; (二)指导各项目部劳务管理人员的管理工作,对劳务分包合同进行 法律上的把关,并提供有关劳务咨询和劳务信息,组织开展技术工种培训; (三)对施工现场的劳务分包工作进行检查,包括现场的劳务管理工 作、现场劳务分包合同、劳务注册备案情况、劳务人员配备、持证上岗情 况、合同履约情况等。 第七条第七条 神州建设集团公司项目部、神州劳务公司负责对公司在建 工程的建筑劳务用工的日常管理。 (一)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相应管理制度和用工信息库,制订发展 规划和管理目标,并上报总公司; (二)负责劳务作业队伍的选择,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 同 、 劳务班组责任合同 、 务工人员劳动合同 (

5、见附件) (三)负责对劳务作业队伍合同履约情况的跟踪管理,建立劳务作 业队伍信用档案,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负责安排、管理劳务作业和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5 质量、安全、技术、工期等交底和监控工作,并负责登记和备案。 第三章第三章 劳务用工管理组织机构及人力资源配置劳务用工管理组织机构及人力资源配置 第八条第八条 管理网络图 分管副总经理 工程部、安全部财务部公司法务 工程项目部 现场作业班组 现场劳务工人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6 第九条第九条 公司各部门人力资源配置 (一)分管副总经理 (二)公司法务 公司法务专员 法务助理 (三)财务部 财务经理 劳务分包专管会计 出纳 (四)工程部、安全部

6、 工程部经理 质量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五)工程项目部 项目经理 视各施工项目情况进行配置劳资管理专员,但不能少于 1 人 (六)施工作业班组 各施工班组设负责人 各施工班组设产值核算员 各施工班组设专兼职安全员或安全值班员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7 各施工班组设考勤员 各施工班组设质量员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8 第四章第四章 劳务分包的实施和管理劳务分包的实施和管理 第十条第十条 神州建设集团公司所承接的工程项目劳务作业分包,均应 由有资质的建筑劳务公司在其资质范围内承接,神州建设集团公司所承接 的工程项目在神州劳务公司资质范围内的劳务分包,原则上均由神州劳务 公司承接,如在神州劳务公

7、司资质范围外或经营区域外的劳务作业分包, 项目部应报工程部备案,核准后签定劳务分包合同。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分公司、项目部应建立和完善劳务信息数据库,储备劳务 资源,及时向神州建设集团公司和神州劳务公司提供相关信息,由工程部 备案登记,建立神州建设集团公司劳务信息数据库。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神州建设集团公司所属项目部应同神州劳务签订建设工 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所有劳务作业班组纳入神州劳务公司管理。项目 部与其他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的劳务作业班组及劳务用工信息应由 项目部按要求造册建立信息库报神州建设集团公司工程部备案。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在神州建设集团公司所属项目部施工作业的班组均需和神

8、 州劳务公司签订劳务班组责任合同 ,由项目部统一管理考评,同时纳 入神州建设集团公司施工作业班组信息库进行入库储备。劳务分包未纳入 神州劳务公司管理的劳务队伍,均应与有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签订劳务 班组责任合同 ,接受劳务公司及项目部管理,由项目部管理考评,同时 纳入神州建设集团公司施工作业班组信息库进行入库储备。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项目部应建立施工队伍考核制度,根据需要吸收和组建 新的劳务队伍,做到优胜劣汰,同时以便储备更多的劳动力资源供神州建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9 设集团公司选择。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神州建设集团公司及项目部在选择劳务作业队伍时,将以 质量、安全、诚信等条件为依据进行全面考查

9、,选择业务过关,有一定管 理能力、经济实力相当、业务能力较强及劳务工人资源较丰富的人担任负 班组负责人。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劳务班组中的每个劳务人员应由项目部负责审查相关资料 和注册备案并签订劳动合同或与其他劳务分包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 并办理保险等相关手续。 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劳动安全、卫生管理: (一)项目部或专业承包单位项目部、劳务分包单位项目部应建立、 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务 人员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预防安全事故, 减少职业危害。 (二)项目部配合神州劳务公司或专业承包单位抓好技术工种持证上 岗工作,严把岗前培训和安全

