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工程设计管理程序(A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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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 4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火电工程设计管理程序(A 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集团公司火电工程设计管理工 作,充分体现和发挥设计“龙头”作用,全面贯彻“可持续价值思维” 理念,建设“安全优质、高效环保、指标先进、竞争力强”的火电 厂,特制订本程序。 第二条本程序适用于集团公司全资或控股建设的火电工程 新、扩、改建项目可研之后的设计管理,其他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设计管理总体要求 第三条初步设计原则报告的编制及审查 在取得“路条”、可研收口、 主机设备选型调研后可由主体设计院 编制初步设计原则。在集团公司立项决策通过、煤质批复,且接 入系统、环境保护、 规划选址、对航空影响等

2、无颠覆性意见时方 可进行初步设计原则审查。 第四条主机设备技术规范书的编制及审查 初步设计原则审查后可开展主机设备技术规范书的编制,主机 技术规范书经集团公司组织审查后可进行主机设备的招标工作。 第五条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及审查 在主机技术协议签订、提资后可进行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 在项目核准后方可进行初步设计的审查。初步设计的内容和深度 应符合现行国家、电力行业火电工程建设的有关标准、规程、 规 范的要求,符合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技术标准的要求。 第六条建设单位组织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时,应高度重视工程 内、外部设计接口问题,包括铁路(码头)、水源、送出、灰场、 噪声控制、供热等;在初步设计审查后应

3、立即组织、落实初步设 计审查意见及收口事宜,初步设计收口工作应在初步设计审查后 三个月内完成。 第七条集团公司火电产业部负责火电工程的设计归口管理工 作。主要负责: (一)制订集团公司工程设计管理程序。 (二)组织火电工程初步设计原则(包括设计优化及节能减排 专题报告编制原则等)审查并批复,组织初步设计 (包括设计优 化及节能减排专题报告)审查并批复。 (三)组织审查、批复重大设计变更。 (四)组织主机设备、主体施工技术规范书的审查。 集团公司战略规划部、人力资源部、财务与风险管理部、科技 环保部、经济运营协调部、 资本运营与产权管理部、工委办公室、 国际合作部等相关部门参与火电工程的初步设计

4、原则、初步设计 审查等工作。 第八条二级机构负责根据集团公司设计管理程序制订相 应的设计管理制度; 负责所辖项目工程设计工作的总体控制及管 理;负责组织、协调落实电厂接入系统、环评、水保、铁路(专 用码头)、供热等配套工程的设计及批复文件的取得。主要负责: (一)督促、指导建设单位尽快完成可研报告审查纪要中未完 工作及遗留问题并组织收口。 (二)督促、指导建设单位、设计院落实初步设计原则审查纪 要中未完工作及遗留问题。 (三)组织主机设备、主体工程施工招标技术规范书、初步设 计文件(含初步设计原则)的内审并上报集团公司。 (四)指导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主机设备厂家等研究、落 实初步设计审查有

5、关遗留问题,对初步设计收口工作做出详细安 排,确保在三个月之内完成收口。 (六)组织主要辅机技术规范书审查。 (七)组织司令图会审;组织施工组织总设计大纲的审查和批 复。 (八)负责审批集团公司审批范围外的设计变更;上报需由集 团公司审批的设计变更。 第九条建设单位负责工程设计的具体组织开展及管理;负责 落实电厂接入系统、环评、水保、铁路(专用码头)、供热的设 计及批复文件的取得等。主要负责: (一)组织完成燃煤火电项目燃用煤源、煤质的调研报告并上 报。 (二)组织完成电厂接入系统、环评、水保、铁路(专用码头)、 供热等配套工程的设计及有关批复文件的取得。 (三)组织完成可研报告审查纪要中未完

6、工作及遗留问题的落 实并组织收口、 初步设计原则审查纪要中未完工作及遗留问题的 落实。 (四)组织、落实初步设计审查有关遗留问题及收口事宜,在 初步设计审查后三个月内完成收口工作。 (五) 组织编写主机设备、主体工程施工、辅机招标技术规 范书并根据审查意见完成修编。 (六)组织编制司令图并完成与初步设计的对比分析,组织施 工组织总设计及大纲的编制工作。 第三章设计管理关键环节的管控要求 第十条设计招标有关要求 (一)火电工程项目通过集团公司立项决策后可按照集团公司 有关规定开展设计招标工作。 (二)设计单位招标技术规范书和合同中应有相应条款明确要 求设计单位严格按照可研意见、国家相关支持性文件

