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县网上行政办公系统使用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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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年县网上行政办公系统使用管理制度为了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有效降低和节约成本,加快办公自动化建设,保障文件和各种信息传递快捷畅通,根据我县的实际,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万年县网上行政办公系统(简称OA)的使用管理。第一条我县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宗旨是:“公开政务、共享信息、快速反应、优质服务”,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搭建县委、县政府与各部门、各单位、各乡镇之间相互沟通联络的便捷桥梁。第二条OA系统的主要任务:在符合内部网络安全管理要求的基础上,实现包括日常管理、公文办理、事物管理、会务管理、信息发布、信息报送、短信中心、系统管理等模块的机关内部办公自动化功能。第三条 OA帐号获得方法:由县政府信息

2、办统一注册帐号(用户名)及密码。OA用户分为普通用户和管理员用户。每个用户都拥有唯一用户名与口令。因初设口令相同为:1234,用户登录后须尽快修改。禁止把本人账号借给其他人使用,如有违反,将取消有关人员的使用资格,造成泄密的,按不同密级追究相应责任。第四条 OA系统中的所有用户应按规定的权限阅读和使用系统提供的信息,不得盗用他人用户账号,不得干扰其他用户和破坏系统服务。OA系统用户口令应经常更改并保守秘密,避免请他人代为使用或输入口令等,以防他人有意或无意打开系统数据库获取信息,滥发电子邮件、恶意增删资料或干扰公文运转。因口令丢失或被盗用而引起的后果,由该用户本人承担。第五条 OA系统上所涉及

3、的各种公文处理应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公文制度。各单位在OA系统中所发布的信息,必须是非涉密的文件和信息,应先交由本单位领导审核。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对在网络办公系统上流转、发布的文件、通知、等内容严格把关,重大原则问题应向单位领导汇报。各单位领导对本单位在OA系统中发布的信息的可靠性和严肃性负责。第六条各部门、各单位、各乡镇自制文件、报审(批、备)的文件、图纸等,涉密或不便通过OA系统流转的公文,仍按纸质文件处理办法流转。第七条 OA使用者必须保证信息处理的时效性,各单位电子文件收发员必须每天早上9:30-10:00,下午的3:00-4:00登录系统查看相关收发文情况,如遇外出,因在待办事宜处委

4、托他人。对因不在岗位耽误工作的,各单位要严肃追查当事人的责任。第八条 OA系统是我县行政办公系统,应该保持其严肃性,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在系统上面发布与办公无关的信息。OA系统的所有用户,不得利用OA系统从事危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活动,不得在系统上制作、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不得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危害系统安全的数据。所有使用该系统的人员均有保密的责任。不得随意发布涉及国家和单位机密以及其它不宜发布的信息第九条从事OA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的工作人员,必须政治可靠、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了解OA系统的内容与程序,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尽职工作,确保工作质量。系统设备出现故障,要立即停止使用,及时报修,保证设备处于良好备用状态。第十条 各部门、各单位、各乡镇连接到OA系统的计算机必须使用县政府信息办统一分配的IP地址,任何人不准私自更改或盗用他人IP地址。第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给国家、集体或他人权益造成损失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附则 本制度自2007年7月1日起试行。在试运行期间, 各部门、各单位、各乡镇遇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县政府信息办反映,以便对本规定进行修正。县政府信息办OA系统管理员:陶永春(电话:3837108)二七年六月十日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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