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工作职责.pdf

上传人:tbuqq 文档编号:5414454 上传时间:2020-05-03 格式:PDF 页数:25 大小:139.4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工作职责.pdf_第1页
第1页 / 共25页
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工作职责.pdf_第2页
第2页 / 共25页
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工作职责.pdf_第3页
第3页 / 共25页
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工作职责.pdf_第4页
第4页 / 共25页
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工作职责.pdf_第5页
第5页 / 共2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工作职责.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工作职责.pdf(25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范文最新推荐 - 1 / 25 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工作职责 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工作职责 教务处是学院主管教学、科研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教学管理、图 书馆管理和科研管理,协调各系(部)教学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拟定和组织实施学院教学工作计划,制订教学方面有关规 章制度及有关教学文件, 提出学院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专业设置及 调整意见。 二、负责学科和专业建设。组织和指导专业规划制订和专业申报、 专业设置和专业建设方案工作;组织院级重点课程、 重点专业遴选和 建设等工作;组织学院的教学改革研究、 经验交流以及教学工作会议、 学术会议。 三、负责组织各系(部)制定、管理实施全日制大中专及各

2、类成人 教育的教学计划和各专业实习计划、各课程教学大纲;协助各系、部 做好校内外实习基地建设工作。 四、负责学院图书和教材的管理工作,指导教材建设和评优工作; 搞好图书馆日常管理,做好全日制教材、图书报刊资料的订购工作。 五、负责学院全日制大专生的学籍管理,包括注册、休学、复学、 退学及转学、成绩管理、学历证书等。 六、负责学院的考务工作,组织、安排各类考试。 七、负责全日制大中专课程教学情况的检查、督导、评优和教学事 故认定及上级部门对学院的各类教育教学评估检查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年度科研和全日制大中专教学经费预算,拟 定分配方案,监督审核科研和教学经费使用情况。 九、负责编制学院科

3、研规划,制定科研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学 院科研工作,组织教学和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管理、评奖和成果 转化等工作。 十、参与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协助制定教师培训计划、教师工作量 计算办法及教学津贴编制核算工作,协助做好外聘教师聘用和学院教 师的教学考核、评先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编制校历,编写教学进度表、课程任务总表、各教 -范文最新推荐 - 3 / 25 学班级和教师课程表,以及教室的使用调度。 十二、负责学院学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三、负责学院文印室工作,承担学院的打字、文印、复印任务。 十四、负责学院的教育统计和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搞好教学和科研档案立卷归档。 十五、负

4、责本处综合治理、安全保卫、计划生育、日常事务管理和 思想政治工作,搞好本处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定本处下设机构 及人员的工作和岗位职责并认真执行。 十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为把创建“文明学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使“文 明学校”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促进学校教育事业健康、持续、 稳定发展,提高学校办学水平, 把幼儿园建设成为精神文明的重要阵 地,结合幼儿园实际,制定“文明学校”创建工作管理制度如下: 一、组织领导制度 (一)建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体制。 (二)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 建立健全创建文明学校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年度工作细化、量

5、化,层 层分解,签订责任书,落实到部门,落实到教工,形成严格监管、严 格考核、严格奖惩的管理机制。 (三)建立健全创建文明学校各项制度和规范,把文明学校的创建 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运行轨道,各项制度要落实到位。 (四)根据上级关于创建文明行业的部署,认真完成创建规划,制 定年度计划,安排阶段性工作,并组织实施。 (五)对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协调处理 解决。 二、分工负责制度 (一)建立创建文明学校工作责任制和分工负责制,明确分工、明 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奖惩。 -范文最新推荐 - 5 / 25 (二)主要负责人总揽文明学校创建的工作,搞好总体决策、组织、 指挥、

6、落实工作;班子成员和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文明学 校创建工作,并对主要的活动任务挂靠包干,负责落实。 (三)工会、青年、妇女等群众组织要结合职能,在群众生精神文 明创建活动中发挥主体作用, 担负起组织指导文明学校创建的共建任 务。 三、会议制度 (一)定期召开创建文明学校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创建文明学 校工作,及时总结情况,研究决策,制定措施,促进工作有效开展。 (二)每学期召开文明学校创建工作动员学习会,对创建任务措施 进行全面部署, 对创建意义深入学习, 鼓励全体教工以饱满的热情积 极投入到创建工作中。 四、检查督导考核制度 (一)每学期对创建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对重要工作活动及时检

