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基本行为规范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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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博置业 员工基本行为规范管理办法 新疆中博置业有限公司 员工基本行为规范管理办法二一三年四月本文件未经公司同意不得外传 第24页目 录第一章 总则1第二章 员工基本行为规范1第一节 基本准则1第二节 禁止规范2第三节 董事行为规范4第四节 审计行为规范6第五节 法定代表人行为规范8第六节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9第七节 财务人员行为规范11第八节 招标人员行为规范12第三章 责任追究12第一节 责任追究的方式12第二节 责任追究的原则13第三节 法律责任14第四节 责任的调查、认定和监督15第四章 附则16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明确公司员工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公司员工在履行职责中必须遵循的行

2、为准则,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强化工作责任,完善监督约束机制,预防和惩治违法犯罪,追究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的责任,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置业公司及其直管下属公司/项目部。第二章 员工基本行为规范第一节 基本准则第三条 公司员工对公司负有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义务,必须忠于公司的事业、忠于职守,廉洁从业,维护公司利益。第四条 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第五条 公司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制度,维护公司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第六条 公司员工必须维护企业发展纲领和企业文化的统

3、一性。第七条 公司员工应在授权范围及岗位职责权限范围内工作,不得未经批准私自超越职权范围或权限。第八条 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工作标准、工作流程。第九条 公司员工必须服从职责权限及工作流程中上级对下级的层级管理。第十条 公司员工在工作中应遵守公司业务流程和业务办理时间的规定,不得未经批准擅自超越、改变业务流程,擅自突破业务办理时间规定。第十一条 公司员工应勤勉尽责、忠于职守。不得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怠于职守,不履行职责,阻碍公司生产经营。第十二条 公司员工在报批、审批、审核流程中对报批、审批、审核事项应履行尽职调查、审查的义务,并对报批、审批、审查资料的完整性、真

4、实性负责。公司员工在授权范围及岗位职责中对签署的文件、单据应谨慎审查,并对签名确认的文件、单据中所陈述的事实和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第十三条 公司员工对经手的公司文件、资料负有妥善保管、避免丢失、损毁的义务。公司员工应遵守档案管理的规定,对经手的公司文件、资料负有及时归档的义务。第二节 禁止规范第十四条 严禁贿赂行为:(一)严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他人财物”包括(1)财物,如:贵重物品、礼金、各种有价证券及支付凭证等;以各种名义提供的奖励、赞助、补助及劳务费等;由业务往来单位或个人报销任何应由其个人承担的费用等。(2)财物以外的其他

5、利益,如:提供费用的私人旅游活动;接受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的方便;接受可能影响公司经营、管理和业务正常开展的娱乐活动等。(二)严禁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第十五条 严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营私舞弊,为自己谋取私利的行为。第十六条 严禁与他人串通损害公司利益甚至出卖公司利益的行为:(一)严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他人串通抬高或压低购买或出售的产品、提供服务和劳务的价格,使公司参与不公平的交易,损害甚至出卖公司利益;(二)严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他人串通弄虚作假,获取非法利益,损害甚至出卖公司利益;(三)严禁其他与他人串

6、通损害甚至出卖公司利益的行为。第十七条 严禁盗窃、侵占、挪用公司财产的行为。第十八条 严禁侵犯公司商业秘密行为:(一)严禁未经授权或批准,披露、泄露、告知、公布、发布、传播、出版、转让、处分或者以其它任何方式使第三方(包括按照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公司其他职员)知悉公司的商业秘密;(二)严禁以盗窃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公司商业秘密,非法使用或非法允许他人使用,损害公司利益;(三)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严禁侵犯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第十九条 严禁捏造事实、散布谣言,诋毁、诽谤、侵犯公司名誉、声誉的行为。第二十条 严禁以剽窃、篡改、假冒等方式侵犯公司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

