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畜牧兽医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不罚清单(送审稿)》风险评估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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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关于畜牧兽医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不罚清单(送审稿)风险评估报告为了平稳、有序地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粤府令第288号)、深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深府规20232号)等有关规定,2025年7月,市市场监管局组织人员就实施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畜牧兽医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不罚清单(送审稿)可能涉及的风险等进行评估,形成本评估报告。第一部分风险评估事项概述一评估事项(一)评估事项名称本次重大行政决策评估事项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畜牧兽医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不罚清单(送审稿)(以下简称清单)。通过对清单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安全性(可控性)进

2、行整体风险评估,得出风险评估结论,提出相应的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建议,形成本风险评估报告。(二)评估事项背景1 .为进一步优化畜牧兽医领域行政执法环境,落实包容审慎监管理念,市市场监管局起草了清单(征求意见稿)。通过书面征求意见、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和专家论证等形式,听取了市直有关部门、各区政府、社会公众等各方意见,经反复研究,采纳了部分单位和社会公众的部分意见,形成了清单。2 .清单已纳入市市场监管局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按照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2024年1月16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0号)规定:重大行政决策具体包括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可能对国家安

3、全、政治安全、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生态环境等造成不利影响的,决策承办单位或者决策机关指定的有关单位应当进行风险评估,或者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社会组织等开展第三方评估。3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府规20232号)规定:决策事项可能对国家安全、政治安全、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生态环境等造成不利影响,或者可能引发舆情等其他重大风险的,决策承办单位或者决策机关指定的有关单位应当进行风险评估。风险评估可以对重大行政决策草案进行整体评估,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部分内容进行评估。按照相关规定已对有关风险进行评价、评估,且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的,不

4、作重复评估。综上,对清单进行风险评估,是有效规避、预防和控制决策事项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对增强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质量水平,更好地确保决策事项的顺利实施具有现实意义。(三)评估事项主要内容清单共两个子清单(首违不罚清单、轻微不罚清单)合计设置了8项不予处罚事项,其中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事项2项,涉及兽药管理条例3项,涉及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3项。不予处罚事项的梳理以适度、必要为原则,不追求数量,也不机械限制,根据执法实践,筛选出社会危害性小、符合“轻微”标准的事项,加以规范。具体内容如下:清单:明确了设定依据、适用情形、免处罚依据、配套监管措施等细则。首违不

5、罚清单:列明对动物、动物产品的运载工具在装载前和卸载后未按照规定及时清洗、消毒的行为等7类首违不罚情形及适用条件。轻微不罚清单:列明对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行为的轻微不罚情形及适用条件。二评估过程评估过程中,市市场监管局对清单决策背景、制定过程、意见采纳、公平竞争审查等情况的资料进行了综合分析研究:(一)背景情况近几年,机械执法导致负面影响甚至引发社会问题的情形时有发生。以引发全国关注热议的“获利14元,罚款十万元”食品安全行政处罚案为例,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理后认为处罚畸重,裁定不准予强制执行。社会上比较普遍的观点是其不符合行政处罚的原则,即“过罚相当”的原则。行政执法因机

6、械执法、过罚不当导致负面影响甚至引发社会问题的现象时有发生,社会大众对执法合理性的诉求需要相应完善具体执法规则。(二)制定过程1.2025年2月,经内部评估,同步征得局内法制部门同意,市市场监管局启动清单起草工作;2.2025年2月,印发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征求深圳市畜牧兽医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向局外16个单位,局内17个单位征求意见;3.2025年3月,根据第一次征求意见情况,我局进行修改完善并印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第二次征求畜牧兽医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意见的函,向15个局外单位、8个局内单位开展二次征求意见工作;4.2025年4月,我局

7、根据前两次征求意见情况在市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5.2025年6月24日,按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程序组织召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畜牧兽医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不罚清单(征求意见稿)专家论证会;6.2025年6月30日,组织开展清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经内部自查及市市场监管局公平竞争处审查,未违反公平竞争相关规定;7.2025年7月31日,组织开展清单风险评估工作。三各方意见及其采纳情况(一)2025年2月,市市场监管局向16个局外单位,17个局内单位开展第一次征求意见工作:局外单位共收到龙华区、宝安区等2个单位反馈修改意见2条,其余14家单位无修改意见。经研究论证后,采纳意见1

