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佛医院装饰装修监理细则.doc

上传人:来看看 文档编号:5177527 上传时间:2020-02-16 格式:DOC 页数:42 大小:50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九佛医院装饰装修监理细则.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2页
九佛医院装饰装修监理细则.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2页
九佛医院装饰装修监理细则.doc_第3页
第3页 / 共42页
九佛医院装饰装修监理细则.doc_第4页
第4页 / 共42页
九佛医院装饰装修监理细则.doc_第5页
第5页 / 共42页
亲,该文档总共42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九佛医院装饰装修监理细则.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九佛医院装饰装修监理细则.doc(4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1 目目 录录 1 1 工程慨况工程慨况1 1 2 2 适用范围和目标适用范围和目标1 1 3 3 编制依据编制依据1 1 4 4 细则的执行与管理细则的执行与管理1 1 5 5 事前监理控制要点与方法事前监理控制要点与方法2 2 5.1 基本规定 2 5.2 图纸会审 3 5.3 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审查 4 5.4 工程材料的质量控制.4 6 6 事中监理控制要点与方法事中监理控制要点与方法5 5 6.1 抹灰工程 5 6.1.1 基本规定5 6.1.2 一般抹灰工程6 6.1.3 装饰抹灰工程7 6.2 饰面板(砖)工程8 6.2.1 基本规定8 6.2.2 饰面板安装工程9 6.2.

2、3 饰面砖粘贴工程.10 6.3 吊顶工程.11 6.3.1 基本规定.11 6.3.2 暗龙骨吊顶工程.12 6.3.3 明龙骨吊顶工程.13 6.4 门窗工程 14 2 6.4.1 基本规定.14 6.4.2 木门窗制作与安装工程.15 6.4.3 金属门窗安装工程.17 6.4.5 特种门安装工程.19 6.4.6 门窗玻璃安装工程.21 6.5 轻质隔墙工程 22 6.5.1 基本规定.22 6.5.2 板材隔墙工程.22 6.5.3 骨架隔墙工程.23 6.5.4 玻璃隔墙工程.24 6.6 涂饰工程 25 6.6.1 基本规定.25 6.6.2 水性涂料涂饰工程.26 6.6.3

3、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27 6.7 细部工程.28 6.7.1 基本规定.28 6.7.2 橱柜制作与安装工程.29 6.7.3 窗帘盒窗台板和散热器罩制作与安装工程.30 6.7.4 门窗套制作与安装工程.30 6.7.5 护栏和扶手制作与安装工程.31 6.7.6 花饰制作与安装工程.32 7 7 装饰装修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装饰装修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3333 附录 A 木门窗用木材的质量要求 35 A.0.1 制作普通木门窗所用木材的质量应符合表A.0.1 的规定 .35 A.0.2 制作高级木门窗所用木材的质量应符合表A.0.2 的规定 .35 1 1 1 工程慨况工程慨况 1、工程名称:

4、九佛医院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九佛中路 1602 号(九佛医院内) 3、建设规模: 1) 、新建:总建筑面积 1743m2,其中医技楼 1486 m2,食堂 98 m2,变电房 95 m2,供应室 64 m2 2 2) 、改建装修:总建筑面积 3800 m2,包括医技楼、住院楼(各三层) 、食 堂(二层) 、供应室(一层) 4、结构形式:震设防框架结构,天然基础,地基承载为特征值 17kp,结构使用 年限 50 年 5、防火等级为二级 6、本工程的装修:治疗室、诊室、化验室、候诊室、挂号室、病房、护士站、 药房、重症监护室内墙装饰为 1.5 米高面砖,1.5 米以上墙面涂料面层;办公室 内墙

5、为涂料面层;公共通道墙面装饰抛光砖;所有吊顶为铝板;病房、手术用房 地面为 PVC 面层;手术用房为洁净要求安装修;进出房间的门为实木一米高内加 防撞不锈钢板;外墙 95mm 面砖;不锈钢楼梯扶手。 2 2 适用范围和目标适用范围和目标 1) 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正常环境下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监理。 (不含地面工程) 。 2) 目标:按合同要求填写(一般为合格) 。 3 3 编制依据编制依据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3)建筑涂饰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程(JGJ/T292003、J250 2

