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文】国际劳务合同模板[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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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页 国际劳务合同模板1 特征码 IkCdtvatQLFfRrhHmyql 以_公司,总部设于_为一方(以下简称“雇 主” )和以中国_公司,总部设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为另一方(以下简称“中国公司” )通过友好协商于 _年_月_日在签订本合同。 鉴于雇主希望为其在_(国)_(地) (以下 简称“工地” )_(项目) (以下简称“本工程” )提供劳 务,中国公司愿意为本工程提供劳务; 现双方同意如下条文: 第一条 总则 一、雇主负责实施本工程,中国公司负责为本工程提供劳 务。 二、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双方间全部遗留问题, 包括财务总理处理完毕之日止。 第二条 人员 一、中国公司应按本

2、合同附件一“提供劳务明细表”和附 第 2 页 件二中商定的工种、人数、技术条件、派遣日期和工作期限, 为本工程派出其受权代表,各类技术人员、工人、管理和服务 人员(以下简称“人员” ) 二、附件一和二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其内容在本合同签 字生效后一般不得变更,在特殊情况下雇主要求变更时,经中 国公司同意应按下述规定办理: 人员离开北京之前如需变更时,雇主应将变更内容提 前个月书面通知中国公司。如雇主变更计划未能及时通知中 国公司,而中国公司已按计划集中人员和订购机票雇主应负担 由此造成的损失。 人员工作期限期满之日前,如需终止雇佣,雇主应在 终止雇佣之前,提前个月书面通知中国公司。 人员工作期

3、限如需延长,雇主应在期满之前,提前 个月书面通知中国公司。 三、中国公司受权代表负责组织人员在工地履行本合同规 定的中国公司的义务,并负责管理人员的内部事务。 第三条 签证和其它证件 一、中国公司应按中国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人员出入中国 国境的一切必要手续,并承担其费用。 二、雇主应按项目所在国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人员出入项 目所在国及居留、工作许可证和司机驾驶执照等一切必要手续, 并承担其费用。 第 3 页 雇主为人员办理上述手续,应向中国公司具体明确提出由 中国公司提供的全部必要的证件,如因雇主的要求不明确而引 起证件不足致使人员不能入境或无法获得居留和工作许可证, 则中国公司不负责任。 三、

4、如雇主未能为人员获得在项目所在国的居留,工作许 可证和司机驾驶执照等,而使人员无法进行工作,则雇主应付 给人员在此期间的合同工资。如人员因此被迫返国时,则雇主 应负担人员的回程旅费,并支付每人个月合同工资的赔偿费。 如中国公司没有按雇主要求提供全部必要的证件,从而使 雇主无法为人员办理在项目所在国的居留和工作许可证等使人 员无法工作或被迫返回中国,人员工资、回程旅费等由中国公 司负担。 四、中国公司应按本合同附件一和二将人员的姓名、出生 地和日期、职称、护照号码、发照日期和单位、出发日期通知 雇主或雇主在项目所在国的受权代表。雇主应在接到中国公司 的通知后即向项目所在国政府办理申请入境的必要手

5、续,并通 知中国公司。同时雇主应通过项目所在国有关机构通知该国驻 华使馆,以便办理入境签证。 第四条 对中国公司人员的要求 人员应:_ ()符合双方在附件一商定的技术条件; 第 4 页 ()遵守项目所在国的法律和法令,尊重当地风俗习惯; ()尊重雇主人员的技术指导; ()不参与项目所在国的任何政治活动; ()遵守工地和驻地的纪律和规章制度; ()与雇主为实施本工程而雇佣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合作 共事。 第五条 对雇主的要求 雇主应: ()对人员给予正确的技术指导; ()尊重人员的人格,风俗和生活习惯; ()不干涉人员在非工作时间的活动自由; ()保障人员的安全; ()对人员的解雇和更换,应由双方工

6、地的受权代表商 定。 第六条 工作时间 一、人员每周工作天(遇有节日应包括在内) ,每天工作 第 5 页 白班小时,夜班小时,每天工作时间安排由雇主与中国公 司受权代表在工地商定。 二、凡由于待料、停电、气候恶劣等非人员的责任而造成 的停工,应计为工作时间,合同工资照付。 三、驻地至工地的单程所用时间,不应超过分钟,超 过的时间应计入工作时间。 四、人员自中国到达工地后和本合同期满自工地回中国前, 应分别享有天有薪休息。 第七条 合同工资 一、人员的月合同工资(包括伙食费)在本合同期第一年 内按以下标准(美元)支付: 半熟练工,帮厨,服务人员 熟练技工,厨师 工长 技术员,护士,翻译,会计员

