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r[应用文书]04第二篇 党支部及群团工作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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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常用医疗卫生政策法规 贵定县人民医院管理制度 工作职责医院 行政 党群管理分册第二篇 党支部及群团工作制度第一章 党支部工作第一节 党建工作制度一、党支部工作制度 党支部工作原则1、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议大事、抓大事;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2、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行事。凡属党支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人或少数人无权决定

2、重大问题;如遇紧急或特殊情况必须由个人作出决定时,事后要迅速向党支部汇报。班子成员在集体讨论决定问题时,应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意见。个人对集体作出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予以保留,也可向上级组织报告。3、支委对分管的工作要敢于负责,切实履行职责。4、党支部书记要善于发挥“班长”作用,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自觉接受委员的监督。委员要自觉维护党支部的权威和领导班子内部的团结。党支部自身建设1、坚持和健全党支部中心组学习制度,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历史、法律、科技、经济、管理、教

3、育思想等方面的知识,不断完善知识结构,努力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及驾驭全局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2、坚持抓好支部成员的思想建设、理论建设及作风建设。支委分别联系12个有困难、多病的老干部,深入调查研究,帮助解决问题。3、坚持每年一次的民主生活会制度,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着力解决支部成员在作风建设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做好民主生活会召开前的相关准备工作。4、坚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严以律己、清正廉洁、勤政务实,严格遵守保密制度,认真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制所赋予的职责。二、党支部党员大会制度1、支部的党员大会

4、每两个月召开1次,如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2、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召集主持,支部全体党员参加。如讨论吸收党员的支部大会,可以吸收一些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列席。3、支部党员大会的任务是:(1)、听取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党支部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2)、讨论决定支部的重大问题。(3)、讨论吸收新党员,讨论预备党员转正,评议和鉴定党员,讨论和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4)、选举支部委员会,增补支部委员。(5、)讨论决定其他重要问题。4、支部党员大会记录由支部委员负责。三、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 1、党支部要定期安排党员的组织生活会,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严格党的

5、组织生活制度。支部委员要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自觉接受党的教育和同志们的帮助,发扬成绩,改正缺点,提高认识,做好工作。 3、坚持过好生活会。生活会不到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4、支部委员生活会每季度一次。必要时请上级党委派人参加。 5、支部委员生活会如开时,要有充分的准备,内容要集中,每次生活会重点要解决实际问题。 6、要共同学习,互相谈心,增强团结,统一认识,解决存在问题,努力做好工作。 四、党内谈话制度1、班子成员要按分工每季度找党支部书记谈一次话。2、党支部委员按分工每季度至少同党员谈一次话。3、通过谈话,了解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等情况及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

6、工作。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5、在谈话中,要认真做好谈话记录,以便检查各项活动的开展情况。五、党费收交管理制度1、党员个人每月20日前要向党支部按量交纳党费。 2、支部每月25日前按时向局党委组织部交纳党费。 3、收交党费由政工员具体管理,账目要清楚,手续要完善,数额要准确。 六、党建工作例会制度1、坚持每周一次理论学习制度,重点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的基本知识。 2、利用党日活动,进行党的历史教育,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为建小康林城建功立业。 3、坚持每年“七一”前一次总结评比活动,表彰先进,激励后进。 4、根据“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

7、发展”的原则,严格审查确定重点培养对象。 5、加强对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与考察工作,按期讨论他们的发展转正问题。 6、清政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一心为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端正党风。七、“三会一课”制度1、坚持每月一次党课学习,由支部书记主持讲课。做到内容充实,教案齐全,理论联系实际,效果好。 2、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召开民主生活会,增强服务意识,树立奉献精神。 3、坚持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大会,组织理论学习讨论研究学习重大事务以及作出相应的决策或决定,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监督保证作用。 4、坚持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相互通气交流工作,商讨医院党政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解决职工的实际问题,发挥党组

