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祥和物流公司流转税税负影响研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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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 学校代号10532学号S1125W117 分 类 号密级 专业硕士学位论文 “营改增”对祥和物流公司流转税税负 影响研究 学位申请人姓名邓亚琦 培养单位经济与贸易学院 导师姓名及职称李志慧副教授 赵团结 高级会计师 学科专业税务硕士 研究方向纳税筹划 论 文 提 交 日 期2013 年 4 月 学校代号:10532 学号:S1125W117 密级: 湖南大学湖南大学专业专业硕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 “营改增”对祥和物流公司流转税税负 影响研究 学位申请人姓名:邓亚琦 导师姓名及职称:李志慧副教授 赵团结高级会计师 培养单位:经济与贸易学院 专业名称:税务硕士 论 文 提 交 日 期:201

2、3 年 4 月 论 文 答 辩 日 期:2013 年 5 月 答辩委员会主席:谭光荣 教授 ResearchResearchResearchResearch ofofofof thethethethe impactimpactimpactimpact ofofofofVATVATVATVATonononon XIANGXIANGXIANGXIANG HEHEHEHE turnoverturnoverturnoverturnover taxtaxtaxtax burdenburdenburdenburden By DENG Yaqi B.E(Hunan Agricultural Universi

3、ty)2011 A thesis submitted in partial satisfaction of the requirements for the degree of Master of economics In Taxation in the Graduate school of Hunan University Supervisor Associate Professor LI Zhihui Senior Accountant ZHAO Tuanjie April 2013 I 湖 南 大 学 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 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论文是本人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所取 得

4、的研究成果。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包含任何 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的成果作品。对本文的研究做出重要贡献 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本人完全意识到本声明的法 律后果由本人承担。 作者签名:日期:年月日 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 本学位论文作者完全了解学校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同意学 校保留并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和电子版,允许论文被 查阅和借阅。本人授权湖南大学可以将本学位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编入 有关数据库进行检索,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扫描等复制手段保存和汇编 本学位论文。 本学位论文属于 1、保密,在_年解密后适用本授权书。 2、不

5、保密。 (请在以上相应方框内打“”) 作者签名:日期:年月日 导师签名:日期:年月日 “营改增”对祥和物流公司流转税税负影响研究 II 摘要 1994 年的分税制改革确立了我国营业税和增值税两税平行征收、互不交叉的 流转税格局。2009 年开始的增值税改革,将增值税由生产型改为消费型,进一步 加大了增值税抵扣力度,但并没有打破增值税和营业税两税并行的格局。随着市 场经济的逐步发展,企业经营的多样化、国际化,使得货物与服务的分界线日益 模糊,增值税和营业税并存所带来的矛盾越来越突出,限制了我国现代服务业的 发展,不利于产业的分工和细化。 2011 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

6、营业税改征增值 税试点方案。从 2012 年 1 月 1 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 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无疑是一次重要的结构性减税措施,同 时也是一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改革,是继 1994 年分税 制改革、2009 年增值税转型之后我国税制改革历程上的又一个里程碑。 从预期上来看,“营改增”能够优化我国税制结构,从根本上解决营业税重复 征税的问题,降低企业的税负,提高服务行业的竞争能力。但是从目前上海试点 情况来看,效果却并不是很理想。很多物流企业反映“营改增”之后企业的税负出 现了大幅增加的情况。所以本文以此为出发点,创新地以祥和物流

7、公司为切入点, 计算了该公司“营改增”前后的税负情况,并分析了导致税负增加的背后原因,具 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本文还为解决税负增加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应对措施和建议,主要是从两方面 入手:一方面是政府需要对目前的“营改增”政策进行进一步的调整,实行一些过 渡性的财政扶持政策,同时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另一方面则是从企业的 角度上来看,企业需要加强自身的财务管理,通过内部消化或税收筹划等方式来 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 关键词:营改增;增值税;物流公司;税制改革;税负 “营改增”对祥和物流公司流转税税负影响研究 III Abstract The tax reform in 1994 establis

