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价旅游合同.pdf

上传人:tbuqq 文档编号:5343842 上传时间:2020-04-21 格式:PDF 页数:15 大小:96.9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包价旅游合同.pdf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包价旅游合同.pdf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包价旅游合同.pdf_第3页
第3页 / 共15页
包价旅游合同.pdf_第4页
第4页 / 共15页
包价旅游合同.pdf_第5页
第5页 / 共1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包价旅游合同.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包价旅游合同.pdf(15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精品文档就在这里 -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 - -精品文档 - 包价旅游合同 (团队国内示范文本) 精品文档就在这里 -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 - -精品文档 -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组 团社与旅游者之间签订团队国内包价旅游(不含赴港、 澳、台地区旅游及边境游) 合同时使用。 2、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 空格处应当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 3、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形式对本示范文本内容予以变更或者补

2、充,变更或 者补充的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当由组团社承担的责任。 4、旅行社减轻、免除其责任以及排除旅游者权利的条款,应采用足够引起 旅游者注意的方式,并应向旅游者说明。 5、本示范文本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解释,在 全国范围内推行使用。 精品文档就在这里 -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 - -精品文档 - 团队国内旅游合同 合同编号: _ 旅游者:等人(名单可 附页,需组团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组团 社: ;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第一章定义和概念 第一条本合同词语定义 1、组团社,是指与旅游者订立包

3、价旅游合同的旅行社。 2、旅行社,指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 营旅游业务的企业法人。 3、旅游者,指与组团社签订国内旅游合同,参加国内旅游活动的内地居民 或者团体。 4、国内旅游服务,指旅行社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法律法规, 组织旅游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游览、度假、 休闲等旅游活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安排餐饮、住宿、游览等服务活动。 5、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组团社,用于购买国内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 交通费; (2) 住宿费; (3) 餐费(不含酒水费); (4) 组团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 精品文档就

4、在这里 -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 - -精品文档 - (5) 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6) 导游服务费和旅行社(含旅游目的地地接旅行社)的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 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费用; (2) 合同约定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项目的费用; (3) 合同未约定由组团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 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4) 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 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饮料及酒类费,个人娱乐费用,个 人伤病医疗费,寻

5、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6、购物场所, 指行程中安排的、 专门或者主要以购物为活动内容的场所(景 区、酒店内的购物场所除外) 。 7、自由活动,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8、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 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 动期间、旅游者经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9、旅行社责任保险,指以旅行社因其组织的旅游活动对旅游者和受其委派 并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人员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10、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 机

6、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财产或 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 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11、离团,指团队旅游者经导游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2、脱团,指团队旅游者未经导游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 程的行为。 13、转团,指组团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出发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 社所组的国内旅游团队的行为。 14、拼团,指组团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 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 与其他组团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 的行为。 精品文档就在这里 - 各类专

7、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 - -精品文档 - 15、旅游经营者,是指旅行社、景区以及为旅游者提供交通、住宿、餐饮、 购物、娱乐等服务的经营者。 16、地接社,是指接受组团社委托,在目的地接待旅游者的旅行社。 17、履行辅助人,是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包价旅游合同义 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或者自然人。 18、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 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 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9、意外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引发的

8、事件,包括 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或者国家有关政策导致的交通堵塞、列车航班晚点、景点 临时不开放。 20、业务损失费,指组团社因旅游者行前退团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乘坐 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 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地接社的接待费用等已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以及组 团社的合理利润。 21、黄金周,指通过调休将春节、 “十一”等3 天法定节日与前后公休日相 连形成通常为 7 天的公众节假日。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 第二条 旅游行程单 组团社应当在旅游行程开始前向旅游者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以下简 称行程单) ,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

9、分。 行程单应 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线路行程时间和具体安排(按自然 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 (2)旅游目的地地接旅行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 否需中转等信息); 精品文档就在这里 -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 - -精品文档 -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点、星级、房型, 非星级饭店应当注明是否有空调、热水、独立卫生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

10、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组团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 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等,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 (8)购物安排(组团社应旅游者要求或者经与旅游者协商参加购物的,组 团社应当与旅游者签订补充协议书,约定购物场所名称、停留的最多时间及 主要商品等内容,由组团社和旅游者签字或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购物安排应当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 (9)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10)另行付费项目 (组团社应旅游者要求或者经与旅游者协商参加自费项 目的,

