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开发区环岛路、进港大道和港前大道路灯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简称emc)模式进行led路灯改造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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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广州南沙开发区环岛路、进港大道和港前大道路灯采用合同能源广州南沙开发区环岛路、进港大道和港前大道路灯采用合同能源 管理(简称管理(简称 EMCEMC)模式进行)模式进行 LEDLED 路灯改造项目路灯改造项目 招招招招标标标标文文文文件件件件 招 标 单 位: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管理局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1 年 7 月 2 目目 录录 目目 录录 2 2 第一章 投标须知 .3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3 二、投标须知通用条款 .5 (一)总则 .5 (二)招标文件 .6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7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1 (五)开标、评标、定标及合

2、同签定 13 第二章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1616 一、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项目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16 (一)总则 16 (二)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 19 综合评估法 19 第三章第三章 合同条款合同条款 2525 第四章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格式 4040 第五章第五章 技术要求技术要求 5555 3 第一章第一章 投标须知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目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 11 定义 招标人(即发包人):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管理局 招标代理: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2.2.1 工程名称 广州南沙开发区环岛路、进港大道和港前

3、大道路灯采用合同能源 管理(简称 EMC)模式进行 LED 路灯改造项目(标段一/标段二) 32.2.2 建设地点广州南沙开发区环岛路、进港大道和港前大道 42.2.3 建设规模 广州南沙开发区环岛路、进港大道和港前大道路灯采用合同能源 管理(简称 EMC)模式进行 LED 路灯改造。其中环岛路约 2300 盏; 进港大道和港前大道约 1500 盏。以上路段路灯具体数量、规格以 实施的实际数量、规格为准。 52.2.4 承包方式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简称 EMC)模式。 62.2.5 质量标准 技术、质量要求按设计图纸及国家相关规定执行,项目质量需同 时达到国家规定合格标准及行业规定合格标准以上。

4、 72.5.1 招标范围 本工程设两个标段,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一:广州南沙开发区环岛路路灯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简称 EMC)模式进行 LED 路灯改造; 标段二:广州南沙开发区进港大道和港前大道路灯采用合同能源 管理(简称 EMC)模式进行 LED 路灯改造。 招标内容: 标段一:环岛路(虎门渡口慧视路)LED 路灯改造, (本项目按照 合同能源管理(EMC)模式进行工程建设、管理) 。 标段二:进港大道(亭角立交港前大道)和港前大道(虎门渡 口天后北路)LED 路灯改造, (本项目按照合同能源管理 EMC 模 式进行工程建设、管理) 82.5.2 投资建设期限 合同签订后,在广州南沙开发区建

5、设和管理局发出中标通知书 1 个月内全部安装调试完毕。合同维护期为 10 年。 93.1 资金来源由投标人自行筹资。 10 投标人资质等级 及项目负责人等 级要求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11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213.6 招标人节能效益 分享最低比例 招标人节能效益分享最低比例为 10%,凡低于招标人节能效益分享 最低比例的作废标处理。 1315.1 投标有效期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 4 项目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 1416.1 投标担保 1 收取方式: 方式一:由交易中心代收。 2.投标担保额度:每标段 10 万元万元(在招标过程中不可调整) 。 3.缴纳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开

6、始时至开标前。 4、投标担保的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16.1 款。 157.5 领取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165.1 踏勘现场 时间:自年月 日起具备现场踏勘条件; 方式: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现场详细地点: 178.1 招标答疑 1.方式:网上答疑: 2. 投标人质疑期限:在投标截止日期前 10 日 3.招标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在投标截止日期前 7 日 4. 进入到提问区域的密码为 123456 5.网上答疑的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8.1 款。 18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及商务、技术部分和价格部分投标文件 组成。两册合

7、编为一本。 1917.1 投标文件份数一份正本(含电子文件二套) ,四份副本。 。 2019.1 投标文件的递交 时间和地点 收件人: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管理局。 1.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 2011 年 月 日 10 时 00 分 至 2011 年 月 日 11 时 00 分。 2.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二楼窗口。 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 信息。 2124.1 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11 年 月 日 9 时 30 分 2.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二楼开标 室。 3. 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

8、 信息。 2233.4 开标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标与价格标同时开启) 23 评标委员会人数 标书的评审由综合评标委员会负责,该评标委员会由 5 人组成, 综合评标委员会可全部由技术评委组成。 5 二、二、投标须知投标须知通用条款通用条款 (一)总则(一)总则 1 1、定义、定义 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 (1) “招标人” (即发包人) 、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或称“项目代建单位” ) 、 “招 标代理” 、 “设计单位” 、 “监理单位”均已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2) “投标人”指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 (3) “承包人”指其投标