7、驻地经理 工程师,医师,会计师 高级工程师, 副受权代表 受权代表 二、如本合同期超过年,人员应自第二年始,每年月合 同工资递增。 第 6 页 第八条 夜班及加班 一、根据工程的需要,雇主要求人员在夜班工作和加班, 应商得中国公司受权代表同意,每月加班工作小时原则上不得 超过小时。 二、夜班时间系指从当日晚上九时至次日晨时,人员夜 间工作(指正常夜班工作)雇主应按合同工资支付工 资;人员夜间加班,雇主应按合同工资支付加班费。 三、人员平日加班(指八小时之外的工作小时,非属于夜 间) ,雇主应按合同 工资支付加班费。人员在节假日或每周休息日加班 (指所有工作小时不论是否属于夜间) ,雇主均应按合

8、同工资 支付加班费。 四、小时的合同工资,按下式计算: 月合同工资 第九条 工资和加班费支付 一、人员工资支付应自人员离开中国_之日起至回 到中国_之日止。平均日工资为月合同工资的 。 二、中国公司在工地的受权代表应按雇主提供的表格填写 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编制工资单,在每月工资结算日即 第 7 页 _日后天内即_日前提前雇主在工地的受权代 表审核批准。 三、工资单审批后,雇主应在每月工资结算日后天即 _日内将工资和加班费以美元支付给中国公司。其中: 电汇至北京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中国公司帐号 ;支付给中国公司工地受权代表。如雇主延迟 付款应按延迟天数,每天支付所欠付款总额的 (千分之 几)以美

9、元向中国公司支付利息。 付款自汇款银行把所需汇款的电传发至北京的中国银行之 日(起息日)起。 第十条 税金 中国公司应负责为人员交纳中国政府所征收的一切税金; 雇主应负责为人员交纳项目所在国政府所征收的一切税金。 第十一条 节假日、每周休息日和年度休假 一、按项目所在国的政府规定,每周的休息日为星期 _。 二、人员应享受项目所在国政府颁布的法定节、假日和中 国春节天,国庆节天的休假,共_天。 三、人员每工作期满年,享受为期天的回国年度休 假。雇主应承担休假人员从驻地至中国_间的返往旅费。人 员工作不满一年,其实际休假天数按下列公式计算: 实际工作月数休假天数 第 8 页 四、人员在项目所在国的

10、节、假日和中国上述节假日以及 年度休假期间,应享受全部合同工资。 五、因本工程需要并应雇主要求人员可不回国休假而留在 工地继续工作,但需经双方代表协商同意。在此种情况下,人 员年休假工资及其从工地到北京间的往返旅费雇主照付,同时 支付人员在年度休假期间的 实际工作天数的合同工资和加班费。 第十二条 预付工资 一、雇主在每批人员抵达工地后,即应向中国公司受权代 表以当地货币支付每人相当于美元的预付工资。 二、中国公司对上述预付工资从人员抵达工地后第个月 开始偿还,分个月还清,每月偿还几分之一。 第十三条 动员费 一、雇主应向人员每人支付_美元的动员费。 二、上述动员费应在每批人员抵达工地后由雇主

11、随同人员 的机票费以美元一并电汇至中国银行中国公司帐号。 第十四条 保险 第 9 页 一、中国公司为人员自其离开中国_之日起至返抵中国 _之日止在中国投保人身意外险,保险费由雇主承担。雇主 应随人员的月合同工资以美元一并向中国公司支付每人每月 美元保险费。 二、人员在中国投保人身意外险后,雇主对于人员在整个 合同期间因工伤患病或其它原因而造成的残废或死亡均不再承 担赔偿费。 三、人员在中国投保人身意外险后,如经雇主要求,中国 公司可向雇主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以免雇主为人员在项目所 在国重复投保。 第十五条 医疗和病假 一、雇主应为人员在整个合同期间因病或因工伤提供免费 医疗、药品和住院治疗。所

12、需中药中国公司可代购,但药费、 包装费和运费由雇主承担。 二、人员如因病或因工伤休假不超过个月,雇主应支付 全部月工资。如休假超过个月但不足个月,雇主应支付 月合同工资。如休假超过个月仍不痊愈需送回中国继 续治疗,雇主不再支付第四个月的工资,但应承担其回中国的 旅费。如雇主要求中国公司派人替换该伤或病人员,则替换人 员由北京至工地的旅费亦由雇主承担。 三、人员在合同期间如因病或因工伤死,雇方应负责其遗 体处理并承担死者遗物运回中国的费用。 第 10 页 第十六条 交通、通讯工具和差旅费 一、雇主应负担人员中国_至工地间的往返旅费及每人 往随身携带公斤超重行李费。雇主应于人员合同期满后回 中国前