11、组团社应当与旅游者签订补充协议书,约定另行付费项目的价格、参 加该另行付费项目的交通费和导游服务费等,由组团社和旅游者签字或盖章确认 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另行付费项目安排应当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 (11)风险告知事项 : 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旅游线路或者旅 游活动对旅游者身体、年龄的限制条件等),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包含 正确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的方法,必要的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可能危及旅游者 人身、财产安全的其他情形) ,出境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旅游者应当注 意的旅游目的地相关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宗教禁忌,依照中国法律不宜参加 的活动等。 行程单用语须准

12、确清晰, 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 “准星级”、 “豪华” 、 “仅供参考”、 “以为准”、 “与同级”等不确定性用语。 第三条 签订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 行程单 、 补充协议书,在旅游者理解 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组团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第四条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组团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必须真实、准确,不 精品文档就在这里 -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 - -精品文档 - 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要约规定 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组团社和旅游者双方

13、具有约束力。 第五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 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章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六条组团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第七条组团社的义务 1、旅行社工作人员应当询问旅游者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 2、按照合同和 行程单、 补充协议书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 务; 3、在出团前如实

14、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 于所到旅游目的地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安全避险措施,应急联络方式; 4、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导游 人员管理条例规定的持证导游人员; 5、妥善保管旅游者提交的各种证件; 6、为旅游者发放用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载明个人信息的安全保 障卡(包括旅游者的姓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7、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项和须注意的问题,向旅游者做 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合理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旅游者人身、 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当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 精品文档就在这

15、里 -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 - -精品文档 - 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8、按照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9、提示旅游者购买个人旅游保险; 10、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安排购物和另行付费项目,不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 者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项目; 11、旅游者在补充协议书安排的购物场所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 旅游者提出索赔的, 旅行社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进行索赔,自索赔之日起超过60 日,旅游者无法从购物点获得赔偿的,旅行社应当先行赔付; 12、向旅游者提供合法的旅游费用发票; 13、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14、积极协调处理旅

16、游者在旅游行程中的投诉,出现纠纷时,采取适当措施 防止损失扩大; 15、采用拼团方式出团的,签订合同的组团社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 务。 16、尊重旅游者的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 第八条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组团社按照合同和行程单 、 补充协议书兑现旅游行程服务; 2、拒绝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和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及另行 付费项目安排; 3、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旅行社开具发票; 4、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要求出境社救助和保护; 5、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旅游、工商等部门投诉或者要求组团社协助索 赔;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消费者的其

17、他 权利。 第九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旅游报名表、游客安全保障卡等各项内容,并对所填的内 精品文档就在这里 -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 - -精品文档 - 容承担责任,如实告知旅行社工作人员询问的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 所提供的联系方式须是经常使用或者能够及时联系到的; 2、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3、按照合同约定随团完成旅游行程,配合导游人员的统一管理,遵守旅游活 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发生突发事件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4、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在旅游行程中从事违法活动, 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

18、,随团不得擅自分团、脱团; 5、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 信仰;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的人格,举止文明,不在景观、建筑上乱刻乱画,爱护 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6、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 7、行程中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 失的扩大,不采取拒绝登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不得损害当地 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得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 员的合法权益; 8、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 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19、 9、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要求组团社协助索赔时,提供合法有效的凭据。 10、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损害旅行社、履行辅助人、旅游从业 人员或者其他旅游者的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 1、组团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 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 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组团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精品文档就在这里 -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 - -精品文档 - 2、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

20、不能避免的事 件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 旅游者书面同意变更的,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本合同。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 不能避免的事件,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出境社 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 游者。 4、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 旅行社按本条第 2款的约 定实施变更后,增加的旅游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旅游费用退还旅游者。 5、在行程中遇到旅行社、履行副主任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 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

21、社按本条第2 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增加的旅游 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旅游费用退还旅游者。 第十一条合同的转让 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本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旅 行社社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 第十二条不成团的安排 旅行社可以与旅游者约定旅游团成团的最低人数,当旅行社组团低于成团人 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可以与旅行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四条中做出约 定。 1、转团:组团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 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 将旅游者转至其他组团社所组的旅游团队,组团社对 旅游者承担责任,受委托的其他组团社对旅行社承

22、担责任。 2、延期出团和改变线路出团:组团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 团或者改变其他线路出团, 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 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组团社予以退还。 3、解除合同 : 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团和改签线路出团的, 出境社可以解除本合同。 精品文档就在这里 -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 - -精品文档 - 第五章合同的解除 第十三条不同意转团、延期出团和改变旅游线路的合同解除 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和改变其他 线路出团的,视为组团社解除合同,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