8、hed a tax pattern of business tax ( BT )and value-added tax (VAT)levied in parallel. TheVATreform which started in 2009 changed theVATfrom production to consumption, to further increase the intensity of theVATdeduction, but did not breakVATand BT law in the parallel pattern .With the gradual develop

9、ment of market economy, the enterprise business diversification, internationalization,makingthedividinglinebetweenthe goodsandservices increasingly blurred, the contradiction caused byVATand BT is more and more prominent, which limits the development of modern service industry in China, and is not c

10、onducive to industrial division of labor and refinement. In 2011, approved by the state council, the ministry of finance and the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taxation jointly issued a BT toVATpilot program. Since January 1, 2012, in the Shanghai transportation industry and modern service industry to carr

11、y out the BT toVATpilot. Undoubtedly ,this reform is an important structural tax cuts, at the same time, it is also a promote industrial structure adjustment and transformation of economic development patterns . following the tax system reform in1994,VAT reform in 2009, it is a another milestone on

12、the Chinas tax system reform process . Expected from the point of view, this reform can optimize tax structure in our country,fundamentally solve the problem of double taxation, reduce the tax burden of enterprises, and improve the competitive ability of service industry. But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13、 the situation in Shanghai, the effect is not very ideal. Many logistics enterprises reflect that the tax burden increases instead of decreases. So this article go on from there, innovation in XIANGHE logistics company as the breakthrough point ,calculates the company tax burden before and after thi

14、s reform, and then analyses the causes behind the tax increase, which have a certain of practical significance. This article also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to solve the problem of tax rises, mainly from two aspects: on the one hand, the government needs to further adjust the current policy ,and creat

15、e some transitional support policies more and then the government also must Strengthen the management of specialVATinvoice; On the other hand,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enterprises, enterprises need to strengthen their financial management, through internal digestion or tax planning to achieve the goa

16、l “营改增”对祥和物流公司流转税税负影响研究 IV of lower taxes. KeyKeyKeyKey Words:Words:Words:Words: Reform of from BT to VAT; VAT; Logistics company; Tax reform; The tax burden “营改增”对祥和物流公司流转税税负影响研究 V 目录 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和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I 摘要. II AbstractIII 插图索引VII 附表索引 VIII 第 1 章绪论.1 1.1 研究的背景及意义1 1.1.1 研究的背景.1 1.1.2 研究的意义.2 1.

17、2 文献综述2 1.2.1 关于“营改增”的文献综述2 1.2.2 关于物流业税负的文献综述.4 1.2.3 关于“营改增”对物流业的税负影响的文献综述4 1.2.4 文献评述.5 1.3 研究的内容与方法6 1.3.1 研究的主要内容6 1.3.2 研究的主要方法7 1.4 本文的创新点与不足.7 1.4.1 本文的创新点7 1.4.2 本文的不足.7 第 2 章我国物流业的涉税现状及“营改增”对物流业流转税税负影响的敏感性分析.9 2.1 营业税和增值税的概念及特点.9 2.2 “营改增”的必要性及主要内容 10 2.2.1 “营改增”的必要性 10 2.2.2 “营改增”的主要内容11

18、2.3 我国物流业的涉税现状 12 2.3.1 税率偏高且不合理.12 2.3.2 重复纳税.12 2.4 “营改增”对试点物流业流转税税负影响的敏感性分析. 12 2.4.1 “营改增”对试点物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流转税税负影响分析. 13 2.4.2 “营改增”对试点物流业一般纳税人的流转税税负影响分析13 “营改增”对祥和物流公司流转税税负影响研究 VI 2.5 小结 16 第 3 章“营改增”对祥和物流公司流转税税负的影响分析17 3.1 祥和物流公司概况. 17 3.2 分析方法和基本假设概述.17 3.2.1 分析方法及步骤. 17 3.2.1 相关分析的假设条件 19 3.3 营改

