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银行风险代理合同【篇一:银行公司案件代理方案】 关于xxx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法律效劳代理方案 招商银行成都分行: 就贵行xxx支行与xxx、四川xxx、涂xx、方xx、李xx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贵行拟通过法律程序解决该纠纷,我所将该案件代理方案及代理费用报价如下: 一、根本情况。 贵行龙湖三千支行于2013年7月16日与xxx以下简称xxx公司签订?授信协议?编号:2013年湖字第0013390014号,约定贵行龙湖三千支行向xxx公司提供5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间为12个月,从2013年7月16日起至2014年7月15日止,授信种类有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 同日,
2、贵行龙湖三千支行还分别与四川xxx、涂xx、方xx、李xx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及对保书,约定各担保人对授信项下的所有债务承当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债权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两年。 其后于2014年2月11日xxx公司向贵行提出承兑申请,贵行开具票面金额为1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500万元,贵行敞口金额为500万元,期限6个月。该笔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经贵行催收xxx公司归还了局部借款,现尚余340.55万元本金未予清偿,各担保人也未履行担保责任,已构成违约。 二、借款人及各担保人的涉诉情况。 经查证,借款人xxx公司及担保人
3、李xx、方xx尚未有涉诉信息;担保人四川xxx、涂xx一共有几十起诉讼案及执行案。涉执行案件金额高达2亿多。还有局部正在诉讼的案件暂未查询到涉诉标的额。 三、法律效劳方案。 1.因该借款早已到期,立即准备材料提起诉讼,通过法院判决后进行执行,以实现贵行债权。 1根据支行的陈述,目前借款人xxx公司尚正常经营,该司有多项对政府单位享有的到期债权,请贵行梳理后对该到期债权予以保全,因相对方为政府部门,成功保全冻结到期债权的可能性较大。 因保证人李xx、方xx尚无涉诉案件,故其二人名下财产应无法院查封,故可对李xx、方xx名下财产进行查证后予以保全。如查询到借款人、担保人名下有其他有价值的财产也一并
4、申请保全,掌握首查封权以取得执行主动权。 2为节约本钱,快捷、及时诉讼,我们建议在成都市xx区人民法院起诉及进行保全。贵行授信协议未见约定管辖划勾现有电子材料未见相关约定,对方可能提出管辖异议,请贵行于立案前提交约定了管辖权的完整资料。 2.代理进度: 我所拟按照以下进度办理委托事项相关事宜: 1代理合同生效后 七 个工作日内,我所应向贵行提交书面的代理工作方案和具体工作方案。 2贵行决定起诉的,我所应在收到甲方书面盖章资料通知后 七 个工作日递交起诉资料至法院,贵行缴纳法院受理费完毕后完成起诉的立案工作。因贵行的缴费时间我所无法控制,故无法确定案件的受理期限。 3法院受理案件后 十五个工作日
5、内我所应完成对债务人财产线索的排查工作,并向贵行提交债务人财产状况的书面清单。因需以法院受理通知书查证财产,故需待法院受理后我所方能开展财产取证工作。 4贵行决定对债务人进行财产保全的,我所应在收到贵行书面盖章资料通知后 七 个工作日提交保全申请至法院,贵行保全缴费完毕后由法院完成对债务人的财产保全。保全需由贵行完成缴费后法院才会下裁定予以保全,而裁定下发后至法院完成保全的周期并非由律师掌握,故无法对此局部期限予以明确。 5甲方决定对债务人申请强制执行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盖章通知后 七 个工作日内申请法院完成执行受理工作,以受理法院出具的相关文书为准。 3.预计回收金额。 我所预计该案的回
6、收金额为:贷款本金、利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保全费及律师费等。 四、法律效劳费报价。 1、我所代理方式为:一般风险代理。效劳期间包括本案的一审、二审和执行程序。 2、代理费: 2.1前期费用:1.5万; 2.2立案+财产调查阶段:3万完成立案+财产调查,贵行终止代理时此金额扣除已经支付的前期费用后支付; 2.3财产保全阶段:5万完成立案+财产调查且代理完成保全后贵行决定终止代理时此金额扣除已支付的前期费后支付 2.4全案代理:对于收回的债权,按收回金额3%计付风险代理律师费,代理费最高金额不超过 10万 元人民币,超过局部甲方不予支付,具体为: 1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以内含实现贵行
7、债权全部或局部收回的,按实际收回金额的 3 %支付律师代理费; 2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以上2年以内含实现贵行债权全部或局部收回的,按实际收回金额的2.5 %支付律师代理费;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超过2年以上不含实现贵行债权全部或局部收回的,按实际收回金额的 2.0 %支付律师代理费。 3、代理合同生效后,贵行在尚未实现债权的情况下,自愿和解、决定不起诉或撤回本案诉讼/执行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如尚未代理贵行完成对债务人的财产保全,或未保全到债务人有效资产,那么贵行无需支付律师费,本合同终止。2如已代理贵行完成对债务人的财产保全,那么贵行在取得相关生效法律文书之日起15日内按以下方式支付律师