6、003)。 4)外墙饰面砖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程(JGJ1262000、J23 2000)。 5)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程(GB503272001) 6)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 7)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 8) 由业主提供的设计图纸等技术资料 4 4 细则的执行与管理细则的执行与管理 1)本细则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并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执行,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检查专业监理工程师执行本细则的情况并给予 指导。 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细则 3 所列的规范,规程及设计图纸等技术 资料,并熟练掌握。 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结合本工程的特点

7、,按本细则的要求切实落实施 工前期、施工过程中、竣工验收和保修阶段的监理措施。做好施工中 的监理检查、旁站监理、随机抽查、测试检查工作。 4)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研究在执行细则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定解 决措施。必要时对细则做出修改或补充,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 执行。 3 5)本细则中以加粗字体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 5 5 事前监理控制事前监理控制要点与方法要点与方法 5.15.1 基本规定基本规定 1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2)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

8、质量管理体系,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设计单位负责。 3)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对建筑物进行必要的了解和 实地勘察,设计深度应满足施工要求。 4 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 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 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 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5)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

9、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 量管理体系。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应经过审查批准。施工 单位应按有关的施工工艺标准或经审定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并应对 施工全过程实行质量控制。 6)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人员应有相应岗位的资格证书 7)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 由于违反设计文件和本规范的规定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施工单位 负责。 8 8)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 ,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体、承重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体、承重 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

10、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 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9 9)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 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 成的污染和危害成的污染和危害. . 10)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和防毒的法律法 规,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应配备必要的设备器具和标识 1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应在基体或基层的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对既 有建筑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对基层进行处理并达

11、到本手册的要求。 1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应有主要材料的样板或做样板间(件), 并应经有关各方确认。 13)墙面采用保温材料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保温材料的类型、 品种、规格及施工工艺应符合设计要求。 14)管道设备等的安装及调试应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当 必须同步进行时,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 道、设备等的使用和维修。涉及燃气管道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 4 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1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电器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 规定。严禁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 16)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环境条件应满足施工工艺的要求。施 工环境温度不应

12、低于 5。当必须在低于 5气温下施工时,应采取 保证工程质量的有效措施。 17)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半成品、成品的保护,防止 污染和损坏。 1818)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 5.25.2 图纸会审图纸会审 依照本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施工图纸会审制度(CCC/CG-05), 执行 1)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认真仔细地审阅设计图纸,弄懂设计意图和技 术要求,了解装饰装修工程特点、关键环节。 2) 会审应抓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1)核对设计图纸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技术规程的相关要求; a) 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消

13、防、环保、节能等有关 规定。 b)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防火、防雷和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的规定。 c) 当墙体或吊顶内的管线可能产生冰冻或结露时,应进行防冻或防 结露设计 (2)查看图纸及设计说明是否完整、清楚、明确,有无遗漏或含糊 不清; (3)查看图中尺寸、座标、标高是否正确,各专业之间有无矛盾; (4)审查装饰装修工程细部构造的技术措施,选用的材料及其主要物 理性能; 3) 专业监理工程师将图纸审查意见整理后,在图纸会审时提出。由 设计单位签署会审意见予以确认,或提出设计修改变更通知单,作为 工程施工和监理的依据 5.35.3 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审查

14、依据本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审查制 度(CCC/CG-06) 执行。 1)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结合装饰装修工程的特点和设计要求,对施工 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的有关内容和施工方案进行认真的审查。 2) 审查的主要内容: a)施工组织设计应结合所要求的建筑功能、材料供应和施工条件, 确定合理的施工方案; 5 b)施工组织设计中确定的施工工艺流程是否符合有关的施工规范、 规程要求; c)对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控制措施是否可行; d)在技术管理上,是否有施工前的培训方案和技术交底; e)施工的质量管理控制措施与质量控制标准,是否符合规范、规 程和设计要求;是否有施工全过程的质

