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文】经销合同-经 销 协 议[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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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页 经销合同:经 销 协 议1 特征码 lDAnMGhofHoWzceXLZne (编号:2005-?/? ) 由 ?有限公司 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建并存在的公司 注册地址为:? 以下简称乙方 与 武汉圆通科技有限公司 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建并存在的公司 注册地址为:武汉圆通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签定 甲方和乙方以下 分别称为“一方” , 合称为“各方” 目录: 前言 1.销售权 2.指定区域 第 2 页 3.协议产品 4.指定时期 5.价格体系 6.销售目标(购货承诺) 7.保证金 8.购货订单表 9.发货 10.交易 11.付款方式 12.销售授权 13.广告

2、促销活动 14.信息反馈 15.人员培训 16.售后服务 17.经销商评审 18.“西门子”名称、 “西门子”商标及其他商标的使用 19.第三方索赔 20.发明及知识产权 21.保密 22.转让权 23.出口管制 24.责任限制 第 3 页 25.不可抗力 26.终止后行为 27.协议期限、终止 28.与本协议相关的通知 29.争议解决 30.适用法律 31.书面形式 32.语言 33.条款可分割性 附件:商务条款 前言 鉴于甲方有意通过在中国指定独立经销商销售协议产品以补充 其销售能力; 鉴于乙方有意作为甲方的经销商在中国经销协议产品。 在此,基于本协议中相互的承诺、条件和条款,各方兹达成协

3、 议如下: 1.?销售权 ? 根据本协议及附件所规定的商务条款,甲方特此指定乙方 在指定区域、 指定时期内以销售权为基础销售协议产品,区域 及协议产品的定义如下(见条款 2,3,4)。但甲方保留通过下述 销售渠道销售协议产品而不受上述销售权限制的权限: ?1.1?电子商务,电视、电话直销,邮购等; 第 4 页 ?1.2?向甲方或其关联企业内部员工或内部各部门销售; ?1.3?为从事非数码产品的甲方关联企业或甲方及其关联企业 的客户 ? 1)所承包的技术工程项目提供配套; ? 2)所开展的促销活动提供高级礼品; 但作上述用途的协议产品不得进入市场再销售。 在本合同中,甲方关联企业是指控制甲方、被

4、甲方控制或与甲 方受共同控制的法律实体。 “控制”是指直接或间接拥有相关实 体百分之五十(50%)或以上表决权或管理权。 ? 1.4 大型跨区域零售连锁店; 1.5 社会集团消费用户; 集团消费用户指非经营协议产品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政 府机构。甲方将以共享资源、实现业务目标为前提,在与乙方 约定的价格体系下,本着与乙方共同开发、优势互补、相互支 持协商的原则,与乙方共同开拓集团购买用户消费市畅?作上述 用途的协议产品不得进入市场再销售。对于社会集团采购甲乙 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价格体系的约定,任何一方违反均构成实质 性的违约。甲方仅接受一次性采购数量超过 200 台的集团消费 订单。? 2.

5、?指定区域 ? 2.1 指定区域见附件 商务条款。 ? 2.2 乙方不得在区域以外寻找客户,亦不可以易货贸易的方 第 5 页 式将协议产品发往区域以外。 ? 2.3 乙方应及时将一切来自区域外的客户的有关协议产品的 询价转交给甲方,但乙方无权对上述询价转交活动要求任何补 偿或提成。 ? 2.4 乙方有责任约束其协议产品的经销商遵守此规定,当经 销商违反此规定时,甲方将按本协议条款 7 的规定追究乙方的 责任。 ? 2.5 当存在下述因素时,乙方必须以书面报告形式得到甲方 的许可,在不损害其他区域经销商利益的前提下,在指定的销售 渠道内进行跨区域销售: ? 2.5.1 经销商区域内零售连锁商在其

6、他区域内拥有零售网 点垄断供货权; ? 2.5.2 经销商在区域之外拥有的分支机构(股权占 50%以上)对 所在区域的部分零售网点 ? 拥有垄断供货权; ? 3.?协议产品 ? 协议产品见附件 商务条款。 ? 4.?指定时期 ? 本协议指定时期自签订之日起一年有效,起始日期见协议 附件,如果有除日期之外的其他内容变更,另外签订 商务条 款补充,但有效日期不变。 ?5.?价格体系 第 6 页 ?5.1 乙方在产品的销售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甲方规定的价格 体系。 ?5.2 价格体系中规定了乙方进价、乙方对二级经销商的出货 价格、二级经销商的出货价格、对社会集团用户统一出货价格 体系、零售兼媒体指导价