8、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5、每个党员都要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按时参加,认真作笔记。 八、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及办法1、支部根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基本条件以及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六条要求为依据,结合“星级评比”活动内容,建立一年一次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并将评议情况立表、设卡、存档。 2、民主评议的方法步骤: 评议人要写出书面总结在党支部生活会上自我评议,由支部提出意见。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以无记名方式评选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召开支委会,根据党内外群众意见,按照党员标准,对每个党员作出实事求是的分析,客观公正地作出综合评议。报上级党组织审批,民主评议表装入党员个人档案。 3、民主

9、评议情况和结果要向党员公开并进行总结教育,表扬先进,处置不合格党员等工作。通过表彰先进,教育后进,清除腐败分子。达到抓两头,带中间,提高党员素质的目的。九、向党组织汇报工作制度1、行政领导应坚持每季度向党支部汇报一次此季度的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哪些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2、汇报的内容(1)、经济运营情况(财务管理要有收入报表和支出报表)(2)、人员管理情况(3)、药品管理情况(销售与库存)(4)、患者就医情况(5)、其他情况3、汇报人要有材料,用数字说话,有理有据,切忌空谈阔论。十、民主集中决策制度1、加强民主决策,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遇事同群众商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重大问题召开党政联度会议

10、,集体讨论,按照民主集中制做出决议或决定。 2、医院的一些重大问题,都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做出民主科学决策。 3、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严格把好选人用人关,医院中层领导干部的选用,先由院长提名,党支部根据选拔干部的标准进行考察,党员大会通过,院长进行任命。 4、加强团结,合作共事,光明正大,坚持原则,从大局出发,求同存异,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5、加强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认真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决策能力,不断提高政治水平和领导艺术。 6、党政领导每年召开一至两次由工会、共青团参加的联席会议,共商医院大计,拓宽民主渠道。十一、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l、党支部成员必须以一个普通

11、党员的身份,按时参加党的会议,不做特殊党员,因故不能按时参加会议,要向会议召集者履行请假手续。2、每个党员要自觉地过好民主生活会,主动检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3、严格生活会秩序,提高生活会质量。每次召开生活会之前,党委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多方面意见。生活会中心议题要明确、突出,每次力求解决好一、二个主要问题。4、民主生活会要按时召开,事先通知组织部、纪检委派人参加。每次生活会都要认真做好记录,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发扬成绩,纠正错误,针对存在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会后,要将生活会情况上报组织部,纪检委。十二、领导交心通气制度1、为了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素质,加强领导班子的建设,党政领导干部

12、要主动接受上级的培训学习,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以适应发展的形势需要。 2、党政领导干部要分工合作,职责分明,各负其责,团结一致,互相协作,不说空话,讲究实效。 3、医院党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互相通气,互相支持,互相谅解,密切配合,杜绝独断专行。 4、坚持每周一次办公例会制度,各科室中层领导干部,汇报工作、请示协调,做到统一思想,统一行动。 5、建立党支部工作汇报制度。工会、共青团干部,每月向党支部汇报一次工作情况。听取支部的意见和指导,更进一步做好工作。 6、重大决策集体研究决定,一般工作相互通气,职责范围外的工作相互密切配合,不允许个人独断专行,一言堂及各行其

13、是的现象出现,更不允许遇事推诿,得过且过或另搞一套问题发生。 7、统一思想,统一指挥,统一步调,密切联系,协调配合,无私奉献。十三、接转组织关系制度1、接转组织关系由专人管理。 2、接转手续要完善、规范。 3、党费没有交纳本月的不开,有遗留问题来处理好的不开。十四、支部议事规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党支部建设,贯彻民主集中集中原则,完善党支部工作制度,促进我院党支部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为我院的改革和发展服务,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党支部是党的最基层组织,加强党支部的制度建设,规范支部议事内容和程序,是做好我院党支部工作的重要基础,对于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

14、用,确保我院三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第二章 党支部的主要任务第三条 党支部的主要任务一、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执行上级党委的决议、指示。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知识等。三、对医院的各项工作发挥保证监督作用,确保医院整体工作健康发展。四、参与医院重要问题的研究和决策,对临床医疗管理、后勤管理和涉及职工、患者切身利益的问题等提出意见和建议,支持行政领导依照规定的职权开展工作。五、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有效开展“创先争优”、“星级评比”等党内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

