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中需注意的法律问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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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范本/租房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中需注意的法律问题 合同法第212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赁合同是调剂余缺、发挥物使用价值的最佳形式。关于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主要有如下:1、租赁是转让财产使用权和收益权的合同租赁合同是以承租人使用与收益租赁物为直接目的,通过租赁合同,出租人转让、承租人取得的均仅为租赁物的使用权和收益权,而不是租赁物的所有权。无论是定期租赁,还是不定期租赁,无论承租人事实上对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时间有多长,承租人均不能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这是租赁合同与买卖合同的根本区别。在买卖合同中,卖方转让的是物的所有权,买方支付对价的目

2、的是为了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通过买卖合同,买方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由于承租人通过租赁合同取得的是标的物的使用权和收益权,所以承租人对租赁物没有处分权,租赁物不可能成为承租人的财产。这一点又使租赁合同与借贷合同区别开来。同时,应当注意租赁合同的使用和收益,在一般情况下是连在-起的,在当事人无特别约定时,承租人对租赁物既可以使用,也可以收益。2、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既互相负有一定的义务,又互相享有一定的权利,双方的权利义务具有对应性,是一种双务合同。在租赁合同中,双方当事人享有权利都是要付出代价的,即租赁合同是一种有偿合同。出租人是以自己所有的或使用的物供给承租人使用、收益

3、,而承租人则对自己使用、收益租赁物付出租金.租金是承租人使用租赁物的对价。作为一种双务、有偿合同,这是租赁合同与借用合同存在的根本区别。借用合同是一种单务、无偿合同,借用人对物也有使用、收益权,并于使用后将借用物返还出借人,但借用人不需要付出代价,无需向出借人支付报酬或租金,属于无偿使用。一般情况下,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可以分以下三种情况:诉讼之前,双方当事人协商解除房屋租赁房屋租赁合同的,协商确定之日为房屋租赁合同解除之日。在情形下房屋租赁合同可以解除?想要;了解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情形,见下文。如何确定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时间?一般情况下,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可以分以下三种情况:1、诉讼之前,双方当事人

4、协商解除房屋租赁房屋租赁合同的,协商确定之日为房屋租赁合同解除之日;2、一方当事人行使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权,对方有异议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后认为行使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权并无不当的,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通知送达之日为房屋租赁合同解除之日;3、一方当事人行使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权,对方有异议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认为该当事人无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权,但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中均同意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可以在判决或调解书中明确合意解除之日为房屋租赁合同解除之日。相关内容房屋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的特点苏州房屋租赁中介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简版)北京房屋租赁的合同范本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方法房屋租赁合同简单格式参考容易看得明白的房屋租赁合同范本个人房屋租赁合同范本(2019年新版)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简单的房屋租赁合同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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