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集体协商合同一(19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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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工资集体协商合同一(19篇)工资集体协商合同一(精选19篇)工资集体协商合同一篇1第一条本协议期限自年月至年月。第二条工资协议1、工资制度:公司实行(岗位工资制、动态结构工资制和岗位效益年薪制)等。2、工资标准:工资最低标准为元/月。3、工资分配形式(1)岗位工资制月收入由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计件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组成。(2)承包单位的分配形式由承包者根据效益确定,但从业人员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如公司正职元/月;副职元/月;中层正职元/月;中层副职元/月;办事员1类元/月;办事员2类元/月。)4、工资目标公司上年工资总额万元,预计本年工资总额

2、达到万元,比上年增长%o推行工资总额增长与企业经济效益相挂钩。5、工资支付办法公司于每月日前以形式足额支付全体员工的工资。6、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办法根据劳动法第六十二条、第五H一条、劳部发1994489号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国发199677号和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1)产假、晚婚假、丧假、工伤假的准天数:a、符合计划生育规定、产假为90天,难产者增加15天,多胞胎增加15天;晚婚假10天;b、丧假(只适用于直系亲属)3天;c、工伤假:按劳动法规定实际休假(2)假期工资计算:产假、晚婚假、丧假、工伤假,按岗位工资发放;7、实行全员(含非全日制职工)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具体标准

3、按省市养老金缴纳控制线有关规定执行。第三条权利和义务1、企业方的权利和义务(1)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的特点和管理的需要,根据国家规定的政策法规,有权制定公司薪酬方针及工资支付相关的办法与规章制度;(2)根据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考评和奖惩;(3)科学合理制定或调整生产(工作)定额标准(必须是本岗位?以上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4)根据考勤和工作考核情况按时足额支付员工薪资,不得无故拖欠,克扣或降低员工薪资;(5)企业在发生经济效益严重滑坡时,在不减员的前提下,经双方代表协商同意,可以降低员工薪资发放标准,并报劳动部门和上级工会备案。但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完成了正常劳动和定额的情况下,其劳动报

4、酬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2、员工方的权利和义务(1)员工代表有权参与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审议,充分反映员工的意见和合理要求;(2)员工应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生产或工作任务;(3)员工应坚持学习,不断更新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员工应做到安全生产、遵守操作规程,防止责任事故。第四条除本协议书以外,双方认为需要协商的与工资分配有关的其他事项,经双方代表达成协议,可作为本协议附件一并执行。第五条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因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企业停产、转产、兼并、破产等不可抗拒的外因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经双方商定,并经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须在协议

5、变更或解除后五日内将协议变更的文本和变更(解除)说明材料报送县劳动行政部门和上级工会。第六条违约责任1、由于双方中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协议不能履行,由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共同责任,可依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应负的法律责任;2、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不能履行协议或一方受损害的,可不承担法律责任;3、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协议时,应按国家规定承担违约责任;4、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按国家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5、若出现违反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六章法律责任条款时,经济责任不得转移或纳入(提高)定额。第七条监督检查和争议处理依照广东声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四条、

6、第五十三条相关规定执行。第八条由双方指派代表成立监督检查小组。企业方监督检查检查小组成员为、,职工方监督检查小组成员为、。监督检查小组每半年检查一次。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双方签约代表。签约代表应认真和处理检查结果。第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规定、政策有抵触的,按国家和省市现行有关规定执行。第十条本协议经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后,经职代会审议通过,报县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生效。第十一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区劳动部门和上级工会各一份。第十二条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全体员工公布。以上条款经协商双方确认无误。企业首席代表签字(盖章)工会首席代表签字(盖章)年月日年月日工资集体

7、协商合同一篇2为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内部分配决定机制,保障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甲乙双方决定工资时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劳动权利与义务相统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保持和谐稳定的原则。第二条本协议制定的工资条款对本公司全体员工有效。员工个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关条款,不得低于本协议制定的标准。第三条本协议自依法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第四条公司实行工资制度。第五条公司员工月工资额不得低于深圳市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

