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大学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办法.doc

上传人:哈尼dd 文档编号:5181439 上传时间:2020-02-16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3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合肥工业大学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办法.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合肥工业大学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办法.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合肥工业大学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办法.doc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合肥工业大学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办法.doc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合肥工业大学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办法.doc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亲,该文档总共6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合肥工业大学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办法.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合肥工业大学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办法.doc(6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合肥工业大学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客观、准确地考核各中层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履行职责情况及年度目标任务完成的情况,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年度考核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0913号),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坚持民主公开、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分类分层原则。年度考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校党委的领导下,由校党委组织部会同人事部门在每年年末或次年初组织实施。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校中层党政领导班子和各学院(部、中心)教学实体、机关党群部门、直(附)属单位党政主要负

2、责人及机关各部(院)负责人(不含校领导,下同)的年度考核。第二章考核内容第四条中层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主要考核本年度领导班子整体作用发挥、完成目标任务特别是领导和推动本部门发展,融入和促进学校事业发展等情况,侧重了解思想政治建设、领导能力、工作实绩、完成年度目标及重点任务、反腐倡廉等方面的情况。第五条中层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主要考核本年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现实表现和工作实绩。德:主要是指政治思想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组织观念、全局观念、群众观念、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民主作风、生活作风、团结协作等方面的表现;能:主要是指理论水平、政策水平、知识

3、水平以及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决策能力、创新能力、执行力、沟通协调能力、把握全局的能力、解决实际问题和化解矛盾的能力等方面的表现;勤:主要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投入、真抓实干以及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等方面的表现;绩:主要是指履行岗位职责、结合学校年度中心工作完成任务的数量、质量、业绩及其在开拓性、创新性、贡献率、影响力等方面的表现;廉:主要是指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秉公办事、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方面的表现。第三章方法和步骤第六条按照考核内容,采取分类分层、逐级考核的办法进行。各学院(部、中心)教学实体、机关党群部门、直(附)属单位党政主要

4、负责人及机关各部(院)负责人由学校组织考核并确定考核等级;机关各部(院)办公室(中心)主任(副主任)、机关党群部门、各学院(部、中心)教学实体、直(附)属单位的副职由所在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其工作表现及综合测评结果确定考核等级。享受中层领导干部待遇的非现职领导干部的考核可不参加述职,个人总结材料交组织部。第七条年度考核在年度总结的基础上进行。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对照考核内容,认真总结工作,撰写述职报告,由学校组织大会述职述廉或进行网上述职述廉。听取大会述职的人员范围可包括:校党委委员、纪委委员,教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委员会成员,中层单位主要负责人,校党代会代表、教代会代表,省级及以上人

5、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主要负责人,教师代表等。领导班子工作总结一般结合单位年终总结进行,主要包括本年度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目标任务、执行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反腐倡廉等方面情况。领导干部个人述职报告,主要包括本年度个人思想政治状况、履行岗位职责、完成重点工作、廉洁自律等情况。第八条校领导对中层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进行测评。全体校领导对全校中层领导班子及各学院(部、中心)教学实体、机关党群部门、机关各部(院)、直(附)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测评,同时对其分管和联系的机关各部(院)的办公室(中心)的主任(副主任)和机关党群部门、学院(部、中心)教学实体、直(附)属单位的副职进行

6、测评(含享受中层领导干部待遇的非现职领导干部)。第九条学院(部、中心)教学实体对机关党群部门、机关部(院)及其各办公室(中心)、直(附)属单位的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进行测评。学院(部、中心)召开党的委员会扩大会议(会前通知参会人员认真审阅上述被测评单位的工作总结及领导干部的述职报告),学院(部、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及参会人员可结合各自分管的工作,分别对相应的职能部门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测评提出主导意见,在会上充分讨论酝酿,客观公正地进行测评。学院(部、中心)党的委员会扩大会议可由学院(部、中心)党的委员会委员、非党的委员会委员的领导班子成员、系(所)主任(所长)、教职工党支部书记及教师代表等组成。

7、第十条相关党群行政部门根据学校下达学院(部、中心)的目标任务及考核办法对学院(部、中心)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进行测评。第十一条单位述职和测评。各学院(部、中心)教学实体、机关党群部门、机关各部(院)、直(附)属单位召开述职测评大会。各单位的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本单位全体教职工范围内述职述廉,并进行民主测评。享受中层领导干部待遇的非现职领导干部需参加测评,可不进行述职。总务部可在办公室人员及各中心班组长以上人员范围内进行述职测评,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可在各产业实体负责人等范围内进行述职测评。第十二条 测评分的计算。(一)学院(部、中心)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测评得分校领导测评得分30%相关党群行政部

8、门测评得分30%本单位测评得分40%;若大会述职,则测评得分校领导测评得分30%参加测评大会其他人员测评得分30%本单位测评得分40%。(二)机关、直(附)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测评得分=校领导测评得分30%学院(部、中心)测评得分40%本单位测评得分30%;若大会述职,则测评得分校领导测评得分30%参加测评大会其他人员测评得分40%本单位测评得分30%。第十三条考核结果的确定。学校考核工作小组按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要求,根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测评得分和综合统计结果,对不同评价主体和不同评价等次测评情况进行比较分析,综合单位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并结合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对各单位领导班子

9、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分析,提出考核结果的建议方案;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考核结果。第十四条公示反馈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全校范围内公示,同时由校考核工作小组反馈给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学校考核工作小组申请复核。考核工作小组在进一步调查了解的基础上,提出处理意见并提交校党委常委会复议。第四章考核结果的应用第十五条 年度考核意见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一)对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测评中优秀票较高、表现突出的,学校将予以奖励。对坚持原则、勇于负责、敢抓善管、真抓实干的,予以充分肯定和保护。对于单位党政主要负责

10、人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学校对个人给予奖励。(二)对领导班子在年度考核测评中总体评价“好”和“较好”得票率达不到三分之二或者“差”得票率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核认定为确实存在问题的,学校将督促领导班子加强整改,必要时也可以进行组织调整;主要负责人确有责任的,将对其进行诫勉谈话。(三)对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测评中“优秀”和“称职”得票率达不到三分之二、经组织考核认定不胜任现职岗位的,学校将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或者组织调整。(四)对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测评中“不称职”得票率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学校将视具体情况分别作出免职、责令辞职、降职等组织处理。第十六条 中层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干部本人档案。第五章 相关事宜 第十七条 中层领导干部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未发现有问题的,按规定补定考核等次。 第十八条 中层领导干部在年度内受通报批评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受警告以上处分的,年度考核等次为不称职。 第十九条 对在年度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第二十条 挂职干部由其所在工作单位考核,挂职工作情况由挂职单位提供。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凡过去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6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项目管理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