8、费: a.如已保全的有效资产足以保证甲方债权实现的,视为甲方已全额实现债权,甲方按照诉讼标的本金金额的 2.0 %支付乙方; b. 如已保全的有效资产缺乏保证甲方债权的实现,那么甲方按已保全有效资产公允价值的1.8%支付乙方。 (3)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甲方接受债务人及担保人以资产抵偿债务的,那么甲方在收到抵债裁定后15日内,根据抵债资产所抵偿的债权金额的1.8 %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以上为本次代理效劳方案,希望本所为贵行提供本次法律效劳,运用本所律师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丰富的执业实践经验和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为贵行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效劳。 xxxx律师事务所 xxx、xxx律师 二o一五年x
9、月x日【篇二:风险代理清收协议 (邮储银行)】 风险代理清收协议 协议编号:2016年 第 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桃溪路支行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2016】年【4】月【 】日在中国【成都市】共同签署。 甲方: 【成都】分行 负责人: 地址: : : 乙方:【四川东驰】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尹晓东 地址:成都市彭州天彭镇回龙西路61号 : : 鉴于: 1. 为加快清收处置,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本协议第一条“委托清收标的“项下的债权资产的清收。 2. 乙方是经合法注册,并具有相应资质的律师事务所,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 一、委托清收标的 甲方
10、委托乙方代理清收的标的债权资产以下简称“委托清收标的相关 信息见下表: 二、委托代理期限 代理期限为12个月,即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2016年4月日止。 三、代理权限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由乙方指派律师为甲方委托清收标的的清收代理人。 二乙方的具体代理权限以甲方签发给乙方的授权委托书为准。 四、代理职责和权利义务 一在代理过程中,具体清收方式和清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诉讼、债权转让、债务减免、调解、和解、重整等由甲方决定。乙方应依法依约依授权履行其代理职责,不得有任何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发生,否那么,依法承当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责任;乙方承诺对因越权代理或其他违法行为给第三人造成的任何损失承当赔偿责任
11、 二在代理过程中,乙方须勤勉尽职,最大限度地快速高效代理清收,维护甲方合法权益和时效期间等利益;乙方至少每月向甲方书面反应代理清收进展情况;在清收完毕或终止代理后5个工作日内,要整理清收案卷,移交甲方一份存档,并向甲方提交结案报告。 三在本协议规定的代理期限内,乙方不得接受本协议代理事项中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任何第三方的委托,代理其参与调解、诉讼、仲裁、非诉讼活动以及其他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活动,但经甲方同意的除外。 四现金清收的,回款须由偿债主体或司法机关直接全额转入甲方指定账户,乙方不得截留、挪用或从中先行扣除代理费;拟以资抵债的,须经甲方同意,乙方应配合办理抵债资产变更登记和交付手续。 五
1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签署?保密承诺?,并按?保密承诺?的规定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五、代理费 一代理费的计提。代理费以相应的代理费计提基数乘上相应的代理费率得出的乘积计提。代理费的计提基数按本条第二款的标准计算,代理费率按本条第三款的标准计算。 二代理费的计提基数 1.现金清收的计提基数。代理费的计提基数为代理期限内委托清收标的实质回收的货币资金【以代理期限内或抵债资产变现后进入甲方指定账户的实质回收资金为准】减去甲方在代理期限内实际支付的必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执行费、保全费、法官调查取证费、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等后的净回收额。 2.非现金清收的计提基数。如甲方同意回收非货币资金资产
13、以代理期限内登记至甲方名下或为甲方实际控制的实质回收抵债资产为准且同意在该资产变现前支付代理费的,代理费的计提基数为抵债金额减去甲方在代理期限内实际支付的前述必要费用后的净回收额。 3.特殊情形下的计提基数说明。甲方在代理期限内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局部委托清收标的转让的,转让对应价款不计入代理费计提基数,乙方无条件同意债权受让方承继本协议项下相应的全部或局部权利、义务。 三代理费率。代理费率为 %。 四代理费的支付。代理费支付期限为代理期限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乙方在代理期限内代理实质收回非现金资产且甲方要求在该资产变现后支付代理费的,代理费支付期限为该资产变现变现时间及变现价格由甲方自行决定入
