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事业单位人事代理实施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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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页 县事业单位人事代理实施办法 特征码 JFmnMlxzMrZgdZWihivl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搞活人事管理,促进 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根据中央人才工作决定 ,人事部关 于加快发展人才市场的意见和省人事*省人事代理试行办 法有关规定,制定我县事业单位人事代理的具体意见。 一、目的意义 人事代理制度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新型的人事管理方式, 是在国家及省人事政策法规指导下,尊重单位用人和人才择业 自主权,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机构,受单位(个人)委 托,为其提供人事社会化服务的一种有效管理方式。是事业单 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事业单位人事代理服务的内容 1

2、、收集、整理、保管、利用、传递人事档案; 2、办理聘用合同鉴证手续; 3、代办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4、代办各类人才招聘引进业务; 5、办理人才流动手续; 6、办理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接收手续; 第 2 页 7、办理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 资格; 8、根据代理单位和个人要求,开展其它可以办理的人事代 理业务。 三、实施人事代理的具体办法 事业单位持法人证书,到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签订人事 代理合同书 ,建立人事代理关系,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并 按以下要求办理: 1、为加快培育和发展人才市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 革,促进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实现事

3、业单位全员聘用制,为 用人单位和各类人才提供社会化管理服务,根据人事部关于 加快发展人才市场的意见和省人事厅*省人事代理试行办 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2、人事代理是一种新型的人事管理方式,是指在国家及省 上有关人事法规政策指导下,尊重单位用人自主权和人才择业 自主权,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机构为综合代管部门, 受事业单位(个人)委托,为其在人事方面提供社会化的管理和 服务。它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重要环节和必然趋势, 也是完善人才流动服务体系,打破人才区域壁垒和所有制限界, 对人才资源进行优化整合的有效方式。 3、人事代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以人事政策法

4、规为依据,符合人事管理行为规范,人事代理行 第 3 页 政效力受国家人事法规的保护。 4、事业单位人事代理的主要对象有:实行聘用制的各类事 业单位;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的各类人员;新录(聘)、分配、 安置、调入到聘用制事业单位的各类人员;事业单位未聘、落 聘、待岗、分流和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跨区域人才交流。 5、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机构与委托代理对象不具有 行政隶属关系,为委托对象提供相关的人事代理服务。 6、事业单位人事代理业务范围: 人事政策咨询与规划。向委托代理单位提供国家、省、 市人事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咨询服务;协助委 托单位进行人事规划设计,建立新型人事管理制度;帮助

5、委托 单位解决人事工作中的问题。 按照职工现所在单位性质和国家政策规定的工资晋升标 准,为所有聘用人员建立个人正常晋升档案工资业务。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对未聘、落聘、待岗、分流、 解除劳动合同人员建立享受固定工资标准;建立当地社会最低 生活工资;建立社会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建立有关部门和单 位内部制定的福利待遇标准。 为人事代理人员建立业绩、专利成果、荣誉称号和年度 考核材料等。 为未聘、落聘、待岗、分流和解除劳动合同人员进行再 就业、职业介绍和聘用就业合同的参定及聘用就业关系的流动 第 4 页 转移。 为聘用制事业单位纯增录(聘)用人员,国家指令性政策 新安置人员、调入人员承办各类人事代

6、理业务。 人才招聘引进。根据委托单位工作和发展对人才工作的 具体要求,代拟和代发人才招聘启事、组织报名、考试、考核、 素质测评工作,提出初选名单。根据单位的特殊需求,向省内 外招聘引进人才。 应届毕业生人事代理。为委托事业单位提供应届毕业生 就业政策咨询,申报应届大中专毕业生需求计划,为接收的大 中专毕业生接转档案,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代办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手续。为委托单位专业技术 人员和管理人员办理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初定及资格考试报名, 晋升推荐手续。组建相应评审委员会,负责对部分专业技术职 务资格评审与评议推荐工作。 人事档案管理。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管理委托单位专业 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人

7、事档案,考绩档案,为委托代理人员 保留原有身份、计算工龄、档案工资、接转党团组织关系、办 理出国(境)政审手续、代办户口落户,出具以档案材料为依据 的有关证明。 办理在职流动人事关系接转手续。根据单位工作需要, 为聘用人员接转人事关系,党团组织关系等;为合同期满流动 者,办理人事关系转出手续。 第 5 页 聘用合同鉴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专业技术人员、 管理人员的合同鉴证。 协调专业技术人员流动争议。受人才流动争议仲裁机构 的委托、受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争议申请进行调查取证, 根据有关规定调节或提交仲裁。 开展岗位及专业技能培训。根据单位对人员素质和技能 的要求,进行岗位知识专业技能培训

