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文】船舶定期租用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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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页 船舶定期租用合同 特征码 UafKogIzLFMjaVyaXfKR 现有规范如附表所示的内燃机蒸汽机船号的所有人(营业地 址:_与承租人北京中国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于本日 相互达成协议如下: 船舶规范 1本船所有人保证,在交船之日以及整个租期内,本船应 与附表所示的规范相符。如有任何不符,租金应降低必要数额, 以抵偿承租人由此受到的损失。 船舶状况 2本船所有人保证,在交船之日以及整个租期内,本船应 水密、坚实、牢固,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在各方面适于货物运 输,船体、船机和设备处于充分有效状态,并配齐合格的船长、 高级船员和普通船员。 租期 3本船所有人出租、承租人租用本船日历月(确切

2、租期由 承租人选定) ,从本船交付之时起算。 航行规范 第 2 页 4本船在伦敦保险人学会保证条款的范围内,在本船能保 持安全浮泊(但类似尺度的船舶安全搁浅是习惯做法的除外) 的安全港口、锚地或地点,但不包括进行合法贸易。在本船所 有人的保险人承保的情况下,承租人可在上述范围以外的地区 指示船舶进行营运,也可指示本船至本船所有人需要支付附加 战争险的地区进行营运。但是,不论在哪一种情况下,船体、 船机和设备的保险费均由承租人负担,但该种附加保险费不得 超过按伦敦保险人最低费率的最小险别,以不大于学会定期保 险条款(1101970)的标准格式或学会战争险 (171976)的标准格式(但不包括封锁

3、和围困险)的保险 条件所征收的保险费。承租人在收到有关凭证或因其要求,收 到保险单副本时,应将附加保险费付给本船所有人。如此种附 加保险费有回扣,应退还承租人。船体、船机的保险金额定为, 保险费即按此计算。但如保险单记载的船体、船机的保险金额 与上列金额不符,则按较小者计算。 如果阻止本船航行至中国,承租人有解除本租船合同的选 择权。除非事先得到承租人的同意,本船所有人不得以任何理 由或为任何目的指示本船停靠台湾港口。 除外货物 本船用以载运合法货物,但不包括承租人有权按政府间海 事协商组织的规则或所适用的任何主管当局的条例,装运危险 品。 第 3 页 交船港 5本船在承租人指定的。本船能保持

4、安全浮泊。随时可供 使用的泊位,在办公时间内交给承租人使用。交船时货舱须打 扫干净,适在装货港接受货物。承租人接受交船并不构成放弃 其本租船合同赋予的权利。 6本船不得在之前交付。如本船在 17 点之前没有准备就 绪并交付,承租人有随时解除本租船合同的选择权,但不得晚 于本船准备就绪之日。本船所有人应给承租人_天预计交船 日通知及_天确切交船日通知。 交船日期 7承租人在交船港和还船港代表双方指定验船师检验交、 还船时的货舱并确定船上存油。交船检验时间计入本船所有的 时间,还船检验时间计入承租人的时间。验船师费用由于所有 人和承租人平均分担。在测定船上存泊前,本船前后吃水应调 平或者船尾比船首

5、吃水之差不超过 6 英尺。 交船通知 货舱检验 本船所有人提供的项目 8本船所有人应提供和或支付船长、高级船员和普通船 员的伙食、工资、领事费以及其他费用,甲板、居住舱室、机 舱及其他必需的物料,全部润滑油和淡水,船舶保险及入干坞、 修船和其他保养费。 第 4 页 起货装置 本船所有人应给全部吊杆和或转盘吊提供起重装置和设 备,达到附表所规定的起重能力,并提供装卸货物实际使用二 切绳索、滑轮吊缆、吊货索具及滑轮。如本船各有重吊,本船 所有人应为其提供必要的起重装置。 (参见第 15 条) 本船所有人应提供甲板水手按要求开关舱,在本船到达装 卸泊位或地点之前将起货装置准备就绪,并提供甲板和或舷

