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选举制度的特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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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页 村委会选举制度的特点 特征码 TBgVtevEaIXLilSgnBlu 20 年来村委会选举制度的演进,始终不渝地遵循着一 个鲜明的价值主题:保障与扩大选民权利,推进选举的民主化。 在这一价值理念的导向下,村委会选举制度既对其他可借鉴的 制度资源有所继承10,又尊重农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在实践 的基础上不断创新,逐步形成自己的特色,成为目前我国民主 程度最高的选举制度。 (一)选择性 选择性是指根据村委会选举制度的安排,选民作为权利的 主体,享有比较充分的选择权,从而能够自主地、不受干涉地 实现自己的意志。选民的选择权贯穿于选举的全过程,包括选 民对选举主持机关的选择权,对初步候选人

2、、正式候选人的选 择权、对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的选择权,对最后当选者的 选择权,对任期内村委会成员的重新选择权等等。比较有特色 的制度设计有以下几项: (一)推选产生选举主持机关。作为选举的具体主持机关, 村民选举委员会虽然是临时的,但在选举的组织与实施中扮演 第 2 页 着重要角色。其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选举主持机关是选举活动得以进行的前提条件。根据 地方选举办法对村民选举委员会职责的规定,从有关法律、法 规的宣传、制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和培训选举工作人员, 到选民登记、组织提名确定候选人,再到确定选举的具体时间 地点、组织投票选举、公布选举结果,总结和上报选举工作情 况,

3、建立选举工作档案等每一个环节,都离不开选举主持机关。 2、选举主持机关的性质影响选举的性质。选举是由一系 列环节组成的统一体,这个统一体的每个环节都离不开选举主 持机关的组织与管理,如果选举主持机关是由特定的利益集团 所任命或操纵,选举就会偏离选民的意志,成为为特定利益集 团服务的工具。 3、选举主持机关的活动影响着公民选举权利的实现。法 律所规定的静态的公民选举权利,必须依靠选举主持机关发动 起来,才能成为现实。在有的选举中,选举主持机关是任命的, 或由某些人挑选的,不利于保持中立性。在村委会选举中,为 使选举主持机关只对选民的意志负责,选举制度对其产生、人 数、回避做了如下规定:一选举委员

4、会成员是由村民会议或各 第 3 页 村民小组推选产生,防止它被某一组织或利益集团所操纵控制; 二是组成人数为单数,一般不超过十一人,便于意见发生分歧 时,能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投票表决做出决定;三 是一旦选举委员会成员成为正式候选人,就要退出选举委员会。 这是为了避免候选人利用在选举委员会中的地位为个人的当选 谋取私利。 在 1999 年陕西省的村委会选举中,全省的村民选举委员 会基本由选民推选产生,县、乡两级政府和村党支部做到不委 派、不指定、不授意,受到村民的欢迎。11 (二)直接提名初步候选人。提名权同投票权一样是选民 选举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选民不能控制提名,候选人是 内定

5、的,或是由某个组织、单位挑选的,选民的选举权利就是 残缺的。按照村委会组织法第十四条规定,候选人由本村有选 举权的村民直接提名产生。可以 1 个选民单独提名(包括自荐) , 也可以若干个选民联合提名。村民直接提名是唯一合法的提名 方式, “协商” 、 “上级指定” 、 “组织提名”等都被排除在外。 这条规定实行后,乡镇政府、村党支部在候选人提名的问 题上,不再定调子、划框框,而是把提名权彻底放手交给了选 民,实现了村民个人自由提名,打破了候选人提名中特定组织 第 4 页 的权力垄断,使提名权真正成为每个村民个人的自由权。实行 直接提名后,在各地的选举中,普遍出现了参与提名的选民多, 被提名的选

6、民多的“二多”现象。在实行选民个人自由提名的 吉林省梨树县北老壕村,主任、副主任、委员的应选人数与提 名人数之间的比例分别是 1:25,1:29,1:19。12如此广泛而 自由的提名,使候选人有了广泛的群众基础,村民有了更充分 的挑选权,增强了村民对选举的信任感和参与感,有助于选举 活动顺利进行。 (三)预选确定正式候选人。如何从众多的初步候选人中, 按照差额的原则,筛选出适当数量的正式候选人,这在任何选 举中都是一个重要问题。在有的选举中,法律规定由选举主持 机关组织选民反复酝酿、讨论、协商,按照多数选民的意见确 定候选人。但是, “酝酿、讨论、协商”不是一种程序化的方式, 容易受人为因素的