7、查、 抽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二)强化社会监督,对创建文明学校实施全面监督。 (三)采取座谈会、问卷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 工作。 五、奖惩激励制度 (一)每学期开展“文明教工”“微笑教工”“爱心教工”“师德 标兵”等评比活动, 对成绩突出的教工给予奖励, 提高广大教工创建 积极性。 (二)创建文明学校工作与绩效考核、年度考核挂钩。 (三)建立创建文明学校经费保障机制,保证给创建工作专项经费 和各种教育活动阵地建设的投入,确保创建文明学校工作有序开展。 学院图书馆管理制度 一、入馆须知 (一)凭借书证或工作证等有关证件进馆。 -范文最新推荐 - 7 / 25 (二

8、)讲文明礼貌,请用文明语言。 (三)保持安静,禁止喧哗。 (四)讲究卫生,禁止在馆内吸烟、吃零食、随地吐痰和乱扔脏物。 (五)爱护书刊、 设备等公共财物,严禁损害室内设施或涂损墙壁、 地面及门窗。 (六)衣着整洁,不准穿拖鞋、背心入馆,在馆内相互间不准勾肩 搭背。 (七)注意安全,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入馆。 (八)自觉遵守图书馆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二、借书规 则 (一)为适应本院教学和科研需要,充分发挥本馆藏书的作用,根 据方便读者借阅,有利图书管理的原则,特制订本规则。 (二)凡申领借书证的本院教职工,需凭人事处通知,学生和进修 生需凭新生名册或教务处证明并交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到流通部

9、办理 领证手续。 (三)借书证、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涂改。因转借而发生 遗失、污损图书等情况,均由原领证人负责赔偿。如发现转借,本馆 有权拒借,并扣下其借书证、卡,并按有关规定处罚。发现涂改借书 证、卡,将暂停其借书权利,本人须作出书面检查,并交罚款伍元。 (四)借书证、卡应妥善保管,因遗失而发生冒借图书等情况,均 由原领证人负责。 (五)借书证、卡如有遗失,应书面提出申请,经图书馆同意,方 能补发。借书证(带照片)随时补发。借书卡在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 办理,每张交工本费两元,严禁冒补,否则一经发现,须作出书面检 查并罚款五元。如原证卡找到,应立即交回补证、补卡,否则按冒补 处理。 (六

10、)借书期限。教职工借期三个月,学生一个月。期满如需要续 借,应持原书和本人借书证到借书处办理续借手续,续借只限一次。 小说不得续借。寒暑假借期连续计算,假期中间到期图书,开学后一 周内必须归还,否则按超期处理。 -范文最新推荐 - 9 / 25 (七)读者借书必须如期归还,逾期不还者,每天罚款壹角。还书 时,读者如丢失期限表,须交手续费三角。 (八)凡借书者,须先查目录,填写索书单位交工作人员取书。查 目录时,不得将目录卡片往外抽提,不得把目录盒抽出乱放。 (九)读者借书,凭本人借书证,每卡借书一册。借书时必须主动 出示借书证。 (十)读者借书时,应当面检查,如发现有污损情况,立即向工作 人员

11、声明,并在污损处加盖印间,以分清责任,否则由本人负责。 (十一)读者借书应妥加爱护和保管,如有污损、遗失等情况,按 遗失、损坏图书赔偿规则处理。 (十二)读者急用图书,库内已借完时,可以预约借书。预约图书 到馆后通知预约读者,五天后不来取书,则预约作废。 (十三)本馆出借图书以普通图书为限,库藏本及工具仅供室内查 阅,概不借出馆外。 (十四)确因教学、科研特殊需要,借阅本馆缺藏的图书文献,可 由本人提出申请, 借用省高校图书馆通用借书证并遵守对方图书馆的 代阅规则。 (十五)读者离校时,应先将所借书刊全部还清,并向本馆退还借 书证、卡,每缺一张,交款一元,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三、开架书库借