8、条,解释说明1条,对采纳及解释说明的情况,已与龙华区、宝安区等单位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局内单位共收到法规处、执法协调处、宝安监管局等3个单位反馈修改意见12条,其余14家单位无修改意见。经研究论证后,采纳意见8条,解释说明4条,对采纳及解释说明的情况,已与法规处等单位沟通达成一致意见。(二)2025年3月,市市场监管局向15个局外单位、8个局内单位开展二次征求意见工作:局外单位共收到反馈修改意见0条,15家单位均无修改意见;局内单位共收到法规处反馈修改意见4条,其余7家单位无修改意见。经研究论证后,采纳意见4条,对采纳的情况,已与法规处沟通达成一致意见。(三)2025年4月,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前两

9、次征求意见情况在市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共收到反馈修改意见1条,采纳意见1条,采纳意见情况已在市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告。第二部分风险评估准备一评估方法采用定性分析法,对决策背景、制定过程、意见采纳情况等资料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全面查找风险源、风险点,并逐一进行评估;具体包括收集制定过程资料、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征求公众意见、专家论证、公平性竞争审查等方式。二评估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2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5号);4 .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

10、序规定(粤府令第288号);5 .深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深府规20232号);6 .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深府令第305号);7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实施意见(深府办20218号)。三评估目的综合研判决策事项的风险,提出预防的意见和具体措施,从源头上防范、减少和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助力畜牧兽医领域发展。四评估要点(一)清单的制定主体、制定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具有明确的上位法依据;(二)清单是否符合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的要求,是否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三)清单是否满足行业发展需求;(四)清单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方

11、面;(五)清单引发不稳定因素方面能否妥善解决;(六)有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其他方面。第三部分风险评估内容根据深圳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等有关规定,市市场监管局针对清单的制定就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安全性(可控性)进行综合分析研判。一合法性评估合法性评估主要在于评判清单的相关制定主体、制定依据以及制定程序等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主体与权限根据中共深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市市场监管局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农业、畜牧业相关的行政许可审批、监管执法、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因此,市市场监管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授权的畜牧兽医领域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具备行政规

12、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资格。(二)制定依据清单所列事项均严格限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轻微并及时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框架内;与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无冲突;未设定新处罚、新许可、新强制,无减损权利或增加义务条款。符合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授予行政机关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权限。(三)制定程序如前所述,清单由市市场监管局起草,期间历经起草单位内部意见征求阶段、市直有关部门、各区政府征求意见阶段、社会公众征求意见阶段、专家论证阶段、风险评估阶段、公平竞争审查阶段,符合深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的相关程序规定。二合理性评

13、估合理性评估在于评判清单是否符合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的要求,是否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是否有利于形成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良性循环。(一)行政执法因机械执法、过罚不当导致负面影响甚至引发社会问题的现象时有发生,社会大众对执法合理性的诉求需要相应完善具体执法规则。因此制定清单符合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的要求,符合大多数群众的利益诉求。(二)清单的制定可防止行政执法标准不统一、类案不同罚等现象,这为相关市场主体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促使市场主体遵守畜牧兽医领域法律法规,避免不正当竞争,保障畜牧兽医领域市场秩序稳定,让居民能在良好的市场环境中消费和生活。同时,由于畜牧行业中小微主体占比高、合规能力弱,清

14、单重点纳入企业轻微违法事项(如饲料经营者购销台账不完整、未经兽药开具处方使用兽用出发药等),避免“小过重罚”导致经营困难。通过减少轻微程序瑕疵的直接处罚可鼓励企业加大合规投入,降低长期风险,有利于形成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良性循环。三可行性评估主要评估决策内容在实际操作层面推进实施的可操作性,包括是否满足行业发展需求,是否会鼓励企业和其他主体合法经营。(一)对职业投诉予以规范,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清单在防范职业投诉人滥用不合理诉求方面具有积极作用。首先,清单通过明确“首次违法”“轻微后果”“及时整改”等具体适用标准,严格限定了免罚范围,因此可以依据法律、政策进行充分合理解释,压缩了职业投诉人利用模糊

15、条款进行恶意举报的空间。例如,对无实质危害的轻微程序性瑕疵行为免罚,可避免其借题发挥制造重复投诉,减少行政资源浪费。其次,政策强调“教育纠错”替代处罚,要求执法机关在免罚的同时督促相对人限期整改并纳入后续监管,既阻断了职业投诉人通过“放水养鱼”持续牟利的链条,又倒逼企业主动规范经营,降低被恶意举报风险。通过平衡包容审慎与精准监管,既保护了市场主体正常经营,又有效遏制了以投诉牟利为导向的职业化滥诉行为,促进了畜牧兽医行业健康发展。(二)引导企业和其他主体合法经营清单制定的目的是落实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要求,对市场主体非主观恶意、轻微程序性违法以教育替代处罚,降低企业经营负担,通过对轻微问