10、技术交底工作,教育劳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安全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施工质量、技术管理: (一)项目部及作业班组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企业有关施工质 量、技术管理的规范、规程、规定,满足工程施工技术标准、工程建设强 制性标准和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要求。 (二)项目部应接受神州建设集团公司、区域分公司或神州劳务公司 的质量、技术管理,并配合和协助做好对劳务人员的质量、技术交底工作,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10 协调好各工种间的衔接工作,保证工程成品质量。 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经营业务管理和劳务作业队伍选择 (一)凡由经神州建设集团公司核准同意项目部自

11、行选择劳务分包企 业的,原则上由该项目部负责合同谈判,公司只负责评判该作业班组履行 合同的能力和对市场风险的判断及法律程序上的把关,并负责签订相关的 劳务合同; (二)凡由神州劳务承揽的单项劳务合同价款在 200 万元以下的劳务 工程,由公司负责可择优指定内部劳务作业队伍;单项劳务分包合同价款 在 200 万元以上的,应在公司内部进行公开劳务竞标; (三)单项劳务合同价款在 200 万元以上或特殊项目,如神州劳务公 司由于技术力量的局限,应在神州建设集团公司组织下进行邀请招标,进 行公开劳务竞标,择优选择劳务分包企业和班组。 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劳务用工管理 (一)建立劳务人员信息库,按规定格式

12、填写劳务作业责任承包人 (班长)登记表 、 劳务作业责任承包人(班长)汇总表 、 劳务作业人 员登记表 、 建筑工地劳务作业人员汇总表等表格(见附表) ,并报神 州建设集团公司备案。 (二)项目部受神州建设集团公司及神州劳务公司委托负责签订建 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 劳务班组责任合同 、 务工人员劳动合同 , 严格审查劳务人员的上岗证、身份证等有关证件,将复印件存档,并报地 方行业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三)项目部应与每个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依法为其交纳有关保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11 险;严禁使用下列人员:监外服刑人员;被通缉的在逃犯;不满 18 周岁 的童工;其他不适应繁重体力的

13、人员; (四)项目部应在施工现场设置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负责 日常工作;并接受神州建设集团公司或专业承包单位的管理。 (五)项目部所有工作人员包括临时用工,均需佩带工作卡,工作卡 由项目部按公司统一格式制作,工作卡分为正式用工卡和临时用工卡两种, 由劳务责任班组向项目部劳资员申领,劳务责任班组责任人负责工作卡的 管理,工作卡在班组劳务工作结束后或工人离场辞退后回收交回项目部, 临时用工卡当天领用,当天退还项目部。工卡管理细则由各项目部根据项 目实际另行制定,并报神州建设集团公司工程部备案。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劳务工人考勤,统计报表管理 (一)各项目部应设专职(或兼职)劳资员、统计员

14、,负责劳务工人 考勤统计,及劳务产值统计工作和上报各类报表。 (二)项目部劳务工人考勤原则上采用指纹打卡考勤与责任班组考勤 记录相结合模式,如因情况特殊可采用项目部劳资员(带班施工员)考勤 记录与责任班组考勤记录相结合模式,由项目部劳资员编制项目部劳务工 人考勤统计表,每月五日前报上月考勤汇总表至神州建设集团公司工程部。 (三)劳务统计报表目前包括劳务工程生产管理统计月报表 、 劳 务工程经营管理统计月报表 、 劳务工程财务管理统计月报表 (见统计 附表) ,各类月报表应在每月 5 日前报至神州建设集团公司财务部,可 用传真或电邮。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12 第五章 劳务工程款和务工人员工资的归

15、口发放 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劳务分包工程发包人和劳务工程承包人必须在劳务分 包合同中明确约定劳务工程款的支付时间、结算方式以及保证按期支付的 相应措施,确保劳务人员工资支付。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项目部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劳务人员工资由 劳务公司统一发放。不得以建设单位工程款拖欠、结算纠纷、垫资施工等 理由随意克扣或者无故拖欠。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劳务承包责任人负责与项目部每月进行劳务工程款的 核对,并将结算凭证、帐单和劳务作业人员工资发放表 (附表 8)交劳 资员核对后,报集团公司工程部,由劳务公司负责与项目部发生财务往来, 并按劳务班组责任人(作业班长)上报的工资表(经核实)