8、为单位代培中、长期专业 人才。 代办失业、养老保险。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为 委托单位代管人员代办失业、养老保险。 为委托单位承办其它人事管理事宜。 人事代理可由单位集体委托代理,也可由个人委托代理; 可全权委托代理,也可单位或多项委托代理。 7、单位委托代理,须向所在地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 才交流机构提交人事申请书和委托项目,提供单位有效证件(事 业单位法人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员名册、个人的履历表和聘 用合同书、身份复印件以及其它有关资料。经人才交流机构审 定后,由人才交流机构和委托单位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明确 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确立人事代理关系。 8、个人办理委托人事代理,

9、根据委托者不同情况,须向所 在地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机构提交人事代理申请 书和辞职、辞退、解聘、应聘、自费出国留学、身份证等证件 第 6 页 复印件以及代理项目有关的证明材料,经人才交流机构审定后, 由人才交流机构与个人签定人事代理合同书,确立人事代理关 系。 9、符合人才流动规定,应聘到行政区以外地区事业单位工 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由单位或个人申请办理人事代 理。 10、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机构是受理承办本行政区 域内人事代理的工作部门。 11、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机构对委托单位负有宣传 指导,监督其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人事工作方针政策的职责。要 逐步建立和完善人事代理

10、联系制度、走访座谈制度、情况反馈 制度以及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程序,维护委托单位(个人)的合 法权益。 12、委托单位应定期向人事代理机构报告人事政策法规贯 彻执行情况,如实提供委托代理人员的工作表现、考核、奖惩、 统计等材料,自觉履行人事代理合同的各项义务。 13、人事代理的程序: 人事代理业务一般在事业单位竞争上岗结束,实行岗变 薪变两个月内,迅速办理人事代理业务。 聘用单位设专聘工作人员负责对已聘、未聘、落聘、分 流、解除劳动合同等人员的档案进行代理、登记、造册、移交 和代理期间的档案材料整理、归档、健全、完善工作。办理新 第 7 页 增人员的人事代理业务的初审、申报、转递手续。 实行聘用

11、制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要指定专人衔接、复审、 验收本系统人事代理人员的档案材料,确认和督办、指导上报 工作。 经聘用制单位主管部门和相关负责人在*县人才交流 中心个人档案清理单上签名(盖章)后,及时转达交到县人才 交流服务中心,实行统一、全员代理服务。 县人才交流中心根据用人单位的人事代理业务及主管部 门的上报材料,负责人事档案的收集、鉴别、整理、保管、利 用、传递等管理工作。 14、委托单位(个人)必须在每年第一季度内携代人事代理 合同书和有关证件材料到人才交流机构验证。对逾期不办或在 委托代理期间违法乱纪行为者,人才交流机构将终止其委托人 事代理关系。 四、人事代理人员流动管理 1、在县直事

12、业单位之间流动的,流入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 到县人事局办理计划进入通知单后,由本人填写人才流动申 报表 ,经流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县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流动 手续。 2、调出调入县区的手续,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县委组 织部、县人事局等部门办理。 3、单位与人事代理人员签定的聘用合同依法终止或期满后, 第 8 页 不再续订且需要流动的,由单位或人事代理人员及时到县人才 交流服务中心变更人事代理关系。 五、人事代理人员档案材料的管理 在聘用期间,单位对代理人员的考核、奖惩和档案工资调 整与需要纳入个人人事档案的材料,由聘用单位定期不定期负 责收集、整理,定期不定期的汇总后,转入县人才交流中心归 档。 六、实行县直事业单位人事代理手册制度。 今后各单位到县人事局办理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基金计划审 核手续时,应出具经县人才中心核准的县直事业单位人事代 理人员手册 。凡新增人员未实行代理的,不得办理工资基金计 划审核手续。 七、人事代理实行有偿服务,收费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可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八、社会公益组织,各类企业单位及适于人事代理的单位 和个人参照本意见执行。 十一、本实施意见由*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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