8、资。第六条公司实行工资月度发放制度。以人民币发放员工工资,每月发放一次。工资发放约定日为每月日。如遇到休息日,工资发放可以提前或顺延。第七条员工加班工资计算标准以本人的工资标准(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为基数。按平时、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分别支付150%、200%、300%工资报酬。第八条员工病假、事假工资支付办法第九条奖金、津贴、补贴分配形式O第十条根据政府公布的一一年工资指导线和上年度本企业员工平均工资水平,及企业生产经营效益,经协商,确定本年度员工工资增(减)%O员工增(减)工资具体办法是O第十一条每年一一月为甲乙双方集体协商,确定下一年度工资协议内容的时间,协商前企业代表要

9、向工会代表通报企业上年的经营情况和工资执行情况。第十二条本协议对公司和全体员工具有同等约束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协议的规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第十三条甲方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否则,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员工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第十四条乙方违反有关规定,给甲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负赔偿损失的责任。第十五条本协议期满自行终止。在协议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因素,经双方协商可提前终止。第十六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劳动行政部门和总工会各存一份。甲方:乙方:公司公司工会工资集体协商合同一篇3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10、依法保障职工和企业的经济利益,依据劳动部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工资支付规定和辽宁省工资集体协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工会和公司经协商签订本合同。第二条本合同生效后,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及和支付办法第三条企业按照按劳分配和按劳动要素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实行岗位工资制度。第四条依据政府发布的当年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确定本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元,比上一年增长o工资同企业经济挂钩。(如果企业今年工作等于去年工作不写增长百分比)第五条本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元。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报酬,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

11、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下的补助,企业发放的各类津贴、补贴和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规定的保险、福利待遇。第六条企业每月日以货币的形式或直接存入工资存折中向职工支付劳动报酬,如遇节假日可以提前或顺延日;发放时,要有工资清单。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第七条企业因生产经营需安排加班加点的,应与工会协商,并按照法定标准向职工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报酬。第八条病假工资:按%发放。第九条职工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工资待遇按规定执行。第十条职工占用生产、工作时间参加经企业同意的活动,职工依法享受婚假、丧假、产假均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工资、奖金、津贴照发。第十一条由于企业原因,造成职工放假的,企业应发给职工生活费。生活费的标准

12、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违约责任第十二条企业克扣或者拖欠职工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职工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除应补发所欠工资外,还应按规定加发补偿金。第十三条因职工本人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可按劳动合同约定,由职工赔偿经济损失,但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该职工实得月平均工资额的百分之二十。第十四条企业对违反企业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职工进行经济处罚的,每月扣罚的金额总数不得超过该职工实得平均工资额的百分之二十。第十五条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金等债务,无力以现金形式支付的,工会有权要求企业用资产抵押,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程序进行资产保全。合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第十六条遇不可抗力或者企业经营状况

13、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当及时协商变更。第十七条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本合同即自行终止。第十八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的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附则第十九条本合同签字后10日内由企业一方将合同一式四份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查,企业工会同时报送上级工会。自报送之日起15日内劳动行政部门未提出异议,本合同即行生效。第二十条企业方年末将合同履行情况向职代会报告一次。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期限为一年。本合同期满前60日内,双方应平等协商续签新的工资集体合同。企业工会主席企业

14、法定代表人签章:签章:年月日年月日工资集体协商合同一篇4发布部门:发布日期:发文字号1:发文字号2:全文:为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内部分配决定机制,保障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甲乙双方决定工资时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劳动权利与义务相统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保持和谐稳定的原则。第二条本协议制定的工资条款对本公司全体员工有效。员工个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关条款,不得低于本协议制定的标准。第三条本协议自依法生效之日起至