19、增对祥和物流上海总公司流转税负的影响分析 19 3.4 增值税扩围条件下营改增对祥和物流公司流转税税负的影响分析. 20 3.5 “营改增”后祥和物流公司税负变化的原因分析.23 第 4 章 对策与建议25 4.1 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提高员工专业能力水平 25 4.2 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降低增值税税负25 4.2.1 合理选择供应商,增加进项抵扣.25 4.2.2 适时进行固定资产投资,提升硬件竞争力25 4.2.3 增加公司内部各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26 4.2.4 细化收入分类,合理调整交通和物流辅助收入26 4.3 充分利用试点地区的过渡优惠政策.26 结论28 参考文献. 3

20、0 致谢32 “营改增”对祥和物流公司流转税税负影响研究 VII 插图索引 图 3.1各月份平均税负变动情况.23 图 3.2可抵扣项目占收入比23 图 3.3祥和物流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概况 24 “营改增”对祥和物流公司流转税税负影响研究 VIII 附表索引 表 2.1营业税和增值税的对比9 表 2.2“营改增”主要内容.11 表 2.3“营改增”前后物流业适用税率对比. 13 表 2.4物流企业一般纳税人“营改增”后税负对比14 表 2.5“营改增”后企业税负敏感性测算结果 114 表 2.6“营改增”后企业税负敏感性测算结果 215 表 3.1祥和物流上海总部 2012 年 1-7 月

21、份增值税可抵扣项目19 表 3.2祥和物流上海总部 2012 年 1-7 月份增值税税负对比20 表 3.4“营改增”扩围后税负对比 21 专业硕士学位论文 1 第 1 章绪论 1.1 研究的背景及意义 1.1.1 研究的背景 1994年我国进行了分税制改革,确立了增值税和营业税两税的征收范围,平 行征收,互不交叉。这种格局与当时的市场经济以及税收征管水平是相适应的, 为增加我国财政收入提供了重要的保障。但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 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纵深发展,货物与劳务的界线日益模糊,重复征税等问题日 益突出,严重制约了服务业的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增值税改革势在必行。于是, 2009年

22、我国开始在全行业、全地区推行增值税转型,由生产型增值税转变为许多 国家通行的消费型增值税,即允许企业抵扣其购进的可移动固定资产所包含的增 值税, 这就消除了生产型增值税制度所带来的重复征税等问题,鼓励企业进行技术 改造,有利于高新技术产业和制造业的发展, 为增值税在全行业的全面推行迈出了 关键性的一步。但是这次改革只在已经实施增值税的行业中进行,并没有涉及到 营业税,所以重复征税等问题仍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增值税抵扣链条被两 税平行的征税格局从中打破,其“中性”作用没有得到全面发挥。所以如何将征收 营业税的行业一步步纳入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是我国流转税改革进程中下一个 亟需解决的重难点问题

23、。2011年年底,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 布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 ,明确从2012年1月1日起,开始在部分行业和 部分地区开展增值税改革试点,逐步将目前征收营业税的行业改为征收增值税, 并在合适的时候实行全国范围的推广。 (以下简称“营改增”) 。可以说,此次试点 是继1994年分税制建立以及2009年增值税转型改革后,我国税制改革历程中又一 标志性事件。 物流业是一个由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有机结合起来的复合型产业。中华 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物流术语中,对物流进行了定义:“物流是从供应地向接收 地的实体流动过程。根据实际需要,将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 工、配送

24、、信息处理等基本功能实施有机结合”。物流业与商品经济息息相关, 为 国民经济中所有行业提供着基础性服务。二十世纪 60 年代,经济学家彼得杜克 拉就认为物流业将会是国家经济增长的“黑大陆” ,是降低资源消耗、提高劳动生 产率之后的“第三利润源” 。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物流业的发展程度也已经成 为衡量一国现代化程度和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之一,被喻为经济发展的加速器。 但长期以来,物流业一直面临着税收负担较重的问题。这不仅严重影响了其盈利 专业硕士学位论文 2 水平的提高, 而且也为提高我国物流企业竞争力和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制造了障碍。 显而易见,2012 年开始的”营改增”试点改革,物流业是其中的