15、范作用。六、做好职工和患者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医院精神文明建设。七、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队伍建设,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八、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第三章 党支部议事内容和方法第四条 党支部讨论决定以下问题: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的措施。二、党支部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重要请示、报告,支部建设和支部党员大会的事项。三、支持行政领导的工作,保证行政决策措施的实施。四、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有关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措施。五、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问题。六、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中的问题。七、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工作的问题。八、其它应

16、由支部讨论决定的问题。第五条 党支部议事方法党支部委员应经常了解医院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在落实医院不同阶段的中心工作时,要及时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一些事关行业发展和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事先应听取党员和职工的意见。遇有重大决策、重要工作实施前应先在支部内传达宣传,发动党员带头贯彻落实。党支部书记、院长召开会议,研究问题,应互通情况,共商议题,召开支委会或支委扩大会议要集体讨论,广泛征求意见,提出保证措施,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发动党员团结。十五、公开办事与监督制度公开监督的内容是党风党纪,通过组织监督,自我监督等形式,纠正党组织、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行为。 1、认真实行“

17、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即“办事公开、办事结果公开”接受组织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2、医院的一切重大问题,都必须经支委会或院务委员会集体研究,有关大会通过后方可实施。 3、支部委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置身群众监督之下,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会,认真听取批语和虚心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严格执行党纪党规,立党为公。 4、领导和党员、党员和党员之间,要经常开展谈心活动,交流思想,互相帮助,互相监督。 十六、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制度l、党支部每季召开一次党建工作会议,专门研究党建工作。2、党建工作会要突出重点,务真求实,不走形式,不图虚名,认真分析党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3、每次党建工作研究会的情况,支部要及时

18、向党委汇报。十七、工作总结制度1、凡属上级党委布置工作任务,末了都要进行总结,以便总结经验,找出不足,提出努力方向和改进意见,以利工作的良性循环。 2、凡是总结都要写出书材料,并存入档案。 3、重大的工作项目要进行专项总结,评比,表彰先进,鞭策后进。 4、党支部要坚持执行党员工作每季、每年总结交流制度和每月交心制度,写出记录,作出工作评价。 十八、党组织及党员的公正廉洁制度保持廉洁是关系人心向背、改革成败、党和国家命运之大事。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对当前干部群众最关心、意见最多的问题,作如下具体规定:一、严禁贪污盗窃、索贿受贿、收受礼品和公费旅游。、党员要立党为公,严格按规章制

19、度办事,严禁徇私舞弊,贪污盗窃,业务交往中的回扣要全部交公,属于全院统收的资金不许隐匿私分。、党员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严禁用原则和工作与金钱物质相交换,严禁敲诈勒索患者,索贿受贿,谋求不正当利益。、在公务活动中要自觉拒收礼品(纪念品)。因不便拒绝而收受的礼品或纪念品,价值在二十元以上的,应在一个月内交办公室统一处理,所收款项交财务部,不能据为己有。、严禁用公款公车旅游。不准借出差、开会、参观、考察、学习等名义搞变象旅游。二、严禁党员违章建造住房党员不能违背政策,违章占地建造个人住宅。夫妻系城镇在职职工的,同一户籍只能占有一处住宅;个人集资建造住房的,应在建成后的一个月内将原住公宅退出;严禁擅

20、自转让转租住宅和用单位的人力、材料、资金装修住宅。三、坚决制止钓鱼中的不良现象。不准在工作时间内钓鱼;不准用公车载人钓鱼;不准到养鱼户承包的未开放的塘堰、水库钓鱼;不准以权钓鱼,以鱼钓利,搞权鱼交换。到开放的养鱼水库、塘堰钓鱼,必须按规定或市价付款。第二节 党支部岗位职责一、党支部书记职责全面负责医院党支部工作,实施党组织对全院员工的政治思想领导。确保医疗服务工作的顺利完成。 1、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党支部的决议、决定。2、负责召集、主持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议、党支部生活会、定期上党课。督促检查支部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委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3、坚持

