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大国际法名词解释1(自己总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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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Summon傳喚;送達傳票指告知被告已有人向他提起訴訟,並要求其在指定時間和地點對控告作出答覆的行為Subpoena傳票由法庭或其他授權機構簽發的指令某人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出席(法庭)的命令cause of action訴因;訴訟理由指原告起訴的根據。具體指原告起訴尋求司法救濟所依據的事實,如侵權行為和損害後果等,有時也可指依據這些事實所提起的訴訟的一部分。dismissal with prejudice 裁決實體權利的駁回起訴;不可再訴的駁回起訴此種駁回起訴即為對案件實體問題作出的終局裁決,禁止原告在以後以同一訴因或請求再次起訴。若原告再次起訴,被告可以提出既判事項res judicata的

2、抗辯dismissal without prejudice 不影響實體權利的駁回起訴;可以再訴的駁回起訴此種駁回起訴不妨礙原告在以後以同一訴因再次起訴。Petition申訴;申請向法院或其他官方機構提交的正式書面文件,請求其行使職權以糾正不法行為或授予某種特權或許可或就特定事項採取司法措施等。quid pro quo 一物對一物;一事對一事 用於合同中,指對價estoppel(1) 不容否認指禁止當事人提出與其以前的言行相反的主張;即對於當事人先前的行為、主張或否認,禁止其在此後的法律程序中反悔,否則,將會對他人造成損害。(2) 再訴禁止;既判事項不容否認禁止對同一當事人之間相同或不同爭點再次

3、爭訟estoppel in pais因既有行為而不容否認指當事人由於其先前的行為或不當沉默而自受約束,以後不得自相矛盾,作相反的主張pending action未決訴訟指已經開始,但尚未作出終局判決或裁定的訴訟。alimony ad interim臨時扶養費指離婚訴訟未決時,配偶一方臨時給予對方的的扶養費。Alimony扶養費指離婚或分居後或在離婚訴訟期間,配偶一方付給另一方的費用,通常由男方付給女方。Unconscionability顯失公平;顯失公平原則法院根據該原則可以以合同締結中的程序濫用或以與合同內容相關的實體濫用為由拒絕強制執行不公平或壓迫性合同,任何一種濫用都是以顯失公平為基礎的

4、。對合同是否顯失公平的基本檢驗標準是,根據締約時的環境和通常的商業背景以及特定交易的商業要求,確定合同條款是否不合理地使一方當事人受益,從而壓迫另一方當事人或對另一方當事人不公平。如果一方當事人未能對合同內容作出有實質意義的選擇卻使另一方不合理地受益,則屬於顯失公平。quantum meruit應得額;合理金額服務的合理價格,以及在准合同(如不當得利)中計算賠償額的合理數額。在普通法上,計算違約賠償數額的一個標準。該詞作為衡平救濟的一種方式,現仍用於返還不當得利之訴中。gross misdemeanor嚴重的輕罪嚴重程度高於一般的輕罪,但並非重罪。anticipatory breach預期違約

5、指在履行期限到來之前,義務人以言詞、行為明確而清楚地表明其將拒絕履行義務的意圖,則這些言行是對合同的放棄,另一方當事人可據此視合同已被終止。battle of the forms標準條款之間的沖突;格式之戰在合同締結過程中,雙方當事人所交換的標準格式條款之間發生的衝突。尤指一方當事人以另一種形式作出承諾或確認書,從而與要約產生不一致。Caveat emptor買者自慎之普通法格言。指買方應自行注意賣方對標的物的權利是否有瑕疵等。concurring opinion(判決中的)同意意見指一名或少數法官的單獨意見,同意多數法官作出的判決,但對判決依據提出不同理由。concurring cause共

6、存原因指與近因primary cause同時作用造成某一損害的原因,兩種原因對損害的發生缺一不可。共存原因與在根本原因之後發生的介入原因intervening cause形成對比。consequential damages 間接損害由損害行為的某些後果所致的損害,而非由該行為直接導致的損害,即損害出於一般未預料到而與後果又有關的另一特殊情況的發生。這種損害有的可起訴,有的不能起訴。consequential loss間接損失由損害行為的後果所致的損失,而非由該行為直接所致的損失。exculpatory clause免責條款指規定當事人對特定的不法行為免於承擔責任的合同條款,主要目的是使當事人免

7、於因過錯而承擔責任。它常見於租賃、合同和信託中。在信託文件中,該條款有利於受托人便宜行事,即只要受托人的行為系根據信託文件而善意為之,即可免責。parol evidence口頭證據指證人在法庭上口頭作出的證言parol evidence rule口頭證據規則根據此項規則,當事人簽訂書面合同以之為正式協議時,合同條款不得因此前的書面或口頭協議而變更或推翻,但不排除與書面合同並無牴觸的口頭證據。此規則也適用於遺囑及信託。Repudiation拒絕履行合同指合同一方當事人在履行期限到來之前以言語或行為明示或默示地表示將拒絕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果對方當事人以此作為違約並提起損害賠償之訴的,則該拒絕履

8、行即構成預期違約anticipatory breach。total repudiation doctrine徹底否認合同有效規則如果合同一方當事人否認合同有效,則其亦不得要求依合同中的仲裁條款解決糾紛privity of contract合同的利害關係;合同的相對性指合同當事人之間存在的聯繫或關係。undue influence不當影響指一種影響、壓力或控制力,使得一方當事人由此而不能自由、獨立地就自己的行為作出選擇。unjust enrichment不當得利指既非贈與也無合法理由而從他人處獲得的利益,對此,受益人須返還原物或給予補償。Usage習慣做法在特定地域針對某些特定的交易而形成的合理