7、格。 5.3 乙方有责任向其代理、分销商和 和转售方贯彻此价格体系并约束其遵守。价格表由不甲方定期 发给乙方。 ?5.4 在协议产品的业务中,稳定的价格和利润是十分重要的, 因此乙方必须根据价格表上的价格销售协议产品。乙方对其代 理、分包商、雇员或转售方违反价格体系或区域条款负连带责 任。双方承认,乙方及其代理、分包商、雇员或转售方对本条 的任何违背将构成实质性违约,甲方有权要求各方立即进行纠 正。如果乙方或其代理、分包商、雇员或转售方拒不改正或变 相地继续违反上述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违约产 品进价? (?)倍的处罚并单方终止本协议。 ?5.5 当甲方对乙方进价进行调整从而影响整个

8、价格体系时,甲 方对乙方不提供差价补偿。对渠道库存甲方亦不提供差价补偿, 第 7 页 但给予 7 天的缓冲期以便渠道按原价格体系消化库存。 ?6.?销售目标(购货承诺) 6.1 销售目标见附件 商务条款的规定。 6.2 乙方应维持与预期业务相当的协议产品库存;乙方应提供 并维持销售协议产品所必需的经营场所,配备充足的设施和人 员(包括但不限于仓库、分销储运设施及陈列室) ,费 ?用不应由甲方及其关联企业承担;乙方应保持充分的装配和 调试能力。 ?6.3 乙方每月应订购和销售不少于附件 商务条款所列数目 的协议产品。以下情况发生时,甲方和乙方须根据市场实际情 况,经友好协商,可调整购货承诺: a

9、)乙方已采取充分的促销措施和市场推广手段但仍未完成购货 承诺; b)在甲方积极的市场拉动而非乙方的努力下轻易完成购货承诺; ?在下述情况下,甲方可解除协议: a)三个月内平均销售目标达成率低于 70%且甲方单方认为,根 据乙方每月依本协议 递交的报告,乙方未能采取充分的促销措 施。 b)乙方连续两个月未向甲方下订单。 ?6.4 为购货承诺之目的,双方同意,乙方未完成付款的任何 已订协议产品的数量不应计入销售量。 第 8 页 ?7.?保证金 ?7.1 乙方暂无需向甲方提供保证金。? ?7.2 当乙方违反本协议条款 2 的规定进行跨区域销售数量超 过 10 台,经甲方核实,乙方除需按照价格体系规定

10、的乙方出货 价格从销往区域与甲方签约的经销商处购回相应数量的产品外, 甲方还有权要求乙方上交销售数量总金额的( )倍作为市场违 约罚金。乙方还应在两周内向甲方写出书面检查。 7.3 当对跨区销售数量乙方不提供协助调查时,甲方有权根据 造成的市场影响决定跨区销售数量。 ?7.4 当甲乙双方终止本协议时, 本合同关系解除。 ?75 所有市场违约金以自然年度为限,到期时根据各授权经 销商年度实际完成产品个数比例奖励给未违约的授权经销商作 为市场维护奖励金。 ?8.?交易 ?8.1 对协议产品的交易应由乙方以自己名义、费用和风险独 立进行。 ?8.2 乙方应直接向甲方下订单。 ?8.3 乙方购买的协议

11、产品的价格由甲方以通知的形式不定期 地提供给乙方。 ?8.4 乙方应按本协议中规定的付款条件向甲方支付货款。甲 方有权在任何时候将由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付款请 求权转让给第三方。 第 9 页 8.5 乙方不得私自将协议产品与乙方其他产品在不利于协议产 品销售的情况下进行捆绑销售。 9.?购货订单表 乙方应采用甲方提供的购货订单表向甲方订购产品。甲方将根 据实际生产状况在三个工作 日内自行决定确认订单。经过甲方 确认的购货订单,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0. 交货 10.1 协议产品的交货条件在购货订单中描述。协议产品发生丢 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应在交货的同时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10.2 甲

