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关于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docx

上传人:韩长文 文档编号:651280 上传时间:2018-11-22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18.8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XX县关于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XX县关于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亲,该文档总共7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XX县关于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X县关于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docx(7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第 1 页 县关于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 特征码 XChGNQMqhvwZRsXmusOU 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实施意 见 为认真贯彻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 险工作的通知 (浙政发20XX67 号)和湖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通知 (湖政发20XX84 号)精神,在全县积极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特制定 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以提高参保农户灾后重建家园、恢复基本生活的能力为目 标,按照“农户自愿参保、政府补助推动、保险公司市场运作” 的原则,在全县全面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为建设社 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

2、主义和谐社会提供重要保障。 第 2 页 在 20XX 年至 20XX 年三年试行期内,各乡镇(含开发区, 下同)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农户参保面每年确保达到 50%以上, 力争达到 80%。 二、实施办法 (一)保险主体和对象。保险主体为全县范围内具有 农业户籍的所有农户(含撤村建居社区的非农业户) ,并以 20XX 年 12 月 31 日户籍为基数。保险对象为农村居民自有的生 活住所。一户多幢宅者,政府只补助一宅参保。 (二)保险责任。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只保住房倒塌,不 保住房受损。房屋倒塌的界定标准和裁定办法,按照浙江省 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倒塌房屋界定标准和裁定办法(试行) 执 行。因遭受自然

3、灾害(地震灾害除外)和意外事故造成农民保 险房屋倒塌,根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 公司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条款(试行) ,界定责任范围,按约 定标准赔偿。 (三)保费标准。按照风险系数,我县属省划归的二类风 险区域。每户农户每年保费 10 元,其中农户交费 3 元,省财政 补助 3 元,县财政补助 4 元。 第 3 页 (四)赔付标准。根据省定标准,按照低保障、低保费、 广覆盖的思路,每户农户住房保险金额为 1.8 万元(即每户最 高赔付 1.8 万元) ,其中每间为 3600 元(即每间最高赔付 3600 元) 。 (五)运作方式。我县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由人民财产 保险公司县支

4、公司承担经营业务,实行“单独建账、独立 核算、以丰补歉、自负盈亏” ,经营费用按 20%确定,每年年终 向县政府报告保费收支执行情况。 三、政策措施 (一)财政补助与农户自愿参保相结合。省、县两级财政 补助以农户自愿交费参保为基础,农户不参保,政府不补助。 各乡镇农村低保户和没有实行集中供养的“五保”人员,以及 其他部分贫困残疾人户,按 20XX 年 12 月 31 日统计数为基数, 其自交保费部分由县财政给予全额补助。 (二)省、县级财政补助与农户参保比例相结合。各乡镇 农户参保面达到 50%以上,县财政给予补助,省级财政按农户 实际参保数量给予同比例补助;参保面未达到 50%的,省、县 第

5、 4 页 两级财政不予补助。 (三)省以上及其他救灾资金补助与农户参保相结合。中 央或省财政及其他用于恢复重建的救灾资金,优先、从优支持 参加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的农户,调动农民参保积极性,促进 农村保险事业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的 县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办 公室设在县发改委) 。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发展 改革部门要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加强综合协调和 督查落实。县农办在配合发展改革部门做好协调工作的同时, 做好与新农村建设考核的衔接工作。财政部门要切实落实专项 补助资金,并将补助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6、加强监督检查, 提高财政资金绩效。民政部门要会同公安、国土、建设和气象 等部门及时成立倒房纠纷裁定机构,严格按照界定标准和裁定 办法,制定倒房纠纷裁定程序,及时有效地裁定纠纷;负责审 核、确定各乡镇每年农村低保户和没有实行集中供养的“五保” 人员的参保户数。公安部门负责提供正确的年末户籍农业户数, 并开展消防安全宣传,配合民政部门做好对因火灾和交通事故 第 5 页 造成房屋倒塌的认定工作。国土部门应加强地质灾害的监测和 预报,配合民政部门做好对因地质灾害造成房屋倒塌的认定工 作。气象部门应加强对灾害性气象的预警预报,配合民政部门 做好对因地震造成房屋倒塌的认定工作。建设部门配合民政部 门做好对

7、倒塌房屋结构及其价值的认定工作。县残联负责贫困 残疾人户(指低保边缘户)的参保工作。人财保支公司要 建立健全承保理赔业务服务网络,并延伸到乡镇和村,方便群 众参保和理赔。各乡镇都要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 加强对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领导和协调。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乡镇作为该项工作的主体,要切 实负起责任,层层宣传发动,抓好落实。各新闻媒体要结合这 项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重点是向基层干部群众广泛 深入地宣传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的重要意义、保险方式和具体 政策措施,突出政策的针对性、实效性、普惠性和受益性,强 化政策解释和引导,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增强广大农民 群众的参保

8、意识和积极性。 (三)明确推进阶段。我县推进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 分三个阶段:一是调查摸底和宣传发动阶段(20XX 年 12 月底 前) ,制订宣传计划,积极开展宣传发动;同时认真做好调查摸 底工作,摸清农村住房现状,了解群众参保意愿。二是组织实 第 6 页 施阶段(20XX 年 1 月至 2 月) ,落实工作责任,分解工作任务, 加强推进力度,确保在 20XX 年 2 月底前完成参保工作;各乡镇 要建立农户参保进度通报制度,每周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 一次,由县统一汇总后报省、市。三是检查总结阶段(20XX 年 3 月) ,监督检查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实施情况,认真总结 阶段性工作成果,

9、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规范各项制度,建立 持续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的长效机制。 (四)强化责任考核。把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列入各 乡镇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并作为新农村建设整治村、示范村 考核验收的重要内容。各乡镇要把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作 为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 要举措,作为一项为广大农民群众谋利益的实事工程,摆上重 要议事日程,特别要加强乡镇的主体地位,强化农村基层组织 的基础性作用,加快形成“各级联动、部门协同、责任落实、 推进有序”的工作格局。 附件:1.县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县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时间安排表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第 7 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事务文书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