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家庭学生专项资金管理实施方案.docx

上传人:来看看 文档编号:664768 上传时间:2018-11-22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7.7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贫困家庭学生专项资金管理实施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贫困家庭学生专项资金管理实施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贫困家庭学生专项资金管理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贫困家庭学生专项资金管理实施方案.docx(4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第 1 页 贫困家庭学生专项资金管理实施方案 特征码 GZeyIoOfTErNvBEHmBBc * 贫困家庭学生专项资金管理实施方案 根据 XX 教发20XX6 号关于做好 20XX 年资助贫困家庭学生 专项资金相关工作的通知和 XX 财规 20XX1 号XX 资助贫 困家庭学生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为切实解决我 县贫困家庭学生上学困难,保障贫困家庭学生受教育的基本权 利,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特制定XX 县 20XX 年贫困家 庭学生专项资金管理实施方案 。 一、基金金额 州财政每年给 XX 县下拨 24 万元,XX 县按 1:1 配套专项资金 24 万元共计 48 万元作为 XX

2、 县贫困家庭学生专项资金。 二、基金管理及用途 由 XX 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该项基金的管理与执行,并指定 专人负责相关资料的收集和整理。该项资金主要用于资助 XX 籍 品学兼优、濒临失学或难以维持学校学习生活的学生。 (一)资助范围: 第 2 页 学生户籍在 XX 县且已列入XX 贫困家庭学生信息库的下列 特别困难家庭的学生,可以申请资助。 1、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制学校的孤儿、残疾、大病、重灾及 烈士子女。 2、高中阶段:在籍新增突发性的孤儿、残疾、大病、重灾及烈 士子女。 3、大学新生:孤儿、残疾、大病、重灾及烈士子女,县文明办 评选的“十星级文明户”家庭子女且被高职高专以上院校正式

3、录取的学生。 4、特殊教育:教育局另行制定方案解决。 5、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的特别贫困或因突发遭遇自然灾害造成重 大损失或罹患严重疾病的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不限 定申报时间。 (二)资助标准: 1、义务教育阶段和特殊教育学校贫困家庭学生按 XXX 元/生的 标准一次性资助; 2、高中阶段贫困家庭学生按 XXXX 元/生的标准一次性资助; 3、应届高中毕业生考入高职高专以上院校,并被正式录取的贫 困家庭大学新生,本科按 XXXX 元/生、专科按 XXXX 元/生的标 准一次性资助。县文明办当年评选的“十星级文明户”家庭子 女,一次性资助 XXX 元。 三、资金申请及评审程序 第 3 页 1

4、、学生要向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 XX 资助贫困家庭学生专项资金申请表 (附件 1) ;并提供身 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学生本人开户的农业银行卡复印 件、家庭经济困难的相关佐证材料,其中 (一)孤儿。申请学生应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证件或学生所在 乡镇(办事处)的证明。 (二)残疾家庭学生。父母双方或一方系残疾人,并已丧失劳 动能力的特别贫困家庭学生,分三类人群,即:农民和城镇居 民属 14 级残疾者,城镇职工工伤属 16 级残疾者,复退军 人属 16 级残疾者,其子女可纳入资助范围。申请资助学生应 分别提供县市残联、人社和民政部门发放的残疾证,并经上述 相关部门核查和学生

5、所在村(居委会)调查确认。 (三)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的贫困家庭学生。申请学生应提供村/ 居委会及乡镇相关证明。 (四)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的学生。重大疾病包括:恶性肿 瘤、尿毒症、慢性活动性肝炎、风湿性心脏病、肺心病合并心 衰、肝硬化、精神分裂症、糖尿病合并感染并出现严重并发症、 痴呆等。申请学生应提供患者县级以上医院住院的诊断证明、 住院记录、出院小结和住院交费收据等病情病史资料。 (五)农村或城镇低保户。提供发放的相关证件。 (六)其他特殊情况导致的贫困家庭学生(如父母一方死亡的 单亲家庭,父母一方丧失劳动能力等) 。 第 4 页 (七)大学新生还需提供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2、XX 县

6、资助贫困家庭学生专项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将组成评审 小组,分管局长任组长,成员由各单位校长、资助中心主任组 成。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集中对申请学生资格、条 件进行审查,按照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进行严格评审。 3、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评审结果在 XX 教育信息网上按规定 时间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呈报资助贫困家 庭学生专项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议通过。 四、受理及公示时间 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每年 10 月 8 日至 31 日受理学生申请, 11 月 1 日至 5 日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大学新生每年 8 月 12 日至 30 日受理,公示一周无异议后,资助中心通过学生银行卡 发放受助资金。 五、资金发放 该项资金将严格采取收支两线专账管理。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将通过银行集中打卡发放受助学生受助资金。 XX 县教育局 二零一五年八月十日 *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事务文书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