14、账后20个工作日内。 五代理期限内,甲方不预支乙方案件调查、取证及差旅费等费用。代理期限届满,假设甲方未能实任何现金清收或实质收回非现金资产的,甲方不支付任何代理费。 六、违约责任 一协议解除。在代理期限届满前,乙方有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代理职责和义务等行为,或者乙方擅自披露或泄露与甲方或代理事项相关的任何信息,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提前解除协议的,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或报酬,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赔偿。 二赔偿责任。因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代理职责和义务等,或擅自披露或泄露与甲方或代理案件相关的任何信息,或未尽专业职责导致委托清收标的的时效期间利益丧失,或代理行为不当,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15、乙方应承当赔偿责任。 七、其他 一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协议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或者由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三本协议签署前形成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任何文件如与本协议相冲突,应以本协议为准。 四如果本协议的某条款被宣布为无效,应不影响本协议任何其他条款的效力。 五本协议一式【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 以下无正文【篇三:一般风险代理协议】 一般风险代理协议 甲 方: 乙 方: 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甲乙
16、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乙方代理甲方诉讼追偿债权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委托事项 甲方对下述债权以下称委托权或诉讼债权委托乙方代理诉讼追偿: 1、债务人: (主债务人) 2、债权金额:本金 万元,表内利息 万元,表外利息 万元,孳生利息万元,合计人民币 万元。 3、债权来源:从中国银行 分行所辖 支行受让取得。 以上关于委托债权的陈述甲方在签署本协议时依据其占有的债权资料并出于告知义务而对委托债权所做的简单描述,甲方并不因此对债权效力、担保效力作出实质性的判断或保证;债权孳生利息计算至 年 月 日,如与法院认定的结果不一致,以法院的认定为准,本协议关于律师代理费的约定不受该认定的影响。 二、 代理
17、律师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本所执业律师杨志华经办委托债权的诉讼追偿事务。 三、 代理范围及期限 代理范围包括:一审、二审、执行。 代理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至执行终结时止。 四、代理权限 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根据庭审需要,并应乙方要求,甲方可另行授予乙方以下特别权利: 1、代为成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进行调解、和解,撤诉,提起反诉或上诉;2、代为放弃、变更人事权利代为执行和解、申请终结,代为收取执行款项。 五、甲方义务 1、全面、真实地介绍案情,提供本协议签署时业已掌握的委托债权有关的证据材料复印件,并保证与甲方保管的原件一致; 2、及时出具?授权委托书、?特别授权书?和其它法律文书。有
18、法定或规定期限的,应在期限届满前出具,并保证给于乙方留有心要的呈送和准备时间; 3、出现调解、和解事由的,应及时将是否同意调解的决定通知乙方; 4、甲方决定撤诉或将胜诉债权转让时,应事先通知乙方; 5、按本协议约定承当委托债权的追偿费用,支付律师代理费。 六、乙方义务 1、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严格履行代理追偿职责,切实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不得超越代理权限; 2、在尽职调查、全面分析的根底上,就委托债权的追偿策略提出建议,起草、呈送与委托债权追偿有关的诉讼文书、其它法律文书,积极协调与受案法院、相关部门的关系,按时出庭; 3、定期报告代理情况,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进展情况、面临的困难及建议。自本协议