7、、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等知识产权的行为。第二十一条 严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弄虚作假,以假帐、假凭据、假签证单、假合同或其他虚假形式高估冒算,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法利益或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第二十二条 严禁违反操作规程,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导致重大伤亡事故、消防责任事故、质量安全事故、劳动安全事故和其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行为。第二十三条 严禁以公司名义为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隐瞒来源和性质提供方便的行为。第二十四条 严禁未经规定程序批准或超越职权范围擅自调整或擅自突破公司预算指标、成本控制指标等经营指标的行为。第三节 董事行为规范第二十五条 董事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任

8、职公司章程、任职公司规章制度,对任职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二)股东通过其选派或推荐的董事参与董事会的活动,对任职公司依法实施管理,董事作为受托人,应切实维护股东的利益;(三)董事必须参与任职公司董事会决策,行使表决权,承担任职公司董事会委托的工作;(四)董事有权对其认为错误或超越任职公司董事会职权范围或违反法律、法规的决定提出反对意见,并要求在任职公司董事会议记录上对其反对意见作出记载;(五)董事应认真阅读任职公司的各项商务、财务报告,及时、准确了解任职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六)董事有按任职公司股东会要求列席会议,并接受任职公司股东质询的义务;(七)董事负有向股东的信息披露义务;(八

9、)董事应如实向任职公司审计部或审计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任职公司审计部或审计行使职权,并接受任职公司审计部对其履行职责的合法监督和合理建议;(九)董事参加董事会的活动或受董事会委托执行任职公司公务所需的费用由任职公司列支。第二十六条 董事的禁止行为: (一)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二)侵占公司财产,挪用公司资金;(三)违反公司章程规定,未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四)违反公司章程规定或未经股东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进行交易;(五)未经公司股东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公

10、司同类的业务;(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七)擅自披露商业秘密;(八) 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以其他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九) 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十)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十一)从事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第四节 审计行为规范第二十七条 审计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任职公司章程、任职公司规章制度,对任职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二)股东通过其选派或推荐的审计人员参与审计部的活动,对任职公司的经营管理依法实施监督,审计人员作为受托人,应切实维护股东的利益;(三)审计

11、人员必须参与任职公司审计部活动,行使审议权、表决权、监督权,承担任职公司审计部委托的工作;(四)审计人员应认真审阅任职公司的各项商务、财务报告,定期审查帐册文件,及时、准确了解任职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五)审计人员有按任职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要求列席会议,并接受任职公司股东、董事会质询的义务;(六)审计任参加审计部的活动或受审计部委托执行任职公司公务所需的费用由任职公司列支。第二十八条 审计人员的禁止行为:(一)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二)侵占公司财产,挪用公司资金;(三)违反公司章程规定,未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四)违反公司章

12、程规定或未经股东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进行交易;(五)未经公司股东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公司同类的业务;(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七)擅自披露商业秘密;(八) 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以其他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九) 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十)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十一)从事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第五节 法定代表人行为规范第二十九条 法定代表人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任职公司章程、任职公司规章制度,对任职公司负有

13、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二)股东通过其选派或推荐的法定代表人参与任职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法定代表人作为受托人,应切实维护股东的利益;(三)法定代表人参与任职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承担任职公司委托的工作;(四)法定代表人应认真审阅任职公司的各项商务、财务报告,及时、准确了解任职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五)法定代表人有按任职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要求列席会议,并接受任职公司股东、董事会质询的义务;(六)法定代表人应如实向任职公司审计部或审计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任职公司审计部或审计行使职权,并接受任职公司审计部或审计对其履行职责的合法监督和合理建议;(七)法定代表人受公司委托执行任职公司公务所需的费

14、用由任职公司列支。第三十条 法定代表人的禁止行为:(一)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二)侵占公司财产,挪用公司资金;(三)违反公司章程规定,未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四)违反公司章程规定或未经股东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进行交易;(五)未经公司股东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公司同类的业务;(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七)擅自披露商业秘密;(八) 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以其他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九) 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