6、梯值班人员,每舱配备一名起货机司机或转盘吊司机按需要昼 夜操纵。如港方或劳工组织规章禁止船员开关舱或操纵起货机 或转盘吊,则由承租人雇用岸上替代工人并支付费用。 照明 本船所有人应用船上灯光和群光灯提供充分的照明,使各 舱口和货舱同时作业。 货舱清扫 如经承租人要求,并为当地规章所许可,本船所有人应提 供船员清舱包括清移垫舱物料。承租人应向本船所有人或船员 支付每次清舱定额最高为的费用。 承租人提供的项目、燃料 9承租人应提供和或支付(除非为本船所有人而发生或 因在本船所有人原因所损失的时间内发生,不论本船是否停租) 主机和辅机用的全部燃油(从租金中每日历月扣除定额,不足 一月者按比例扣减,以

7、抵补船上人员生活用油) 、港口使用费、 第 5 页 强制引航费、小艇费、拖轮费、领事费(但按第 8 条应由本船 所有人负担者除外) 、运河、码头及其他捐税(但由国际或当地 船舶所有人或海员组织所征收者除外)和包括任何外国市政税 和国税在内的费用,以及交船港和还船港的一切码头、港口和 吨税(在交船前或还船后发生的除外) 、代理费、佣金,并安排 和支付货物装载、平舱、积载(包括垫舱物料,但本船所有人 应允许使用船上已有的垫舱物料) 、卸载、过磅和理货、执行公 务的官员和人员的伙食以及其他各项费用和款项。 10承租人应接收交船时船上所存的全部燃油,并按每公 吨燃油和每公吨柴油付款;本船所有人应接收还

8、船时船上所存 的全部燃油,并按承租人现行加油合同的还船港油价付款,或 者,如还船港没有合同油价,则按邻近主要加油港口的合同油 价支付。本船交付时船上所存燃油不少于_吨,但不多于_ 吨;本船归还时船上所存燃油不少于_吨,但不多于_吨, 柴油不少于_吨,但不多于_吨承租人可在交船前加油,所 占用的时间不计入租期。 承租人有使用本船所有人加油合同的选择权。在租期内的 任何时候,如本船所有人和承租人在航次的主要加油港都不能 安排加油,则承租人有权解除本租船合同。 租金率 11从本船交付之时(格林尼治时间)起至归还给本船所 有人之时(格林尼治时间)为止,承租人应按本船夏季干舷高 第 6 页 度时的总载重

9、吨(2240 磅为一吨) ,以每吨每日历月的租金率 支付租金,不足一月者按比例支付。 第一期租金应在交船后 7 个银行营业日,以后各期租金应 在到期后 7 个银行营业日内,以现金在支付给,每半个月预付 (但最后一期租金应预付到经承租人合理估算足以完成最后一 个航次所需的时间) 。该项租金除了扣除本租船合同已具体规定 的项目外,还扣除承租人其代理人应得的回扣和佣金、有关 实际停租或估计停租期间的任何款项或费用,以及经承租人合 理估算的有关上述停租期间所发生的任何费用以及根据本船合 同,承租人对本船所有人的任何索赔款项。如付款到期之日本 船处于停租,则该期租金余额应在本船重新起租后 7 个银行营

10、业日内支付。承租人还有权在最后整月租金中扣除预计代替本 船所有人支付的费用或由承租人支付的、应由本船所有人负担 的款项,以及还船时船上所存燃油的估计金额。上述付款,在 还船时多还少补。 如承租人不支付租金,本船所有人有权将本船从承租人营 运中撤回,而不影响本船所有人根据本租船合同在其他方面对 承租人可能具有的索赔权利。 还船 12本船应在租期届满之时,以交付给承租人时的相同良 好状态(自然耗损和由于第 21 条列举的原因所造成的船舶灭失 或损害除外) ,在由承租人所选择的安全、没有冰冻的港口归还。 第 7 页 承租人有卸毕还船的选择权,支付本船所有人或船员包干费最 多,以代替清舱,包括清移垫舱

11、物料。 还船通知 承租人应给本船所有人不少于 10 天的预计还船港口和日期 的通知。 最后航次 如本船被指示的航次将超过租期,承租人可使用本船完成 该航次,但对于超过租期的时间,如市场运价高于租约规定的 租金率,则按市场运价支付租金。 载货舱室 13除保留适当而足够的舱容供船长、高级船员、普通船 员使用及存放船具、属具、家具、食品和物料外,本船的所有 空间和运力,如有客舱,亦包括在内,均归承租人使用。 甲板货 承租人有权按照通常航运惯例在甲板和或舱口部位装满 货物,其费用和风险均由承租人承担。装载甲板货应受到船舶 稳性和适航性的限制。在航行中,船长与船员对甲板货应妥善 照料并牢固绑扎。 承租人