19、生效起,每两个月至少报告一次,代理工作完毕后、甲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前汇报一次,但对于与追偿相关的紧急、重要事项,应立即报告; 4、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及本协议终止、解除后两年内,对甲方提供的及其在代理过程中知悉、获得的与委托债权有关的司法文书、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判决、裁定、调解书、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借据、催收通知及其它一切口头和书面的信息、资料负有保秘义务,未经甲方许可或基于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泄露; 5、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代理权授予任何第三人;6、及时将代理过程中获得的司法文书及其它相关文件转交甲方; 7、经甲方同意 、代理回收非现金资产的,应及时交付甲方,如需要办理权属变更
20、登记手续,乙方还应予以协助。 七、费用负担 代理期间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诉讼保全费、申请执行费、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以及律师差旅费、查询费及公关协调费用等,由甲方承当。 八、律师代理费 1、乙方代理回收现金的,律师代理费根据回收现金净值指回收现金扣除甲方预缴的案件受理费、保全申请费、实际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后的净值按下表分段计算,累加支付: 2、乙方代理回收非现金资产的,该非现金资产必须执行到位、甲方必须拥有处置权且该实物的资产价值接近市场公允价值。在此情况下,律师代理费经甲方的该资产评估值或法院裁定、协议约定的抵债金额评估确认值与抵债金额不一致的,以金额较低为准扣除甲方预交的诉讼
21、费和直接费用限于非现金资产权属或处分权转移至甲方期间发生的土地出让金、评估费、过户费、运输费、保管费及相关税费,如抵债时已将需补交的土地出让金从评估确认值、抵债金额中足额扣除,那么不再列入接收费用后的净值,按照 的比例折合成回收现金净额折现值,依照本条第1款约定费率分段提取律师代理费。 3、代理回收的资产既有现金,也有非现金资产的,甲方预缴的诉讼费用从回收现金中优先收回后,在将非现金资产折合成现金资产时不得再次扣除回收现金少于诉讼费用的,缺乏局部仍应在非现金资产折现时扣除;律师代理费以回收现金与非现金资产折现值的累计额为计提基数,按照本条第1款约定的费率分段提取。 4、代理期间发生庭前和解后撤
22、诉、诉讼调解、执行和解的,律师代理费以撤诉、调解、和解后甲方回现净额含按本条规定计算的非现阶段金资产折现值为计提基数,分别按本条第一款约定的费率的60%、70%、80%计提。5、甲方将诉讼债权单独转让的,律师代理费以转让回收现金扣除诉讼费用、评估费用后的净值为计提基数,按本条第1款约定费率计提; 甲方将诉讼债权与甲方其它非诉债权一起打包转让的,根据诉讼债权的评估值的比例,计算出委托债权所对应的回收现额,扣除诉讼费用后得出诉讼债权的回现净额,按本条第1款约定的费率计提委托债权的律师代理费。 6、诉讼债权同时出现本条第4款、第5款规定情形的,按本条第5款的规定计算律师代理费。 7、律师代理费于现金
23、到达甲方指定帐户分期到帐的,分期支付、非现金资产交付完毕需办理权属变更手续的,以过户登记日为准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电汇至乙方以下帐号乙方须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将律师收费票据交付甲方,电汇费用由甲方负担甲乙双方在同一城市的,可以转帐支票支付: 乙方开户银行: 户名: 帐号: 九、协终止与解除 一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协议自然终止: 1、委托债权在代理期限内执行终结包括本次执行终结的; 2、经办律师因特殊原因丧失能力或代理资格的;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协议自通知送达之日解除: 1、一审败诉对担保人、担保物权的主要诉请未被一审法院支持的,视为败诉的; 2、一审、二审或执行阶级经过 月最
24、长 个月,分别自递交诉状和执行申请之日算起,进入诉讼或执行程序后委托的,自委托之日起算无结果指法院未宣判或未实现回收的; 3、越权代理、滥用代理权或未经甲方同意转委托第三方代理的;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代理期限间内变更经办律师或经办律师更换执业机构的; 5、经办律师丧失重要证据的、司法文书原件,或未在诉状中列明根据已有证据应当列明的诉讼请求,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呈交诉状、保全申请、执行申请及证据材料,或未按时出庭,或泄露本案重大机密的; 6、经办律师有其他违反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的行为,给甲方造成财产损失的。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协议自通知送达之日解除: 1、甲方有意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证据材料且未能及时补充的; 2、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提供协助义务不含未出具的?特别授权书?,致使乙方不能履行代理职责的。 四协议终止和解除后的处理 1、本协议因第一款所列情形终止时,乙方依第八条规定应获得的律师代理费、乙方在代理期间垫付的应由甲方支付的诉讼费用,甲方仍应予以支付和报销; 2、本协议因第二款所列情形解除时,乙方应将甲方交付及其通过调查取得的证据、代收的诉讼法律文书及其它相关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