9、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承包合同的当事人。 (4) “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代理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招标答 疑会会议纪要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文件。 (5) “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向招标人递交的全部文件。 (6) “书面文件”指打字或印刷的文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 (7) “电子文件” 指数字、文字、图形等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光盘等 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 2 2、招标说明、招标说明 2.1 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2 工程

10、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承包方式、质量标准、招标范围、工期要 求等均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3 3资金来源资金来源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9 项 4 4合格投标人的条件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5 5踏勘现场踏勘现场 5.1 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6 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 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 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 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6 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

11、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 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在考察过程中, 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 是否致命) 、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投标人不 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6 6投标费用投标费用 6.1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自身因投标文件编制、递交及其他参加本 招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二)招标文件 7.7.招标文件的组成招

12、标文件的组成 7.1 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第 7 条发出的澄清或修改和按 本须知第 8 条发出的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技术条件 7.2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认真审阅招标文 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 求递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按评标办法 的规定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 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 7.3 投标人一旦中标,

13、招标文件的内容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均有约束力。 7.4 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通过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电子招标文件。 7.5 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7.6 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明确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编制的格式要求。 7 8 8招标答疑招标答疑 8.1 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 单、招标控制价)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凭密 码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递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递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 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建设交易中心网站进入“招标答疑”专区 “切换

14、至投标人” 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 击“投标人问题列表” 输入密码(密码为:123456 )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 匿名提出自己的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 8.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 10 日停止质疑。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 7 日前解答 招标文件的疑问,并形成答疑纪要在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 8.3 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一经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 所有投标人。 8.4 答疑会会议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可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 站浏览、下载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 8.5 若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建设工

15、程交易中心网站 最后发布发出的答疑会议纪要为准。 9.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9.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7 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 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9.2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有关补充通知在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的澄 清、修改及有关补充通知一经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 投标人。 9.3 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4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均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内容为准。当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 心网站最后发布的内

16、容为准。 9.5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内容 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澄 清或修改中予以明确。若澄清或修改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 8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0.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 国法定计量单位。 111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及商务、技术部分和价格部分投

17、标文件组成。两册 合编为一本。 11.211.2 资格审查文件主要包括的内容:资格审查文件主要包括的内容: (1)投标申请公函(格式见第四章) ; (2)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信息表 (格式见第四章) ; (3)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示清楚,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签署的本投标 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 (4)投标人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和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按国家法律经营; (5)投标人应为 LED 灯具或光源制造商且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 三级及以上资质,LED 灯具或光源制造商企业注册资金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及以上;若 LED 灯具或光源

18、制造商不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的, 须与具有资质的单位签订联合体协议,并提供联合体的资质、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 可证。(联合体协议格式见第四章) (6)投标人须具有 LED 灯具或光源制造生产所需的厂房、设备、加工生产、试验 能力及试验装备和设计、维护能力,须提供厂房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和生产设备购 置的发票证明文件;(格式见第四章) (7)投标人近五年(2006 年 1 月至今)已完成 LED 道路照明合同业绩,需同时 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和合同文件复印件,业主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 话;(格式见第四章) (8)投标人具有有效的 ISO9001 系列质量体

19、系认证;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 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10)投标人近三年(2008 年 6 月至今)没有被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通报为不合格 LED 灯具或光源及其设备的制造商,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定) ; 9 (11)投标人已按照格式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第四章) 。 11.311.3 商务、技术部分和价格部分投标文件主要包括的内容:商务、技术部分和价格部分投标文件主要包括的内容: 11.3.111.3.1 商务技术标部分:商务技术标部分: (1)商务技术投标书(原件放在正本上,副本可用复印件) 。 (2)项目管理机构配

20、备。 1)投标人应详细列出该项目施工和维护组织机构中主要成员的名单、简历资料、 职务职称和在本项目中拟担任的职务等资料,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其他辅助说明资料。 (3)财务状况(按格式七) 。 (4)资信情况(按格式八) 。 (5)环保、质量体系认证(按格式九) 。 (6)企业信誉(按格式十) 。 (7)产品技术方案(按第五章,后附偏离表按格式十一) 。 (8)售后服务承诺(按格式十二) 。 (9)商务技术标电子文件,用 Microsoft Word 软件制作。电子文件介质为 CD-R 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其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 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