21、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施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制相结合的原则制度。当好班长,团结一班人。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各个领导作用。 4、搞好党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工作,带领并教育全体党员在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密切联系群众,做群众的表率,不断地发展新党员。壮大党的队伍。 5、加强对院工作、团的领导,充分发挥群众组织的作用。搞好思想政治工作。 6、领导和组织全院职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和业务,总结学习经验,表扬先进事迹,领导并教育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改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 7、主持支部日常工作。完成上级党委和党

22、支部交办的其他任务。二、组织委员职责1、了解和掌握党支部的组织状况,并按照党章规定,积极做好党支部改选的准备工作。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 3、正确掌握党的发展工作方针,了解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情况,负责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党员的工作计划,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具体办理吸收党员的各项工作,认真负责地做好预备党员的考察工作,按时办理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4、做好党员的管理工作、评选优秀党员,做好党员鉴定,编造党员名册,定期完成党员统计工作,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三、纪检委员

23、职责1、维扩党规党法,抓好整顿党风工作。协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向党员进行党规党法和党的纪律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守党规党法的自觉性。 2、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遵守党的纪律的情况,同各种违犯党纪和败坏党风的行为作斗争。 3、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犯党的章、违犯党的纪律的案件。按照党章规定,对违犯政纪国法的党员要及时作出处理。 4、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并教育、帮助他们改正错误,鼓励他们积极工作。 5、经常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情况。纪律检查委员受支部委员会、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双重领导,以支部委员会领导为主。应负责向上级纪

24、律检查委员报告工作,并如实报告党员和党员干部(包括同级党组织负责干部)违犯纪律的情况。在工作中如与支部委员会有不同意见,可以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反映。四、宣传委员职责 1、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了解党内外的思想动态,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拟定和提出学习计划和建议。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形式,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宣传国内外的形势。 2、组织干部、党员的政治、理论学习。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提出组织干部、党员学习计划,经支部委员会通过后,会同组织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加以实施。 3、组织一支宣传队伍。物色有一定宣传能力的骨干,组成一支宣传队伍,充分利黑板报等宣传工具,开展宣传鼓动

25、工作,大力表彰和发扬先进思想和先进事迹。 4、指导、协调本单位工会、共青团组织积极开展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积极开展业余科学技术、文化学习活动,提高群众的科学文化水平。办地制地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娱和体育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增强体质。 五、文娱体育委员职责1、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文化、身体和兴趣爱好方面的状况和精神文化需求,提出精神文明建设和文体工作的意见,拟定和提出活动建议。2、负责抓好机关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党员开展包括经常性的寓教于乐活动。3、组织党员开展经常性的献爱心、扶贫助困等社会公益活动。4、协助支委会其他成员和机关其他委室做好工作六、青年委员工作职责1、拟制党支部青年工作规划

26、。2、指导团组织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结合青年的特点,开展团的工作。3、定期听取团支部的工作汇报。4、指导团支部搞好换届改选。5、抓好团干部的管理教育和考核、培训。6、指导团组织做好团的发展工作,培养优秀青年加入团的行列。7、培养和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8、指导团支部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广大青年在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中的积极性。9、帮助团组织创造开展团的工作的条件。七、党小组长职责1、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科学、文化、法律、业务技能; 2、组织党员贯彻执行党支部的决议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分配给党员工作,指导党员的活动,并检查党员执行

27、决议的情况; 3、按时召集和主持开好党小组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组织党员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反映群众的要求和意见; 5、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掌握了解每个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使党员的思想教育工作更有针对性; 6、按时收缴党费,及时向党支部汇报本小组的情况,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第二章 工会工作第一节 工会工作制度一、工会工作制度1、在院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围绕医院建设与发展,结合自身特点,积极开展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安排,实施有检查、指导,年终有总结、评比。2、坚持集体领导原则,重大工作问题集体讨论,并报院党政领导