15、年月日止。第四条公司实行工资制度。第五条公司员工月工资额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第六条公司实行工资月度发放制度。以人民币发放员工工资,每月发放一次。工资发放约定日为每月一日。如遇到休息日,工资发放可以提前或顺延。第七条员工加班工资计算标准以本人的工资标准(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为基数。按平时、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分别支付150%、200%、300%工资报酬。第八条员工病假、事假工资支付办法O第九条奖金、津贴、补贴分配形式O第十条根据政府公布的一年工资指导线和上年度本企业员工平均工资水平,及企业生产经营效益,经协商,确定本年度员工工资增(减)%0员工增(减)工资具体办法

16、是O第十一条每年月为甲乙双方集体协商,确定下一年度工资协议内容的时间,协商前企业代表要向工会代表通报企业上年的经营情况和工资执行情况。第十二条本协议对公司和全体员工具有同等约束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协议的规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第十三条甲方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否则,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员工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第十四条乙方违反有关规定,给甲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负赔偿损失的责任。第十五条本协议期满自行终止。在协议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因素,经双方协商可提前终止。第十六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劳动行政部门和总工会各存

17、一份。甲方(签章):乙方(签章):年月0年月0工资集体协商合同一篇5甲方:乙方:企业职工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工会主席:企业方首席代表:职工方首席代表:第一条为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依法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集体合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第二条本合同生效后,对企业和企业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三条职工与企业应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支付的内容,约定的工资支付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或者工资集体协议的规定。第四条企业实行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企业有责

18、任不断改进生产管理,控制延长工作时间。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企业应说明情况,与工会或职工协商同意后,可适当延长时间,并按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第五条企业每月以货币形式发放月工资给职工本人,最低工资不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水平。第六条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可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集体协议。工资协议作为集体合同的附件,与集体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七条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职工进行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可就职业安全卫生事项进行平等协商

19、签订专项协议。职业安全卫生协议可作为集体合同的附件,与集体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八条企业应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女职工的特殊权益。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可就女职工权益保护事项进行平等协商,签订专项协议。女职工权益保护协议可作为集体合同的附件,与集体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九条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对职工实行社会保险,提高职工的福利待遇。第十条企业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有计划地对职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卫生培训。第十一条职工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第十二条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处理本企业的劳动

20、争议。第十三条本合同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第十四条为全面有效地履行本合同,企业代表与职工代表组成监督检查小组,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及时协商解决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第十五条本合同有效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或通过双方协商解决。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各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企业方首席代表:(签字或盖章)职工方首席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年月日工资集体协商合同一篇6企业名称:经济类型:企业法定代表人:职工人数:甲方(企业方):乙方(职工方):协商首席代表:协商首席代表:首席

21、代表职务:首席代表职务:代表人数:代表人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集体合同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一、根据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结合本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对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提出如下方案:二、根据政府公布的今年本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和上年度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以及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协商确定本年度工资总额为万元,比上年增(减)万元,同比增(减),职工平均工资收入应达到元,比上年增(减)元,同比增(减)三、职工奖金、津贴、补贴的设置和发放办法:四、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

22、加点时,应征得工会和职工同意,并分别按以下办法支付乙方加班、加点工资:1、加班加、点工资的计发基数:2、加班、加点工资的计发标准:(1)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乙方职工小时工资标准150%的工资;(2)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乙方职工日或小时工资标准200%的工资;(3)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乙方职工日或小时工资标准300%的工资。3、乙方职工实行计件工资的,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甲方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和实行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甲方应按上述办法支付乙方工资。4、按上述办法支付的加班、加点工资是另外增发的,不含支付给乙方职

23、工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五、甲方每月至少给乙方职工发放一次工资,并于每月日以货币形式予以支付,如遇节假日和休息日应提前进行发放。不得以产品、商品等实物抵付职工工资性收入。企业不得拖欠职工工资性收入,如确因生产经营困难,可延期一个月支付,但须事先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会组织报告。无故拖欠,应按有关规定,给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六、甲方支付给乙方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月工资收入不得低于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经协商确定本年度企业内部最低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元。七、职工带薪年休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因工负伤人员的工资待遇、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职工婚假、丧假、探亲假期间的工资待遇、职工因