15、量保证措施,其措施是否符合 本工程的特点; f)是否建立施工质量保证体系,指定专职质检员负责材料采购进 场,施工各工序的进展及最后检查验收阶段的质量检查。质量检查与 验收制度必须严格有效; j)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的各项资源计划,是否与工程进度计划需 要相符。 3) 专业监理工程师完成审查后,将审查意见整理并交项目总监理工 程师,汇总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即建设工程监理规 范A2 表,以便于指导施工。 5.45.4 工程材料的工程材料的质量控制质量控制 依照本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原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控制 制度(CCC/CG-11)执行。 1) 凡在工程上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

16、设备等建材产品在进入施 工现场前,承包商必须向项目监理组报送,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 报审表,即建设工程监理规范A9 表及相关质量证明资料。 2) 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条款,对相 关质量证明资料的有效性进行确认与审查,签署是否允许进场的意见。 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4)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 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和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

17、0045)的规定。 5)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 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 6) 所有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和尺寸进行验收。材料包 装应完好,应有产品合格证书、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的检测报告; 进口产品应按规定进行商品检验。 7) 进场后需要进行复验的材料种类及项目应符合本规范各章的规定。 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进场材料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 进行复验,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 8)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

18、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 6 防虫处理。防虫处理。 9) 现场配制的材料如砂浆、胶粘剂等,应按设计要求或产品说明书 配制。 10) 当国家规定或合同约定应对材料进行见证检测时,或对材料的质 量发生争议时应进行,应进行见证检测。 6 6 事中监理控制要点与方法事中监理控制要点与方法 6.1 抹灰工程抹灰工程 本章适用于一般抹灰、装饰抹灰分项工程的质量控制 6.1.1 基本规定基本规定 1) 抹灰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a) 抹灰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b)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 告。 c)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d) 施工记录。

19、2) 抹灰工程应对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进行复验。 3) 抹灰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a)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 35mm 时的加强措施。 b)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的加强措施。 4) 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a) 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外抹灰工程每 5001000m2 应 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 500m2 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b) 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内抹灰工程每 50 个自然间(大 面积房间和走廊按抹灰面积 30m2 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 足 50 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5) 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室内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 1

20、0% ,并不得少于 3 间;不足 3 间时应全数检查。 b) 室外每个检验批每 100m2 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小于 10m2。 6) 外墙抹灰工程施工前应先安装钢木门窗框、护栏等,并应将墙上 的施工孔洞堵塞密实。 7) 抹灰用的石灰膏的熟化期不应少于 15d ;罩面用的磨细石灰粉的 熟化期不应少于 3d。 8) 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口的阳角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 求时,应采用 1:2 水泥砂浆做暗护角,其高度不应低于 2m,每侧宽 度不应小于 50mm。 7 9)当要求抹灰层具有防水、防潮功能时,应采用防水砂浆。 10) 各种砂浆抹灰层在凝结前应防止快干、水冲、撞击、振动和受冻,

21、在凝结后应采取措施防止玷污和损坏。水泥砂浆抹灰层应在湿润条件 下养护。 11) 外墙和顶棚的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外墙和顶棚的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 6.1.2 一般抹灰工程一般抹灰工程 本节适用于石灰砂浆、水泥砂浆、水泥混合砂浆、聚合物水泥砂 浆和麻刀石灰、纸筋石灰、石膏灰等一般抹灰工程的质量监控。 6.1.2.16.1.2.1 重点监控项目重点监控项目 1) 抹灰前基层表面的尘土、污垢、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并应洒水润湿.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2)一般抹灰所用材料的品种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的凝结时间 和安定性复验应合格。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

22、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复验报告和施工记录。 3) 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 35mm 时,应采 取加强措施。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 强措施,当采用加强网时,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 100mm。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4) 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脱 层、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 检验方法:观察;用小锤轻击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6.1.2.26.1.2.2 一般监控项目一般监控项目 1) 一般抹灰工程的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普通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

23、、接槎平整,分格缝应清晰。 b) 高级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无抹纹,分格缝和灰 线应清晰美观。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2) 护角、孔洞、槽、盒周围的抹灰表面应整齐、光滑、管道后面的 抹灰表面应整齐。 检验方法:观察。 3) 抹灰层的总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砂浆不得抹在石灰砂浆层 上;罩面石膏灰不得抹在水泥砂浆层上。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4)抹灰分格缝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宽度和深度应均匀,表面应光 滑,棱角应整齐。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5) 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 滴水线(槽)应整齐顺直,滴水 8 线应内高外低,滴水槽的宽度和深度均不应小于 10mm