15、失;(十)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十一)从事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第六节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第三十一条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指除董事、审计、法定代表人外,其他由公司聘任的负有领导和管理职责的人员,包括各职能单位的负责人或经理级以上的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第三十二条 高管人员的权利与义务:(一)高管人员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规章管理制度,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二)高管人员有按股东会要求列席会议,并接受股东质询的义务;(三)高管人员负有信息披露义务;应及时将公司的经营状况向上一级负责人汇报,并对提供给上一级公司、集团、董事会、

16、股东会作为决策依据的报告、报表、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四)高管人员应如实向审计部或审计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审计部或审计行使职权;(五)高管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赋予的职责和权限,按授权范围和工作流程经营管理公司事务;(六)高管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和岗位职责权限内对管理事项负责,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七)高管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经营目标责任、预算和成本控制责任、绩效考核等制度,完成经营绩效和成本控制目标,保障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八)高管人员在经营管理公司过程中,对自己的经营管理行为、决策及签署的相关文件负责;(九)高管人员应严格遵守印章、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出具证明的管理规定。第三十三

17、条 高管人员的禁止行为:(一)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二)侵占公司财产,挪用公司资金;(三)违反公司章程规定,未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四)违反公司章程规定或未经股东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进行交易;(五)未经公司股东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公司同类的业务;(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七)擅自披露商业秘密;(八) 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以其他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九) 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十) 违反法律、行政

18、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十一)从事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第七节 财务人员行为规范第三十四条 严格遵守国家的财经、税收、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第三十五条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负有向股东的信息披露义务;应对经自己签名的财务会计报告、财务报表、预决算报告、财务单据和凭证等负责;对提供给上一级公司、集团、董事会、股东会作为决策依据的财务会计报告、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第三十六条 不得违反收支“两条线”的财务管理运作方式。第三十七条 不得擅自超越权限进行借款或提供担保;不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司资金归本人或者他人使用。第三

19、十八条 不得擅自超越权限及审批流程支付款项或调度资金;不得擅自改变经审批已确定的拟付款项目。第三十九条 不得违反国家及公司有关票据的法规、管理制度,违法使用、开具及保管票据;不得擅自违反公司的报销制度。第八节 招标人员行为规范第四十条 对进行投标的单位是否符合招标条件进行审查,并对审查结果负责。第四十一条 不得在开标前泄露经济标底和技术方案及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第四十二条 发现投标人串标、围标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应及时制止,不得知情不报。第四十三条 不得与投标人串通、围标,不得未经批准擅自采取议标方式,损害公司利益。第三章 责任追究第一节 责任追究的方式第四十四条 公司员工违反法

20、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规章制度的,公司有权追究责任人行政责任,同时追究责任人经济责任;构成犯罪或违法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行政处罚。第四十五条 刑事、行政法律责任:公司员工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规章制度,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后果由责任人自负。公司员工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规章制度,触犯行政法规,被政府部门处以行政处罚的,后果由责任人自负。第四十六条 公司行政责任:公司员工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规章制度的,由公司视情节程度按公司规章制度中的奖惩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或后果严重的,公司有权辞退并单方解除聘用合同,并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或赔偿。第四十

21、七条 经济责任:公司员工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规章制度的,应承担如下经济责任:(一)所获得的非法收入归公司所有;并应向公司支付相当于所获得非法收入的12倍的违约金;(二)公司有权按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规定的幅度或按情节轻重,扣薪、扣奖金、扣保证金;(三)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损失赔偿责任。第二节 责任追究的原则 第四十八条 公司员工违反法律、法规,依法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法律责任或被政府机关追究行政法律责任的,不影响公司依章程、规章制度追究其对公司的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第四十九条 公司员工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规章制度的,公司可根据违规事实及情节程度,确定责任人同时承担行政责