7、干扰,在这一过程中,选民的意志往往得不 到尊重,选举主持机关则有可能利用这一机会,按自己的意志 确定正式候选人,造成事实上的“指驯、 “派驯。即使选举主持 机关没有违法,有的初步候选人或选民也可能因为不知道自己 或自己挑选的候选人为什么没成为正式候选人,从而怀疑筛选 过程的公正性。 为解决这一问题,在初步候选人的基础上,按照多数人的 第 5 页 意愿,公正、公平地确定正式候选人,各地的村委会选举办法 做出了以下类似的规定:如果提名的初步候选人人数多于差额 人数,就要组织预选产生正式候选人。预选时,由村民选举委 员会设立投票站和秘密写票处,并推选出监票人、计票人,在 规定的时限内组织选民进行无记

8、名投票。选民在选票上填写的 候选人名额不得超过应选名额。投票结束后,公开唱票和计票, 根据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候选人名单。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 于应选名额一至若干人。 程序化的预选,使每个初步候选人都处于平等的竞争地位, 无论是当选者还是落选者,都觉得公平合理。当选者认为自己 赢得光荣,落选者觉得自己输得服气。选民因为自己掌握了确 定正式候选人的权利,对预选结果也不再心存疑虑。 (四)罢免权使选民享有重新选择的权利。村民的罢免权 是其选民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没有罢免权,村民的选举 权就是不彻底的、不完整的。罢免权体现了村民对当选人始终 保持着重新选择的权利。这种随时撤换的权利,是选民对当选

9、人监督、制约权利的体现,对当选人的行为取向与行为方式产 生了强有力的影响。为了保障村民罢免权的顺利实施,各地的 选举办法在村委会组织法有关罢免规定的基础上,加强了对罢 免的程序保障,如“罢免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村民委员会和 第 6 页 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并写明罢免理由。村民委员会应当在 接到罢免要求一个月内召开村民会议,进行投票表决。村民委 员会拒绝召开村民会议表决罢免要求的,可以由乡镇人民政府 召集村民会议,由村民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 在村委会组织法正式实行不到一年的时间里,据不完全统 计,全国至少发生了近百起村民自发罢免村委会主任或整个村 委会班子的事例。罢免的启动与成功,使村民参与

10、的深度和有 效性得到很大提高,保障了选民选择权利的完整性与连贯性。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集乐村村委会主任于 1996 年由镇里“指驯产 生,村民对此很有意见。1998 年,该主任利用灾后重建的机会, 以权谋私,更加重了村民的不满,开始向上级反映情况,但问 题没有得到解决。1998 年 11 月 4 日,村民从电视中得知村 委会组织法正式实行后,立即买书学习,随后决定按照法律 规定的程序联名提名罢免该主任。1999 年 3 月 6 日,村里召开 了全体村民大会,严格按照程序罢免了该村委会主任。通过上 面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出,罢免权对选民至关重要,甚至能 够使选民由弱势变得相对强势,在一定程度上改变

11、选民由于不 能充分行使自己的选举权造成的无力感。据预测,在今后一段 时间内,村民罢免村委会干部的案例数量将会有较大增长。 (二)竞争性 第 7 页 村委会选举制度的竞争性体现为两点,一是差额原则,二 是关于竞选的规定。 村委会组织法规定: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地 方的村委会选举办法将差额的原则具体化,一般是主任、副主 任候选人名额比应选名额多 1 人,委员候选人名额比应选名额 多 1 至 2 人或 3 人。这表明,村委会成员的全部职位都实行差 额选举。这已经成为村委会选举中普遍遵守的规则。在湖南省 1999 年的村委会选举中,全省 100的村都实行了差额选举。 13 在差额的基础上,为

12、了自己当选,村委会选举制度允许候 选人之间展开公平、公开的竞争。地方的村委会选举办法一般 都规定:在投票日前,选举委员会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 则,向选民介绍正式候选人,也可以组织候选人进行竞选演说, 并回答选民和其他候选人的提问,但内容不得违背国家的法律、 法规和政策。竞选的合法化,对于村委会选举有重要意义。有 的观察者认为:“村委会选举的一个重大成就是不但公开打出 了竞询的旗帜,并且越来越具有竞选的实质内容。 ”14更有 人将之称为“整个中国农村选举中最大胆、最重要的突破。 ” 15 透过这项规定,可以看出这种竞选与西方国家竞选的不同 之外:第一,竞选由选举委员会组织,候选人不得自行开展