28、审定。工会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委员代表大会半年一次,小组会议视工作需要而定,每年不少于两次。3、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关心职工疾苦,做到“五必访”,即职工重病住院、发生家庭纠纷、遇有重大困难或婚、丧大事,以及新进人员,应主动关心了解,及时开展思想工作,帮助解决有关问题。坚持生日慰问制,重大节日开展慰问活动。4、积极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加强民主管理。坚持重大问题职代会通报、讨论制度,开展献计献策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广泛听取意见,群策群力。建立相关制度,通过多种形式,抓好院务公开工作。开展评议干部工作,改善干群关系,增加医院活力和凝聚力。5、重视职工四职教育,加强法制宣传,引导职工自觉投身改革。组织职

29、工积极开展自学活动,提高思想文化素质。6、加强医院文化建设,活跃职工生活。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文体活动,坚持重大节假日开展文娱表演,知识竞赛、体育比赛等,推进全民健身运动,树立医院良好形象。7、以建设“先进职工之家”为重点,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建立健全相应工作制度,重视阵地建设和文件资料整理,发挥工会成员和小组的作用,使工会真正成为职工信赖之家。二、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2004年12月5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精神,为保障医院职工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贯彻院

30、长负责制,促进医院改革与发展,更好地为病人服务,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是职工行使民主权利的机构,是医院实行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第三条职代会应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照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指令,在医院党支部的领导下行使职权。要正确处理国家、集体、职工个人三者关系,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教育职工以主人翁精神,做好本职工作,遵守国家法令和医院的规章制度,完成医院各项任务。第四条医院尊重和保护职代会与工会的合法权益,发挥他们在审议医院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维护职工利益等方面的作用。第五条民主集中制是职代会的组织原则。第二章 职代会的职权第六条 职代会行使下列职权:

31、1、听取和审议院长工作报告,讨论医院的改革方案、发展规划、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决算及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2、讨论与职工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3、审议职工的住房分配、福利费管理使用的原则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职工的重大福利事项。4、监督医院各级领导干部,向主管部门提出奖惩的建议。第七条职代会对院长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有不同意见,可以向院长提出建议,院长对职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讨论通过的决议有不同意见,可以提出复议和协商意见;双方意见不统一,应暂按院长的意见执行。第三章职工代表第八条职工代表的产生及构成。职工代表以科室为单位,在划定的选区内,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凡享有公民权的本

32、院在编在岗职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代表的构成,既要照顾到医院各方面的代表性,又要充分体现医院以医疗为中心的特点,其中医务人员代表所占比例应不少于百分之六十,青年职工和女职工要有适当比例。第九条 代表的条件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心社会工作,能密切联系群众,敢于为群众说话,并具有一定参政议政的能力。第十条职工代表的任期。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五年,到期改选,可以连选连任。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代表在任期内犯有错误不够代表资格者,原选举单位可依照一定程序予以撤换,代表调离本单位后可另行补选。第十一条职工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职工负责,接受他们的监督,原选举单位可以依照规定的程

33、序撤换、更换或补选本选区的代表。第十二条职工代表享有如下权利:1、有权按规定程序提出提案和议案。2、有权就大会的各项议程充分发表意见、参加表决。3、有权对职代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4、有权对有关部门的工作提出质询。5、因行使正当民主权利而遭受打击报复时,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控告。第十三条职工代表承担如下义务:1、努力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政治觉悟、政策水平,模范执行国家法令,遵守劳动纪律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2、积极参与医院的改革和发展工作,认真做好本职工作。3、积极参加职代会活动,带头执行职代会的决议,认真宣传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精神或决议,做好大会交给的各

34、项工作。4、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和反映职工意见和要求,接受群众的监督,做好群众工作。第十四条职代会根据需要可邀请有关领导干部、职工(含离退休职工)、学生及其他人员作为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参加会议。第四章职代会的组织制度第十五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大会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由医院各方面人员组成,其中应包括党、政、工、团主要领导和职工代表。第十六条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五年,每年召开一次,遇有重要问题,经院长、工会提议或根据三分之一以上代表的要求,可以提前召开大会或召开临时代表会议。第十七条职代会的议题,应以医院工作为中心,围绕医院改革与发展及群众迫切关心的问题,广泛吸收职工的意见,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后,提请