22、任和经济责任,或单独承担某一项责任。第五十条 公司员工因涉嫌违法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或行政拘留的,公司可将其辞退并单方解除聘用合同,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或赔偿。第五十一条 公司员工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公司经本制度规定的审核程序确定后,提前以书面方式告知责任人原因及具体数额,并可在发放给责任人的薪酬中扣除,但须发放给责任人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月工资收入。责任人当月薪酬不足扣除的,可延缓至其他月份。责任人应承担的经济责任,无法在发放给责任人的收入中扣除或责任人的收入中不足以扣除的,公司有权向责任人追偿。第五十二条 公司员工违反公司章程、公司规章制度,属过失的,或者主动向公司承认错误、如实反映

23、的,可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第五十三条 公司员工在经营、管理和业务活动中,对于确实难以拒绝的财物,必须在收到后立即按规定上缴公司,由公司入帐处理,公司可免于追究员工责任。第五十四条 公司员工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规章制度,导致第三方利益受损的后果由其自负,与公司无关,如因此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其应负责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五条 公司员工在任职期间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规章制度的,在聘用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后被发现的,公司有权向责任人追究损失赔偿责任,不受聘用关系是否存续的影响。第三节 法律责任第五十六条 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辞退并单方解除聘用合同,并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24、或赔偿;因此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负责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公司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一)违反本制度第二章第二节、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第四章的;(二)严重失职的;(三)滥用职权的;。(四)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或后果严重的。第五十七条 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视情节及后果轻重追究其对公司的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1、违反第六十三条规定之外的本制度其它条款的;2、一般失职或一般越权的;3、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规章制度未达到情节严重或后果严重的程度的。第五十八条 公司员工违反本制度以外的其他规章制度的,可按该类规章制度

25、的规定承担责任,如该类规章制度未规定相应责任的,适用本制度。第四节 责任的调查、认定和监督第五十九条 责任的调查:公司审计部(审计部)具有检查权、调查审计权,并可对公司的财务进行内部审计或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审计部(审计部)可联合公司行政人事部门可对公司内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进行检查、调查。 第六十条 责任的认定:公司审计部(审计部)根据调查、审计的结果,作出责任调查报告、审计报告,可作为责任追究的依据。公司审计部(审计部)根据调查、审计的结果,按公司规章制度规定提交相应的公司董事会或有决策权的部门审批。如公司董事会或有决策权的部门批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的,行政人事责

26、任由行政人事部门下达处理决定;若涉及经济责任的,由公司法律部门进行追究;若涉及刑事责任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六十一条 被追究责任的人员,对处理决定如有异议,可在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向集团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书面提出复议申请,集团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在收到复议申请的十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如对复议决定仍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的五日内,向集团审计部书面提出申诉申请,集团审计部在收到申诉申请的十五日内作出书面裁定。第六十二条 责任的监督:公司审计部负责本制度的监督。第五章 附则第六十三条 本制度下列用语的含义:(一)“情节严重”是指下列情形之一的:1、已被公司规章制度界定为员工禁止规范的或严

27、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2、弄虚作假等手段恶劣的行为;3、三次以上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4、获取违法所得的;5、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二)“后果严重”是指下列情形之一的:1、造成公司停业、经营管理停顿或严重亏损的;2、致使公司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被政府部门处罚的;3、严重损害公司声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4、给公司造成重大间接经济损失的。(三)“直接经济损失”是指与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而造成的公司财产损毁、减少的实际价值。(四)“间接经济损失”是指由直接经济损失引起和牵连的其他损失,包括失去的在正常情况下可能获得的利益和为恢复正常的管理活动或者挽回所造成的损失所支付的各种开支、费用等

28、。(五)“滥用职权”是指公司员工超越职责权限或者违反行使职权时所应遵守的程序,情节严重或后果严重,且无法挽回的行为。“一般越权”是指公司员工超越职责权限或者违反行使职权时所应遵守的程序,但未达到情节严重或后果严重程度的,或虽事后得到追认已在公司内部造成不良影响的。(六)“严重失职”是指公司员工不履行、不正确履行或者放弃履行自己的职责,情节严重或后果严重且无法挽回的行为。 “一般失职”是指司员工不履行、不正确履行或者放弃履行自己的职责,但未达到情节严重或后果严重程度的,或因非主观故意仅由于客观原因造成的失职行为。第六十四条 公司人事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办法的解释。第六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3年5月