24、。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6) 一般抹灰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6-1 的规定。 一般抹灰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表 6-1 允许偏差项 次 项目 普通抹灰高级抹灰 检验方法 1 立面垂直度 43 2m 垂直检测尺检查 2 表面平整度 43 2m 垂直检测尺检查 3 阴阳角方正 43 直角检测尺检查 4 分格条(缝)直线度 43 直角检测尺检查 5 墙裙、勒脚上口直线度 43 拉 5m 线,用钢直尺检查 本表择自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102001)表 4.2.11 6.1.3 装饰抹灰工程装饰抹灰工程 本节适用于水刷石、斩假石、干粘石、假面砖等装

25、饰抹灰工程的 质量监控。 6.1.3.1 重点监控项目重点监控项目 1) 抹灰前基层表面的尘土、污垢、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并应洒水润湿。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2) 装饰抹灰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的凝 结时间和安定性复验应合格。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复验报告和施工记录。 3) 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 35mm 时,应采 取加强措施。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 强措施,当采用加强网时,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 100mm。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4)

26、各抹灰层之间及抹灰层与基体之间必须粘接牢固,抹灰层应无脱 层、空鼓和裂缝。 检验方法:观察;用小锤轻击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6.1.3.26.1.3.2 一般监控项目一般监控项目 1) 装饰抹灰工程的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水刷石表面应石粒清晰、分布均匀、紧密平整、色泽一致,应 无掉粒和接槎痕迹。 b) 斩假石表面剁纹应均匀顺直、深浅一致,应无漏剁处;阳角处 应横剁并留出宽窄一致的不剁边条,棱角应无损坏。 c) 干粘石表面应色泽一致、不露浆、不漏粘、石粒应粘结牢固、 9 分布均匀,阳角处应无明显黑边。 d) 假面砖表面应平整、沟纹清晰、留缝整齐、色泽一致,应无掉 角、脱皮、起砂等缺陷。

27、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2) 装饰抹灰分格条(缝)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宽度和深度应均匀, 表面应平整光滑,棱角应整齐。 检验方法:观察。 3) 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 。滴水线(槽)应整齐顺直,滴水 线应内高外低,滴水槽的宽度和深度均不应小于 10mm。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4) 装饰抹灰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6-2 的规定。 装饰抹灰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表 6-2 允许偏差项 次 项目 水刷石斩假石干粘石假面砖 检验方法 1 立面垂直度 5455 2m 垂直检测尺检查 2 表面平整度 3354 2m 垂直检测尺检查 3 阴阳角方正 3344

28、 直角检测尺检查 4 分格条(缝)直线度 3333 直角检测尺检查 5 墙裙、勒脚上口直线度 33 拉 5m 线,用钢直 尺检查 本表择自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102001)表 4.3.9 6.26.2 饰面板饰面板( (砖砖) )工程工程 6.2.1 基本规定基本规定 本章适用于饰面板安装、饰面砖粘贴等分项工程的质量监控。 1) 饰面板(砖)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a) 饰面板(砖)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b)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 告。 c) 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检测报告。 d) 外墙饰面砖样板件的粘结强度检测

29、报告。 e)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f) 施工记录。 2) 饰面板(砖)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a) 室内用花岗石的放射性。 b) 粘贴用水泥的凝结时间、安定性和抗压强度。 c) 外墙陶瓷面砖的吸水率。 3) 饰面板(砖)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a) 预埋件(或后置埋件)。 b) 连接节点。 c) 防水层。 4) 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0 a)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内饰面板(砖)工程每 50 间(大面积 房间和走廊按施工面积 30m2 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 50 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b) 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外饰面板(砖

30、)工程每 500 1000m2 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 500m2 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5) 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室内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 10% ,并不得少于 3 间;不足 3 间时应全数检查。 b) 室外每个检验批每 100m2 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小于 10m2。 6) 外墙饰面砖粘贴前和施工过程中,均应在相同基层上做样板件,并 对样板件的饰面砖粘结强度进行检验,其检验方法和结果判定应符合 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110)的规定。 7) 饰面板(砖)工程的抗震缝、伸缩缝、沉降缝等部位的处理应保证缝 的使用功能和饰面的完整性。 6.2.2 饰面板安装工程

