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告物料制作合同书630字广告物料制作合同书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告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 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制作项目内容及尺寸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小计备注验收人签字总 价 合 计(元)第一条 广告物料制作清单:第二条 合同价格:合同总额:¥: 元 (大写:人民币 )。制作、安装等费用,若有其他变动,按实际制作计量收费)。第三条 付款方式按以下第 条执行:1合同签订时,甲方应支付预付款,¥: 元 (大写:人民币 ), 完工验收合格后三个工作日内付合同余款,¥: 元 (大写:人民币 );2合同签订时,甲方不支付预付款,完工验
2、收合格后 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总款,¥: 元 (大写:人民币 );3其它支付方式:第四条 施工日期:201 年 月 日201 年 月 日,遇到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刮风、下雨、雪等)或停电原因,工期顺延。第五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未及时付款,每延期1天,按合同总价3 %支付乙方违约金, 甲方未按时付款又拒付违约金的,可停止发布或拆除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2乙方未按期完工,每延期1天,按合同总价3 %支付甲方违约金,广告制作安装期内造成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第六条 其它约定:附 则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禄丰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 乙方: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