29、1日起由公司公示后施行,公司原规章制度与本办法相冲突的,以本办法为准。下面红色部分是赠送的总结计划,不需要的可以下载后编辑删除!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计划(精选)XX年,我工区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事故隐患整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以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活动,一年来,在工区全员的共同努力下,工区安全生产局面良好,总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并更加牢固可靠。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一)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安全整治力度。在今年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中,工区始终认真开展月度安全检查和日常性安全巡视检查记录

30、,同时顺利完成公司组织的XX年春、秋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国家电网公司组织的专项隐患排查工作。截止日前,工区先后共开展各类安全检查71次,查出事故隐患点22处,均进行了闭环处理。通过检查活动,进一步夯实了工区的安全生产基础。(二)顺利完成保电专项工作。本年度工区共进行专项保电工作10次,累计保电天数达到90余天,通过工区全员的共同努力,顺利完成春节保电、国庆保电、七一保电、特高压投送电保电、500kv沁博线保电等一批重要节假日的保电工作。(四)工作票统计及其他工作情况。截止11月15日,我工区连续实现安全生产1780天;全年共办理工作票50张,其中第一种工作票 24张,含基建单位8张;第二种工作票

31、26张。工作票合格率100%,执行情况较好。全年工区所辖线路跳闸次数共计0次,线路跳闸率为0次/(百公里年)。(四)安环体系标准化建设本年度在公司统一的部署下,工区积极参与安环体系标准化建设工作,先后派员参加安环体系标准化培训2次,迎接公司开展安环体系内审工作三次,先后审查出问题共计20余处,先后进行了闭环整改。截止日前,工区已初步建立起了标准化安环工作体系,在今后工作中,工区将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流程,努力确保体系工作符合外审相关要求。(五)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工区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年初制定的安全工作目标,按照公司统一要求,工区各级人员均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强化各级人员安全责任意

32、识,一级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基础管理,加大安全培训教育力度。努力实现工区安全工作规范化管理。(六)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着力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技能,我们先后制定并顺利实施了XX年工区安全技能培训计划与方案、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活动的指导思想、活动主题、活动时间、活动组织形式和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岗位资格,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培训,突出抓好一线青工和安全责任人培训教育,着力提高安全意识,不断增强自身安全技能培训,提高工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

33、工区组织培训一线员工百余人次,先后组织工区所有生产人员参加安规培训以及登高架设取证以及复审培训工作,并对其进行考核,不合格者要求重新培训学习,考核合格后后方能上岗作业。对新进员工做好三级安全教育,特别是岗位培训,安全教育培训,并对其进行严格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七)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提高预警防范和处置事故灾难的能力。突出预防为主,着力做好事故超前防范的各项工作,这是我工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方针。一年来,我工区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加强各类事故以及可能危及安全生产的自然灾害的预测、预报、预警、预防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应急救援队伍的管理,建立应急值班制度,提高突发事故处置能力。工

34、区举行了XX年迎峰度夏应急演练,有效提高了工区应急处置能力。先后圆满完成XX年迎峰度夏,防汛保供电等任务。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施工线路遗留问题较多,线下遗留树木和违建房屋不断增多,处理复杂。(二)电力设施破坏、线下施工、异物等时刻威胁着线路的安全运行。施工周期较长的线下作业项目日益增多,各种超大机械施工较多,给线路运行造成很大的隐患,由于很难与施工方签订安全协议,工区在处理此类事件的时候很被动,各种隐患不在预控之中。截止目前,工区共存在线下施工点22处,为保证线路安全运行,与施工方签订施工协议书3处,下发施工安全告知书13份,张贴警示标志共计5处。(三)工区员工的安全意识、理论技能水平有待