25、重点行业,受到此 次税改的影响十分巨大。 1.1.2 研究的意义 2012 年 1 月 1 日在上海开始的“营改增”,旨在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解决部 分行业重复征税的难题,实行结构性减税。据统计,截至 2012 年底,上海市有 15.9 万户企业经确认后纳入试点范围。其中一般纳税人 5.6 万户,小规模纳税人 10.3 万户,占到此次试点改革的 64.8%。根据 2012 年 11 月 26 日财政部、国家税 务总局在江苏南京召开的扩大“营改增”试点工作座谈会上的信息表示,上海市 2012 年 1 至 10 月已减收近 225 亿元税收,然而仍有一部分企业却出现“营改增” 后税负没有降低,反而

26、增加的情况,其中尤以公路运输为主的物流企业最多。因 此本文以祥和物流公司为切入点,通过测算“营改增”前后该企业的流转税税负, 并通过此差异来分析“营改增”对祥和物流公司税负的影响。 1.2 文献综述 1.2.1 关于“营改增”的文献综述 1954 年,法国率先提出了推行增值税,历经半个世纪以来这一政策已被 130 多个国家采用。我国从 1979 年引入增值税以来,一直保持的是增值税与营业税并 行的流转税格局,目前已开始扩大增值税范围的税制改革,而交通运输业与服务 业一直是学者们呼声较高的行业。由于国外大部分国家从一开始就将交通运输业 与服务业纳入了增值税的征收范围。所以国外研究学者少有对其进行

27、研究。我国 的“营改增”改革具有中国特色。相关的国外文献主要还是以对增值税的研究为 主: Jenkins G.P and Kuo C.Y(2000)1构建了模拟增值税系统收入政策的模型,发 现在发展中国家,税收政策通常基于比较狭隘的税基;Emran M.S and Stiglitiz J.E(2005)2则认为增值税改革会减少社会福利,并对许多发展中国家进行的间接 税改革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见解;Keen M and Mintz J(2004)3构建了一个关于增 值 税 最 优 起 征 点 的 分 析 模 型 , 得 出 其 应 该 介 于 税 收 收 入 和 征 收 成 本 之 间 ; Car

28、bonnier C.(2007)4则分析了法国 1987-1999 年之间的两次增值税改革,并测量 在 税 负 转 嫁 存 在 的 情 况 下 生 产 者 与 消 费 者 之 间 税 负 的 分 配 ;Keen M and Lockwood B(2009)5指出增值税是十分有效的,许多开征了增值税的国家都获得 了更有效的税收效果。 关于“营改增”的文献主要还是以国内文献为主: 专业硕士学位论文 3 一部分学者认为, “营改增”有利于简化税制,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加速制 造业和服务业的深度融合。例如:刘志坚(2011)6通过分析、比较交通运输业 缴纳营业税的现状及困难,阐述了改征增值税的必要性和

29、实际意义;同时他还认 为 2009 年增值税的顺利转型,为扩围打开了局面,奠定了必要的基础,目前增值 税扩围已经具备了各种充分必要条件;施文泼、贾康(2011)7等认为现行税制 中对第二产业的建筑业和大部分的第三产业课征营业税会导致经济运行中增值税 的抵扣链条被打断,增值税的中性效应大打折扣, 同时营业税无法抵扣不利于企 业的专业化分工和服务外包的发展,因此增值税的扩围势在必行,两税合并还能 够破除两套税制并行造成的税收征管实践的一些困境;许善达( 2012)8认为经 济转型必须要扩大现代服务业的发展,而营业税是制约第三产业发展的重大制度 性障碍之一,因此他认为大中城市经济的持续发展最大的前提