35、大会通过。第十八条职代会的表决必须有出席会议的全体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第十九条对职代会的决议和提案,应认真执行,执行情况应向下次大会提出报告。职代会的工作应向职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第二十条职代会以选区为单位建立代表团,选举产生正、副团长。代表团长的职责是:1、职工代表大会或临时代表会议期间,主持代表团会议,认真组织讨论,收集代表提案等。2、职工代表大会闭幕期间,主动联系代表及广大职工,随时反映他们的各种意见和建议。3、和院工会组织实施本部门的民主管理制度。第二十一条职代会根据需要可以设立若干专门工作小组(工作委员会),或举行专题会议,其任务是对职代会拟讨论的重大问题和代表提出的重大提案

36、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贯彻职代会决议、处理有关提案以及大会交办的其它事项。第五章职代会的工作机构第二十二条医院工会委员会是职代会的日常工作机构,其职能有:1、做好职代会的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组织选举职工代表,征集和整理提案,提出大会执行方案和大会领导小组(主席团)人选建议名单,经院党支部批准后,召开大会。2、职代会闭幕期间,组织、协调代表小组及各专门工作小组(工作委员会)的活动。组织代表传达贯彻大会精神,督促检查大会决议及提案的落实。3、职代会闭幕期间,遇有重要问题,可召集代表小组长会议,或组织部分代表讨论。必要时可按规定的程序,召集临时代表会议。4、向代表和职工进行宣传教育,保障他们的民主

37、权利,接受他们的申诉。5、处理职代会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实施细则由医院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医院工会委员会和职代会的筹备小组可以根据本实施细则制定职工代表的产生及选举办法和职代会代表提案的产生和受理办法等具体的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此细则于2005年1月1日执行。三、院务公开民主监督制度实施细则(2005年3月1日)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职工民主管理和民主管理和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和贵定县人民医院院务公开六项制度精神,并结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实行“院务公开、民主监督”制度是落实党的十六大

38、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是深化医院改革,建立现代医院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扩大基层民主、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依靠职工群众办医院,增强职工主人翁责任感的一种重要方式;是监督、制约领导干部行为,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从源头防止医院领导和管理人员滋生腐败的重要手段;是防止固定资产流失,推动医院改革和发展,促进医院稳定的重要保证。第三条 “院务公开、民主监督”制度,是医院依照本细则要求,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它形式向全体职工公开医院重大决策、医院管理重大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及医院廉政建设重要事项,接受职工监督的民主管理制度。第四条 实行“院务公开、民主监督”制度

39、,要以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为原则,以公开医院的办事制度和深化医院民主管理、民主参与、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以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第二章 院务公开的基本原则和内容第五条 院务公开的基本原则1、坚持实事求是、循序渐进、持之以恒、务求实效、方便职工的原则。2、体现职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民主选举等民主权力的原则。3、坚持有利于确立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积极性、创造性的原则。4、坚持院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共同负责,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动员职工广泛参与的原则。5、坚持突出医院服务的重点、难点和职工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的原则。6、坚持有利

40、于医院改革、发展、稳定的原则;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组织规定的保密事项以及医院的商业秘密不在公开之列。第六条 院务公开的内容 (一)、职工医院生产经营管理和改革方面的问题1、职工医院年度发展目标、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投资和医院重大决策方案。2、财务预、决算。3、生产经营盈亏情况。4集体合同及工资集体合同方案5、企业重组改制方案。6、富余职工分流安置方案、措施等。7、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情况。(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问题。1、薪酬改革和绩效工资分配方案。2、专业职称评聘和评先选优的条件。3、对职工给予处分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与理由。4、劳动保护措施。5、住房公积金、职工养老金以及其它社会保障金

