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会委员、主席任职条件及资格工会委员任职条件:1、拥护和执行工会委员会的决议,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修养。2、代表和维护职工利益,热心为职工服务。3、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作风民主,能密切联系群众。4、具有一定的管理经验和工会知识,并对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有一定的了解。5、有一定的群众工作基础和组织活动能力。工会主席任职条件: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工会工作,能有效地发挥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2、具有与履行职责相应的文化程度和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管理知识。3、在职工中有较高的威信,受到职工的信赖并在职工中有一定的号召力。 4、作风民主,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会员和职工服务
2、5、有较强的协调劳动关系和组织活动及社会活动能力。 工会委员会委员、主席选举办法第一条 所属各单位工会换届,应成立由上一届工会和党组织、会员代表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工会委员会委员、主席候选人提名和选举工作。 第二条工会委员会委员、主席候选人应以工会小组为单位酝酿推荐,或由全体会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上届工会委员会和领导组根据多数会员的意见,提出候选人名单。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应多于应选人。 第三条 工会委员会委员、主席候选人报经公司工会和公司党委审批。 第四条 选举工会委员会委员,应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因故未出席会议的选举人,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第五条 工
3、会委员会委员可以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也可以采取流动巡回投票选举产生。 第六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工会委员会委员,参加选举人数为应到会人数三分之二以上时,方可进行选举。采取流动巡回投票选举时,参加选举投票人数须为全体会员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投票方可有效。候选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二分之一(采取流动巡回投票选举的,参加选举投票人数须为全体会员人数二之一分以上的会员投票)始得当选。如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人数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取足应选名额;如因得赞成票相等而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如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
4、于应选名额时,不足名额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按得票多少的顺序提出候选人,进行再次选举 。第七条 工会委员会主席由当选的工会委员会委员选举产生。第八条 选票候选人按姓氏笔画排序。第九条 选举工作设监票一人,计票二人,投票完毕当众开启票箱,清点选票。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选举结果当场公布。选举结束后,将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委员、主席名单及得票情况书面报公司工会。第十条 本办法由公司工会负责解释。 山西四建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工会委员会委员选票符 号候选人姓名符 号候选人姓名填写选票说明:1、候选人姓名按姓氏笔画排序。2、委员候选人可根据单位具体情况3-5人。3、采用无计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同意候选人的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划“”,不同意的不用做任何标记。4、填写时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山西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分公司选举工会委员会委员计票单应到会员( )名,实到会员( )名,收回公推选票( )张。公推党(总)支部委员姓 名公推票数选举工会委员会委员得票排序监票人: 计票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