7、、集团公司 有关规定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司令图、 施工图设计严格执行初步 设计审查意见,设计变更严格执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开展初步设计工作的主要依据 (一)火电工程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 件; (二)审定的初步设计原则及批复意见; (二)电厂接入系统、环评、节能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 告、水保、铁路(专用码头)、供热等工程的设计及批复文件; (三)主机设备合同技术协议; (四)现行国家、行业涉及火电工程建设的有关标准、规程及 规范; (五)火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现行版); (六)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工程建设管理办法(A 版)及 集团公司相关管理规定。 第十二

8、条初步设计原则编制、审查批复程序 (一)初步设计原则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编制。报告中应 包含以下内容: 1. 可研收口后建厂内、外部条件的进一步落实及变化情况;接 入系统、铁路(专用码头)、供热等配套工程及脱硫、脱硝、噪 声控制等重要单项工程的设计工作同步开展情况;工程投资、 项 目投资收益等与立项决策、可研收口时比较有变化的应编制专题 报告,必要时重新履行立项决策程序。 2. 初步设计报告的主要原则和方案、符合项目实际的专题报告 目录、工艺系统节能减排设计优化原则方案等。 3. 主机设备的技术条件及节能减排等设计优化专题报告。 (二)初步设计原则报告由二级机构组织内审并上报审查申请; 集团

9、公司组织召开初步设计原则审查会,并形成审查意见下发; 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按审查意见要求开展下一步工作。 第十三条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审查批复程序 (一)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根据核准报告及环评等核准支持 性文件、批准可研、初步设计编制原则、主机技术资料等编制初 步设计文件 (包括符合项目实际的专题报告、工艺系统节能减排 设计优化方案) 。接入系统、铁路(专用码头)、供热等配套工程 及脱硫、脱硝、噪声控制等重要单项工程的初步设计应与主体工 程初步设计同步设计和审查。 (二)在具备初步设计审查条件后,由二级机构组织内审并上 报审查申请。 (三)建设单位将正式出版的初步设计文件报送主审单位,同 时将初

10、步设计文件在审查会7 天前分送参加审查的有关单位,其 中送集团公司纸质1 套(其中总的部分及概算各4 册) 、电子版 1 套。 (四)主审单位发出初步设计审查会议的通知后,建设单位做 好会议的组织和会务准备工作。 (五)召开初步设计审查会议 1. 初步设计审查会议由主审单位主持,会议地点一般在工程项 目的所在地。 2. 参加初步设计审查会的单位,除建设单位和工程设计单位 外,根据工程性质一般应邀请:政府有关部门 (发改委、 经信委、 铁路、交通、水利、土地、林业、文物、环保、安全、卫生、公 安消防、技术监督等) 、集团公司各有关部门、项目所在地电网 公司、贷款银行,其他投资方、监理单位、二级机

11、构以及建设单 位认为需要参加的单位或部门。 3. 初步设计审查会议的时间一般为3 天左右,主要议程为: (1)踏勘现场,了解工程有关情况。 (2)主审单位、主要投资方提审查要求。 (3)主体设计单位介绍初步设计情况。 (4)分组讨论初步设计文件。 (5) 召开大会, 总结审查会的情况,通过初步设计审查意见。 4. 初步设计审查会分组讨论一般分成技术和技经两部分进行。 其中技术部分一般分为总平面及交通运输、土建(含岩土)、机 务(含脱硫、脱硝) 、燃料、水工(含消防) 、灰水、电气、热工、 化学环保、暖通、工业安全及卫生等专业小组,分别对各专业的 技术问题进行讨论。 技经组主要讨论工程概算和施工

12、组织设计大 纲。 5. 初步设计审查时应关注初步设计内容较可研报告及批复文 件、初步设计原则及批复文件的差异,同时应重点审查以下内 容: (1)初步设计中采用国内、外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 材料的情况。 (2)厂区总体规划、总平面布置、厂区竖向布置、主厂房布 置的方案比选和优化。 (3)结合工艺系统节能减排设计优化方案及专题报告,对主 要系统的工艺流程、设备选型、系统布置、厂内外系统接口等技 术经济方案比选。 (4) 根据工程特点, 对需要特殊处理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 (5)工程概算的项目是否完整,单价是否正确,深度是否达 到要求,总体造价是否合理。 (6)施工组织设计大纲要适合工程的组

13、织施工并结合当地的 施工特点。 (7)节能减排技术的应用、主要经济指标、强制性条文的落 实等。 (六)初步设计的批复 1. 初步设计审查会议结束后,二级机构应指导建设单位组织设 计单位、主机设备厂家等有关单位认真研究、落实有关遗留问题, 对初步设计收口工作做出详细安排。 2. 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在初步设计审查后的三个月内组 织完成收口, 并将修编好的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收口版)报 送主审单位。 3. 主审单位组织召开初步设计收口会,所有审查遗留问题均形 成一致意见并得到解决后,方可形成正式的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并 报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在收到正式的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后的10 个工作日内完成批复工作