21、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11.3.211.3.2 投标价格部分:投标价格部分: (1)投资估算(按格式十三) 。 (2)资金筹措方案(按格式十四) 。 (3)招标人节能效益分享比例。 (4)价格标电子文件,包括用 Microsoft Excel 和 Microsoft Word 软件制作的 价格投标文件部分。电子文件介质使用 CD-R 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 其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 准。 1212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格式 12.1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 12.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第四章投标文

22、件格式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如投标文件未按 规定的格式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造成无法满足评标需 要的,经评标委员会审查作废标处理。 1313建设投资、节能效益分享方式、能耗基准、项目节能效益计算、能源价格波建设投资、节能效益分享方式、能耗基准、项目节能效益计算、能源价格波 10 动及调整方式动及调整方式 13.1 建设投资包括但不限于 LED 灯具费、安装工程费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其中 安装工程费包括施工费、搬运费、脚手架搭拆费等;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包括建设单位 管理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勘察设计费、环境评价费、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 临时设施费、监理费(含设备保修期监理

23、) 、招标代理费、检测费和招标场地使用费等。 13.2 本项目采用节能效益分享方式,节能率达到 50%以上且亮灯率达到 99%以上。 13.3 能耗基准是指签订合同时甲方路灯月平均用电量(含用电损耗) ,月平均用 电量(含用电损耗)以双方确定的该项目标段一/标段二 2010 年 8 月至 2011 年 7 月间 月平均用电量(含用电损耗)为基准。 13.4 项目节能量是指能耗基准减去本项目完工后甲方路灯每月所用电量(含用电 损耗) 。 13.5 节能效益计算按项目节能量乘以实时电价(以每月供电部门公布的电费单价 为准) 。 13.613.6 本项目设置招标人节能效益分享最低比例为本项目设置招标

24、人节能效益分享最低比例为 10%,10%,凡低于凡低于 10%10%的作废标处理。的作废标处理。 1414投标货币投标货币 14.1 本工程投标总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515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 15.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3 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 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 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 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担保。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 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

25、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 有效期内,本须知第 16 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616投标担保投标担保 16.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4 项所述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招标 人可委托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具体实施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工作。 16.2 投标人可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也可在单个项目递交投标保证金。以年度投 标保证金形式缴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低于本项目所要求投标保证金金额的,则以年度 1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准,无需补充差额。 16.3 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额度: (1)一级或以上资质的企业为人民币八十万元; (2)二级资质的企业为人民币六十万元; (3)三级资质

26、的企业为人民币四十万元。 16.4 投标人向交易中心一次性交纳年度投标保证金后,交易中心将出具收讫证明。 投标人凭收讫证明可参加交存期内进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的各项工程的投标。 16.5 委托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代收投标保证金的,其缴纳情况以广州建设工程 交易中心数据库记录的信息为准。 16.6 由招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要求收费单位在广州建设工程投标 缴费情况表加盖收费确认章。 16.7“网银”缴费的操作详见招标公告附件网上银行缴费操作指南或请自行 咨询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16.8 投标人未能按要求递交投标担保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其投标 文件。 16.9 由交易

27、中心代收投标保证金的,在发出中标通知书 7 个工作日后办理未中标 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定合同后办理退还手续。 16.10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没收投标担保: 16.10.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标书; 16.10.2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递交履约担保; 16.10.3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1717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7.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7 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7.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副本需打印或复印,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 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 。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

28、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7.3 各册独立装订的投标书封面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印章并经投标人代表签 署。投标人代表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担任。由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投标文件 中,须同时提交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17.4 如投标文件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法定印章。 17.5 投标文件的规格:统一 A4 印刷本,纸质封面,封面标明文件题名、投标人 12 单位名称、编制时间,右上角标明正本(或副本),使用书式装订。 17.6 投标人投标递交印刷的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内容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 投标文件一致的电子文件光盘一套。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四)投标文件的

29、递交 1818投标文件的包封、密封和标志投标文件的包封、密封和标志 18.1 投标文件的份数与包封要求;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9 项规定的份 数与包封要求包封投标文件。 18.1.1标段一/标段二投标文件正本(1 本) 、电子文件光盘(先独自封好)一 起包封为一包; 18.1.2标段一/标段二投标文件所有副本一起包封为一包; 18.2 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文件密闭封装为一包,外包装材料 不应留有可在包封后添加或抽取投标文件的空隙。 18.3 投标文件的标志要求:外包封上应具有以下标志(中括号中内容已在本投标 须知前附表中列明,由投标人自行填入): 18.3.1 招标人的