35、提高。随着线路的日益增多,生产任务繁重,我工区青工人数偏少且安全素质有待提高,对工区的安全生产提出了严峻的考验。三、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思路下一年,我工区将继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遏制安全事故,推动工区安全生产进一步持续好转。为此,我们将突出“四抓”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一是抓基层基础。按照“重基层、打基础、强监管”的工作思路,建立完善工作制度、设置基础台帐、健全监管网络,充分发挥安全监管职能,使安全生产关口前移、重心下沉,筑牢安全生产第一防线。二是抓隐患治理。切实加强和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坚持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常态

36、化,针对工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完善监管办法,落实监管措施,做到月月普遍排查,每周重点排查,真正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抓重点防范。重点要放在线下作业大型机械的监管,防范线路外力破坏,积极争取主动,努力使各种线下外部作业项目完全处于工区的可控状态之中,强化隐患排查,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四是抓宣传教育。加强警示教育,对典型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及时曝光,加强学习,狠抓违章治理,增强所有人员安全生产制度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形成人人重视安全、关注安全、防范事故的良好氛围。时间飞逝,转眼xx年年关已到,我到xx公司也有一年时间了。这是紧张又充实的一年,xx见证了我从

37、无到有。从今年三月八号进公司以来的一年,对我来说是一个成长的过程,我从一名经验浅薄的应届生,逐渐成长为一名具备一定专业知识的采购职员。面对这一年,xx公司所有人齐心协力,同心同德,克服了今年市场经济低迷的困难,使公司产品推陈出新,这是值得我们骄傲的。为我们克服了困难,经受住了考验而骄傲自豪。年初,我以应届生身份来xx公司实习,这是我从学校走向社会的第一步,是人生道路上一个很重要的起点。众所周知采购部是公司业务的后勤保障,是关系到公司整个销售利益的最重要环节,所以我很感谢公司和领导对我的信任,将我放在如此重要的岗位上。回首这一年,我在xx的取得的进步都历历在目,每一个进步都值得我骄傲。正是因为有

38、了一个良好的平台和一群可爱的同事,才使我能够快速适应工作,一步步走向成熟。工作中有苦也有乐,但更多的是收获,这一年的工作我受益匪浅。古人云:“纸上得来终觉浅,要知此事必躬行”。对我们应届生来说刚走上工作岗位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学习,把理论应用到实践当中并在实践中积累更加丰富的理论知识。转眼已经一年。就这一年的工作我做一个简单的总结,汇报我在xx公司一年来取得的成绩以及自己的不足。一、个人成长方面:1、心态转变。学校的生活养尊处忧,无需我们担忧某些问题,学校三点一线的生活,学习跟得上就可以,而在工作当中就不然,工作中,我们要考虑如何提高工作效率,怎样处理与上级领导、同事的关系,还有在工作当中的不

39、尽人意等事情,这些都要我们以一颗平常心去对待,及时的转变心态会让我们工作更加顺利。2、计划做事。有了明确的计划,目标才清晰,以至于在工作中不会茫然。在采购部工作的一年中,我每天都整理工作日志,记录下我要做的事情,然后再总结一下完成状况,日志看似平常,但在无形中提高你做事的效率和工作的有序程度。也改变了我刚开始工作缺乏系统和逻辑性的缺点。3、处处留心皆学问。这是我毕业的时候导师对我讲的一句话,对这句话并没有给我多说什么,但在工作当中我深有体会,初到采购部我把仔细阅读以往的采购合同。在整理过程中我仔细的看了一下采购合同的内容,这为我以后的修改合同起到了很大的帮助,我可以直接套用以前的合同范本,这个