13、竞 第 8 页 选活动。所以,竞选活动是激烈的,同时也是有计划、有秩序 的。第二,竞选是个人之间的竞争,无党派背景。在西方社会 的选举中,政党与选举的关系非常紧密, “若无强大的政党为后 盾,公民是难以被提名为候选人或当选的,因此,只有政党提 出的候选人才会有极大的当选机会,才会有实际意义。 ”16在 我国村一级,合法的民主党派没有基层组织,就谈不到提名候 选人。根据新的村委会组织法关于村民直接提名的规定,村党 支部也没有提名权。所以,候选人之间的竞争是个人道德感召 力与才能的竞争,每个人都声明自己的治村方案有利于全体村 民。第三,公费竞眩西方的竞选需要花费巨额经费,限制了大 多数选民的选举权

14、和被选举权。而在村委会选举中,根据法规 规定,村级选举费用包括竞选费用都从集体收益中支出,候选 人不必为竞选支付费用,这有利于大多数选民参与。 竞选的一般程序是:在选举日前,由选举委员会组织,各 位候选人在全体村民面前,发表治村演说,主要内容有个人简 历、竞选条件、任期目标、工作措施以及对村民的承诺,号召 大家投自己一票。候选人之间可以互相提问,还要回答选民提 出的各种问题,接受选民的检验。为了让选民充分了解候选人, 有的村将候选人的竞选演讲录音,在村广播站反复播放。有的 村还通过录像,在闭路电视上反复播放,让选民坐在家中就能 品头论足,进行比较。也有的组织候选人走家入户宣传自己。 第 9 页

15、 把竞争机制引入选举,打破了以往选举死气沉沉的局面, 使选举变得有声有色,候选人和选民都处于主动参与、积极竞 争的状态,二者的直接互动又活跃了整个村庄的气氛。竞选为 候选人展示自己的能力,争取当选提供了均等的机会,有利于 吸引优秀人才参与选举,并使他们脱颖而出;也有利于选民对 候选人做出正确判断,在比较中做出理性的选择,使更有民意 基础,更有能力的人进入村委会;竞选演说也同时增强了选举 工作的透明度,有利于防止“地下”竞选活动,克服家族、派 性带来的消极影响。 竞选对选民和候选人的影响是直接而迅速的,可以改变候 选人在选民心目中的形象,使选民重新做出选择。例如,吉林 省梨树县王家园子村村委会主

16、任候选人有刘、王二人。预选时, 刘得了 550 票,王得了 464 票。经过竞选演讲,王以懂经济、 办实事的形象给选民留下深刻印象。投票后,王以高出刘 200 多票的 751 票击败了刘,当选为村主任。在选举结束后的采访 中,一位选民表示, “竞选不竞选大不一样。我在预选时投了刘 的票,因为他原来就是村党支部副书记,一般来说有工作经验。 可后来听了王和刘的竞选演说后,我改变了主意,觉得王讲实 话、办实事,比较务实,懂经济、能干。所以,正式选举时我 投了他的票。 ”另外一位青年农民也谈到, “正式选举前,我都 投了自己的票,听了竞选演说后,觉得王更好,他提的治村方 第 10 页 案、办法,更实际

17、、更可行,给人的印象是一个懂经济、有实 干能力的人。所以,最后我投了他的票。我觉得竞选演讲对人 有很大影响。 ”17通过这一案例,可以看出竞选为中国最普通 的农民搭建了一个自我表现的舞台,使几千年来一直沉默、压 抑、被“面子”文化束缚的农民焕发了生机和活力,从而敢于、 乐于在竞争中挑选别人与被人挑选,塑造着一种新型的社会人 格。 竞选目前又有了新发展。一是出现了报名竞选制。自 1998 年后,吉林省梨树县制定了梨树县村委会选举办法 , 规定在村委会选举中实行报名竞眩凡愿意参加竞选的选民,可 自愿参加竞选演讲,演讲者必须在演讲正式开始三日前向选举 领导小组报名、填写登记表、上交一份演讲材料,及对

