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快捷酒店装修验收合同合同编号:具体编号甲方(发包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承包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编号:鉴于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快捷酒店名称装修工程施工,现已完工,为明确工程验收相关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验收合同:第一条验收范围1.1本合同验收范围为乙方承包的快捷酒店名称装修工程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客房装修:墙面、地面、顶面装饰,门窗安装,水电线路、照明系统、空调设备、卫浴设施
2、等; 公共区域装修:大堂、走廊、楼梯、电梯间等区域的装饰装修工程; 功能区域装修:会议室、餐厅、厨房、洗衣房、监控室等区域的装修工程; 专项工程:消防工程、弱电工程(网络、监控等)、节能工程、景观工程等; 配套设施:装修工程所涉及的各类家具、家电、装饰摆件等的安装及调试。第二条验收标准2.1 质量标准:严格按照国家现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规范执行,工程质量需达到合格/优良等级,具体指标包括但不限于: 墙面、地面、顶面的平整度、垂直度误差符合规范要求,无裂缝、空鼓等问题; 水电线路铺设符合电气、给排水施工规范,无漏电、漏水现象; 门窗安装牢固,开启灵活,密封
3、性能良好; 消防设施、监控设备等专项工程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2.2 设计标准:以经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及变更文件为依据,装修效果需与设计意图一致,色彩搭配、空间布局、装饰风格等符合约定要求。2.3 环保标准:装修材料及成品需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甲醛、苯等有害物质含量不超过规定限值,提供材料环保检测报告。2.4 安全标准:H程涉及的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等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确保无安全隐患。第三条验收程序3.1乙方自检:乙方在装修工程完H后,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进行全面自检。自检合格后,向甲方提交书面竣工验收申请及完整的竣工资料,竣工资料包括但不限
4、于: 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文件; 材料、设备的合格证明、检测报告;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消防、环保、节能等专项工程验收文件; 工程结算资料。3.2 甲方初验:甲方在收到乙方竣工验收申请及竣工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进行初步验收。初验主要检查竣工资料的完整性、工程外观质量及基本功能,如发现问题,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3.3 正式验收:乙方完成初验整改后,再次向甲方提交验收申请。甲方在收到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乙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如有)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如涉及消防、环保等专项验收)进行正式验收。正式验收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验收标准,对
5、H程进行全面、细致检查,并形成竣工验收记第四条验收结果处理4.1 验收合格:若工程通过正式验收,双方签署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书,明确验收合格时间,工程正式交付甲方使用。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工程进入质保期。4.2 验收不合格:若验收发现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未达到设计要求或不符合其他验收标准,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整改通知后的X个工作日内制定整改方案,并经甲方确认。乙方须按照整改方案在约定期限内完成整改,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整改完成后,乙方重新申请验收,直至验收合格。因乙方整改导致工期延误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按照合同总金额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X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全
6、部损失。第五条质保条款5.1 质保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整体工程质保期为X年,其中防水H程质保期为X年,电气、给排水等系统质保期为X年,装修材料质保期按照产品说明书及相关规定执行。5.2 质保责任:在质保期内,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或材料设备质量问题导致的损坏、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如需现场维修,应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偏远地区可协商适当延长时间),并免费提供维修、更换服务;因甲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乙方可提供有偿维修服务,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若乙方未及时履行质保义务,甲方有权自行维修,相关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应予以补足。第六条工程结算6.1 结
7、算依据:以双方确认的合同价款、设计变更文件、现场签证单及相关验收资料为依据进行工程结算。6.2 结算流程: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在1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甲方在收到结算资料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双方确认结算金额后,按照原装修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剩余款项,扣留合同约定比例的质保金。第七条双方权利与义务7.1 甲方权利与义务 有权对工程验收过程进行监督,要求乙方提供与验收相关的资料和协助; 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组织验收,对验收结果作出客观、公正的评定; 按约定支付工程结算款项; 为验收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便利。7.2 乙方权利与义务 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组织验收和支付
8、款项; 负责提供完整、真实的竣工资料,配合甲方完成验收工作; 对验收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H程质量符合要求; 履行工程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义务。第八条违约责任8.1 若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组织验收或拖延支付工程款项,每逾期一日,按照未支付金额的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X日的,乙方有权暂停施工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8.2 若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交验收申请、竣工资料或未按时完成整改,每逾期一日,按照合同总金额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8.3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第九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其他条款10.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0.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