31、饰面板安装工程 本节适用于内墙饰面板安装工程和高度不大于 24m、 抗震设防 烈度不大于 7 度的外墙饰面板安装工程的质量监控 6.2.2.16.2.2.1 重点监控项目重点监控项目 1) 饰面板的品种、规格、颜色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木龙骨、木饰 面板和塑料饰面板的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和性能检测报告。 2) 饰面板孔、槽的数量、位置和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进场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3)3) 饰面板安装工程的预埋件饰面板安装工程的预埋件( (或后置埋件或后置埋件) ) 、连接件的数量、规格、连接件的数量、规格、 位置、连接方

32、法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位置、连接方法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 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饰面板安装必须牢固。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饰面板安装必须牢固。 检验方法:手扳检查;检查进场验收记录、现场拉拔检测报告、隐蔽 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6.2.2.26.2.2.2 一般监控项目一般监控项目 1) 饰面板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一致,无裂痕和缺损。石材表面 应无泛碱等污染。 检验方法:观察。 2) 饰面板嵌缝应密实、平直,宽度和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嵌填材 料色泽应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3) 采用湿作业法施工的饰面板工程,石材应进行防碱背

33、涂处理。饰 11 面板与基体之间的灌注材料应饱满、密实。 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4) 饰面板上的孔洞应套割吻合,边缘应整齐。 检验方法:观察。 5) 饰面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6-3 的规定。 饰面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表 6-3 允许偏差(mm) 复合轻质墙板 项 次 项 目 光 面 剁 斧 石 蘑 菇 石 瓷 板 木 材 塑 料 金 属 检 验 方 法 1 立面垂直度 23321.522 用 2m 垂直检测尺检查 2 表面平整度 231.5133 用 2m 靠尺和塞尺检查 3 阴阳角方正 24421.533 用直角检测尺检查 4 接缝高低差 2442

34、111 拉 5m 线,不足 5m 通线, 用钢直尺检查 5 墙裙、勒脚 上口直线度 2332222 拉 5m 线,不足 5m 通线, 用钢直尺检查 6 接缝高低差 0.530.50.511 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查 7 接缝宽度 1221111 用钢直尺检查 本表择自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102001)表 8.2.9 6.2.3 饰面砖粘贴工程饰面砖粘贴工程 本节适用于内墙饰面砖粘贴工程和高度不大于 100m、抗震设烈度 不大于 8 度、采用满粘法施工的外墙饰面砖粘贴工程的质量监控。 6.2.3.16.2.3.1 重点监控项目重点监控项目 1) 饰面砖的品种、规格、图案、颜色和

35、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检测报告 和复验报告。 2) 饰面砖粘贴工程的找平、防水、粘结和勾缝材料及施工方法应符 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工程技术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复验报告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 饰面砖粘贴必须牢固。饰面砖粘贴必须牢固。 检验方法:检查样板件粘结强度检测报告和施工记录。 4) 满粘法施工的饰面砖工程应无空鼓、裂缝。 检验方法:观察;用小锤轻击检查。 6.2.3.26.2.3.2 一般监控项目一般监控项目 1) 饰面砖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一致,无裂痕和缺损。 检验方法:观察。 2) 阴阳角处搭接方

36、式、非整砖使用部位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 12 3) 墙面突出物周围的饰面砖应整砖套割吻合,边缘应整齐。墙裙、 贴脸突出墙面的厚度应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4) 饰面砖接缝应平直、光滑,填嵌应连续、密实;宽度和深度应符 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5) 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 。滴水线(槽)应顺直,流水坡向 应正确,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用水平尺检查。 6) 饰面砖粘贴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6-4 的规定。 饰面砖粘贴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表 6-4 允许偏差项 次 项 目 外墙面砖内墙面砖 检验方法 1 立面垂直度 32