41、缴纳情况。6、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情况。7、职工培训计划及方案。8、职工健康体检和有害岗位津贴费用计划与执行情况。9、职工住房标准及分配方案。(三)、职工关心的其它有关问题。1、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及民主评议干部情况。2、干部选拔任用及考核情况。3、领导干部工资及其它收入情况。4、工程项目计划、招投标制度及其执行情况。5、物资采购计划、供应及定点情况。6、药械采购计划、招投标、制度及计划执行情况。7、重要科研项目的确立、资金使用、攻关结果以及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8、劳动用工情况。9、领导干部使用公车、通讯设备及费用情况。10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第三章 院务公开的形式和时间第七条 院务公开的基本形式1、

42、职工代表大会或了工大会。2、职工代表大会(团)组长扩大会议。3、职工听政会。第八条 院务公开的其他形式1、科以上干部会、党政列席会。2、医疗卫生工作总结分析会。3、院务公开栏。第九条 院务公开的时间1、定期公开时间,主要指职代会、职代会组长扩大会议、职工听证会。职代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按有关规定随时召开)。职代会团(组)长扩大会议(根据情况可随时召开)。医疗卫生工作总结分析会每季一次。2、不定期公开的时间.主要指通过公开栏、各种会议、局域网等形式的公开。第四章 院务公开的程序第十条 职代会公开的程序1、按院务公开的内容形成单项报告,经职代会主席团或联席会议通过后向职代会报告。2、

43、职代会按职权对报告的事项依法行使审议、表决、通过或作出决定。3、行政领导根据职代会提出的意见或作出的决议、决定,针对存在的问题向职代会表明改进的意见、措施和报告改进的情况。4、资料整理归档,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第十一条 重要事项的公开由院务公开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日常一般性公开由各有关部门直接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公开。第五章 院务公开的组织与领导第十二条 院务公开必须在党支部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党支部书记负总责,党政齐抓共管,各业务部门承办,工会组织协调。第十三条 建立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医院领导小组由党支部书记、院长、政工科、财务科、院办、医务科、护理部、工会等领导和部门的人员组成.党支部书

44、记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负责“院务公开、民主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规划、公开方案的修订和完善,重大问题的协调、指导以及对此项工作的考核。办公室设在院办,院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文件的起草、方案的修订实施和信息反馈。第六章 院务公开的监督与考核第十四条 建立医院院务公开监督小组院务公开监督小组由医院工会、院办、政工科、财务科、医务科、护理部等部门的人员和职工代表组成,工会主席任组长,政工科主任兼任副组长。监督小组的职责是依据有关政策和法律,监督院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全面、及时,程序是否合法,职工所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认真解决和答复。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年在职代会上向职工代

45、表报告院务公开的工作情况。第十五条 医院各有关部门应根据各自的工作范围和管理权限,对“公开”内容必须做到重大事项在职代会上公开,重要议案随时公开,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及时公开,并认真听取职工意见、建议,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医院将把公开内容列入对口科室部门及负责人的年度目标责任中,并将其执行情况纳入党支部工作目标和科室业绩考核管理,并与奖惩任免挂钩。凡对院务公开执行不力或未能按规定公开的科室和个人,不能评为先进集体、班组和个人。第十六条 要在职工经常活动的醒目地方设立固定的院务公开栏和职工信箱,对职工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投诉,要指定专人整理和办理。第十七条 职工医院院务公开监督小

46、组要定期对院务公开情况和有关部门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并通报检查考核情况。医院院务公开各有关责任人对院务公开监督小组的意见和建议应在三十日内给予答复或说明,对其中需要整改的事项应当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并接受职工监督。第十八条 职工医院职工和职工代表对公开的有关重大决策和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依法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第七章 附 则第十九条 本实施细则由医院院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第二十条 本细则自2005年3月1日起实施。四、劳动法律监督实施办法(2005年3月25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履行工会对我院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的职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促进我院的发展,

4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是工会依法对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有组织的群众监督,是我国劳动法律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三条院监督组织(一)、根据规定,基层单位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由工会有关部门人员组成,主任由工会主席担任,并配备专(兼)职监督员负责日常工作,监督委员会的人数为5人。(二)、院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受院工会领导,并接受上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第四条根据规定,院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应遵守以下原则:(一)、依法监督;(二)、实事求是;(三)、依靠群众;(四)、与有关部门密切合作。 第五条院工会劳动法律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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