18、村民的 承诺。没按规定报名登记者,视为放弃竞选机会。二是竞选程 序日益规范化。河北省迁西县以县政府文件的形式在全国第一 个制定了治村演说规则 ,对演说的组织、形式、时间、地点、 内容,及村民提问的范围、顺序、方法等作出了具体规定。由 于村委会选举制度一向善于吸收实践经验,地方的创新必将为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竞选提供基矗 (三)秘密性 所谓秘密性,是指采取不为他人所知投票指向的方式进行 第 11 页 选举。也就说,选民投了谁的票,不投谁的票,投的是赞成票, 还是反对票,弃权票,只有他本人知道,这可以免除选民产生 顾虑,把自己的真实意愿表现出来。为了保证选民选择意愿的 秘密性,我国的选举制度基本都

19、规定无记名投票,村委会选举 制度也不例外。但是,村委会选举制度与人大代表选举制度或 党的选举制度不同的一点,就是规定在选举时,设立秘密写票 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了无记名投票原则。村委会组织法第十 四条规定:选举时,设立秘密写票处。这一规定充分体现了无 记名投票的原则,保护了选民自由选择的权利。由于村落是个 “熟人社会” ,人际关系错综复杂,如果公开写票,选民的意愿 容易受到干扰,宗族、家族等势力可能借机监督、干涉选民, 以求达到自己的目的。这会使选民感到无形的压力,难以真正 表达自己的意志。也可能造成选举的混乱。秘密写票处的设立 与使用,可以有效地防止家族势力和不同派性势力的干扰,减 少选民的

20、担心与顾虑,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写票形式的创新, 是唯有村委会选举具备的一个特色。选举日当天,无论是在选 举大会会场,还是投票站,到处都可以见到村民因地制宜建成 的秘密写票处,有的是学校的教室、有的是剧场两边的小化妆 间、有的有屏风、纸箱、木板临时搭建。吴毅考察了 1999 年四 川 T 市肖村村委会选举投票日的秘密划票过程:“选民们最看 重的是秘密划票。他们认为,秘密划票能够充分保护选民的自 主性。 想写谁就写谁,不会得罪人 。秘密划票处设在教室外 第 12 页 面的露天走道旁。四个教室外,十几张课桌一字排列,桌子上 放好了圆珠笔,以供划票使用。为了确保划票的隐密性,每张 桌子之间都相隔了一

21、定的距离。此外,各组的监、计票员守在 教室门口,每个选民只有在听到工作人员喊自己的名字时,才 能走出教室领取选票,然后到课桌前划票。每一次,课桌旁只 能有一位选民划票。划票之后,选民再把选票投进票箱。 ”18 随着村委会组织法的正式实施,秘密写票处已经成为农民自由 行使选举权的制度化保障。在 1999 年湖南省的村委会选举中, 设立秘密写票处的比例已经达到 90以上。 (四)公开性 公开是公正的保障。公开性保证了选民的知情权,有利于 选民监督选举。公开性贯穿于村委会选举的全过程:公开选举 程序和具体规定,使选民了解什么是合法的选举,清楚自己的 权利与义务;公开选民名单,防止选民登记中出现“错登

22、” 、 “漏登” 、 “重登” ,保证每个选民的选举权利;公开应选名额和 候选人条件,引导选民的选择意向;公开候选人名单及其基本 情况,防止内定、指派候选人;公开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 防止“黑箱”操作等等。 这其中比较有村委会选举特色的,是村委会组织法第十四 条规定的“选举实行公开计票的方法,选举结果应当当场公布。 第 13 页 ”与此相反,在其他类型的选举中,计票过程一般不对全体选 民公开,选举结果在选举日后公布。 在村委会选举中,实行公开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对于 选民的心理和选举结果的公正有很大影响。对选民而言,在自 己的亲自监督下,公开计票、当场公布结果这一程序的合法性 使他们对选

23、举的信任感大为增强。在每一个选举会场,公开计 票都是吸引选民注意力的高潮事件,他们热烈地关注着计票过 程,期待着选举结果,对民主产生了一种精神上的关切。当通 过一张张选票的统计,选举结果终于产生时,特别是候选人竞 争激烈,当选人票数相同或以微弱多数险胜,选民就会感到自 己的一票不是无足轻重的,而是能够影响选举结果的,觉得 “如果我改投他人,选举结果就会不同了” ,这会使选民更加珍 视自己的一票,改变选民的政治无力感,增加政治功效感和自 信心。*材料,尽在*知音网。另外,计票与选举结果的公开性、 及时性,有助于杜绝因秘密计票产生的营私舞弊、弄虚作假、 篡改选举结果等行为。公开计票时,由于整个过程