30、名称; 18.3.2 “工程名称项目标段一/标段二投标文件”字样、 投标人名称及加盖 投标人公章; 18.4 接收投标文件时,如果包封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或加写标志,招标人予以 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919投标文件的递交、接收和封存投标文件的递交、接收和封存 19.1 投标人代表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0 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招标人递交 投标文件。 19.2 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递交投标文件: 19.2.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 时提供) 、本人身份证原件; 19.2.2广州建设工程投标信息表 。 19.3 若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

31、件: 19.3.1 在投标截止期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 19.3.2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志的; 13 19.3.3 投标人代表未准时出席收标会或未按要求签到的; 19.3.4 在投标截止时,投标人代表未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 、本人身份证原件、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信息 表递交投标文件的。 19.4 投标截止前,招标人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向招标监督机 构投诉。 19.5 如投标文件不能在接收标书当天开启时,须按机密件集中封存在广州建设工 程交易中心封标室里,开标前再从中心封标室解封、取出。 19.6

32、全体投标人应见证封标及标书的解封、取出过程,如投标人不参加见证封标 及标书的解封、取出过程,视同认可投标文件的封存的解封、取出过程与结果。 202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 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0 项所述的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20.2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 9 条规定以招标文件修改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 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 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0.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五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 组织招标。 2121迟交的投标文件迟交的投标文件 21.1

33、招标人在本须知前附表第 2020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 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2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2.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电子形式 的文件补充、修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或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 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 18 条有关规定密封和标志, 按本须知第 19 条有关规定递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字样。 22.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 2

34、2.4 在投标截止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前,投标人不 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且招标人有权就其撤回行为报告政府主 管部门载入不良信用记录。 14 23.23.投标信息录入投标信息录入 23.1.接收投标文件当天,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将广州建设工程投标信 息表中的信息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中录入完毕。 (五)开标(五)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签定、评标、定标及合同签定 2424、开标。、开标。 详见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2525评标过程的保密评标过程的保密 25.1 开标后,直至中标公示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 有

35、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5.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 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不公正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626投标文件的澄清,计算错误的修正投标文件的澄清,计算错误的修正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2727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资格审查合格 的投标人少于 5 家或评标有效的投标人少于 3 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2828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 28.1 定标后,招标人将

36、就规定的内容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三个工作日。 28.2 中标通知书由招标人颁发,并经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确认。 28.3 中标人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24 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招标人,确认 收到。 2929合同协议书的签订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29.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 人的投标文件商定和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其他协议。 29.2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后,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 招标人将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标担保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

37、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原 中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15 29.3 非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使用的银行名称及帐号至完成竣工结 算不得变更,否则招标人有权停止工程款项的拔付及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责 任由中标人承担。 3030合同生效合同生效 30.1 在合同双方全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分别加盖双方单位的公章后, 合同正式生效。 3131其它费用其它费用 31.1 中标人应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向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 3232腐败与敲诈行为腐败与敲诈行为 在招标和合同实施期间,业主要求投标人和承包人遵守最高的道德标准。

38、321 对本条款的规定,特定义如下词汇: 1) 、 “腐败行为”是指在招标或合同执行期间,通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要任何 有价值的东西,从而影响招标人有关人员工作的行为; 2) 、 “欺诈行为”是指通过提供伪证影响招标或合同执行,从而损害招标人利益的 行为;也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在递交投标书之前或之后) ,人为地使招标过程失去竞 争性,从而使业主无法从公开的自由竞争中获得利益的行为。 322 如果投标人被认定在本招标的竞争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则会被取消投标 资格。 16 第二章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一、一、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项目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9、招标项目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一)总则(一)总则 33 开标、评标及定标所依据的规则 3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33.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七部委第 12 号令) ; 33.3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七部委 2003 年第 30 号令) ; 33.4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 33.5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 89 号) ; 33.6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穗建筑201069 号) 33.7广东省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 ; 33.8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

40、员会和评标办法 规定 (穗建法2005161 号) ; 33.9 本项目招标文件。 3434开标开标 36.1 招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0 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 有投标人参加。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 信息为准。 36.2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 36.3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 都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34.4 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担保的,其投标文件由招标人作废标处理,不参 与资格审查和综合评审。 3535评标评标 35.1 省财政性投资的施工招标项