12、的代表 14承租人有权派代表一至二人随船押运并观察航次尽快 速遣的情况。本船应向他们提供免费居住舱室,以及与船长相 同标准的伙食,费用由承租人负担。 第 8 页 证件 15本船所有人保证持有并随船携带必要的证件,以符合 所挂港口的安全和卫生规定,以及所有现行要求。 本船所有人保证,本船起货装置及其他一切设备符合本船 所有挂靠港口的规定,并且,本船随时持有在各方面符合这种 规定的现行有效的证件。如由于本船所有人未能使其符合上述 规定或未持有上述证件以致岸上人员不能作业,由此损失的任 何时间应停租,并且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本船所有人员负担。 承租人有权免费使用船上的起货机、吊杆包括重吊和或 转盘吊

13、至其最大起重能力。起货装置应保持完好工作状态,便 于即时使用,但承租人应将使用重吊的意图及时发出通知。 熏蒸 在租期内,本船所有人应提供有效的熏蒸灭鼠证书或免疫 证书。由于根据承租人指示装运货物或挂靠港口而需要的熏蒸, 均应由承租人负担费用,其他原因的熏蒸由本船所有人负担费 用。 停租 16 (a)如由于下列原因造成时间损失、以致妨碍或阻止 本船有效营运或使本船不能供承租人使用、则自时间损失时起, 至本船重新处于有效状态,在不致使承租人比时间损失开始之 时的船位不利的地点恢复营运为止,租金停付: 第 9 页 (1)船上人员或物料不足; (2)船体、船机或设备损坏; (3)船舶或货物遭遇海损事故

14、包括碰撞和搁浅而造成延误; (4)修船、进干坞或为保持本船效能所采取的其他必要措 施; (5)未持有或未随船携带有效证件和或货运所需要的其 他船舶文件; (6)船长、高级船员或普通船员罢工、拒绝航行、违抗命 令或失职; (7)任何当局因本船所有人、船长、高级船员或普通船员 依法受到指控或违章而对本船实行扣押或干预(但由于承租人 的疏忽行为或不为所引起者除外) ; (8)因本船所有人违反本租船合同而停工; (9)由于本条所提到的任何原因或任何目的(恶劣天气除 外)或由于伤病船员治疗或登岸而使本船绕航、返航或挂靠非 承租人所指示的其他港口; (10)本租船合同另有规定的经约定的停租项目或其他任 何

15、原因。 (b)如装卸货物所需的起货机转盘吊或其他设备损坏或 不能使用,或起货机转盘吊的动力不足,则不能有效作业的 时间应按所需作业的起货机和或转盘吊的数目比例计算时间 第 10 页 损失。如上述原因使整船装完或卸完的时间推迟,则不能有效 作业的时间应相应地全部停租。如承租人要求继续作业,则本 船所有人应支付代替起货机转盘吊的岸上设备的费用,在此 种情况下,承租人仍应支付全部租金。但如岸吊数目不够,则 租金应按可供使用的岸吊数目比例支付。 (c)由于上述原因引起的额外费用,包括装卸工人待时费, 如有罚款也包括在内,均由本船所有人负担,并从租金中扣除。 (d)承租人有将任何停租时间加在租期内的选择

16、权。 (e)如由于本租船合同所述的任何原因,本船延误达 6 星 期以上,承租人有解除本租船合同的选择权。 船速索赔 17按照本租船合同第 1 条,如本船营运时速度降低和 或耗油量增加,则由此造成的时间损失和额外耗用燃油的费用, 应从租金中扣除。 征用 18在租期内,如本船被船旗国政府征用,则租金应从征 用之时停付。凡预付而不应得的租金以及征用时船上所存燃油 的金额应退还承租人。如征用期超过一个月,承租人有解除本 租船合同的选择权。 干坞 第 11 页 19本船从上次油漆船底起算,应在本船所有人和承租人 双方同意的方便地点和时间,至少每 10 个月进干坞一次,清洁 和油漆船底。 船长责任 20船