16、题及时纠偏,避免小错积累成大患,从源头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同时,通过“首违或轻微违法警示+限期整改”替代处罚,可引导当事人主动合规经营,同时减轻基层执法重复核查负担,将监管力量集中于高风险领域。因此,制定清单是引导商家合规经营、调配更多监管资源用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积极举措。四安全性(可控性)评估安全性(可控性)评估在于确定清单的施行是否存在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重大社会负面影响等社会稳定问题。(一)评估事项:1 .是否与国家党政方针保持一致;2 .是否存在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风险;3 .是否与其他地区同类或类似事项的措施有较大差别,是否可能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二)评估结论1

17、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对政府部门的执法监管工作的法治化提出了更明确的要求: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清单,与我国党政方针保持一致。2 .在清单制定过程中,市市场监管局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充分征求社会公众、各区、各相关部门、有关单位意见,开展专家咨询论证。2025年4月,清单征求意见稿在市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并去函市司法局;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结束后,邀请包括执法人员代表、相关行业协会代表、法学专家、饲料评审专家以及新瑞鹏宠物医疗集团、瑞派

18、宠物医疗集团等全国知名企业参加专家论证会并收集与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及建议。市市场监管局对相关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分析采纳,对清单相关条文作出相应修改。总体来看,在各征求意见环节中,意见主要集中于制定程序及不影响清单内容的细微修改,无针对制定内容的反对意见,因此制定清单不存在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风险。3 .清单制定参考借鉴广州市农业农村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经部门内部充分论证、系统内征求意见,征求相关市直部门和区政府以及向社会公众公开35天征求意见以及专家论证,已广泛听取并吸收采纳各方意见建议,具备良好工作基础,不会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第四部分决策可能引发的风险清单出

19、台后可能存在的风险如下:(一)企业可能因理解偏差,降低合规意识部分企业可能因对“首违不罚”“轻微不罚”理解不到位而存在侥幸心理,放松日常管理,认为即使违规也不会受罚,导致重复违法。例如,饲料经营企业可能会增加拆包、分装行为的频次,认为首次违规可不罚,从而可能破坏原产品包装的完整性,影响质量稳定性或追溯体系风险。长期来看,可能削弱法律威慑力,影响行业整体合规水平。(二)若监管后续跟进不足,可能导致免罚不免责落空若仅免罚而未加强后续监管,可能使企业整改流于形式。例如,部分企业虽被责令改正,但若缺乏“双随机”抽查或信用监管机制,可能整改不到位,隐患仍存。此外,若未建立违法记录共享机制,企业可能在不同

20、区域重复违法,规避处罚。第五部分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一)加强行业普法与执法透明度,降低理解偏差通过典型案例宣传、企业合规培训等方式,提高市场主体法律意识。同时,公开不罚典型案例,接受社会监督,菅造守法氛围。此外,对屡次违法或情节严重的行为,应严格依法处罚,维护法律权威。(二)强化免罚不免责机制,加强后续监管对免罚企业应严格落实“责令整改+及时复查”措施,通过采用“双随机”抽查、信用记录等方式,确保整改到位。此外,各属地执法部门可探索建立信息共享联动机制,降低跨地区重复违法行为发生。第六部分风险评估结论与建议一评估结论通过综合评估,清单内容基本完整、科学、合理,从设定依据、适用情形、免处罚依

21、据、配套监管措施等方面均作出了明确规定,具有充分的法律法规依据,起草过程征求了内外部意见,吸纳了有关建议,体现了科学、客观、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本清单也未识别出可能对国家安全、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造成不利影响,或者可能引发舆情等其他重大风险的主要风险因素;虽然存在极小的实施风险,但通过加强普法宣传、强化后续监管机制基本可以降低或者化解,稳定风险较低,满足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及安全性,实施风险可控等标准,评估结果为低风险。二相应建议清单通过后应注意完善解读、公布评估等流程,具体建议如下:(一)做好规范性文件解读流程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单位应当依照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由制定部门负责解读,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围绕政策制定背景、适用情形等方面,多角度、全方位阐释政策,及时发布权威解读。(二)做好规范性文件公布清单通过后,决策机关应当及时在本级人民政府公报和政府网站等途径公布。(三)设立实施后评估机制清单已经规定有效期五年,注意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对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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