24、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支付。甲方(签章):乙方(签章):签订地点:签订地点:年月日年一月日工资集体协商合同一篇7企业名称(盖章):企业首席代表:乙方职工首席代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集体合同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企业与工会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第二条、本合同是双方促进企业发展和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对企业和全体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三条、本单位行政应与工会建立平等协商机制,形成定期举行协商会议制度,协商会议就签订、变更、续订集体合同

25、确定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标准进行平等协商。就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与协调。第四条、单位与工会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必须遵循相互尊重、平等协商、诚实守信、公平合作,兼顾双方合法权益的原则。在平等协商中,双方均不得采取过激行为,不得以任何形式打击报复对方协商代表。第二章、劳动合同管理第五条、本单位在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前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在签订劳动合同后十五日内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录用备案、劳动合同鉴证和社会保障登记等手续。单位与职工在劳动合同中有约定事项,双方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前进行充分协商。工会应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就约定事项进行协商,并有权监督劳动合同的履行情况。第

26、六条、本单位与职工签订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不得少于年。劳动合同期满,单位与职工经协商一致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日内与劳动者办妥续订手续。职工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年,单位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如果职工提出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第七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续订应当遵循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条件、劳动报酬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的规定。集体劳动合同第八条、本单位对新录用的职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期限在不满6个月的,试用

27、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不满2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第三章、劳动报酬第九条、本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工资分配方案须经职工代表审议通过,根据“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及本单位的经济效益情况,确定本单位的工资水平,并随着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适时提高职工工资收入水平。第十条、本单位于每月日以法定货币形式向职工支付工资。如遇节假日和休息日,单位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职工提供一份其本人的工资清单。第十一条、职工工资中除按国家有关规定由

28、单位代扣代缴的部分以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无故克扣和拖欠职工工资。第十二条、单位应建立工资平等协商机制。单位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分配方式、工资水平、年度调资增幅及奖金、津贴等,由工会与单位协商确定,工会代表职工在每年初,根据本地的生活物价指数和单位生产经营、经济效益等状况,向本单位提出增资要求,单位要予以明确答复。第十三条、单位对职工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本条款。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十四条本单位对计时制职工实行每日工作不得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不得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单位应当保证职工每周休

29、息日,休息日安排在每周的O因生产需要对工种不能实施以上标准,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并告知职工。第十五条、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工种、岗位的职工,单位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或轮换休息的办法安排职工休息。第十六条、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职工和工会协商后,可以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第十七条、本单位对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职工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具体规定由单位与工会协商确定。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由本

30、人申请,经部门领导批准后,视为其已提供正常劳动。第五章、保险与福利第十八条、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行劳动社会保险制度。工会协助单位做好各项社会保险工作,职工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第十九条、单位应创造条件,为职工提供集体福利,并建立相应的制度予以落实。单位的各项重大福利的设施、标准和实施办法,或由单位提出方案,或由工会提出要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实施。第二十条、单位应按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提取职工福利费用,由工会协助单位合理安排使用,工会应当协助单位搞好职工的各项基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福利等方面的工作。第二十一条、单位应逐步改善并发展职

31、工文化设施和住房、交通、膳食等条件,提供其他与单位经济相适应的福利。第二十二条、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医疗期制度。对职工因工或非因工死亡后的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及各类补贴等,按国家现行规定标准执行。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第二十三条、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度,按规定的比例提取安全环保费用,用于改善劳动条件和劳动环境。第二十四条、单位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工程时,对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实行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时,工会有权对此提出意见和进行监督。第二十五条、单位对岗位的特殊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取得特