16、发放务工人员 工资,每个务工人员领取工资时必须出示身份证并在工资表中亲笔签名 (或按指纹) 。临时用工工资原则采用日结制,由劳务班组责任人负责先 行支付,每月报项目部核销,劳务班组责任人在雇佣临时用工需向项目部 备案,并申领临时工作卡。 项目部应当每月对劳务人员应得的工资进行核算、公布,并接受劳务 人员监督。 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项目部将每月支付一次劳务人员基本工资,且工资月 支付数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不足者全额支付) ,余下未支付部 分,可按劳动合同约定时间足额支付,劳务班组责任人(作业班长)应得 部分收入按责任合同约定兑现。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13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神州建设

17、集团公司可以根据企业发展情况,逐步通过 银行将工资支付给劳务人员本人。项目部不直接向劳务班组责任人(作业 班长)支付劳务人员工资。 项目部将向劳务人员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支付清单,并留存劳务人员工 资支付凭证备查。 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工程停工、窝工期间劳务人员工资的支付,按照劳务 分包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办理。 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 当劳务分包工程发包人与劳务分包工程承包人在工程 施工过程中解除劳务分包合同的,应分清责任进行清算后,按合同约定及 时付清劳务分包工程款。 项目部与劳务人员解除劳动合同的,自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将按约定 及时付清劳务人员工资。 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 项目部应将劳务

18、工程款结算情况和向劳务人员支付工 资情况,按月如实上报神州建设集团公司工程部。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14 第六章 劳务结算和收费 第三十条第三十条 劳务工资结算应由神州劳务公司负责(神州劳务公司承 接的项目) ,劳务班组责任人负责办理与项目部的结算凭证,由劳务公司 负责审核与项目部办理结算,并应优先保障劳务人员的工资发放,当年费 用当年结算,不得拖欠。 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 劳务费用必须按规定进入劳务公司指定帐号, 不得用 现金方式结算;各劳务承包人必须按规定填报建筑工地劳务作业人员工 资发放表 (附表) 。由项目部负责劳务作业人员工资发放,工资表中必须 有务工人员本人签字并按指纹后上交公司财务

19、部。 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 劳务管理费用的收取: 劳务公司向劳务班组责任人收取管理费暂定按劳务结算总价的 0.5%收 取(如需开票另行费用另计) 。今后将根据上级部门相关政策另行调整。 第七章 惩奖制度 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 劳务班组责任人允许未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劳 务人员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活动或未在信息管理系统中按规定填报的劳务 施工管理、作业人员视同零散民工,对劳务班组责任人处以 100 元/人的 罚款。 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 公司杜绝违法分包和拖欠劳务分包工程款、建立劳务 人员工资发放公布和举报制度。公司接受举报或投诉后,将尽快核实有关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15 情况,及早协调处理,

20、对实名举报的,应当及时将有关结果告之举报人, 并报进行备案。 对恶意拖欠劳务工资的劳务班组责任人,凡被劳务人员投诉属实,投 诉累记三次以上的处以 1000-5000 元的罚款,如劳务工人向政府主管部门 投诉二次以上的处以 5000-50000 元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工地其劳务班组责任人在一年内 给予少分业务或不给业务的处分,情节恶劣的予以清退,经济处罚依据签 订的劳务责任合同和签订的工程管理目标责任承诺的有关条款处理。 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 在省级大检查中劳务管理被通报批评的,劳务班组责 任人处以 35 万元/次的罚款;在市级大检查中劳务管理被通报批评的, 处以

21、13 万元的罚款;在神州建设集团公司大检查中劳务管理被通报批 评的,处以 500010000 元的罚款。神州劳务公司大检查中被通报批评的, 处以 10005000 元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六条 在平常例行检查中发现的违章,按罚款细则执行(附表 九)。由项目部、工程部出具整改单,劳务班组责任人应按规定日期整改 好,然后回执报项目部、工程部复查验收,若不送回执又不整改者处 500 元2000 元的罚款(奖罚款由工程部门开收付凭证,收付款由财务部负责 办理) 。 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七条 因违法分包、转包劳务分包工程或拖欠劳务分包工程 款、劳务人员工资,致使发生极端、群体性事件情节严重或被政府主管部