30、就是营业税向增值 税转型,并且他认为营业税改革会涉及到所有行业的税负,服务业和制造业企业 税负水平都将全面下降;李国华(2012)9认为营业税和增值税的两税合并能解决 我国当前税制改革的当务之急, 并且针对两税合并后相关税率的设计提出了建议: 由于无形资产具有投入物耗比例低、经济附加值较高的特点,建议实行较低的增 值税税率以提高我国经济的技术含量;同时由于服务业所包含的种类纷繁复杂, 且各行业利润、收入以及负税能力各不相同,因此有必要对服务业各行业实行有 差别的增值税税率设计; 然而,也有一部分学者认为虽然增值税扩围已迫在眉睫,但此次改革不仅是 税收制度的重大改革,还会受到制度设计、模式选择,

31、企业负担等各方面的制约, 因此可能会面临许多不同的挑战, 从而导致实际情况偏离预期效果: 潘文轩 (2012) 10认为短期来说,增值税扩围会使各试点行业税负出现不同程度的波动,或减轻 或加重,而非试点行业则暂时不受影响;而从长期来看,则会使得大部分服务行 业的流转税负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中商务服务业将获得最显著的减税效应, 但租赁业和部分交通运输业的流转税负会有所上升;夏杰长、管永昊(2012)11 则认为选择上海作为试点城市回避了改革对于财政体制和税务机制设置的影响, 使得上海的试点优势成为了劣势,无法为改革在全国范围进一步推广提供借鉴和 帮助,贸然以增值税全面代替营业税为时过早。他们认

32、为应在经济发展水平不同 的地方同时展开试点,比较结果,权衡试点方案对行业的影响,为以后改革的全 面推行奠定实践基础。 还有一部分学者则认为现阶段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征管条件的制约下,进行 增值税改革不论是“渐进性”扩围还是“全面性”扩围,时机都尚不成熟:张云华 (2011)12认为没有经过科学的税负测算,单从重复征税的角度主观推测其税负 较重,从而否定营业税的观点值得商榷;其次他认为增值税扩围并不能有效解决 增值税抵扣链条中断的问题,如果扩围后大部分企业仍然按照小规模纳税人进行 专业硕士学位论文 4 简易征收,则增值税抵扣链条中断问题依然存在。 1.2.2 关于物流业税负的文献综述 国内许多学者

33、都对物流行业的税负问题进行了探讨和研究。他们对物流行业 的税收负担进行了测算和修正,认为物流业存在税收负担较重的问题:王冬梅 (2009) 13 修正了传统的行业税负评价方法,利用差额利润调节法重新计算了社 会平均利润率与物流业利润率。并且她认为与物流业自身的利润率水平相比,物 流业存在税负过重、盈利能力较差的问题;席卫群(2010)14分别从不同行业、 不同企业性质、不同地区探讨了物流行业的税负状况,得出我国物流行业税负并 不高的结论,同时他认为鼓励和扶持物流行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应重点立足于降低 运营成本、提高效率、缩小地区差距上;戴德颐、钱延仙(2011)15测算了各行 业的税负水平,并引入

34、了总资产利润率,对行业的税收负担水平进行了修正,发 现修正后的物流业平均税收负担水平明显高于全国的平均水平,特别是仓储业税 收负担水平已到了难以可持续发展的程度;陈少克、陆跃祥(2011)16分析了我 国物流企业税负较重的原因主要在于物流企业属于微利企业,税后利润只有 2% 左右,而营业税率却高达 3%、5%,同时物流业中的仓储业不能抵扣增值税,实 际上虚增了营业税税基,加重了企业的税收负担; 1.2.3 关于“营改增”对物流业的税负影响的文献综述 目前关于“营改增”对于物流企业的税负影响的研究尚处于初步探讨阶段。国 内学者大都将研究的重点放在交通运输业或服务业上,普遍认为将其纳入增值税 征收