13、天,将回程旅费及超重行李费支付给中国公司受权 代表。 二、雇主应免费向人员提供驻地至工地间(公里以 外)的上、下班交通工具。 三、雇主应免费向中国公司受权代表、工程师、驻地经理 提供一辆小轿车和供人员采购食品及生活用品的一辆小型货车。 如人员人数每超过人,雇主应增加一辆小型货车。上述车 辆所需的司机、燃料,应由雇主免费提供,并负责检修。此外, 人员在节假日可以免费使用雇主的交通工具,用于正当的目的, 诸如游览、购物等。 四、中国公司受权代表和人员可以免费使用雇主的通讯工 具如:电话、电传、图文传真等。 五、人员如经雇主批准出差,其差旅费应由雇主负担,差 旅费的支付标准和使用的货币按雇主的有关规

14、定办理。 第十七条 生活和膳食设施 一、雇主应为人员免费提供适宜的住房,每人使用面积的 标准为:工人为平方米;翻译、会计、技术员为 平方米;受权代表、工程师、医生、驻地经理为 平方米;雇主还应免费提供水、电、卧具、空调、 第 11 页 淋浴、卫生、洗衣设备和用品及必要的家具和备品(卧具和家 具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和四) 二、雇主应向人员免费提供厨房、餐厅、炊具、餐具、制 冰机、电冰箱和备品以及水、电、燃料(炊具、餐具,详见本 合同附件五和六) 。 三、中餐专用的餐、炊具,可由中国公司在中国代购。所 需费用(包括运输费和包装费)由雇主承担。雇主应在收到中 国公司代购上述物品的帐单后天内以美元电汇至中

15、国公司帐 户。 四、中国公司自费购买人员的主副食。但中国公司为此而 派遣的必要数量的厨师和帮厨在平日加班和每周休息日、节假 日加班应享有标准小时工资。 五、人员所需部分副食品,如需从中国空运或海运至项目 所在国,物品到达机场或港口后,有关报关、提货、运输等工 作,雇主应给予协助。 第十八条 劳保用品及小工具 一、雇主应为人员免费提供一般劳保用品(详见本合同附 件七)和专用劳保用品(详见本合同附件八)以及办公用品, 本合同附件七中所列的一般劳保用品可由公司在中国包干代购, 雇主应向中国公司支付每人美元。专用劳保用品,如需中 国公司代购,由雇主据实支付货款,并承担这些物资的包装费 及运费。 第 1

16、2 页 二、雇主应免费向人员提供各工种所需的手工用小工具。 手工用小工具如需中国公司在中国代购,所需费用(包括运输 费、包装费)由雇主承担。雇主应在收到中国公司代购手工用 小工具的帐单后天内以美元电汇至中国公司帐户。 三、本合同未列的,但为顺利实施本工程所必需的其它用 品应经双方 工地受权代表协商同意后,由雇主免费提供。 第十九条 保密 一、中国公司及其人员在执行本合同期间对于本工程的一 切资料及情况应对第三者保守秘密。 二、雇主及其任何人员在执行本合同期间对于本合同规定 的中国公司提供劳务的条件和价格以及其它有关的资料和情况 应对第三者保守秘密。 第二十条 涉及第三方的事宜 一、人员因履行本

17、合同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涉及项 目所在国政府或任何第三方的事宜,应由雇主出面处理并负担 所发生的费用。 二、人员因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而发生的涉及项目所在国 第 13 页 政府或任何第三方的事宜,应由雇主协助中国公司出面处理, 所发生的费用由中国公司负担。 第二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由于天灾,战争,内乱,封锁,暴动,传染病,政变等, 使本工程无法继续进行时,经双方协商本合同可以暂停。在这 种情况下,雇主应负担人员的回国旅费。 第二十二条 仲裁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 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仲 裁在被诉方所在国进行。在中国,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 员会根据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在_(被诉 方所在国名称) ,由(被诉方所在国的仲裁机构的名称)根据其 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 力。 第二十三条 合同的补充或修改 根据需要,经双方协商,可以对本合同进行补充或修改。 修改或补充的条款以书面形式经双方受权代表签字后,即成为 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条 文字 本合同用中英文写成,中英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 各执一份。 第 14 页 中国_公司代表 _公司代表 (签字)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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