22、 门通报批评或相应处罚的, 神州建设集团公司将对项目部处以 1030 万 元的罚款,主要责任人清退出本集团公司。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16 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八条 劳务班组责任人未按规定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 使用零散用工等造成人员死亡的,神州建设集团公司将对其从重处罚,除 由劳务班组责任人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外,另再处以 1030 万 元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第三十九条 在市级以上劳务用工大检查中被通报表扬的工程项目, 奖励现场管理部 1000-3000 元。在神州建设集团公司劳务用工大检查中被 通报表扬的工程项目,项目部 500-2000 元。在神州劳务公司劳务用工大 检查中被通报表扬的

23、工程项目,奖励 2001000元。 第八章第八章 劳动争议劳动争议 第四十条第四十条 神州建设集团公司及神州劳务公司对公司在建工程的劳动 用工、工资支付负责。项目责任人是项目劳务管理负责人,对所管理的项 目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 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一条 当劳务人员与劳务班组责任人发生劳动争议时,应由神 州建设集团公司、项目部负责本着合法、公正、合理、及时的原则妥善协 商解决,维护企业及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二条 项目部对劳动争议协调不成或涉及企业信誉时应及时报 告神州建设集团公司。由于拖、克扣民工工资或因劳动纠纷造成严重后果 的,对有关责任人将严肃处理。 第四十三条第四十

24、三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如多次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申请调 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会申请仲裁。以仲裁不服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17 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18 第九章第九章 各项工作作业流程各项工作作业流程 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四条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及管理作业流程: 劳务公司工程责任人(项目部) 协商 达成共同合作意向 公司工程部拟定合同条款 公司合同评审 总经理审批 工程责任人 合同评审 总经理审批 签订合同 无异议 有异议 报劳务公司备案 集团公司备案 集团公司财务部备案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19 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五条 劳务班组责任合同与务工人

25、员劳动合同签订与管理 作业流程图 工程项目部 劳务班组责任人 协商 内部竞标 达成合作意向 项目部拟合同条款 公司工程部审批班组责任人审批 无异议 有异议 签订班组责任合同 劳务班组责任人 劳 务 工 人 劳工人员劳动合同 公司工程部备案 工程项目部备案 财务部备案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20 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六条 各种表单作业流程 1、 劳务作业责任承包人(班长)登记表由劳务作业责任承包人填写, 项目部统计填劳务作业责任承包人(班长)汇总表 ,报神州建设集团 公司工程部备案,录入信息库。同时劳务作业责任承包(班长)登记表 应附:劳务作业责任承包(班长)身份证、学历证、照片、岗位证、安全 生产责任

26、状等。 2、 劳务作业人员登记表由劳务工人填写,劳务作业责任承包人统计填 写建筑工地劳务作业人员汇总表一同报项目部备案,项目部将本项目 所有劳务作业人员统计填建筑工地劳务作业人员汇总表报神州建设集 团公司备案。 劳务作业人员登记表应附:劳务作业人员身份证、学历 证、照片、岗位证、安全生产责任状等。 3、建筑工地劳务作业人员月工资以每月月底为月结算点, 建筑工地劳务 作业人员工资统计表次月 5 日前由劳务作业班组责任填报,项目部审核, 报公司工程部审批,分管副总经理核准后财务部编制建筑工地劳务作业 人员工资发放表和建筑工地劳务作业人员工资发放核对表后,由项 目部发放工资,劳务工人在领取工资时需出

27、具身份证并在建筑工地劳务 作业人员工资发放表上签名盖指模后,项目部将建筑工地劳务作业人 员工资发放表报神州建设集团公司工程部,财务部和劳务作业班组责任 人备案。发放工地劳务作人员工资时间为次月 15 日,原则上劳务作业人 员工资在劳作业任务没有完成前只发放月工资的 70%,但不低于人民币 1200 元/每人,如月工资不足 1200 元时足额发放,劳务作业人员结余工资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21 在作业任务完成之日起十日内,由财务部编制建筑工地劳务作业人员工 资发放表 ,项目部负责足额发放,劳务作业班组责任人应得部分支付办 法,在签订劳务班组责任合同时商定。建筑工地作业人员中途离职应 填写建筑工地作