12、阅规则 (一)读者凭本人机读证,领取代书板入库自选图书。 (二)读者入库时,不得穿大衣、风衣;不得将书包、提包及个人 的私物带入库内;在库内不得大声喧哗。 (三)读者选书时,要充分利用代书板,将代书板插入所选图书位 置,如选中该书,则抽出代书板,整理好该排图书,方可离开;如未 选中将该图书放回插板处,抽出代书板另选其它图书。 (四)选好图书到借书台办理借书手续,还回代书板,到借书台外 取书。 -范文最新推荐 - 11 / 25 (五)读者办理完借书手续后,应当面检查所借图书是否有污损、 缺页、书的内容与书目不符等现象。如有当即声明,经工作人员检查 批准后,方可是加盖污损章;否则责任自负。 (六

13、)本人借书证不得转借。如有转借一经发现者,扣留其证并按 有关条例处罚。 (七)每证借书量:学生读者每证最多可借4 册,研究生 10 册。教 师讲师以上 10 册,职工 5 册。 (八)借书期限:学生读者为30 天,教工读者为90 天,到期未看 完者可办理续借手续,仅限一次,续期30 天,逾期不还按超期处理 (文艺书不能续借)。所有图书一经借出, 7 天内不得归还。 (九)读者如未办理借阅手续将书带出书库者,按偷窃论处。 (十)读者还书时,应持本人证到还书台办理还书手续,不得人替 别人还书。 (十一)还书时,如经工作人员检查发现有新的污损、破裂、撕页、 偷梁换柱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十二)读者

14、要爱护所借图书的条型码,如有损坏或仪器不识码者, 由本人负责。 (十三)读者如多选图书又无允借权限者,要将图书送还原处。 (十四)读者在书库选书时,要保持书库卫生,不要随地吐痰、乱 扔纸屑果皮,不得乱动仪器设备等, 违者将对其批评教育及经济处罚。 (十五)读者应按期归还图书,超期一天,罚款壹角。四、艺术书 库借阅规则 为加强艺术书库管理, 更好地为教学和科研服务, 特制定以下规则: 2. 借期:教师 2 个月,学生 1 个月,允许续借一次。超期一天,书 款 50 元(含 50 元)以内罚款 5 分,50 元以上罚款 1 角,望广大师 生按时归图书。 3. 借书时,读者要认真检查 (贵重图书须逐

15、页检查) , 如发现有污损、 缺页等情况,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声明,并在污损处加盖印记。否则, 将按以下规定处理: -范文最新推荐 - 13 / 25 (1)在书上勾画、涂抹等情况,能清理干净者,赔款1 元;无法清 理、污损较严重者按图书原价赔偿,图书归本馆所有;无法清理、污 损严重者,原则上赔偿新书,如买不到新书,按丢书办法赔偿。 (2)撕页、挖剪者,视为窃书处理。本人须作出书面检查,图书馆 给予通报批评并按书价10 倍罚款,原书归图书馆所有。 (3)缺页者,视具体情况给以书价的210 倍罚款,原书归图书 馆所有。 4. 几项收费标准: (1)外文图书拍照,收费1 元/张,外单位 5 元/ 张;

16、 (2)外文图书及贵重中文图书复印收费1 元/ 册; (3)外单位查阅资料收费2 元/册。 5. 丢书按本馆遗失、损坏图书赔偿规则赔偿。 五、外文图书借阅规则 1. 本馆外文图书仅供教师和高年级学生(三年级以上)借阅。 2. 教师凭本人借书证换取代书版,入库借阅。学生须先查目录,然 后填写索书单,交工作人员取书,方能借阅。 3. 外文图书借期二个月,特殊情况可续借一个月,逾期不还,每天 罚款一角。 4. 教师凭 5、6 号证借阅,学生凭4 号证借阅。 5. 工具书、原版书只供室内查阅,概不外借。 6. 读者借阅图书应当面检查,如发现有污损等情况,应向工作人员 说明并在污损处加盖印章,以分清责任

17、。 7. 对窃书者,除追回原书外,按轻工学院关于偷损书刊的处罚暂 行规定处理。 六、代书板的使用方法 代书板即书位板,用以标记图书在书架上的位置。使用代书板的目 -范文最新推荐 - 15 / 25 的是防止图书借位乱架、难以查找。使用代书板的要求和方法如下: 一、读者入库选书时,凡从书架上取下图书,须将代书板横插在原 书的位置上,以板代书。 二、如果所取图书不中意应将图书放回原处,抽出代书板另行挑选。 三、凡所取图书被选中者则抽出代书板连同图书一起拿到借书处办 理外借手续。 七、读者机读证管理办法 (一)办证资格和方法 1. 凡申领借书证的本院教职工,需凭人事处通知,学生凭教务处新 生名单,以