35、范围是合理且必要的,并对此提出了具体的对策与建议:郑备军、夏海舟 (2000)17认为由于长期以来交通运输业一直征收营业税,折旧打断了增值税专 用发票“链条式”的管理方式,不利于增值税抵扣制度的正常发挥,同时,当纳税 人的业务范围同时包括增值税应税劳务和营业税应税劳务时,兼营与混合销售行 为的界限会变得难以区分,即使是同样的混合销售行为在不同的纳税人身上所交 税种和纳税处理方式也各不相同,这也是不公平的;潘明星(2002)18认为现行 征收范围把性质上属于生产过程或生产过程延伸的交通运输业排除在增值税征收 范围之外,不符合税收普遍性原则和税收中性特征,不仅不利于企业和行业间公 平税负,也阻碍了

36、市场一体化的形成; 平新乔(2009)19等研究了我国增值税 和营业税对消费者福利效应的差异,认为营业税对每个消费群体产生的福利伤害 都比增值税大,其税率高于 18.2%,超出了增值税的标准税率 17%,应该逐步推 进营业税到增值税的转变,让服务业的全体企业都可以进行进项抵扣;王金霞 (2009)20认为增值税扩围应该分布走: 第一步将交通运输以及与交通运输业紧密 联系的仓储业、物流业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第二部将建筑业纳入增值税征收范 围,与此同时,对建筑业生产的产品商业用房或住房以及建筑业所需的劳动对 专业硕士学位论文 5 象土地使用权,像其他资本性货物一样,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土地使用权出

37、 让免税) ,保证建筑业相关产业增值税链条的完整,最后扩展到整个服务业;甘启 裕(2011)21从地方层面、纳税人层面和操作层面三个方面分析了交通运输改征 增值税的可能性,认为随着地方财税制度的改革、地方税源的拓宽,地方政府的 利益损失可以得到弥补,改革的地方阻力将会降低,而改革后交通运输企业实际 税负的降低将获得纳税人的大力支持,并且交通运输业税收管理基础比其他征收 营业税的行业好,货运发票税控系统在全国范围的使用以及运费发票 7%的抵扣 制度都为实施增值税降低了操作难度;苏强(2010)22建议在大力发展物流业的 背景下,对物流企业实行 13%的增值税优惠税率征税,并在遵循税负不增加的原

38、则前提下,对物流行业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可以通过实施先征后退、先征 后返等特殊优惠政策进一步降低其实际税负; 但是也有一部分学者对此提出了质疑,认为“营改增”对于物流企业并不全 然是一个利好的消息,“营改增” 后物流业的税负可能不一定会下降, 反而会增加, 并且还会产生各种不利的影响:许超尹(2010)23认为增值税转型会给物流业公 司带来负影响,对物流企业的流转税税负影响显著,还会造成物流业在投资固定 资产时税负不公;范云(2012)24调查报告显示,税改后 67%的物流企业实际缴 纳增值税有一定程度的增加,建议将“货物运输服务”从“交通运输业”剥离,纳入 “物流辅助服务”,采用 6%

39、的增值税税率,或者增加增值税进项抵扣项目;同时建 议营业税改增值税在进一步改革时,应按行业铺开,而不是按地区推进,以避免 地区间的不平衡;张建(2012)25认为增值税只适合上下都有抵扣的企业,像交 通运输业大部分的成本都无法得到抵扣,且维修费和加油费这两项较大的成本都 很难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这样的前提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提高了税率,但 税基并没有相应的扩大,最终导致了交通运输业等服务业税负可能会翻倍的尴尬 局面;刘东辉(2012)26认为从长远来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利于行业的发展, 短期内那些技术先进、资本密度高的新型航空运输业和铁路运输业,特别是高铁 经营会收益颇多,但对于大部分已完