9、合法的公認慣例,該公認慣例或是為所有當事人所熟知,或是已被確定、統一和眾所周知,從而當事人將被推定為必須依此作為。usage of trade行業慣例在特定的行業或業務中普遍接受的交易作法或方法,只要該作法或方法在特定的一個地區、行業或交易中已得到經常遵守,以致使人有理由相信它在現行交易中也會得到遵守。statutory lien制定法上的物權擔保指於特定情況或條件下,單純產生於制定法的留置權、質權或抵押權。它不包括基於契約產生的或於契約中規定的此種權利。status quo事物的現時狀態in loco parentis替代父母的地位;擔當起父母的權利與責任代行父母義務者,即loco pare

10、ntis,指某人在另一人的生父母不在並且沒有正式法律認可的情況下,對其進行的照顧和管理。它是臨時性的,有別於長期性的收養detrimental reliance 不利益的信賴;致人損害的信賴由於一方當事人對他人的行為或陳述產生信賴,從而導致自己處於不利地位的,則該種信賴即屬不利益的信賴。down payment定金;履行保證金;(分期款的)首付款指在訂立買賣合同時以現金或其他等值物支付的部分款項,以作為履約擔保或預付款項。cross-examination交叉詢問;反詢問指在聽審或開庭審理程序中,一方當事人對對方提供的證人進行的詢問。反詢問應在提供證人的本方對該證人進行主詢問examinati

11、on-in-chief之後進行,目的在於核查證人的證言或質疑證人或其證言的可信性,如指出證言與證人先前所作證言中的矛盾之處,向證人提出疑問,誘使證人承認某些事實以削弱證言的可信性等。在交叉詢問中允許提誘導性問題leading question,但通常只能限於主詢問中涉及的事項以及證人的可信性問題。sub judice在審判中;正在審理而尚未裁決;未決審理相當於英文裡的 at bar。Counterclaim反訴;反請求指在已經開始的訴訟中的被告通過法院向本案原告提出的一項獨立的請求,以代替就該請求對原告另外提起一項單獨的訴訟。Mediation調解由中立的第三方調解人,以私人和非正式名義,協助

12、爭議雙方達成和解的爭議解決程序,無強制力。burden of proof證明責任指當事人為避免不利於己的裁判而提出證據證明其主張的事實並說服事實認定者trier of fact確信其主張的責任。ad damnum關於損害賠償指令狀或起訴狀中陳述原告的金錢損失或其請求的損害賠償金的條款。此種條款告知對方當事人在未對實際損害或責任予以證明的情況下所要求的最高索賠金額。default judgment缺席判決被告在庭審中不到庭或未對原告的請求作出答辯的情況下,法庭所作的對被告不利的判決。不履行判決當事人不服從法庭命令,尤其是要求其進行披露discovery的命令時,作為懲罰,法庭作出的於其不利的判決

13、。due diligence應有的注意;適當的注意due process of law法律的正當程序res judicata既決事項;既判力;一事不再理有合法管轄權的法院就案件作出終局判決後,在原當事人間不得就同一事項、同一訴訟標的、同一請求再次提起訴訟。法院作出的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是最終的決定。case in chief庭審中負證明責任一方先舉證的階段指對案件首先負有證明責任的一方應當向法庭提出其證據的活動。best evidence rule最佳證據規則指為證明書面文件、錄音錄像或照片中的內容,當事人應當提供該書面文件、錄音錄像或照片的原件,除非該原件已丟失、毀損或因其他原因而無法提供。o

14、ral argument口頭辯論指雙方當事人及其律師向法庭口頭陳述其支持或反對法庭應作出某種判決或應給予某種救濟的理由和根據;指法庭聽取雙方當事人就某一申請或上訴作口頭辯論的程序。per curiam opinion法庭的意見全體法官一致的意見,對有關問題不必再作討論nolle prosequi撤訴;撤銷訴因民事訴訟中的原告或刑事訴訟中的控訴方正式記錄在案表示不願繼續進行訴訟,即可對該案的全體被告或對其中的某些被告撤訴。stare decisis因循前例;遵循先例較高級的法院在處理某一類事實確立一項法律原則後,在以後該法院或其同級、下級法院在處理案件中同類事實時應遵循該已確立的法律原則。obi

15、ter dictum法官的)附帶意見法官在作出判決的過程中就某一與案件並不直接相關的法律問題所作的評論,它並非為本案判決所必要,因此不具有判例的拘束力。limitation of action訴訟時效指提起某些訴訟或行使權利的有效期限,在期限屆滿後,不論其訴訟請求權是否曾經存在,均不得再起訴。Laches遲誤指當事人在主張或實現其權利方面的疏忽、懈怠或有不合理的拖延。遲誤是衡平法上的一項制度,即如果原告疏於主張其權利或者有不合理的拖延,而其疏忽和拖延已經損害了對方當事人的利益,則衡平法院可以拒絕原告提出的救濟請求。estoppel by laches因遲誤而不容否認一項衡平法原則,指如果原告在

16、主張權利方面有疏忽或者有不合理的拖延,法院可以拒絕給予原告救濟。Duress強迫;脅迫某人用以迫使他人違背其自由意志從而為或不為某行為的任何非法威脅或強制threat or coercionforce majeure不可抗力其字面含義為超級力量,作為法律用語,意指不能預見、不能控制的事件或結果。Novation債的更新;債的變更指用一項新的債取代一項已存在的債,使後者的效力得以消滅。accord and satisfaction和解和清償解除債務的一種方法。雙方當事人協議由一方為一定給付而另一方接受,從而解除債務。Consideration對價合同成立的誘因;致使締約方締結合同的原因、動機、代價或強迫性的影響力;一方當事人獲得的權利、利益、利潤或好處,或另一方當事人所遭受的損失或承擔的義務。這是有效合同存在並對當事人有法律約束力的基本且必須的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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