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单位共性工作目标考核办法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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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0年度市直单位共性工作目标考核办法(一) 领导班子建设(综合考评计分:4分)考核组织单位:市委组织部 联 系 人:时杭生 联系电话:85251507考核内容考核要求及评分标准考核方式分值综合考评计分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要求,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这个中心任务,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建设;紧密联系本地区实际,以“创新服务、提能增效、狠抓落实”和“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为重点,积极开展“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着力解决一批当前机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难点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建立和完善一批作风和效能建设长效机制,切实提高领导班

2、子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水平,没有达到上述要求的,扣10分;领导班子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好,重大问题未经集体讨论的,扣3分;领导班子不够团结协调的,扣3分;年度考核中,领导班子综合评价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率之和在10%的扣3分,20%的扣5分,30%的扣8分,40%及以上的扣10分;领导班子成员有违纪行为的,每人扣3分,有违法行为的,每人扣6分;担任非领导职务的领导干部,有违纪行为的,每人扣2分,有违法行为的,每人扣4分;所管理的干部中有违纪行为的,每人扣1分,有违法行为的,每人扣2分。平时和年底考核25分1分执政能力建设与构建和谐社会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议、决定、指示不够坚决有力,给全局工作造成影响

3、,在全市通报批评的,扣5分;出现失职、渎职、决策失误等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社会影响的,扣8分;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扣10分;处置突发事件或处理各种利益关系不力的,扣3分;对上级下达或承诺为企业、群众办实事项目,无客观原因未能按期完成的,每项扣2分。平时和年底考核20分0.8分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要求,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未抓好落实的,扣3分;党委(党组)研究制定基层党建工作总体规划,未抓好落实的,扣2分;所在单位基层党组织设置不合理、覆盖不到位的,扣3分;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扣3分;党务干部力量配备不到位、培训不落实的,扣2分。平时和年底考

4、核15分0.6分选人用人工作违反干部任用条例等有关法规提拔任用干部的,每项扣5分;未按中央颁发的四项监督制度抓好落实的,每项扣5分;没有开展信访核查或核查不实的,每件扣3分;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的,3人以下扣3分,3人以上扣5分。平时和年底考核15分0.6分机关党建党委(党组)未讨论机关党建工作扣1分,党员领导干部未上党课每人次扣0.75分(共1.50分),机关党组织副书记未列席本部门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等各有关会议每次扣0.50分(共2分),未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党务干部扣1.25分。专题分析党员干部思想状况每少1次扣0.50分(共1分);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好扣0.50分;未建立党内关怀机制

5、扣0.50分;平时未使用维护中国共产党基本信息管理系统扣0.50分。党员领导干部无特殊情况不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每人次扣1分(共2分),不按规定进行通报扣0.50分;未召开党员干部大会通报工作情况扣1分。机关党组织未参与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扣1分(参与但不按规定完成会前、会中、会后工作分别扣0.25分);党员和群众对机关党内民主建设满意率低于50%的扣0.25-1.50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换届扣1分(未实行“公推直选”扣0.50分);未按规定和程序发展党员每人次扣0.50分(共1分);未按规定上缴、使用和管理党费的扣0.50分。座谈了解查阅资料问卷调查(年终参加综合考评检查组对党

6、组织关系不隶属市直机关工委的单位进行考核)25分1分其它工作性要求:年底按要求对照考核标准进行自评,将自评结果(机关党建除外)报市委组织部。机关党建由市直机关党工委考核。考核对象:列入综合考评的市直单位,共计115家。10(二) 党风廉政建设(综合考评计分:3分)考核组织单位:市纪委(监察局) 联 系 人:汪盛华 联系电话:85251306考核内容考核要求及评分标准考核方式分值综合考评计分组织领导结合部门实际,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部署有关工作,无工作计划的,扣0.5分,无专门部署的,扣0.5分;领导班子年内至少召开2次会议,专题研究,提出具体要求,解决具体问题,无会议纪要(记

7、录)的,每缺一次扣0.5分。领导班子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底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的情况,无书面报告的,每例扣0.5分。按照市委、市政府明确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牵头部门未完成牵头工作任务的,每项扣1分;参与单位未完成配合任务的,每项扣0.5分。平时检查与年底抽查相结合100分2.64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央、省、市有关反腐倡廉建设方面的重要会议精神、重要规定等,每年不少于2次,缺少1次扣0.5分;认真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廉政教育登记等制度,未登记的,每人次扣0.1分。开展“打造廉洁杭州、共建品质之城”主题教育活动,

