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重点整理一.docx

上传人:苏美尔 文档编号:6256450 上传时间:2020-10-10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70.4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重点整理一.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重点整理一.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重点整理一.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重点整理一.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重点整理一.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重点整理一.docx(4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重点整理(一)一、会计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1994 年 3 月 22 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在 1995 年 1 月 1 日开始实行。* 国务院在 1995 年 11 月 22 日颁布预算法实施条例* 我国现行的会计法律是 1999 年 10 月 31 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的会计法。* 重新修订后的税收征管法2001 年 5月 1 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2002 年 6 月29日通过,2003 年 1 月 1 日实行。*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自2009 年 7月1 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实行。* 会计法律:会计

2、法、注册会计师法* 会计行政法规:总会计师条例、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 国务院财政部 )( 规章、规范性文件 ) :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地方性会计法规也属于会计法律制度里的。* 记账凭证除了小部分转账业务,及结账、更正错误外,必须附原始凭证并标明张数。* 会计法律制度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经济法的一个重要部分,除具有法律规范的一般性特征外,还有自身的特点,即强制性、标准性、普遍适用性、预测性。* 小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资、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 根本法即宪法,在一个

3、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地位和效力。* 财经法律体系的内容是指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的经济义务。* 会计法规定: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由国务院规定。* 会计法规定: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会计法中的会计主管人员与会计机构负责人同义。* 总会计师条例规定:可以不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是行政部门。* 会计法规定: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的需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 年以上经历。* 会计法是调整我国经济生活中会计关系的总规范,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 税法分: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 规定:大中型企业和具有一定规模的事业行政单位

4、,以及财务收支数额较大、会计业务较多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经济组织,都应单独设置会计机构。* 发票基本联次有三联:第一联存根联,第二联发票联,第三联记账联。*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的核算。* 财务审批、经办员、保管员不能是同一人。* 委托代理记账委托人的义务: 1 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取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2 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3 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凭证盒其他相关资料 ;4 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 多选

5、* 委托代理记账的话:委托人需要自己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不单独设置会计机构的单位:如果在别的科兼会计工作单位话,必须制定会计主管人员,不需要配专职的出纳员,别的科兼职的也行。* 单位是否设置会计机构:考虑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3 经营管理的要求1 单位规模大小- 多选2 经济* 担任总会计师,需取得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后,主管一个单位或单位内部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不少于3 年。*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各单位的对账工作至少每年进行一次。* 国有企业、国有控股的或者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应当至少每年一次向本企业的职工代表公布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定期登记制度,资格证书

6、每3年登记一次。* 会计人员每年接受培训( 面授 ) 的时间不低于24 小时。* 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 个月不行使而消灭。* 持票人对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期2 年内不行使而消灭。* 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是自出票日起10 天。* 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是自出票日起最长不超过2个月。* 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是自出票日起1 个月。* 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是自汇票到期日起10 日。* 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向付款人提示承兑的期限是自出票日起 1 个月。* 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 2 年 ; 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期2 年。* 付款人承兑汇票的,应当在汇票“正面”记载“承兑”字样和承兑日期并签章。不是背面 - 选择* 用于支付现金的支票不能背书转让。* *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科普知识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