32、种作业资格,做到持证上岗。工会发现单位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或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职业危害和危及职工生命安全时,有权建议单位解决和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第二十六条、单位应根据季节变化,采取具体措施做好防暑降温、防寒保暖工作,按时发放防暑降温费。夏季高温时期和其他特殊情况下,工会应建议单位减少职工工作时间,单位应予以考虑。第二十七条、单位根据国家规定,对有毒有害作业岗位的保健津贴和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按照不同的作业场所和作业岗位的保健津贴标准,每月按时发放。针对不同作业工种和作业环境发给不同期限及不同作业的防护用品。第二十八条、单位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每年(季度)定期进

33、行专项健康体检。对全体职工每年组织全面的体检。第二十九条、单位和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单位的各项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教育和组织职工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会应支持单位对危及单位和职工安全的行为进行惩处。第七章、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第三十条、单位应与工会就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特殊保护进行平等协商,根据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第三十一条、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国家规定级别以上的粉尘、有毒、高空、冷水、高温、低温等作业,以及从事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矿山、井下、放射性、易燃易爆等其他禁忌作业。第三十二条、单位根据国家规定对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特殊保

34、护实行登记制度。招收未成年工,除符合一般用工要求外,还必须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取得未成年工登记证,未成年工持证上岗。第三十三条、未成年工的健康检查在安排工作岗位之前、工作满一年、年满十八周岁且距前一次的体检时间超过半年,各进行一次体检。第八章、职业技能培训第三十四条、位应建立职工教育培训制度,每年根据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制定职工实施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第三十五条、单位应负责对职工的岗位、岗前培训、继续教育及转岗教育和培训计划的实施。第三十六条、本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以工资总额的%提取职工教育和培训经费,专项用于职工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会有权协助并监督职工教育和培训经费的合理

35、安排使用,单位应按年度向工会通报职工教育和培训经费的使用情况。第三十七条、工会应组织或协助单位开展职工职业道德、科学、技术、业务知识的教育,鼓励职工自学成才、岗位成才,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每年要对在业余时间学习,并取得相应学历文凭的职工,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补贴。第九章、奖惩第三十八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位与工会通过平等协商的方式制订职工守则、劳动纪律、岗位职责、考核奖惩等规章制度。所制订的规章制度必须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向全体职工公布后执行。第三十九条、单位对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完成生产工作任务、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提高产品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改善经营管理、增收节支等方面

36、作出优异成绩的职工给予荣誉和物质奖励。第四十条、单位对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的职工,可分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开具过失单或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第四十一条、给予职工处分的,必须查清事实、证据充分。应经单位行政会议集体讨论并征求工会意见,听取受处分职工本人的申辩后,制作处分决定书,由本人签收,记人本人档案。给予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的,必须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不当的,有权要求重新研究处理,单位应当研究工会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第四十二条、给予职工经济处罚的,每月扣除的金额不得超过本人月工资的%o扣除后的工资部分,不得低于当地

37、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第十章、准则第四十三条、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一年月一日起至年月日止。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1、单位因破产、兼并、解散等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2、因不可抗拒力等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四条、在本合同的履行期内,如当地政府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本合同据此约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应作相应的调整。第四十五条、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程序,依据签订本合同的平等协商程序进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四十六条、任

38、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第四十七条、本合同一式四份,报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后,单位与工会各留存一份。企业(盖章):职工首席代表(签字):年月0年月日工资集体协商合同一篇8企业工资集体协议企业名称:经济类型:企业法定代表人:职工人数:甲方(企业方):乙方(职工方):协商首席代表:协商首席代表:首席代表职务:首席代表职务:代表人数:代表人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集体合同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一、根据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结合本企业生

39、产经营特点,对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提出如下方案:二、根据政府公布的今年本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和上年度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以及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协商确定本年度工资总额为万元,比上年增(减)?万元,同比增(减)?%,职工平均工资收入应达到?元,比上年增(减)?元,同比增(减)?。三、职工奖金、津贴、补贴的设置和发放办法:四、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加点时,应征得工会和职工同意,并分别按以下办法支付乙方加班、加点工资:1、加班加、点工资的计发基数:2、加班、加点工资的计发标准:(1)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乙方职工小时工资标准%的工资;(2)在休息日工作

