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涉诉信访终结机制的思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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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页 构建涉诉信访终结机制的思考 特征码 KEsAqEAZearhlirKCSes 信访在我国目前是宪法确认的一项民主权利,也是目前 处理社会尖锐问题和缓解矛盾的一种有效机制。但是对于涉诉 信访而言,由于其特殊性,不似其他社会问题可以通过信访进 行解决,而只能通过司法渠道,于是如何涉诉信访成为目前司 法实践中的一大课题。现实的情况是,多年来涉诉信访工作由 于缺乏终结处理机制,重复上访、无限申诉上访层出不穷,严 重影响了司法权威,乃至影响到社会和谐和国家权威。笔者认 为,应当在个案涉诉信访领域有所突破,构建涉诉信访终结机 制,从而规范涉诉信访秩序。 笔者拟以中级人民法院为背景,就建立涉诉信

2、访工作终结 机制以及相关配套制度进行探讨。 一、涉诉信访工作终结的法律依据和指导思想 涉诉信访终结有其法律依据,这是该原则提出的合法性的 基础。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以及国 务院信访条例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涉诉信 访问题只能通过法律渠道加以解决,也就是说,法律规定的两 第 2 页 审终审制度和申诉制度是解决涉诉信访的法律基础。这是其一。 其二,涉诉信访终结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合法权益的实现。建立 信访终结机制不是限制当事人的信访权利,恰恰是为了保障当 事人的合法权益,使其避开信访怪圈。其三,坚持司法程序穷 尽原则。认定无理信访,要穷尽各种司法程序,充分保障信访

3、当事人正当行使合法权利。其四,涉法信访要坚持社会综合治 理。对于法院司法程序已经用尽的无理信访、上访老户,就不 能再定位于法院的审判工作,而应当纳入社会综合统筹管理, 通过地方党委、人大、政府、当事人单位等社会各界力量形成 的合力,进行综合治理。因为,法院信访不仅仅是法律问题, 同时又是一个社会问题,而且还是一个政治问题。 二、信访复查公开听证制度 1.信访复查公开听证制度的价值意义 诉讼民主和诉讼公开是保障司法公正最根本的措施,也是 确保信访复查效果的一个重要举措。为此,对于重大信访案件 进行公开的复查听证是非常必要和现实的。运用听证会方式处 理涉诉信访问题,原审单位公开审判过程及结果,信访

4、人陈述 问题及要求,对方当事人进行答辩,双方进行辩论,公开有关 证据及相关法律依据,各界代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 行公开评议,最终形成听证结论。改变过去那种当面接谈、阅 卷调查、个别驳回、事后各执一词的传统做法。 这一过程充分体现了实事求是和依法纠错的原则,我们认 第 3 页 为这是新时期解决涉诉信访问题的新思路,是一项制度创新, 它折射着“司法为民”的现代司法理念。其价值至少体现在以 下几个方面: 一是增强了党政机关、人民法院处理涉诉信访问题、信访 人从事涉诉信访活动的法治观念,使各方参与人对相关法律、 法规实体和程序规定认知更加清楚,理解更加准确,界定更加 公允,有利于推进涉诉信访工

5、作的法治化进程。 二是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公平、公开、 公正地处理信访问题,有利于增强司法权威,提高法院的社会 公信力。 三是通过对信访人知情权、申诉权的充分尊重,满足了信 访人感情宣泄的心理需求,使信访人真心感受到信访权益得到 了充分保障,促使信访人放弃过多或无理要求。同时,由于邀 请了上级有关部门和社会人士参与听证,进行集体评议和现场 监督,可以有力地促使信访人息访罢诉。 四是彰显制度创新的潜在价值。由于听证会的程序严谨, 旁听人员较多,气势威严,上访人一般不敢在大庭广众之下胡 搅蛮缠,往往可以收到较好的效果。另外,公开听证后及时予 以公开报道,产生的效应将对那些无理上访者产

6、生极大的心理 压力,使他们改变自己的无理要求,息访罢诉。 2.信访复查公开听证制度的构建运行 召开申诉信访听证会要有针对性地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 第 4 页 作: 一是调查核实,搞清信访问题的实质。这是听证会的准备 工作。一要明确听证会的目的。召开由各方人士参加的听证会, 目的就在于通过规范的程序对信访案件形成共识,终结无理信 访,维护司法权威。二要明确听证会的范围。涉诉信访案件为 数众多,必须抓住重点。一般来说,听证会适用于认定上访老 户、无理上访以及在社会上引起重大影响的信访案件。三要明 确听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公开听证在法院召开,由中院成立 的听证委员会主持。听证委员会由中院院庭长、负责

7、复查案件 的法官以及人民陪审员组成,中院院庭长任主持人。 二是搞好协调,争取各方的重视支持。听证会前,法院有 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向党政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汇报、通报, 邀请有关人员组成听证评议委员会,评议委员会由 zd 委、人大、 政府、政协、检察院以及信访人所在单位、居民(村民)委员会 等单位派员组成,评议委员会主任由 zd 委人士担任。另外,还 要邀请信访人的家人、亲戚朋友参加旁听。 三是严格程序。这是听证会成功与否的关键环节之一。其 程序一般分为七个部分:一,主持人宣布听证会纪律。重点是 要求当事人在听证会上服从主持人的安排,提出问题、陈述观 点要有理有据,辩论中要尊重事实、互相尊重人格,

8、不能出现 过激言行。告诉当事人享有申请回避权;二,由法院相关部门 人员将提起听证的信访问题的发生、发展及有关部门处理的过 第 5 页 程作详细介绍;三,由上访者或者其代理人进行陈述,对方当 事人及其代理人进行答辩;四,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进行质 证、辩论;五,评议委员会成员进行发表看法和意见,并作出 评议意见;六,当事人双方作最后陈述;七,主持人宣布休会 一段时间,听证委员会进行合议。合议之后继续开会,宣布最 终处理意见。对于少数在听证会上未能当场作出决定的问题, 由法院会后调查核实后,报经审判委员会研究决定,再予以答 复。 四是要认真做好听证会的组织工作。要维护会场纪律,保 持听证会的严肃性

9、。听证过程中要做好对信访人的说服引导工 作,防止出现过激言行。要做好现场实况记载,对听证会做文 字记录,并进行全程录像、录音,并按照一定程序公开报道。 五是跟踪督办,确保听证结论的落实。听证会结束后,要 继续做好信访人的思想疏导工作,特别是认定无理上访的,帮 助其进一步解开思想疙瘩,稳定其思想情绪。对听证会作出的 决定由专人落实督办,抓好反馈。需要启动再审程序的,按照 法律有关规定办理。认定属于无理上访的,要整理好会议资料, 存档备查,及时上报上级法院和有关机关。 三、信访终结和公示制度 对于经听证会或者审委会研究,确定为无理上访的,由各 程序所涉及的审判庭提供原审、再审或复查的有关法律文书、 申诉材料、历次复查情况、息诉工作记录、案件综合报告等资 第 6 页 料,送交立案庭建立信访人员档案。由立案庭将审理结论在接 待场所公之于众,并将相关材料报上级法院、党委政府信访工 作机构,终结涉诉信访程序。 终结涉诉信访程序后,不再就其申诉立卷复查或回函答复, 只做一般性的接访息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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