12、方将根据具体订单确定的交货时间进行交货。按时交货 的前提条件是乙方需按时完成其承担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按时支付预付款(如果有)和取得所有必要的许可证和批准 (如果有) 。如果上述条件未能按时满足,交货时间将随之顺延。 10.3 如果迟延是由于协议第 25 条规定的不可抗力引起的或其 他任何超出甲方合理控制的原因造成的,交货时间将随之顺延。 10.4 如果完全由于甲方的原因而未能在购货订单表上具体列出 的交货时间内交货或在其他双方同意的延期内交货,则每迟交 一日历星期,乙方可要求迟交部分货物价值的 2%作为违约金。 乙方在此明示放弃,根据法律或本协议乙方在延期交货时可主 张的任何其他权利、索

13、赔或救济。各方知悉此违约金虽并不反 第 10 页 映实际损失但足以合理弥补因供货迟延而可能给乙方造成的损 失。 11. 付款方式 11.1 乙方应当按照以下方式向甲方支付每份定单中规定的货物 价款: ?所订购的合同产品的订单价之 100以付现的方式支付。 ? 12. 销售授权 ? 12.1 本协议经签约后甲方将授与乙方指定时期的协议产品销 售权 。当乙方需将 授权向其经销商传递时,可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确认后 向乙方签发统一格式的授权书,加盖乙方公章后方可向经销商 授权。 ? 12.2 本协议未授予乙方任何权利或授权迫使甲方及其关联企 业接受乙方的任何订单。 ? 12.3 乙方不得以甲方及

14、其关联企业的名义或费用承担义务 或代表甲方及其关联企业作出任 何声明或保证,除非获得甲方 的明示书面授权。 ? 12.4 乙方应始终被视为独立的协议方。本协议中任何内容 第 11 页 不得视为在乙方和甲方及其关联企业之间形成雇主和雇员、合 伙或联营关系。乙方保证甲方及其关联企业将不会因乙方或其 代理人或其雇员的作为或不作为而导致的任何诉讼,索赔或判 决遭受损害。 13. 广告促销活动 ?13.1 乙方应依据甲方的广告指导,以使业务达到最佳发展为 目的,对协议产品进行广告和促销。乙方在实施任何重大广告 活动之前应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当乙方在媒体上发布关于协 议产品的广告信息前,其发布资料必须报经

15、甲方审核批准后方 可实施。 ?13.2 甲方应为乙方在协议产品市场推广的策划、 组织和实施 方面给予指导和支持。 ?13.3 甲方将依据甲方及其关联企业的规定为乙方提供与协议 产品相关的广告设计及广告材料样品(样稿置于 WWW.OTSHOP.COM.CN 或者.圆通商城.) 。对于甲方在促销活动过 程中免费提供给乙方的促销用品,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在 活动期限内向其经销商或消费者发放,不得额外收取任何费用; 不得将甲方提供的促销用品使用在与推广协议产品无关的场合 或配套其他品牌的产品展示和销售;对促销活动结束后乙方剩 余的促销用品,在甲方要求时乙方应全部返还。 ?13.4 乙方有责任对甲方的

16、品牌形象进行维护和管理。 ?14信息反馈 第 12 页 14.1 乙方应组织业务人员定期对零售市场的产品展示和价格体 系进行巡查,并向甲方报告其在区域内的经营活动。乙方应仔细 研究市场并向甲方报告可能影响协议产品销售的主要因素和事 件。乙方应预测未来三个月的订货情况,并于每月的第一天向 甲方报告其预测结果。 14.2 乙方应每周向甲方报告乙方自身及其抽样的分销商和零售 商的进货量、销售量、库存的协议产品的数量及开箱不良率和 顾客退货数量。抽样的对象及数量由双方另行协商。 14.3 上述报告应按甲方要求以书面形式作出或由乙方的人员亲 自报告。甲方可以提供书面报告的标准格式。 14.4 乙方对所在