40、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乙方职工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工资;(3)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乙方职工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工资。五、甲方每月至少给乙方职工发放一次工资,并于每月日以货币形式予以支付,如遇节假日和休息日应提前进行发放。不得以产品?、商品等实物抵付职工工资性收入。企业不得拖欠职工工资性收入,如确因生产经营困难,可延期一个月支付,但须事先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会组织报告。无故拖欠,应按有关规定,给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六、甲方支付给乙方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月工资收入不得低于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经协商确定本年度企业内部最低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元。七、职工带薪年休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41、因工负伤人员的工资待遇、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职工、丧假、探亲假期间的工资待遇、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支付。八、双方认为需要协商与工资分配有关的其他事项:九、对本协议未予明确的其它事项,双方应当以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法律、法规未予明确的,应由双方协商确定。十、本协议签订后,遇有不可抗力或企业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须变更协议的,双方可协商修改协议。任何一方提出协商要求时,对方应于7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并与提出方共同进行集体协商。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内容。十一、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按集体合同规定有关条款执行。十二

42、违约责任(由协商双方具体商定):?O十三、本协议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后,应于7日内由企业将工资协议及说明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后生效,并自生效之日起日内,采取以下形式向全体职工公布:O十四、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从年?月日到年?月日,协议期满即行终止。十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一份。甲方首席代表:?乙方首席代表:企业盖章:?工会盖章:年?月?日?年月日工资集体协商合同一篇9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企业名称: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企业登记注册地:邮编:企业实际经营地:邮编:经济类型:行业类别:职工总数

43、甲方(企业行政方):首席协商代表:首席代表职务:代表人数:联系方式:乙方(工会职工方):首席协商代表:首席代表职务:代表人数:联系方式:第一条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吉林省劳动合同条例、吉林省集体合同暂行办法、吉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二条甲乙双方按照政府工资分配政策,根据企业生产和经济效益实际情况,参考本地区、本行业相关经济因素,经平等协商,合理确定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办法、

44、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调整幅度、工资支付办法、保险福利待遇等内容。(一)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增长(下降)幅度:根据政府发布的本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及本企业劳动生产率、经营状况等因素,经协商确定本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元,比上年增长(下降)%o其中,普通职工平均工资比上年增长(下降)%o(二)工资分配办法:(三)工资支付办法:(四)保险福利待遇:(五)需要协商的其他内容:第三条企业规章制度有关条款与本合同不一致的,按照本合同执行。第四条本合同文本为双方协商后形成,并于年月日经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讨论通过。第五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10日内,

45、由甲方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审查,自通过审查之日起生效。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两个月内,双方均可向对方提出重新签订或续订的要约。第七条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5日内,由甲方将本合同正式文本以书面形式向职工进行公布。第八条甲方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每月日前通过银行工资专用账户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职工工资。第九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变更或解除合同须经双方协商一致。提议一方,应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依据。第十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条款无法履行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一)双方集体协商代表协商一致的;(二)本合

46、同约定的变更或解除条件出现的;(三)订立本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四)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一条签订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就合同执行情况和变更提出协商要求时,双方应在20日内进行协商。协商一致进行变更或解除的合同,应在变更或解除后的10日内由甲方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审查。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本合同。第十二条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双方协商解决不成的,按照集体合同争议处理。第十三条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

47、等违约责任。第十四条违反本合同规定应根据责任大小,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第十五条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提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六条为保证本合同得到全面落实,双方应当联合成立监督检查小组,在合同期内就集体合同的贯彻情况至少检查一次,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双方首席协商代表。双方首席协商代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共同研究,采取妥善方式协商处理,每半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至少报告一次工资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第十七条本合同应当包含以下附件: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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