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调整土地指标供给模式的实施意见的起草说明(带格式的:无下划线二字体颜色:自动设置一、起草背景:一是上级有要求:省政府办公厅于2025年1月下发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耕地开垦费等有关政策的通知(浙政办函20252号),要求对占用耕地的项目单位和个人带格式的:无下划线,字体颜色:自动设置)按规定标准缴纳耕地开垦费和补充耕地资金,该费用作为建设成本,列入建设项目总投资或者生产成本。同时,明确两项收费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2025年2月9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耕地开垦费和补充耕地资金收缴与使用管理的通知(浙自然资函2025)4号)要求各
2、县市区按照浙政办函20252号文件精神,于2025年3月底前出台耕地开垦费和补充耕地资金收缴和使用管理细则。二是实际有需求:关于调整土地指标供给模式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南政办发【2023】39号)于6月28日公布并实施,其公布的土地指标收购、使用价格标准有效期为二年,即将到期,需按照部、省新政以及目前市场行情进行调整。I土地开发公司作为区级指标调剂和结算平台,从2024年底至2025年4月底,经早各相关主体多轮征询后确认.各主体欠缴土批注俞1:该内容涉及隐性债务风险,建议删除,如有需要可在会上口头汇报开公司指标费总计26.68亿元(不含已返还的省重大产业项目指标费)。士开公司因向
3、外购买指标在区政府的协调下向南投等公司借款未还23.035亿元,主体欠缴的费用无法支付借款及借款产生的利息、,亏损明显,需要对指标结算模式进行调整。I三是基层有索求:自关于调整土地指标供给模式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南政办发【2020】85号)(南政办发【2023】39号)实施以来,各主体财政资金紧张,无法及时结算相关指标费用。采用指标自用模式,可减轻各主体在土地报批时筹集每亩50万元、180万元的指标费压力,但同时,因按标准收取25万元/亩的补充耕地资金较原指标费大大降低也可能给基层带来一定的财政压力。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我区耕地开垦费、补充耕地资金的征收标准,同时根
4、据部、省新政以及目前市场行情对建设用地复垦、补充耕地、林地指标的使用规则及使用价格进行更新,区资规分局起草了关于调整土地指标供给模式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二、起草过程及征询意见情况:2月14日、2月18日、4月21日,区政府召集相关部门就耕地开垦费、补充耕地资金收取标准、程序等相关问题进行多次讨论L完善实施意见。4月28日,向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和主体发出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至5月6日全部反馈均无意见。三、主要内容:实施意见分为三部分,即调整完善土地指标分配模式及有偿使用价格、全面落实后期管护责任、其他有关事项。其中,调整完善土地指标分配模式及有偿使用价格方面,主要是明确:
5、耕地开垦费和补充耕地资金的收取标准、收取方式和四类指标(增减挂钩、补充耕地、空间和林地)使用模式、使用价格。全面落实后期管护责任的,主要明确对新增耕地、补充林地的后期管护责任主体以及后期管护不力的处置问题。其它有关事项主要明确区对存量新增补充耕地指标的补助标准及对耕地保护考核先进、优质项目的奖励标准。具体内容如下:1 .统筹的方式和内容有变化。统筹方式上由建设用地复垦指标统筹30%自用70%、补充耕地指标全部统筹调整为建设用地复垦、补充耕地指标均100%由主体自用;同时内容上增加了林地指标和空间指标的统筹模式和价格,即:林地指标100%由主体自用;空间指标区级统筹10%用于重点平台建设,90%
6、由主体自用,统筹价格为3万元/亩。主体之间有建设用地复垦指标、林地指标调剂需求的,由调剂双方协商确定,调剂价格分别不高于150元/亩、20万元/亩。2 .使用指标的价格有调整。使用指标的价格,原来的经营性用地180万元/亩、工业及基础设施配套50万元/亩不再收取,调整为在农转用时按耕地面积收取耕地开垦费和补充耕地资金,标准分别为:耕地开垦费按照2-4等72元/平方米(4.8万/亩,含上交省财政的20%部分)、5-7等64元/平方米(4.27万/亩,含上交省财政的20%部分),补充耕地资金按375元/平方米(25万/亩)。便格式的:K体颜色:自动设置(带格式的:无下划线,字体颜色:自动设置)本次
7、调整后,按照每年报批使用600亩耕地计算,按4等耕带格式的:无下划线地来算,区财政可收取17880万元(每亩25+4.8万)原决当年10月底之前交纳的补充耕地资金可在当年度预算调整时予以安排财力仝额给与主体统筹使用,耕地开垦费剔除省级分成部分后由财政统筹用于耕地保护与质量建设。(可缓解现阶段财政资金紧张的困境,有助于促进耕地保护与质量建设。j3 .补助政策的有关规定。带格式的:字体颜色:自动设厂(带格式的:2体颜色:自动设置)(1) 2024年12月31日前入库的存量新增补充耕地指标由区政府统筹使用,补助标准2万元/亩,2025年底支付50%,剩余部分2026年支付。2025年1月1日起各主体
8、通过耕地功能恢复产生的补充耕地指标由主体自行支配使用L。补助、奖励资金结1算办法另行制定。(2)对通过验收的千、万亩方永久基本农田连片工程进行评价,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项目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奖励;被评选为国家、省和嘉兴市级优质项目获得的奖励资金全额拨付至相关主体。每年对各主体的耕地保护工作进行绩效评价,第一、二、三等次的分别奖励计划指标20、10、5亩。(3)各主体要严格落实项目后期管护,因后期管护不到位的造成指标核减的,需自行补足面积。四、其他(未列入实施意见正文)为与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耕地开垦费等有关政策的通知(浙政办函12025)2号)执行时间保持一致,.
9、实施意见发布后的执行时间修改至自2025一年2月20日起执行,与下发的征求意见稿不同,特此说明。实施意见出台后,后续主体应缴纳的补充耕地资金、耕地开垦费由I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I区财政收取,补助、带格式的:字体:(默认)仿宋_GB2312,(中文)仿宋GB2312,字体颜色:自动设置带格式的:字体:(默认)仿宋_GB2312,(中文)仿宋GB2312,字体颜色:自动设置带格式的:字体:(默认)仿宋_GB2312,(中文)仿宋GB2312,字体颜色:自动设置带格式的:字体:(默认)仿宋_GB2312,(中文)仿宋GB2312,字体颜色:自动设置一励也相W应由区财政在当年体斛中兑现结算至洛主体,开公司仅清算前1期已产生的债权、债务,请多主体尽快清算欠缴的指标费用。带格式的:字体:(默认)仿宋_GB2312,(中文)仿宋GB2312,字体颜色Y动设置带格式的:字体:(默认)仿宋_GB2312,(中文)仿宋GB2312,字体颜色:自动设置带格式的:字体:(默认)仿宋_GB2312,(中文)仿宋GB2312,字体颜色:自动设置带格式的:字体:(默认)仿宋_GB2312,(中文)仿宋GB2312,字体颜色:自动设置批注俞2:与文件正文要对应批注俞3:同上,建议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