17、区域的所有下线经销商乃至零售商负有经销管 理的责任,主要包括对信息流、服务流的直接责任;对资金流、 物流和市场推广的间接责任。 ?15人员培训 依照事先对培训人员的数量,培训范围地点和时间的协议,甲 方应为乙方的人员提供必需的培训。除非另有协议,乙方应承 担受培训人员的费用,包括差旅和生活费用。甲方将免费提供 上述培训,甲方将重点为乙方培养一名核心售后服务人员。 16售后服务 ? 对于甲方销售给乙方的协议产品,甲方将按照三包规定的 要求承担售后服务。 17经销商评审 第 13 页 ? 甲方每月对乙方的销售能力、市场管理能力、市场推广能力、 付款状况、甲方销售政策? 的落实状况进行评审。对评审结

18、果 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将在协议期限到达时给予乙方奖励。 ?18. “西门子”名称、 “西门子”商标及其他商标的使用 ? 18.1 未经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乙方的文具、来宾卡、促销 用品或其他书面材料均不得 ?涉及西门子的名称。 ? 18.2 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可以为广告和促销之目的 使用 OT/圆通商标和以?OT/圆通名称注册的、与协议产品有关 的其他商标,但乙方只能按照甲方提出的指导规定使用上述商 标和设计。经甲方单方决定,甲方可以在任何时候撤回其许可。 18.3 在本协议终止时,乙方应立即停止以任何方式使用 OT/圆 通名称和 OT/圆通商标以及甲方及其关联企业拥有任何权利的 任何

19、其他商标。 ? ? 19.?第三方索赔 ? 19.1 乙方应在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向甲方及其关联企业提出索 赔时立即通知甲方,该类索赔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意欲借以向甲 方提出补偿要求的索赔。乙方不应主动认可第三方提出的索赔。 乙方应协助甲方及其关联企业对该类索赔进行抗辩,包括但不 限于诉讼索赔,并只应根据甲方及其关联企业的书面指示采取 第 14 页 行动。甲方及其关联企业应偿付乙方为抗辩而支出的费用。 ? 19.2 如果第三方因协议产品而对乙方提出理由充分的侵犯知 识产权的索赔,甲方及其关联企业应有责任在排除甲方及其关 联企业的任何进一步责任的情况下,自行决定并承担费用取得 该类使用权;或修正产品侵权

20、部分以使其避免造成对所述权利 的侵权;或以不侵权的部件代替产品的侵权部件;或如果无法 合理实现以上行为,则收回有争议产品并将销售款退还 。 索赔请求只有在经甲方及其关联企业认可或乙方在甲方及其关 联企业指示下经过法定程序抗辩最终判定的情况下方被视为理 由充分。 ?20. 发明和知识产权 ?乙方应确保甲方及时获知乙方或其任何雇员取得处置关于协议 产品发明权、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权利,并且乙方应首 先提供给甲方及其关联企业获得该发明权、工业产权或其他知 识产权的权利。 ?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乙方仅有权使用为只在产品说明书中 列明之目的发送的协议产品所带之软件。此使用权为非排他性 第 15 页

21、 的和不可转让的。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软件进 行修改、变换或复制。 ?21. 保密 乙方不应向第三方泄露任何甲方及其关联企业认为机密的或具 有专有性质的有关甲方及其关联企业或协议产品的信息,包括 但不限于客户名单、内部事务、图纸、软件、等其他有关产品 设计、生产方式的数据及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接受甲方或 其关联企业的培训时所获知的专有技术。并且,乙方只能将上 述信息用于本协议目的。乙方为执行本协议之目的而必须向其 雇员或代理披露时,被披露方应承担同样的保密义务,且披露 的内容应只限于为执行本协议之必需。在获甲方及其关联企业 准许将上述资料交于任何客户时,乙方应使客户承担实质上相

22、似的义务约束。 ?本条款在协议终止后仍保持效力。 22.?转让权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应让与、转让或授权本协议产 生的任何权利给第三方。 根据甲方单方决定,乙方可以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全部或 部分让与、转让、或授权其关联企业。 23.? 责任限制 ? 23.1 甲方及其关联企业在人员伤亡方面的任何责任应受适 用的中国法律规定的管辖和制约。 第 16 页 ? 23.2 除非甲方有重大过失或故意行为,在其它任何情况下, 上述甲方的责任不应超出合同总价或人民币 1,000,000 元,以 价值较小者为准。合同总价系指经甲方确认的每份购货订单上 所列协议产品的总价。 ? 23.3 在任何情况

