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清洁工程及新安江流域农村垃圾处理项目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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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农村清洁工程及新安江流域农村垃圾处理项目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xxxx和xxxx文件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休宁县农村清洁工程及新安江流域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已启动实施,现就做好我县农村清洁工程及新安江流域农村垃圾处理项目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一、实施意义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及新安江流域乡镇垃圾处理工程,可有效解决农村垃圾随处堆放产生的垃圾污染问题,保护自然生态,改善人居环境质量,提高农村环卫设施建设水平;改善和提高新安江水质,对下游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四届十二次全会和市“两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

2、的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生活垃圾治理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清洁工程和新安江流域垃圾治理工作,建立“户集中、村收集、乡镇处理”的处理模式,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我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和保持新安江流域水质及生态环境。二、目标任务(一)在全县所有乡镇基本建成比较完善的垃圾收集、转运体系,实现农村环境卫生明显改善。(二)2011年,我县将重点治理溪口镇、五城镇、兰田镇、鹤城乡和新安江流域垃圾治理项目的齐云山镇、东临溪镇,各乡镇按“一书两图”的要求,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开展乡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促进农村环境改善。三、建设内容和建设

3、标准重点建设:一是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或焚烧炉;二是添置垃圾运输设备。乡镇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按照人口数量、分布情况,合理配置;垃圾中转站按照人口数量及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的规定,人口在1万人以下的乡镇,应按日垃圾转运量小于10吨的要求,建设垃圾中转站,配套相应的运输设备;人口在1-3万人的乡镇,应按日垃圾转运量10至25吨的要求,建设垃圾中转站,配套相应的运输设备。按规划要求,原则上距市县垃圾填埋场10公里以内的乡镇,生活垃圾送市县垃圾填埋场处理;距市县垃圾填埋场10公里以外的乡镇,结合乡镇区位,合理规划建设垃圾处理厂,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理。各地具体建设标准应从实际出发,结合垃圾日产生量、乡镇道路

4、状况等灵活处理,配套建设村镇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四、基本原则(一)科学规划,统筹建设。以县域村镇体系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为依据,充分利用现有垃圾处理设施,编制县域垃圾处理专项规划,确定乡镇垃圾处理方式,统筹城乡垃圾设施建设,推动城镇环境卫生管理和服务向乡镇、农村延伸。各乡镇做好“一书两图”(垃圾设施建设项目实施说明书、现状图、规划图)的编制,根据人口规模、垃圾产生量,制定垃圾设施建设项目实施说明书,确定建设内容、明确建设时序,绘制垃圾设施现状图,编制垃圾设施规划图,合理布局,在图纸上标明建设项目的位置、规模、完成时限。(二)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农村清洁工程是一项公共事业,各级政府要发挥主导作

5、用,研究制定促进垃圾设施建设的优惠政策,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积极拓宽建设融资渠道,建立完善以政府为主,社会、群众为辅的多元化投资机制,动员和鼓励广大群众及社会力量参与、支持垃圾设施建设,引导群众自觉改善人居环境。(三)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结合农村实际,突出重点,防止“一刀切”、盲目攀比现象。县城垃圾处理场有条件接收周边乡镇生活垃圾的,宜采用“村收集、乡镇中转、县集中处理”的模式,乡镇建设垃圾中转站;地理位置相对独立且运输成本高的山区,宜采用“户集中、村收集、镇(乡)处理”的模式。(四)经济适用,量力而行。垃圾设施建设要充分考虑不同乡镇经济发展水平和环境卫生现状,立足现在,兼顾长远,按照减量化

6、、资源化要求,合理选择垃圾收集处理方式和技术,不贪大求全;根据地理位置、发展需求,建设既经济、适用、环保,又符合当地特色,与整体建设风貌相协调的垃圾设施。(五)建管并重,提高效益。加快乡镇生活垃圾设施建设步伐,完善小城镇公共服务功能,进一步加大对垃圾设施薄弱乡镇的配套建设;垃圾设施建设要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同步进行,提高小城镇的综合竞争力和居民的生活质量。加强对垃圾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提高使用年限和效率,建立行之有效的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降低垃圾运输处理成本。五、建设管理乡镇生活垃圾设施建设,要以规划为指导。垃圾中转站、处理厂、焚烧炉等必须由有相应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和施工,垃圾

7、压缩设备、处理设备、运输车辆等,应集中进行招标采购,按照就地就近、优质适用、降低成本的原则,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本省、本地区企业生产或经销的相关产品。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建设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集中采购制、资金报账制、竣工验收制等“六制”。要建立严密的审核制度和透明的资金拨付制度,建设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各乡镇要加强对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建设的管理,严把工程质量,抓好施工安全;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和技术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标准及时组织验收;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对乡镇的技术指导和督查。六、资金规模与筹集(一)乡镇生活垃圾设施建设,每个乡镇计划投资120

8、130万元,所需资金由省与县按7:3比例承担。省级资金重点支持乡镇垃圾中转站建设和运输车辆购置。(二)对镇、乡、村驻地企事业单位、商业网点、建筑工地等,可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收取垃圾处理费,具体征收标准由县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收取的垃圾处理费必须用于镇、乡、村垃圾治理工作。(三)积极发挥市场作用,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乡镇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七、保障措施(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建设乡镇生活垃圾设施,整治农村环境卫生,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小城镇建设质量,扩大内需,推进城镇化进程的高度,来认识开展农村清

9、洁工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周密部署。建立健全工作网络,落实专职工作人员,形成“一把手”负责制,具体负责农村清洁工程的组织实施,及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二)明确职责,抓好落实。农村清洁工程工作,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总责和具体落实。县建设主管部门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审定建设规划,落实配套资金、建设用地,抓好垃圾处理场建设,并将此项工作纳入政府考核内容,实行目标管理等。(三)通力合作,加强督查。县建设主管部门根据乡镇编制的“一书两图”内容,坚持每季度一次综合督查,半年一次全面检查,发现典型,查找问题。对领导重视,配套资金落实,垃圾设施建设速度快、质量好的,给予表彰,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不到位、配套资金不落实、不能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四)加大宣传,形成氛围。各地要把农村清洁工程与爱国卫生运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工作相结合,利用多种形式,及时报道工作进展情况,宣传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要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形成全社会支持配合的良好氛围;要积极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不断提高全民的村容整洁意识,推动农村清洁工程又好又快发展。Xxxxx二O一一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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