28、业人员离职表由劳务作业班组责任人批准,项目部核 定结余工资报集团公司工程部,财务部后三天内结清工资离职。项目部与 每月 10 日现场张榜公布建筑工地劳务作业人员工资发放核对表 ,如建 筑工地劳务作业人员对核对表有异议可根据以下程序核对:工人 劳 务班组责任人 项目部 工人。同时在填报建筑工地劳 务作业人员工资统计表时应附建筑工地劳务作业人员考勤统计表 。 4、项目部每月 5 日前应填劳务工程生产管理统计月报表和劳务工 程经营管理统计月报表报神州建设集团财务部统计。 5、财务部每月 5 日前填写劳务工程财务管理统计月报表 ,报神州劳务 公司。 第十章第十章 附则附则 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七条 本管理

29、办法如与神州建设集团公司管理制度及相 关法律法规有冲突以神州建设集团公司和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第四十八条第四十八条 本管理办法自 2010 年 3 月 25 日起实施。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22 附件:附件: 1、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2、 劳务承包人责任合同 3、 务工人员劳动合同 附表: 1、 劳务作业责任承包人(班长)登记表 2、 劳务作业责任承包人(班长)汇总表 3、 劳务作业人员登记表 4、 建筑工地劳务作业人员汇总表 5、 建筑工地劳务作业人员工资发放表 6、 建筑工地劳务作业人员工资统计表 7、 建筑工地作业人员离职表 8、 建筑工地劳务作业人员考勤统计表 9、 建筑工地劳务

30、作业人员工资发放核对表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23 编号 200 建设工程劳务施工分包合同书建设工程劳务施工分包合同书 发包单位: 承包单位: 分包工程名称: 施工地址: 二二 年年 月月 日日 GF20030214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24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工程承包人: 劳务分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 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 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 达成一致,

31、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年月日结束工作日期:年月日总日历 工作天数为: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本工作必达到质量评定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 6、

32、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1) (2) 7、总(分)包合同 71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当 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 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 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25 8、图纸 81 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套,以及 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套。 9、项目经理 91 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

33、经理(或负责人)为,职务: ,职称: 92 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或负责人)为,职务: ,职称:。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0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 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0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 用: (1)在年月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 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 (2)在年月日前完成水、电、热、电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 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

34、间和质量要求; (3)在年月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在年月日前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 及劳务分包人自身的手续除外): (5)在年月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 要求与保护责任为: (6)在年月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 ,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 10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 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 督、检查和验收; 10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

35、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 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105、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 及施工场地; 106、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 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107、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108、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劳务分包人义务 11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 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 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36、; 112、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 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 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11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26 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 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 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

37、,做到文明施工;承 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14、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 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 照顾全局; 115、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 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1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11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 务分包人责任发生

38、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1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 他设施; 119 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110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 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与检查 12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 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 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

39、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22、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 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 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3、安全防护 131、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 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 防护措施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13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 性物品施工时,劳务分包人应在施工前 l

40、0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 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133、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 劳务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由工程承包人负责供应。 14、事故处理 14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 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42、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5、保险 151、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 人

41、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2、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 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3、工程承包人必须为租赁或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 险费用。工程承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27 154、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 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劳务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 155、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6、材料、设备供应 1

42、61 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 计划(具体表式见附件一);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 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 费用另行约定。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 负责处理。 162 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 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63 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或

43、其 他要求): 采购材料费用为: (单价) 采购材料费用为:(单价) 采购材料费用为: (单价) 采购材料费用为: (单价) 164 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凭采购凭证,另 加的管理费向工程承包人报销。 17、劳务报酬 171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2)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 (3)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 172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除本合同 176 规定的情况外,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173 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劳务报酬共计元。 174 采用第(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分别为: ,单价为元; ,单价为元; ,单价为元; ,单价为元; ,单价为元。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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