24、都在村民的 高度关注下进行,无论是乡镇政府、选举委员会还是其他人, 都不太可能找到机会或有足够的胆量对选举结果施加不正当的 影响,从而保证了选举结果的公正性。 公开计票与当场公布选举结果的规定已经普遍实行,得到 第 14 页 了村民的积极支持。在 1999 年广西的村委会选举中,全区 87的村做到了公开唱票、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19据 人民日报1999 年 3 月 18 日报道,广东省化州市林尘镇令 村,在 1 月 17 日村委会选举投票结束后,检票、唱票、计票用 了近 3 个小时,村民们一直都不离开现场,大家宁可饿着肚子 等待选举结果。在有的地方,村民还请来公证人员监督选举过 程,最后当

25、众宣布选举结果的真伪。上面这个案例所描述的场 景,在笔者自己观察的选举中也普遍存在,这是村民在以自己 的实际行动表达对公正、公平选举的渴望与支持。 形成目前这套村委会选举制度,用了近 16 年时间,可谓 来之不易。当然,这套选举制度不是完美无缺的,仍处于发展 之中,特别是在制度规定与实际运行之间还存在一定差距。但 客观地讲,在我国目前的各种选举制度中,村委会选举制度的 民主含量是最高的。它从制度安排的角度,为公民参与提供了 必要的渠道与空间,激发了亿万农民的参与热情,避免了形式 主义的选举。同时,它的程序公正性得到了各方认同,引导人 们在选举中追求程序的合法化,保障了选举的规范与秩序。这 套独

26、具特色的选举制度的实施,不仅对村委会选举实践产生积 极影响,也是进一步推进政治民主化可资借鉴的宝贵资源。 - - 第 15 页 1参见江泽民:全面推进农村改革,开创我国农业和农 村工作新局面 。 2参见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 编(下) ,人民出版社 1982 年版,第 1061 页。 3参见米有录:静悄悄的革命从这里开始寻访全国 第一个村委会 ,载于乡镇论坛1998 年第 12 期,第 6 至 8 页。 4关于权力下放是最大的民主等论述参见邓小平文逊第 3 卷,人民出版社 1993 年版,第 252 页等。 5参见中共中央文件选编 ,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1994 年,第 3

27、90 页。 6较早提出“乡政村治”并论述较多的是张厚安等人。参 见中国农村基层政治建设 ,四川人民出版社 1982 年。 7参见彭真:通过群众自治实行基层直接民主 ,载于 彭真文逊,人民出版社 1991 年版,第 608 页。 8参见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中) ,人民出版社 1991 年版,第 1338 页。 9参见中国基层政权建设研究会中国村民自治制度研究课 题组著:中国农村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制度 ,中国社会出版 社 1994 年版,第 8183 页。 10对村委会选举制度最有借鉴意义的是中华人民共和 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及各地 第 16 页 制定的县乡两级人大

28、代表选举实施办法。 11参见陕西省民政厅:陕西省第四次村委会选举工作 进展情况汇报 ,载于1999 年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资料汇 编 (内部刊物) ,第 601 页。 12参见王仲田:乡村政治中国村民自治的调查与思 考 ,江西人民出版社 1999 年 5 月版,第 146 页。 13参见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第四次村委会选举工作 总结 ,载于1999 年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资料汇编 (内部 刊物) ,第 567 页。 14参见史卫民等:直接选举:制度与过程 ,中国社会 科学出版社 1999 年 11 月版,第 228 页。 15参见王仲田:乡村政治中国村民自治的调查与思 考 ,江西人民出版社 1999 年 5 月版,第 149 页。 16参见王玉明:选举论,中国 zd 大学出版社 1992 年 9 月版 ,第 182 页。 17参见王仲田:乡村政治中国村民自治的调查与思 考 ,江西人民出版社 1999 年 5 月版,第 150151 页。 18参见吴毅:新规则是如何演绎的一个村庄村委 会换届选举的解读 ,载于中国社会科学季刊1999 年冬季 号,第 201 页。 19参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 届村委会选举工作总结 ,载于1999 年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 第 17 页 设资料汇编 (内部刊物) ,第 53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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