8、深化廉政文化建设,如有未完成的,每项扣0.5分。认真开展公职人员岗位廉政教育,未开展公职人员岗位廉政教育工作的,扣1分;公职人员岗位廉政教育未实现全覆盖的,每缺少10%,扣0.1分;没有结合本部门实际设计岗位廉政教育案例的,扣1分。监督制约贯彻落实杭州市委党内监督“10+1”制度,班子成员未按规定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每人次(例)扣0.5分;未按要求进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每人次(例)扣0.5分;部门主要领导直接行使日常财务开支审批权的,扣1分;未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扣1分;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给予批评教育或书面检查的,每例扣1分,给予其他组织处理,每例扣2分

9、。对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政策执行不力而被问责或通报的,每件(次)扣1分。对政府投资项目监管不力,发生有责投诉的,每例扣0.5分,发生违纪违法案件、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每例扣2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不力,任务未完成的,每件(次)扣0.3分;政府业主内控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的,扣1分;未按杭州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本部门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的,扣0.5分,对专项资金监管不力发生违规违纪案件的,扣1分;(按照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一)进场交易。)对发现的历史遗留问题应纠不纠的,每例扣1分。平时检查与年底抽查相结合源头治理建立健全腐败风险预警机制,未按责任分

10、工要求完成相关腐败风险预警工作的,扣2分。(全面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按要求继续完善系统改造、扩大权力事项上网运行;进驻新行政服务中心的单位,落实市政府要求,设立办事窗口。按照“数字监察”五年建设规划要求,不断完善政务实时监督系统,实现部门业务系统与网上政务大厅和数字监察系统的有效对接。)深化行政审批、财政管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干部人事等制度改革,推进行政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落实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一)(杭政办2009390号)。(各部门在行政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发生有责投诉;行政审批按时、合规办理);未按规定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扣1分;政府投资项目未按要求实行代

11、建的,每例扣1分;干部人事工作中存在违规的,发现一起,扣1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未对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具体部署的,扣0.5分;理论中心组未安排廉政准则专题学习的,扣0.5分;廉政准则未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的,扣0.5分;未组织廉政准则知识测试的,扣0.5分;党员领导干部未参加知识测试,每人扣0.1分;党员领导干部未对照廉政准则进行自查自纠的,每人扣0.1分;因违反廉政准则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的,每例扣0.5分。严格控制公务经费、专项经费、会议经费、公款出国(境)支出。未落实公务经费、专项经费、会议经费、公款出国(境)费用“零增长”,每

12、项扣1分。平时检查与年底抽查相结合查办案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因违纪违法被杭州市纪委、监察局及以上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涉及班子集体的,予以一票否决,本项考核得分为0分;涉及班子成员的,每人次扣4分;涉及中层干部的,每人次扣3分;涉及一般干部的,每人次扣2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因违纪违法被杭州市纪委、监察局及以上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或直接被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立案查处,属班子成员的,每人次扣8分;中层干部的,每人次扣6分;一般干部的,每人次扣4分。单位发生串案、窝案(3人(含)以上),涉及班子成员2人(含)以上的,予以一票否决,本项考核得分为0分,涉及1人的,扣10分;中层干部的

13、,扣8分;一般干部的,扣6分。纪律处分执行不到位的,每例扣0.5分。重视信访举报工作,未建立实施领导信访工作责任制的,扣1分;因未及时有效解决信访问题而引发群体上访或越级上访的,每例扣2分;全年信访件办结率未达到90%的,扣1分。纠风专项治理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对年度纠风工作无部署、不明确分工的,扣1分;对上级部署的各类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不力的,每例扣0.5分;对群众投诉件调查不力,引起群众不满或造成严重影响的,每例扣0.5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三个领域七个层面”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受到警示谈话、调离岗位、降职、免职处理,每人扣0.5分;

14、未落实基层站所(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三年计划的,扣1分。党务公开工作全面推行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未建立党务公开工作机制的,扣1分;未对党务公开工作具体部署的,扣1分;未建立健全监督检查、考核评价、激励惩处、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的,每项扣0.5分。平时检查与年底抽查相结合作风建设和重大项目效能监测 认真开展重大项目和重点任务效能监测工作,抓好系统运用,及时上报各类数据和信息。未落实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影响工作的,扣0.2分;系统运行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的,扣0.1分。数据填报不真实,发现一次扣0.1分;数据填报不规范,不按要求进行修改的,发现一次扣0.1分;数据填报不及时,催报两次仍不