17、长和船员应尽快完成所有航次并提供习惯性的协助。 在营运、代理或其他安排方面,船长应服从承租人的指示。 提单 船长应自己或经承租人要求,授权承租人或其代理人按照 大副或理货员的收据签发所提供的任何提单。 指示和航海日志 承租人应给船长提供各项指示和航行指令。船长应保存完 整正确的航海日志供承租人或其代理人查阅。用英文填写的甲 板机舱日志摘录,最迟应于每航次结束时交给承租人或其代 理人。否则,以承租人提出的数据为准,本船所有人对此无权 提出索赔。 如承租人有理由对船长、高级船员或轮机员的行为表示不 满,本船所有人在接到意见书后,应立即调查。如情况属实, 本船所有人应及时予以撤换。 码头工人 21装

18、卸所需的码头工人和理货员由承租人安排并视为本 船所有人的受雇人,接受船长的指示和指导。承租人对所雇佣 的码头工人的疏忽、过失行为或判断错误不负责任,对引航员、 第 12 页 拖轮或码头工作的疏忽、不当积载或积载疏忽造成的船舶灭失 或损坏,亦不负责。 垫款 22如经要求,承租人或其代理人应向船长垫付本船在港 的日常开支所需的款项,收取 25的垫款手续费。此项垫款 从租金中扣除。但承租人或其代理人认为必要时可拒绝垫付。 冰冻 23本船不得派往,亦无义务进入任何冻封的地点,或本 船到达之时,由于冰冻原因,灯塔、灯船、航标和浮标将被或 可能被撤去的地点,或由于冰冻原因,本船具有不能顺利抵达 或在装卸完

19、毕后不能驶离的危险的地点。本船没有破冰航行的 义务,但如经要求,应尾随破冰船航行。 船舶灭失 24如本船灭失,租金从其灭失之日正午起停付。如本船 失踪,租金从本船最后一次报告之日正午起停付。凡预付而不 应得的租金应退还承租人。 加班 25如经要求,本船应昼夜作业(星期六、星期日和节假 日包括在内) 。除非本船停租,承租人应以每日历月定额向本船 所有人支付作为高级船员和普通船员的加班费,不足一月按比 例计付。 留置权 第 13 页 26为了得到根据本租船合同提出的索赔,本船所有人有 权留置属于定期承租人的货物和转租运费以及提单运费。为了 索回预付而不应得的款项,得到因本船所有人违约造成的损失 而

20、提出的索赔,承租人有权留置船舶。 救助 27救助或救援其他船舶所得的一切报酬,在扣除船长和 船员应得的份额与各项法定费用和其他开支,包括按本租船合 同对救助所损失的时间而付的租金,以及损坏的修理和消耗的 燃油后,由本船所有人与承租人平均分享。救助或企图救助人 命或财产无效果所造成的时间损失和费用(不包括本船的损坏 或灭失) ,由本船所有人和承租人平均分担。 转租 28承租人有转租本船的选择权,但原承租人始终对本船 所有人负有适当履行本租船合同的责任。 走私 29本船所有人应对其受雇人员的不法行为和故意错误行 为,如走私、偷盗、行窃等一切后果负责,由此造成的本船延 误应予以停租。 退保险费 30

21、由于本船在港时间达 30 天以上并照付了租金,本船所 有人因此从保险人那里得到的所退保险费应给予承租人(一经 从保险人那里收到,如数退还给承租人。否则,从末次租金中 第 14 页 扣除估计的金额) 。 战争 31如船旗国卷入战争、敌对行动或战争行为,本船所有 人和承租人双方均可解除本租船合同。本船应在目的港或在承 租人选择的安全、未封锁的港口,在卸完货物后还给本船所有 人。 海牙规则 32本船所有人或其经理人作为承运人,对根据本租船合 同所载运的货物,依照船长签发的或根据本租船合同第 20 条由 船长授权的承租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提单,按 1924 年 8 月 25 日在布鲁塞尔签订的海牙规则第