40、成投资建设的企业则可能会由于大幅提高税 率而带来较大的税收负担;刘生华(2012)27认为物流企业税收改革首先要解决 物流成本的降低和扣除问题,具体就是将物流成本从工业企业中剥离,单设物流 成本项目,明细物流成本及可扣除项目,这样“营改增”后才会有足额的进项税 额来抵消税率上升导致的增税效果。 1.2.4 文献评述 关于“营改增”的文献中,主要是以国内的居多。许多学者都探讨了营业税 改征增值税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认为此举刻不容缓,需要率先在与国民经济紧密 相关的交通运输业、服务业以及邮电通信业等行业进行增值税扩围改革。也有一 专业硕士学位论文 6 部分学者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和产业结构不均衡的

41、实际情况出发,认为时机 尚早,税改还需慎重推行。 关于物流业税负问题的研究中,无论是与其他行业的横向对比,还是与物流 业自身的利润水平和盈利能力对比,物流业都普遍存在税负较重的问题。并且, 物流业属于微利行业, 税后利润率甚至还低于其适用的营业税税税率,这也是不 利于物流行业长期发展的,一些学者还指出了目前我国仓储业的税负已经高到了 不堪重负的程度。 关于“营改增”对物流业税负影响的研究中,一部分学者认为“营改增”能 够直接降低物流业的税负,通过正常发挥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制度从而避免重 复征税,同时还能解决兼营和混合销售不易区分的难题。而有一部分学者却结合 实际情况发现政策效果并不是十分理想

42、,许多物流企业的税负反而出现了增加, 主要原因是制定的税率仍旧较高,政策的制定存在一些不足与缺陷等等,并提出 了对应的政策改进建议。 由于 2012 年刚刚开始在上海进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改革,关于“营改 增”对物流企业的税负影响方面的研究并不太多, 仅有的几篇也只是很浅显地谈到 了政策实施后企业的税负出现了增加,甚至是将此问题一笔带过,更多的文献是 将笔墨集中在了政策的改进和完善上,并没有深入涉及到营改增对具体单一的物 流企业的税负研究,也没有从企业的角度出发,对新形势下如何通过企业内部消 化来化解物流企业税负较重的难题。 1.3 研究的内容与方法 1.3.1 研究的主要内容 本文从微观

43、角度对祥和物流公司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进行研究,通过祥和物 流公司的财务数据测算该公司在“营改增”前后企业税负的变化,并对此差异进行 对比分析,衡量此次营业税改增值税是否会对物流业产生有利影响,最后对企业 所面临的涉税难点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本文的第一章绪论。简要地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及意义、国内外文献 综述、研究的主要内容和方法以及本文的创新点与不足。 本文的第二章我国物流业的涉税现状及“营改增”对物流业税负影响的理 论分析。本章首先介绍了营业税和增值税的相关概念及特点,其次介绍了此次“营 改增”的必要性和具体内容以及我国物流业的涉税现状,最后分析了 此次“营改 增”对我国物流业税负产生的影

44、响。 本文的第三章“营改增”对祥和物流的税负影响分析。 本章首先对 2012 年 1-7 月份祥和物流公司上海总部的税负进行了测算,并与其营业税税负进行了对 专业硕士学位论文 7 比分析;其次在“营改增”扩围的基础上,对祥和物流上海总公司及新增的 8 家试 点分公司进行了增值税税负测算,并探讨了其差异背后的原因。 本文的第四章减轻祥和物流公司税收负担的对策与建议。通过第三章的 测算和分析,得出了“营改增”导致了祥和物流企业税负增加的结论,并在此基础 上分析了其原因所在,因此本章主要是在此基础上提出对应的解决措施,对“营改 增”的相关政策提出改进建议。 1.3.2 研究的主要方法 在本文中,主要