15、填报的,扣0.1分。对系统提示的异常情况没有按要求办理的,每次扣0.1分;对督查通知书不按要求办理的,每次扣0.2分;现场督查发现问题被责令整改的,每次扣0.3分。责任单位分管领导两周未登陆系统的,每次扣0.1分;系统运行工作不力,被通报批评的,扣0.5分。认真组织开展“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未按省市要求认真开展“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扣1分;不认真开展“公述民评”工作的,扣0.5分;作风建设八项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每项扣0.2分;报送情况不及时的,扣0.1分。保密工作保密教育和检查不落实的扣2分;保密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扣4分;被发现重大泄密隐患的,发现一起扣1分,整改不力的,加倍扣分,扣分

16、以6分值为上限;发生秘密级国家秘密失、泄密事件,每起扣2分,影响“平安杭州”考核分的,扣6分;发生机密级以上国家秘密失、泄密事件,每起扣3分,影响“平安杭州”考核分的,扣6分;发生国家秘密失、泄密事件,隐瞒不报的,扣3分,扣分以6分值为上限。以平时考核为主,定期通报6分0.18分档案工作单位档案不按期移交国家档案馆的,扣2分;根据年度档案工作年检标准考核,被定为合格等次的不扣分,不合格的扣4分;单位各类档案发生损毁、丢失、涂改、伪造等造成档案损失的,一票否决,档案工作考核为0分。以平时考核为主,组织互查和抽查6分0.18分考核对象:列入综合考评的市直单位,共计115家。备 注:1、“考核要求及

17、评分标准”中用括号加斜体标注,涉及“进一步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和“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建设”专项工作目标考核内容的,“党风廉政建设”共性目标不重复考核、扣分。2、保密工作由市保密办,档案工作由市档案局。(三)效能建设和机关文明(综合考评计分:2分)考核组织单位:市监察局(96666)、市效能办、市直机关工委联 系 人:毛赵军、叶 冰、左中圣 联系电话:85253008、85253959、85251732考核内容考核要求及评分标准考核方式分值综合考评计分机关效能建设96666投诉查办和明查暗访情况对上级机关转办、领导批办、市96666投诉中心交办的投诉件,不认真调查处理,导致当事人不断投诉,经市9

18、6666投诉中心重新核查,情况属实或基本属实的,每件扣10分;被媒体(网站)曝光,情况属实或基本属实,且造成一定影响的,每件次扣5分;造成严重影响被全市通报的,每件扣10分。以平时考核为主,定期通报80分1分对市96666投诉中心转办的各类投诉件,因处理不到位,被投诉中心退办的,每件扣2分;承办单位未按规定时间办结反馈的,每件扣2分;对市96666投诉中心转办的各类投诉件,反馈情况与事实不符,或应处理而未处理,每件扣5分;弄虚作假的,每件扣20分。在明查暗访中发现存在违反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每人次扣2分。民情热线上线及投诉办理情况行政“一把手”未经市纠风办同意,不带队参加民情热线栏目

19、的,每次扣1分;对转办件不按时办结,经查实确属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每件扣2分。20分机关文明机关文明组织领导领导重视,机制健全,制度落实,人人参与。未按规定总结或讲评创建活动每少一次扣0.5分;没有制定创建市级文明机关活动实施办法扣2分;未建立资料台帐扣2分;机关党员参与率低于100%扣2分;基层认可率低于90%的扣2分;政治理论学习时间达不到规定要求扣1分;未组织参加各类教育活动的扣2分。座谈了解查阅资料问卷调查检查台帐20分11分工作业绩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完成职能目标任务;建立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制度,扎实有效开展为民服务。未建立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制度扣2分;未组建机关党员志愿者为民

20、服务队的扣2分;未组织开展为民服务活动扣2分;未参加党员干部结对帮扶活动扣2分;未组织开展为困难群众办实事活动扣2分。座谈了解查阅资料明查暗访问卷调查检查台帐20分人员素质深入开展学习型机关活动,不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落实廉洁从政准则,干部职工综合素质不断提高。未开展学习型机关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各扣2分;未建立学习型激励机制扣2分;未完成公务员新干线规定学分的视情扣分,单位完成99%以上,不扣分,完成95%-98%的扣0.25分,完成90%-94%的扣0.5分,完成85%-89%的扣0.75分,完成84%以下的扣1分;未开展廉政文化活动的扣2分;在职人员违反“四条禁令”的每人次扣1分;在职人