37、 用 2m 垂直检测尺检查 2 表面平整度 43 用 2m 靠尺和塞尺检查 3 阴阳角方正 33 用直角检测尺检测 4 接缝直线度 32 拉 5m 线,不中 5m 拉通 线,用钢直尺检查 5 接缝高低差 10.5 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查 6 接缝宽度 11 用钢直尺检查 本表择自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01) 表 8.3.11 6.3 吊顶工程吊顶工程 6.3.1 基本规定基本规定 本章适用于暗龙骨吊顶、明龙骨吊顶等分项工程的质量监控。 1) 吊顶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a) 吊顶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b)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

38、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 告。 c)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d) 施工记录。 2) 吊顶工程应对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进行复验。 3) 吊顶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a) 吊顶内管道、设备的安装及水管试压。 b) 木龙骨防火、防腐处理。 c) 预埋件或拉结筋。 d) 吊杆安装。 e) 龙骨安装。 f) 填充材料的设置。 4) 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同一品种的吊顶工程每 50 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吊顶面积 30m2 为 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 50 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13 5) 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 10%, 并不得 少于 3 间;不足 3

39、 间时应全数检查。 6) 安装龙骨前,应按设计要求对房间净高、洞口标高和吊顶内管道、 设备及其支架的标高进行交接检验。 7) 吊顶工程的木吊杆、木龙骨和木饰面板必须进行防火处理,并应 符合有关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8) 吊顶工程中的预埋件钢筋吊杆和型钢吊杆应进行防锈处理 9) 安装饰面板前应完成吊顶内管道和设备的调试及验收。 10) 吊杆距主龙骨端部距离不得大于 300mm, 当大于 300mm 时, 应增加吊杆。当吊杆长度大于 1.5m 时,应设置反支撑。当吊杆与设 备相遇时,应调整并增设吊杆。 11) 重型灯具、电扇及其他重型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工程的龙骨上。 6.3.2 暗龙骨吊顶工程暗龙

40、骨吊顶工程 本节适用于以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木龙骨等为骨架,以石膏板、 金属板、矿棉板、木板、塑料板或格栅等为饰面材料的暗龙骨吊顶工 程的质量监控。 6.3.2.16.3.2.1 重点监控项目重点监控项目 1) 吊顶标高、尺寸、起拱和造型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2) 饰面材料的材质、品种、规格、图案和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 和复验报告。 3) 暗龙骨吊顶工程的吊杆、龙骨和饰面材料的安装必须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4) 吊杆、龙骨的材质、规格、安装间距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设

41、计要求。 金属吊杆、龙骨应经过表面防腐处理;木吊杆、龙骨应进行防腐、防 火处理。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 场验收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 石膏板的接缝应按其施工工艺标准进行板缝防裂处理。安装双层 石膏板时,面层板与基层板的接缝应错开,并不得在同一根龙骨上接 缝。 检验方法:观察。 6.3.2.26.3.2.2 一般监控项目一般监控项目 1) 饰面材料表面应洁净、色泽一致,不得有翘曲、裂缝及缺损。压 条应平直、宽窄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2) 饰面板上的灯具、烟感器、喷淋头、风口篦子等设备的位置应合 理、美观,与饰面板的交接应吻合、严密。

42、14 检验方法:观察。 3) 金属吊杆、龙骨的接缝应均匀一致,角缝应吻合,表面应平整, 无翘曲、锤印。木质吊杆、龙骨应顺直,无劈裂、变形。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4) 吊顶内填充吸声材料的品种和铺设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 防散落措施。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5) 暗龙骨吊顶工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6-5 的规定。 暗龙骨吊顶工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表 6-5 允许偏差(mm) 项 次 项 目纸面石 膏板 金属板矿棉板 木板、塑 料板格栅 检验方法 1 表面平整度 3222 用 2m 靠尺和塞尺检查 2 接缝直线度 31.533

43、 拉 5m 线,不足 5m 拉通 线,用钢直尺检查 3 接缝高低差 111.51 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查 本表择自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102001)表 6.2.11 6.3.3 明龙骨吊顶工程明龙骨吊顶工程 本节适用于以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木龙骨等为骨架,以石膏板、 金属板、矿棉板、塑料板、玻璃板或格栅等为饰面材料的明龙骨吊顶 工程的质量监控 6.3.3.16.3.3.1 重点监控项目重点监控项目 1) 吊顶标高、尺寸、起拱和造型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2) 饰面材料的材质、品种、规格、图案和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当 饰面材料为玻璃板时,应使用安全玻璃

