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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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检验科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1、全体检验人员要以对患者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肃的法制观念,严格防止医疗事故的发生。各实验室要建立差错事故记报告制度,一且发生应及时登记报告,及时处理和整改。2、事故: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们规章和操作规程,造成检验失误,导致患者人身损害并经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认定的事件。3、差错:由于责任心不强、不认真执行规章制度,不遵守操作规程或技术因素而引发检验错误,但对患者未造成人身损害的事件。差差错按程度不同,分为一般差错和严重差错。31一般差错:311不遵遵守操作规程,导致血液等标本管在离心时破损,或工作中不镇打破、损坏标本,影响检验者312漏做、错做一般标

2、本的检验项目,编错试管号码,标错标本联号,采错患者标本,写错检验结果并已发出报告者。313计算错误,写错报告难以挽回者。314使用未经校正或过期、变质的试剂或不按时绘制工作曲线而影响结果的准确性者。315其他不属于严重差错和事故的差错者32严重差错:321因责任心不强,丢失或损坏重要要标本,如脑脊液、心包积液、骨髓,以致不能检验者。322重要标本漏查或做错项目,且标本已处理需再次采取标本检验者323血型定错或交又配配血错误,已发出报告,或或发错血而未造成严重后果者4、无论发生一般差错、严重差错或检验事故均应由实验室及时登记,查明情况,保留标本,主动向科主任报告,不得隐瞒,并要迅速采取措施,把损害控制到最小程度。5、要经常进行安全医疗教育育,避免差错事故的发生。要定时向医院医务科报告差错事故的登记情况。属于严重差错并可能构成医疗事故的更应及时报告,并按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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