23、十八条第1 款相关约 定处理。 第十四条行程前的合同解除 旅游者和组团社在行程前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在出发前 7 日( 按出发 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不含第7 日)提出解 除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组团社提出解除合同的, 全额退还旅游费用; 旅游者提出解除合同,如已发生旅游费用的,应当扣除已发生的旅游费用。组团 社应当在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日起5 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旅游费用。 旅游者或者组团社在出发前7 日以内(含第 7 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 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行程中的合同解除 1、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

24、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 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九条第1 款相关约定处理; 2、旅游者在行程中脱团的,组团社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不得要求组团社 退还旅游费用,给组团社造成经济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旅游行程结束前,旅游者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已 发生的旅游费用、组团社的合理利润等) 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4、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 指定的合理地点。 由于组团社或者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费用 由组团社社承担。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合同解除 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社、

25、 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 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组团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组团社社应当在 精品文档就在这里 -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 - -精品文档 - 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七条特殊情形的合同解除 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组团社社可以解除合同: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26、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前款规定情形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必要的费用( 已发生的旅游 费用、组团社的合理利润等) 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给组团社社造成损失的, 旅游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组团社的违约责任 1、组团社在出发前 7 日以内(含第 7 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旅游者 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出发前 7 日至 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10% 的违约金; 出发前 3 日至 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15% 的违约金; 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 的违约金。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组团社应当按实际

27、损失对旅游 者予以赔偿。 组团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到达日起5 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 费用,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组团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 同第十条第2 款规定的情况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 的,应当采取措施予以补救,未采取补救措施或者已采取补救措施但不足以弥补 精品文档就在这里 -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 - -精品文档 - 旅游者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组团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 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

28、利益或者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未经与旅游 者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 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组团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 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4、组团社违反合同约定,中止对旅游者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旅游服务 的,应当负担旅游者在被中止旅游服务期间所订的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 等必要费用, 并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 的违约金。旅行社具备履行条件, 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合同,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 者还可以要求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5、组团社未经旅游者同意, 擅自将旅游者转团

29、、 拼团的,旅游者在出发前(不 含当日)得知的,有权解除合同, 组团社全额退还已交旅游费用, 并按旅游费用总 额的 15% 支付违约金;旅游者在出发当日或者出发后得知的, 组团社应当按旅游费 用总额的 25% 支付违约金,旅游者要求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全额退还已交旅游费用; 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组团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 偿。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组团社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 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7、组团社委托的第三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视同组团社违约,组团社应当按 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8、组团社未在合同或者旅游行程单中列明地接社的信息的,应按

30、旅游 费用总额的 10% 支付违约金。 第十九条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旅游者在出发前7 日以内(含第7 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 下列标准向组团社支付业务损失费: 出发前 7 日至 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50% ; 精品文档就在这里 -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 - -精品文档 - 出发前 3 日至 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60% ; 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80% 。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业务损失费不足以赔偿组团社的实际损失,旅游者应当 按实际损失对组团社予以赔偿,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组团社在扣除上述业务损失费后

31、,应当在旅游者退团通知到达日起5 个工作 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2、旅游者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支付旅游费用的,旅行社有权解 除合同,并要求旅游者承担旅行社的业务损失费。 3、旅游者因不听从组团社及其导游的劝告而影响团队行程,给旅行社造成损 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 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5、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组团社遭受损害的,旅游者应当赔偿损失。 6、与组团社出现纠纷时,旅游者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 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损害组团社、履行辅助人、旅游从业人员或者其他旅 游者的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赔偿责

32、任。 第二十条其他责任 1、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组团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 受到损害的, 组团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但因组团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 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组团社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旅游者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组团社在事前 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协助义务的,组团社不承担赔偿责 任。 3、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 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组团社不承担责任。 4、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 件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组团社应

33、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 费用,由组团社与旅游者分担。造成旅游者滞留的,组团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 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由组团社与旅游 精品文档就在这里 -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 - -精品文档 - 者分担。 5、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包括但不限于飞机、火车、有轨电车、轮船、出 租车等)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由公共交通经营者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组团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第七章协议条款 第十九条旅游时间 出发时间,结束时间,共天夜。 第二十条旅游费用及支付 (旅游费用

34、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元/ 人;儿童(不满 12 岁的) :元/ 人 合计:元(导游服务费元/ 人) 旅游费用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第二十一条个人旅游保险 旅游者(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组团社办理旅游者投保的 个人旅游保险,理赔按照保险人的保险条款办理,旅游者应认真阅读保险条款。 保险产品名称: 保险人: 保险 金 额:元人民币 保险费:元人民币 第二十二条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最低成团人数:人;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组团社应当在出发前 日及时通知旅游者。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转至组团社出团; 2、(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