23、下甲方都不对任何使用、生产上的损失, 利润、利息和收入损失,资料或数据损失或任何间接的或随之 产生的损坏或损失承担责任。 25.?不可抗力 在由于甲方遭受不可抗力引起的甲方不能履行本协议或按时交 货的情况下,甲方将不承担责任。这里的不可抗力指超越甲方 的控制和不是由于甲方的过错或者重大过失引起的任何事件以 及甲方无法合理地预见并且预防的事件。这些事件包括以下内 容,但不仅限于此: 水灾、地震、台风、火灾等自然灾害; 政府限制甲方自主协议的能力; 罢工,封闭工厂或其他工业争端; 暴乱、兵变、国内混乱、战争或类似战争的计划和破坏。 甲方因上述原因产生的不可抗力因素而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交 货期应根据

24、事件的影响给于相应的合理延长。 26. 终止后行为 ?26.1 协议终止时,乙方应毫不迟延地返还由甲方及其关联企 业提供的所有的业务档案和任何与此有关的复印件(特别是、但 第 17 页 不限于技术数据和图纸、价格表、广告材料)。尽管有前述的规 定,如果因履行已收到的订单或具有约束力的报价而仍需保留 该类业务档案,则此业务档案应在上述订单或报价履行完毕后 立即交于甲方。 ? 26.2 乙方因本协议终止产生的或与其终止相关的所有赔偿 要求应予以排除。 27. 协议期限和终止 ? 27.1 本协议应在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且在一年内保持有 效。若甲方终止本协议,对乙方的实际库存产品甲方将按照本 协议

25、 5.5 条的规定提供价格保护。 ? 27.2 尽管有第 27.1 条款的规定,但在下述情况下,任何一 方均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 1)对方实质性违约; ? 2)不可抗力; ? 3)对方破产或失去偿还能力。 ? 27.3 除此之外,甲方有权在以下情况下单方终止本协议: ? 经销商直接或间接取得与甲方及其关联企业有竞争的公司的 股权、或与此类公司签定足以使经销商对该公司产生决定性影 响的协议;或与甲方及其关联企业有竞争的公司直接或间接获 得乙方的权益。乙方应在发生本条款所列的事件时立即以挂号 信的形式通知甲方。在此情况下,甲方在知晓上述情况之日后 30 日之内决定是否继续维持分销关系并书面通知乙方

26、。 第 18 页 ? 27.4 乙方应确保在本协议终止时,其就协议产品达成的所 有附属协议或分销协议应与本协议同时终止。 ?28. 与本协议相关的通知 所有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应为书面形式,并于如下时间生效: 电子邮件、传真发送则即时生效;挂号信发送则在寄出七天后 生效,快递投送则寄出 3 天后生效。任何情况下,给对方的通 知应发送至协议一方书面通知的地址。 ?29.?争议解决 ?29.1 各方应一秉善意努力以友好方式解决因履行本协议、协 议附件及关于协议履行的补充协 议而产生或导致的任何争议或分歧。只有当协议一方书面通知 协议另一方为解决 争议所作的努力失败时,此友好解决争议的 努力才被视为失

27、败。 ? 29.2?若解决争议的努力失败,争议将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 易仲裁委员会武汉分会(“贸仲会武汉分会” )按照提交仲裁时 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9.3?仲裁地点应在武汉。如上述仲裁规则没有规定则应适用 第 19 页 中国的程序法。仲裁使用的 语言应为中文。 ? 29.4?仲裁裁决应以书面形式作出。仲裁庭决定仲裁费用的 分担。 ?30. 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1. 书面形式 ?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修订只有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双方签 字方为有效。 ?32. 语言 本协议及其附件以中文本为准。 ?33. 条款可分割性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司法管辖区被禁止或不可执行, 此种条款在该辖区内在被禁止和不可执行的范围内无效,但这 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性,且此种条款在任何其它司 法管辖区的有效性不受此种禁止和不可执行性的影响。如果本 协议的任何此种条款被认定无效,本协议双方须立即秉诚协商 新的条款,使本协议尽可能地恢复到能够实现其原始宗旨和效 果。在法律允许的条件下,本协议双方特此放弃适用任何使本 协议任何条款被禁止或不可执行的法律条款。 协议甲方?协议乙方 武汉圆通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第 20 页 代表人:代表人: 签章:签章: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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