18、班级为单位集体到流通部办理。办证时,每人须交工本费 10 元(其他人员按临时借书证管理办法办理) ,并提供一张近期一寸 免冠照片。 2. 借书证由申办单位自行填写,粘贴照片。填写时必须做到字迹工 整,人名与照片相符。 (二)借书证使用管理规定: 1. 借书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有违反,将视情节轻重 予以处罚,如在转借使用当中出现问题,由借书证所有者自行承担。 2. 读者持借书证在开架书库享有借阅权利,读者借阅图书权限:教 师读者副教授以上15 册,讲师 10 册,期限 150 天;职工及研究生读 者 5 册,期限 150 元;学生读者可借4 册,期限 30 天,借书超期每 册每天按

19、0.10 元罚款。教师、学生一视同仁。 3. 读者要爱护借书证,不得对其进行撕、折、水浸,如因保护不当 损坏借书证,修改时按补证对待。 4. 借书证如有丢失,读者需马上到图书馆流通部办理挂失,如因不 及时挂失而冒借的图书由丢证者自负,已借图书须先归还, 方可办理 补证。 5. 学生入库选书时,需持借书证换取代书板,借书时交还代书板, 持借书证到借书处办理借书手续。 6. 因丢失而需补证时,要出具证明到流通部证件室申请补办,补办 -范文最新推荐 - 17 / 25 新借书证时,除交一张照片外还要收取工本费。 (三)退证办法 1. 学生退学、休学,毕业生离校前及教职工调离时须在本馆流通部 办理退证

20、手续。退证前须还清所借图书, 学生退证以个人为单位办理。 2. 借书证如有丢失须交丢证罚款10 元。 3. 学生复学及专科升本科的读者要出具有关证明重新办理新证。 八、图书借阅违章处罚条例 对违犯图书借阅规则者,除批评教育外,按下列规定处罚。 (一)入库大声喧哗、随地吐痰、乱扔污物、库内吸烟、脚踏墙壁、 书架、乱动仪器、微机者,每项罚款5 元。 (二)借用他人书证者,除扣留其书证外,罚款10 元。证主领时按 补证处理。 (三)选书时不用代书板;未将选后不借的图书放回原处;将书拉 倒、拉乱,未主动排好造成乱架者,每项罚款2 元。 (四)丢失代书板者,罚款5 元;借书超期每册每天罚款1 角。 (五

21、)损坏图书, 如圈点、批注、油渍、墨迹,按书价的 40% 60% 赔偿;撕、挖、剪坏图书, 造成破损、缺页,除将原书仍交图书馆外, 按原书价的 23 倍赔偿。 (六)丢失或损坏书标、条码、类号,每项罚款2 元。丢失磁条罚 款 25 元。 (七)丢书按遗失损坏图书赔偿规则处罚。 (八)丢失图书后,若在一个月内买到的同版图书顶替者,每册交 加工费 2 元; (九)未经办理借书手续,将书带出书库者,一律按偷窃图书论处。 对偷窃图书者,除按原书价的10 倍罚款外,写出书面检查,存入读 者档案,通知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态度好坏,给予相应处分。 (十)丢失机读证要及时挂失,否则责任自负,补证时交补办费1

22、0 -范文最新推荐 - 19 / 25 元。 (十一)对无理取闹、不服从管理、不听劝阻者,除通知所在单位 教育处理外,视情节轻重罚款520 元,并扣留其借书证两个月。 (十二)所有罚款,一律交公,工作人员不得截留。 九、遗失、损坏图书赔偿规则 (一)读者借阅图书必须注意爱护,妥善保管,如有污损、遗失等 情况,除立即归还污损图书外,应负赔偿责任。 (三)读者污损图书程度严重,影响内容完整和阅读,或遗失图书, 应以原书的相同版本或经本馆同意的新版本赔偿,并交手续费五角。 否则下列规定现赔偿金: 甲、中文图书 1. 丢失文艺小说一般照原价的二至三倍赔偿。 2. 丢失教学参考用书,复本多,视其出版时间