22、 3 条和第 4 条的规定(但第 3 条第 6 款除外,第 4 条第 5 款中的 100 英镑用人民币 700 元代 替) ,对货物的短少、灭失或损坏负责。 双方有责 33双方有责碰撞条款和航运公会战争除第 1 条和第 2 条 应视为本租船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应订入根据本租船合同签发 的提单。 碰撞条款及战争险 34共同海损按照 1975 年北京理算规则在北京理算和解决。 共同海损 35本租船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应在提交仲裁。仲裁的裁 第 15 页 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仲裁、佣金 36本船所有人应按本租船合同所付租金的 373向承 租人支付回扣,125的经纪人佣金应付给北京中租。如任何

23、 一方违约以致全部租金没有支付,则责任方应赔偿经纪人的佣 金损失。如双方协议解除本租船合同,本船所有人应赔偿经纪 人的佣金损失。在此种情况下,佣金不超过按一年的租金计算 的数额。 船舶规范 本船舶规范由本船所有人填写,全部并入并作为_ 年_月_日签订的租船合同的组成部分。 1 (a)船名:_呼号: _ 船旗:_ (b)何时建造:_ 总长: _ 最大宽度:_ (c)船级:_ (d)登记吨位(总净):_ (e)主机型号和制动马力:_ 2载重量和吃水 (a)按船级的夏季干舷高度载重量(包括燃料、物料和淡 水) 长吨 tpi (装货后吃水):_ 第 16 页 (b)以(a)为基础满载时在海水中吃水:

24、_ (c)物料和常数不超过_长_吨 3散装包装容积 共计_立方英尺,包括清洁、可装干货的深舱的包装 容积_立方英尺,另加清洁、可装散粮的开底翼舱 _立方英尺。 4速度耗油和燃料容量 (a)最大每分钟转速:_可产生每分钟 运行转速:_ (b)良好天气条件下满载时运行速度: _节 (c)以(b)为基础每日航行耗油:中燃油(最多秒): _吨,加柴油_吨 (d)每日(24 小时)在港耗油:_ 起货装置全部作业:_ 起货装置停止作业:_ (e)燃料容量约吨燃油,约 _吨柴油 (b)中所指“良好天气条件”应解释为风力不超过蒲福氏 风力 4 级(最大 16 节)和或道格拉斯海浪状况 3 级(3-5 英 尺)

25、 。 5起货装置 第 17 页 (a)起货机规范、数目和起重能力: _ (b)吊杆转盘吊的数目和起重能力: _ 双吊联合作业的正常负荷:_ (c)重吊规范:_ 使用于何舱口:_ 准备时间:_ 6淡水(a)水拒容量:_吨 (b)锅炉每日用量:_吨,生活用: _吨 (c)造水机规范:_ 利用废气日造淡水:_ 7甲板货舱舱口 (a)甲板数 8:_ (b)二层甲板平或不平:_ (c)二层舱高度:_ (d)货舱舱口数目:_ (e)舱口尺寸:_ 深舱口尺寸:_ (f)舱底板甲板舱盖强度: _ 第 18 页 8其他 (a)机器船桥位置:_ (b)舱盖型号:_ (c)货舱通风系统:_ (d)地轴弄是否与舱底板

26、平: _ (e)充分压舱空载时从水线至舱盖围板高度: _ (f)上次进干坞油漆船底日期: _ (g)上次熏蒸日期: _ 9货舱适当铺有与舱口大小一致的舱底板,或舱底板加固, 适合用抓斗卸散粮。 10本船系自动平舱散货船或双层甲板船,按照 1960 年国 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的规定,装载散粮无需任何其他设备。 11本船已经加固适于装载重件货,并能在货舱隔舱装载 情况下航行。 12本船护货板齐全。 13本船可长途空放而无需在货舱用水或重物压舱。 14本船二层舱舱盖齐全并在租期内保持齐全,本船所有 人保证所有二层舱舱盖完好并符合工厂法案或其他类似法规的 第 19 页 规定。 15本船符合通过苏伊士和巴拿马运河的各项要求并持有 必要证件。 16本船备有通过圣劳伦斯河、圣劳伦斯水道和大湖所要 求的全部装置和设备。 17本船所有载货处所备有二氧化碳灭火剂,适合于满载 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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