40、结果直接归为我的留心。在生活中只要你留心处处都有学问在,不要总是期盼别人告诉你怎么去做,应该学会思考自己应该怎样去做,留心别人怎么做。4、不以事小而不为。做大事小事有不同的阶段,要想做大事,小事情必须做好。这是我急需知识和经验的阶段,做一些繁琐的小事情,很有必要。工作中我努力做好每一个细节,但我并没有感到烦,而是把它当作我素质培养的大讲堂,正因为这些小事情改变了我对工作的态度。小事情值得我去做,事情虽小,可过程至关重要。在xx有一群乐于帮助我的同事,在工作过程中,我虚心求教,同事也不吝啬热情帮助。从最简单的电子元器件,到产品特征、市场情况,让我在找到了学习了方向,使我更有针对性地提高自己的工作

41、能力。5、认识的提高。以前我只泛泛认为采购就是买东西,简单的金钱与物质的交易,只要价格合适、质量过关那就可以。通过工作才知道其实不然,这个简单的买卖关系并不简单。保证适时适地适质适价都是采购过程中必须满足的要求。进入xx,我首先思想上转变了原来不正确的观念,在思想上和工作职责要求相统一。特别采购是公司供应链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要求我们以满足市场和生产需求为准绳,任何错误都有可能造成经济损失。所以说采购岗位需要的是完美的人,是有根据的。我自觉自己离要求还有很远,但是我一步步向这个方向靠近。我会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一名优秀的采购工作者。二、工作方面:自入职以来,在公司和部门领导的悉心指导下,在部门

42、同事的言传身教下,我很快融入xx公司。从基本的物料库存查询开始,到下订单,收货入库等工作都很快上手。要说这一年积累的经验,我首先学会的是核价,不管采购任何一种物料,在采购前应熟悉它的价格组成,了解你的供应商所生产成品的原料源头价格,为自己的准确核价打下基础。这样谈判时,做到知已知彼,百战百胜。现今的社会是一个电子化的社会,作为采购人员要由不同的方面收集物料的采购信息,地域差别等。只有了解了市场,才真正了解了所需产品的价格定位,为采购活动做好先期准备。公司内部的沟通很重要,特别像我一样,刚进公司的新人来说,尤为重要。八月份公司xxx项目采购任务下来了,这个项目在钣金件以及一些电子元器件方面有特殊

43、的要求。刚开始我并未发现有这个的情况,等订单下了以后,问题才从供应商处反馈到我这里,我即使和已调任其他部门的前任同事沟通,才逐渐解决了这些问题。没了解清楚我就做出了决定,后果是非常严重的,所幸此次并未造成经济损失和生产的延误。这个事情让我明白沟通很重要,只有在有把握的情况下才做决定,才不会造成损失。xx对产品质量严格把关在业内是出名的。成品的合格率一个重要因素就是采购材料的品质是否达到产品要求。材料合格率、以及售后服务都属于质量范围。我们对物料的要求高了,就是对供应商的要求高了。例如包装问题,有的供应商任务包装有瑕疵不会影响产品质量,但对我们来说,不能够以点盖面,特别是对电子产品来说,任何细小

44、的瑕疵都有可能影响品质。我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使有不同观点的供应商改变了不正确的看法。xxxx电子有限公司,是我们公司在接插件方面的主要供应商,原来因为我们在那里采购产品的系列多、供应产品多而杂,在来料准确率上存在这一定问题。但后来通过采购、品质的联合改善以及供应商自身的努力,在每个品种的物料上贴标示,包括我司物料代码和规格名称、数量、生产日期等内容,来料不合格情况基本杜绝,而且标签还方便了我们检验和仓库入库,一举两得。这只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在更新供应商和品质方面沟通下,在我负责的供应商里电子元器件到货不合格率降低到1%以下,钣金结构件到货合格率达到90%,没有对生产正常进行造成延误,也没有增加我们的采购成本。采购成本的控制对任何公司来说都是很重要的,在采购过程中我不仅要考虑到价格因素,更要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做到货比三家;还要了解供应链各个环节的操作,明确采购在各个环节中的不同特点、作用及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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