23、按原价的三至五倍赔 偿。 3. 丢失教学参考用书,复本少,视其出版时间按原价的五至十倍赔 偿。 4. 丢失多卷集图书中的一册,如复本较多按丢失图书的五倍赔偿。 如系贵重图书,复本又少,按全套书价赔偿。 5. 丢失本标价图书,由本馆根据版本、复本量、使用价值酌情定价 赔偿。 乙、外文图书 1. 丢失国外出版的原版书按原价的二至五倍赔偿。 2. 丢失国内发生出版的图书按原价的三至十倍赔偿。 (四)遗失图书赔偿后,两个月内找到原书可持原书及收据办理退 款手续,并交手续费三角。 十、阅览室文明守则 -范文最新推荐 - 21 / 25 (一)遵守阅览规则,做文明读者。 (二)爱护书刊、不撕页、不圈划、不

24、将书刊携出室外。 (三)爱护室内设施,不乱拉桌椅。离开阅览室时,将坐椅轻轻放 在桌下。 (四)保持室内安静,不大声说话,不勾肩搭背,不谈笑打闹。 (五)自觉维护室内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果皮。 (六)服从管理,尊重工作人员。举止文明,讲究礼貌。十一、现 期报刊阅规则 1. 读者进入阅览室,不准携带书包,期刊和图书。 2. 本院师生员工凭借书证入室阅览,陈列的所有报刊、杂志,只限 在室内阅览,不准携出室外。 3. 读者入室选刊时,必须注意刊物整齐、对号,不得乱插、乱放, 选刊后应就座阅览。 4. 读者要爱护报刊资料,不准涂抹、圈点、污损或撕页取面,如发 现上述情况,按规定赔偿。 5. 凡

25、盗窃刊物者,除追回原刊物外,按规定予以罚款,并给予行政 处分。 6. 爱护室内设施,保持室内安静与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乱丢纸屑, 果皮等脏物。不准大声喧哗,禁止吸烟。 十二、外文期刊、中文过刊阅览规则 1. 读者进入阅览室不准携带书包、期刊和图书。 2. 本院师生员工凭借书证入室阅览。陈列的所有报刊、杂志只限在 室内阅览,不准携带室外。 3. 读者入室选刊时,必须注意刊物整齐、对号,不得乱插、乱放, 不得在刊架前长时间逗留。 4. 读者要爱护报刊资料,不准涂抹、圈点、污损或撕页取面,如发 现上述情况,按规定赔偿。 -范文最新推荐 - 23 / 25 5. 凡盗窃刊物者除追回原刊物外,按规定予以

26、罚款,并给予行政处 分。 6. 爱护室内设施,保持室内安静与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乱丢纸屑 果皮等脏物,不准大声喧哗。 十三、情报教育室管理规则 1. 情报教育室主要收藏中外文检索工具书。 2. 教育室供本院读者进行文献检索和检索实习。 3. 室内陈列的书刊资料一般不外借。 4. 读者进室检索,应先登记,书刊用毕应放回原处。 5. 要保护室内整洁,不准在室内吸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大声 喧哗等。 十四、轻工学院关于偷损学校书刊的处罚暂行规定 鲁轻院字( 1991)第 45 号 我院图书馆馆藏文献是为教学和科研服务的国家财产,全院师生员 工既有借阅的权利,也有爱护的义务。但有的读者不按正常手续借

27、阅, 任意偷窃或撕毁书刊, 这种不道德的行为是对国家财产的侵犯。这不 仅使馆藏文献的完整性受到破坏,也直接损害了广大读者的利益,必 须予以反对和制止。为此,特做好暂行规定。 一、全院读者应以爱护学校书刊为已责,反对和检举偷损书刊的行 为。 二、凡偷损学校书刊者,除给予所偷损书刊的十倍罚款外,还要按 书刊价值给予以下处分: 1. 价值 50 元以下(含 50 元)者,给予记过处分。 2. 价值 50 元以上、 80 元以下(含 80 元)者,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 处分。 3. 价值 80 元以上或多次作案者, 给予留校察看、 勒令退学或开除学 籍处分。 -范文最新推荐 - 25 / 25 4. 教职工可参照以上规定处理。 三、本暂行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在此以前发生的偷损书刊问题, 只要本人承认错误, 并主动送回书刊, 即不予追究,不罚款,不处分。 否则,一经查实,即从严处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