14、。 第十四条技术规范书设计管理 (一)主机设备招标技术规范书 1. 初步设计原则审查后、主机设备招标前, 建设单位应组织设 计单位, 结合工程实际编写主机设备招标技术规范书(包括主机 选型的优化方案) 。二级机构组织内审后,报集团公司组织审查。 建设单位应根据集团公司审查意见要求,组织设计单位进行修编 和落实并正式出版招标技术规范书。 2. 主机招标文件中应有条款明确要求设备制造厂家将设计 技术评审文件、重要制造工艺环节如主要材料及相关检验报告、 焊接、热处理工艺等提供给监造、建设单位,商务标书也应有条 款明确规定对设备制造厂家发生设计、制造质量缺陷后的 (包括 直接和间接损失)考核。 (二)

15、辅机招标技术规范书 初步设计审查已同意的辅机设备,建设单位可组织设计单位根 据审查意见并结合工程实际编写辅机招标技术规范书。二级机构 组织审查后, 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进行修编和落实并正式出 版辅机招标技术规范书。 (三)主体工程施工招标技术规范书 初步设计审查后,建设单位可根据辅机招标、施工图设计工作 进度情况,组织设计单位根据工程实际编写主体工程施工招标技 术规范书。 由二级机构组织内审后,报集团公司组织审查。建设 单位应根据集团公司审查意见要求,组织设计单位进行修编和落 实并正式出版招标技术规范书。 第十五条施工图、竣工图设计管理 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根据已批复的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编制司

16、 令图,二级机构组织司令图会审。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根据司 令图会审意见编制施工图,并要求设计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一)根据建设单位编制的工程网络进度计划制订施工图提交 计划并按时提交,满足工程连续施工的需要。 (二)施工图提交后,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设计交底工作。监 理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等有关单位在工程开工前进行施工图会 审,提出会审意见并形成施工图审查纪要。设计单位根据施工图 审查纪要进一步修改、完善或对提出的问题明确答复后,施工单 位才能按施工图进行施工。 (三)工程移交生产后45 天以内设计单位应该提供完整、正 确的竣工图。 所有的图纸、 设计和运行维护说明书均应包括一套 光盘。 第十六

17、条施工组织设计管理 (一)在初步设计批复及司令图会审后,建设单位提出工程建 设(进度、质量等)目标、施工总平面、工程管理制度及安全文 明、质量、创优策划等方面的内容,并作为工程主体施工单位招 标的主要依据之一。 (二)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完成标段施工组织设计,并组 织设计、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审查。建设单位根据审定的各标 段施工组织设计,组织设计、监理、 施工等有关单位编制施工组 织总设计,建设单位组织审查并批复,二级机构参加。 第十七条设计优化 (一)鼓励火电项目开展设计优化工作。节能减排、节约用地 和工程造价、 缩短工期增加效益、降低生产运行成本和避免不安 全因素等合理化建议或方案等设计

18、优化应在初步设计审查时一 并提出并审定。 (二)设计优化应以合同的形式明确具体职责和考核要求,二 级机构应组织设计优化预评审,监督、指导做好设计 优化成果的落实。 第十八条设计变更管理 (一)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进行,严格 控制设计变更,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设计。 (二)设计变更包括对设计图纸深度和内容的修改和补充、生 产工艺流程或设备选型的变化、工程项目和工程量的增减、以及 由于技术规范或技术标准更改和施工工序导致的设计改变。凡属 上述范围的设计变更必须由设计单位编制变更单(必须附投资增 减预算表),监理单位审核,建设单位审批。对已聘请设计监理 的项目,所有的设计变更须由设

19、计监理予以审核并提出意见。 (三)影响到工程质量、安全、环保和其他公众利益,以及涉 及到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设计变更;施工图阶段变更初步设计原则 的设计变更(包括非生产性设施发生变化);引起工程投资增加 100 万元以上的单份施工图设计变更;上述设计变更须履行集团 公司设计变更的审批程序。申请设计变更请示文件应附变更的原 因、主要依据、技术条件、投资增减预算和设计单位意见。 (四)二级机构、建设单位应根据集团公司相关管理规定编制 设计变更管理程序。 第四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程序由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产业部会同政策与 法律事务部解释。 各二级机构、 建设单位可根据本程序和集团公 司有关工程建设的其他管理规定,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本程序自发布之日起执行。2009 年 4 月 24 日 颁发的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工程设计管理程序(A 版) (中国华 电工 2009 399 号)中有关火电工程管理部分将不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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