41、目,以及本市辖区内市、区财政性投资超过 50% 的施工项目招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全部从政府设立的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 取确定。其他招标项目,招标人参加或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的,应当具备国家和省 17 规定的评标专家条件和要求,人数原则上以一人为限,且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不得接受评标报酬,评标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评标专家独立评标。 35.2 评标委员会的职责及守则: 35.2.1 根据评标细则,对标书进行认真评审,完成评审报告; 35.2.2 向招标人报告评审意见,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35.2.3 所有参加评标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制定的有关工程招标投标的法 则、规

42、定,遵守有关工程招标投标的保密制度;如有违反者,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 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5.2.4 全体参与评标人员: 35.2.4.1 必须遵守评标纪律、不得泄密; 35.2.4.2 必须公正、不得循私; 35.2.4.3 必须科学、不得草率; 35.2.4.4 必须客观、不得带有成见; 35.2.4.5 必须平等、不得强加于人; 35.2.4.6 必须严谨、不得随意马虎。 35.3 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递交评标报告并依法推荐中标候选人。 3636投标文件的澄清投标文件的澄清 36.1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期间,经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 员会

43、专业评审组中超过五分之一的成员以书面形式提出动议,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 会专业评审组应当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出 澄清。 36.2 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澄清中的承诺性意思表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均对投标人有约束力。除评标委员会对 评标中发现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后要求投标人以澄清形式进行的核实和确认外,澄清不 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超出部分不作为评标委员会评 审的依据。 36.3 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成员均应当阅读投标人的澄清,但应独 立参考澄清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整个澄清的过程不得

44、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现象。 36.4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符合性 审查标准予以拒绝,不接受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 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18 3737定标定标 37.1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递交的评标报告,最终审定中标人。 37.2 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 标人。 37.3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 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 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7.4 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出现前款所

45、列的情形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 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如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出现前款所列的情形,为招标 失败,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37.5 中标原则: (1)每标段各设一名中标人,同一中标候选人不得兼中二个标段; (2)若投标申请人在两个标段同时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评标委员会将确认 其为标段一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另一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按评审排名先后顺序依次 上升替补确定,依此类推。 (3)若某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因自身原因导致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中标 资格,则该标段的中标候选人顺序,按该标段得分排名先后顺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 (4)若某标段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标

46、段重新招标或中标通 知书尚未发出,将不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人的确定。 (5)若某标段招标失败,则其他标段的中标人不能再兼中该重新招标标段。 19 (二)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二)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 综合评估法综合评估法 38.38.开标和评标程序:开标和评标程序: 38.1 投标人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标、经济标投标文件; 38.2 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标与经济标投标文件同时公开开标; 38.3 资格审查文件资格审查; 38.4 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 38.5 投标文件综合评分; 38.6 评标委员会向业主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并编写评标报告。 39.39.开标细则开标细则 39.1

47、开标由招标人主持; 39.2 开标顺序:先开标段一,后开标段二。 39.3 由招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 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39.4 细则 39.4.1 投标截止期前,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技术标投标文件、经济 标投标文件)至招标文件规定的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投标地点。有关投 标文件提交的事项详见第一章投标须知。 39.4.3 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中心见证下当众拆封,宣 读:a、投标人名称;b、标书密封情况;c、投标担保;d、节能效益分享比例;e、法 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等主要内容及开标记录表中的其他必要内容。

48、 39.4.4 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投标人在开标记录上签字,开标记录提交评 标委员会评审。 39.5 招标人将上述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送至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39.6 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 件。 20 40.40. 资格审查及评标细则资格审查及评标细则 40.1 评标委员会 标书的评审由综合评标委员会负责,该评标委员会人数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40.2 评标顺序:先评标段一,后评标段二。 40.3 投标人总得分满分为 100 分,总分权重分配:技术部分权重 35%,商务部分 权重 35%,价格部分权重 30%;其中技术部分包括技术要求、

49、售后维修保养服务承诺。 40.4 评标委员会按资格审查的标准对所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审查(见表 一资格审查表) 。然后由评委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各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见表二 符合性审查表) ,对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再进行综合评分。若有专家意见不一致 时,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的评审结果,有效性审查通过的投标人才可进入下一 阶段的综合评分。 40.5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在必要时安排投标人对技术细节加以澄清,但 这种澄清不应使其它投标人处于不公平的地位。 40.6 然后对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从商务部分(35 分)、技术要求(30 分) 、售后维修保养服务(5 分)、价格部分(30 分)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分(详见表二 技术经济综合评分表)。 40.7 投标单位的商务技术经济综合最终得分为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 最低分,将其余的得分进行算术平均后的得分。得分最高的单位为第一候选中标单位, 次高单位为第二候选中标单位,再次高单位为第三候选中标单位。若出现综合评分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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