44、或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3) 饰面材料的安装应稳固严密。饰面材料与龙骨的搭接宽度应大于 龙骨受力面的 2/3。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尺量检查。 4) 吊杆、龙骨的材质、规格、安装间距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金属吊杆、龙骨应进行表面防腐处理;木龙骨应进行防腐、防火处理。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和隐 蔽工程验收。 5) 明龙骨吊顶工程的吊杆和龙骨安装必须牢固。 检验方法:手扳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6.3.3.26.3.3.2 一般监控项目一般监控项目 1) 饰面材料表面应洁

45、净、色泽一致,不得有翘曲、裂缝及缺损。饰 15 面板与明龙骨的搭接应平整、吻合,压条应平直、宽窄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2) 饰面板上的灯具、烟感器、喷淋头、风口篦子等设备的位置应合 理、美观,与饰面板的交接应吻合、严密。 检验方法:观察。 3) 金属龙骨的接缝应平整、吻合、颜色一致,不得有划伤、擦伤等 表面缺陷。木质龙骨应平整、顺直,无劈裂。 检验方法:观察。 4) 吊顶内填充吸声材料的品种和铺设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 防散落措施。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5) 明龙骨吊顶工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6-6 的规定。 明龙骨吊顶工程安装的允许偏差

46、和检验方法 表 6-6 允许偏差(mm) 项 次 项 目 石膏板金属板矿棉板 塑料板、 玻璃板 检验方法 1 表面平整度 3232 用 2m 靠尺和塞尺检查 2 接缝直线度 3233 拉 5m 线,不足 5m 拉通 线,用钢直尺检查 3 接缝高低差 1121 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查 本表择自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102001)表 6.3.11 6.46.4 门窗工程门窗工程 6.4.1 基本规定基本规定 本章适用于木门窗制作与安装、金属门窗安装、特种门安装、门 窗玻璃安装等分项工程的质量监控。 1) 门窗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a) 门窗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

47、设计文件。 b)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 告。 c) 特种门及其附件的生产许可文件。 d)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e) 施工记录。 2) 门窗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a) 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 b) 建筑外墙金属窗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漏性能。 3) 门窗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a) 预埋件和锚固件。 b) 隐蔽部位的防腐、填嵌处理。 4) 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6 a) 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木门窗、金属门窗及门窗玻璃每 100 樘 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 100 樘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b) 同一品种

48、、类型和规格的特种门每 50 樘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不足 50 樘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5) 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木门窗、金属门窗及门窗玻璃,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 5%, 并不得少于 3 樘,不足 3 樘时应全数检查;高层建筑的外窗,每个 检验批应至少抽查 10%, 并不得少于 6 樘,不足 6 樘时应全数检查。 b)特种门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 50%, 并不得少于 10 樘,不足 10 樘时应全数检查。 6) 门窗安装前,应对门窗洞口尺寸进行检验。 7) 金属门窗安装应采用预留洞口的方法施工,不得采用边安装边砌 口或先安装后砌口的方法施工。 8)8) 木门窗与砖石砌体、混凝土

49、或抹灰层接触处应进行防腐处理并应 设置防潮层;埋入砌体或混凝土中的木砖应进行防腐处理。 9)9) 当金属窗或塑料窗组合时,其拼樘料的尺寸、规格、壁厚应符合设 计要求。 10) 建筑外门窗的安装必须牢固。在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建筑外门窗的安装必须牢固。在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 11) 特种门安装除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规定外,还应符合有关专 业标准和主管部门的规定。 6.4.2 木门窗制作与安装工程木门窗制作与安装工程 本节适用于木门窗制作与安装工程的质量监控 6.4.2.16.4.2.1 重点监控项目重点监控项目 1) 木门窗的木材品种、材质等级、规格、尺寸、框扇的线型及人造 木板的甲醛含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未规定材质等级时,所用木材 的质量应符合本手册附录 A 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材料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2) 木门窗应采用烘干的木材,含水率应符合建筑木门木窗(JG/T122) 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材料进场验收记录。 3) 木门窗的防火、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项目管理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