45、采用了理论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首先理论性地分 析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物流行业的税负影响,其次选取了祥和物流公司为企业 代表,以该公司 2011 和 2012 年的财务数据和各类损益类账户为基础,测算了该 企业在“营改增”前后税负的变化,该测算主要分为两个部分:首先,由于此次“营 改增”先在上海试点,并且试点时间较长, 因此本文先以祥和物流公司上海总部 为研究对象,测算其税负变化;其次,2012 年 8 月开始,“营改增”陆续扩围到北 京、广东、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厦门和深圳等 10 个省市。 因 此,基于增值税扩围的视角下,以上海、北京、广东等 11 个省市为“营改增”

46、试点 地区,以祥和物流上海总部以及 8 个涉及到“营改增”的试点分公司为研究对象进 行税负测算。在此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关的对策与建议。 本文的第一、二章主要以文字分析描述为主,并辅以图表和公式进行说明。 第三章是本文的重点,主要运用了描述性统计法、对比分析法等数理分析方法。 因为无法进行“营改增”对祥和物流公司税负影响的回归分析,因此本文只对测算 结果进行统计分析。数据处理采用 excel 软件。 1.4 本文的创新点与不足 1.4.1 本文的创新点 与国内学者的研究相比,本文主要的创新点在于:目前关于“营改增”相关的 研究大多集中于交通运输业上,仅有的几篇也只是谈到了“营改增”对物流行业税

47、 负的影响,并没有具体到以单个企业进行案例分析。本文的研究正好填补了此项 空缺,在对行业税负的研究基础上,以单个企业的税负为例,同时还考虑到了“营 改增”扩围给企业税负带来的新变化,使研究更具体化、系统化。 1.4.2 本文的不足 笔者尽量以科学、严谨的态度写作本论文,但是由于本身的知识储备不够, 仍有不少错漏之处,现将不足之处概括如下: 第一,由于物流行业本身上市公司不多,且行业内存在企业规模小,市场占 专业硕士学位论文 8 有率低的问题,大部分企业规模都在 500 人以下,因此本文选取的祥和物流公司 对较小规模的物流企业代表性不强,有可能较小规模的物流企业在“营改增”后税 负情况转好,或者

48、更糟; 第二,“营改增”在十省市的扩围时间各不相同,例如天津、浙江以及湖北 3 个省份 2012 年 12 月 1 日才开始试点改革,所以由于已取得的数据的局限性和仓 促性, 本文仅就扩围后 9 月份、 10 月份 11 月份和 12 月份这四个月份进行了测算, 其结果可能存在偶然性太高,说服力不强的问题。并且实证分析部分中有一部分 分公司的成本分类明细无法取得,只能以预测值为基础,所以会对结果产生人为 影响,与实际数值有一定的偏差。 专业硕士学位论文 9 第 2 章我国物流业的涉税现状及“营改增”对物流业流 转税税负影响的敏感性分析 2.1 营业税和增值税的概念及特点 营业税是一种商品劳务税

49、,以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销售不动产或转让 无形资产为征收范围,以营业额全额为征收对象。而增值税则主要是以销售货物、 提供加工和休息修配服务、进口货物等为征收范围,并以刚环节产生的增值额为 征收对象的一种税。两者同属于流转税税种,但两者在征税范围、征税依据、计 税依据、税率以及方式等方面皆不相同,对比如下: 表 2.1营业税和增值税的对比 营业税增值税 征收范围 中国境内提供的应税劳务、 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 销售货物、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服务、 进口货物 征收依据营业额全额增值额 税率不同行业不同税率:3%-20% 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 3% 一般纳税税人17%,13%,0% 扣除率7%,3% 方式价内税价外税 计税依据营业税=营业额税率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注:此表与 2012 年“营改增”后有所出入 由表 2.1 可以看出,虽然相比增值税来说,营业税的适用税率相对较低,但 由于营业税是对营业额实行全额纳税,即存在严重的重复纳税的问题。举例说明, 甲将 100 万元商品房卖给乙,这 100 万元的商品房中,当然包含了多种税金,在 征收营业税时,并不会去扣除这些税金,仍然会以总价 100 万元的 5%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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