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研究生科研计分细则(试行).doc

上传人:苏美尔 文档编号:7215056 上传时间:2020-11-06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57.0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浙江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研究生科研计分细则(试行).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浙江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研究生科研计分细则(试行).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浙江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研究生科研计分细则(试行).doc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浙江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研究生科研计分细则(试行).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浙江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研究生科研计分细则(试行).doc(3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浙江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研究生科研计分细则(试行)为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建立新型的研究生培养机制和激励机制,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学院特制定研究生科研加分细则。本细则中科研能力主要包括主持科研课题、参加画展、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科研学科竞赛、参加大学生实践活动等。 1.科研项目分值项目等级省级市、厅级校级院级分值(分/项)20831说明:(1)项目立项和按期完成结题时各加相应分值的50% 。 (2)同一项目获得不同级别的立项,以最高级别的立项对应加分。2.作品参展分值序号参展级别基本标准加分标准入选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1参加五年一届的全国美展或四年一届的全国书法大展25108532参加由中国美术家

2、协会主办的综合性美术/设计作品展览1585323参加由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的单项展1064314参加由省美术家协会主办的综合性美术/设计作品展853215参加由省美术家协会主办的单项展53210.56省美术家协会各艺委员会主办的专业性美术/设计作品展33210.57八大美术学院主办的各类学生作品展,获奖标准参照省美术家协会入展、获奖标准记分8校级各类美术/设计作品展览110.50.30.29同一作品参加多次展览的以最高级别为准,计展出分和发表各一次。10在由学院学位点组织的专业考核中获优秀奖的作品视同发表一篇三级论文记分。说明:(1)以上展览中不设金、银、铜奖,只设优秀奖等奖项,则按照各级展览的

3、铜奖计分。(2)设计作品获奖参照美展级别。(3)同一展览多件作品入选(含获奖),第一件计加分标准的100%,第二件50%,其余不计分。3.论文及其他成果分值项目类别分值(分/项)发表论文SCI、EI、权威期刊25ISTP20一级期刊15二级期刊8一般学术期刊(按三级期刊)3报纸、增刊1专利授权(受理)国家发明专利30(10)授权(受理)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15(5)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集体)15(8)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主报告25论文集5说明:(1)同一片论文被不同刊物收录(转载),以最高级别刊物加分,不累加;同一项目获得专利受理,第二年获得授权的情况下,第二年取两类差值加分。 (2)刊物

4、级别按学校科技处、社科处确定的刊物级别为准。 (3)作者单位须标注“浙江师范大学”或“浙江师范大学美术学院”。4.著作教材分值著作级别出 版 单 位分值(分/项)主编其他作者书中注明的编写人一级人民出版社、人民教育出版社、人民美术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文化艺术出版社。25126二级省美术出版社、省人民出版社、省教育出版社;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人民大学出版社,以及国家各部委出版社。1584三级本省各级各类出版单位;各大学出版社;其他省份各级各类出版社。842说明:主编须为我院全日制研究生;由学院出资出版的作品集不予科研奖励。5.竞赛获奖分值各类竞赛包括:

5、“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数学建模竞赛、体育、文艺、演讲、征文及知识竞赛等,加分标准见下表:获奖等级国家级及以上省级校级特等一二三特等一二三特等一二三分值(分/项)35302520252015101510536.社会实践分值等级国家级省(市)级校级先进个人分值(分/项)853说明:1学年内社会实践加分累计不超过3次。科研分=科技立项分+作品参展分+科研成果分+著作教材分+竞赛获奖分+社会实践分说明:(1)科研分计算过程中,如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则研究生可视为第一作者,加该类别满分;若第一作者不为导师,则第二作者得分按50%计算;若第一、第二作者均为导师(经学院认定的),则第三作者得分按50%计算;其他情况下第三作者及以后均不加分。(2)各项科研计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同一科研成果在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时已使用的,不能在第二学年的综合测评中使用。 本细则与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12)中的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试行)的内容相互补充。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学院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科普知识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