21、员在年度中受各类处分的每人次扣1分;有信访投诉且情况属实的每人次扣0.5分;在职人员年度考核不称职的每人次扣1分;暗访时发现有迟到早退、串岗脱岗、举止不端等情况每人次扣0.5分。座谈了解查阅资料明查暗访问卷调查检查台帐20分办公环境(积极开展节能减排、建设健康型机关和打造“国内最清洁城市”活动,机关内部节能高效,环境整洁,秩序井然。)未开展建设健康型机关活动扣2分;未制定机关工作人员控烟禁烟措施扣2分;办公场所未设明显禁烟标识少一处扣0.5分;暗访时发现在职人员在办公场所吸烟的每人次扣0.5分;暗访时发现有不节能现象和办公环境未达到净化、绿化、美化要求每次各扣1分。座谈了解查阅资料明查暗访问卷

22、调查检查台帐20分道德规范积极开展职业道德和文明礼仪教育实践活动,窗口行业规范化服务,机关文体活动经常,文明形象不断提升。未制定职业道德和文明规范的扣2分;未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文明礼仪教育实践活动扣2分;未参加公益活动和关心老年人、残疾人事业的扣1分;未开展“党建带工建”活动的扣1分;未达到“合格职工之家”标准的扣1分;未按要求创建“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示范岗”、“五好文明家庭”的各扣1分;窗口行业风气满意度未达到90%的扣1分;未参加单位所在地或家庭居住地的文明创建活动扣1分;未参加杭州机关文体协会活动的扣2分;开展文体活动每年少于五项(次)扣2分。座谈了解查阅资料明查暗访问卷调查检查台

23、帐20分其它工作性要求:1、各单位要加强机关文明建设,成立创建市级文明机关活动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群众组织作用,积极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考核验收时,被考评单位需上报年度创建文明机关工作总结,填写市级文明机关申报表和自查自评表。考核对象:列入综合考评的市直单位,共计115家,其中“机关文明”除驻京办、驻沪办、驻深办、市发展研究院、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杭州移动公司、市地铁集团、杭州旅游集团外,共107家。备 注: “考核要求及评分标准”中用括号加斜体标注,涉及“节能减排”和“打造国内最清洁城市” 专项工作目标考核内容的,“机关文明”共性目标不重复考核、扣分。(四)目标组织管理和督查工作(综合

24、考评计分:1分)考核组织单位:市考评办联 系 人:梁爱英 联系电话:85253956 考核内容考核要求和评分标准考核方式分值综合考评计分目标管理1、目标不得随意调整。确因客观因素需调整变动的,应提供充分理据,于当年10月底前向市考评办报告(一类目标须报市委、市政府同意)。目标调整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市考评办报告的,每项扣10分;属主动型调整目标的,扣5分。3、日常工作台帐健全、规范,自评材料客观、全面,数据详实,真实可靠。台帐不健全、不规范,自评材料失实、漏报或虚报、迟报的,扣5-15分。4、目标实际执行结果与目标申报情况差距很大的,应作出书面说明,理由不充分的,扣5分。5、目标管理过程中弄虚作假

25、,并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目标组织管理和督查工作”考核不得分。日常考核和年终检查相结合30分1分绩效追溯凡列入往年目标管理涉及民生或社会影响面较广的事项,实施绩效责任追溯考核。在工作中发现或被媒体曝光,产生负面效应,经查实,负有直接责任的,每一项扣10分;有重大不良影响的,该项不得分。日常考核25分督查工作认真办理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情况通报报告制度,上报材料及时、准确。批示件办理受到领导批评,每件扣5分;批示办理不及时,每件扣5分;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情况报告不及时或不准确,每件次扣5分。日常考核和年终检查相结合15分考评管理1、各共性、三类、专项目标

26、考核组织单位未及时制定并报送考核方案的,扣5分;严格按照市考评办下达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对随意改变考核范围、考核方式、考核内容、考核标准的,扣5分。考核情况未及时报送的,扣5分;未及时与相关单位协调、沟通,影响考核工作的,扣10分;目标组织实施过程中出现重大工作失误的,酌情扣5-10分。2、经批准进行的其他考核项目,随意调整考核范围、内容、标准和方式,考核责任不明确、考核缺乏实效,产生不良影响的,扣10-15分。3、未经市考评主管部门核准,各单位不得擅自组织开展各类考核、评比活动,被基层单位举报1 次扣5分,直至扣完为止;对考评主管部门已明确禁止的,仍继续开展考核评比活动的,该项不得分。日常考核30分其他工作性要求:年度目标任务应分解到处室、落实到人的。考核对象: 列入综合考评的市直单位,共计115家。备 注: 督查工作由市委办督查室、市政府办公厅督查室提供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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