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庄国民是一个打着“中国远红外之父”的大骗子,请群广大群众擦亮眼睛,谨防上当受骗其产品均是三无产品专利也是须有的精明的投资商们,谨慎谨慎预防上了所谓“专利技术合作”“专利技术转让”等等当,造成损失! 庄国明:男,汉族,出生于1945年,祖籍福建泉州。1968年毕业于南京工学院原子能专业,曾师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王大衍院士,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汤定元院士,中国工程院韦钰院士。原任国家经委远红外研究室主任,中国远红外理疗协作组组长。是“中国电子学会”、“中国能源研究学会”、“中国理疗学会”、“中国节能学会”、“中国发明家学会”等组织的会员及理事。先后在科学出版社出版的科学实验、中国科学院上海技
2、术物理研究所主办的红外、辽宁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主办的节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办的能源等十几种专业杂志发表近百篇论文。一生致力于远红外技术研究和技术应用推广。在北京、上海、武汉、长春、西安等全国各大中城市举办数百场展览及演讲。是包括“远红外活水源”在内的16项专利持有人和100多种产品的发明人。退休后先后担任香港恒华集团总工程师、中国军兴三优公司技术总监,广东国明远红外科学技术研究院院长、科技部863“柴油机应用远红外技术节能机理研究”攻关课题组负责人等职,仍然战斗在我国远红外技术应用第一线。以上信息请广大群众谨慎,真实的资料有待考究!据笔者调查,庄国民所宣传的头衔含有水分,请谨慎
3、 以下为笔者调查总结,如有出入请自行明鉴!庄国明技术诈骗相关手段:欺骗手段一:隐瞒专利事实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均是申请号,并无专利,没有授权就驳回或视为撤回了。也就是说,这两个申请从来都没有授权过,也不可能授权了,所以算不上专利,只能说曾经是专利申请。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权局官网(),查到庄国明目前仍然在使用招商或项目开发的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均已过期。(发明专利号:01139208.8)(实用新型专利号:01274433.6)欺骗手段二:并非法人1、广州骐铭远红外科技有限公司法人并非:庄国明,而是 甘德明。据了解甘德明为原广州骐铭远红外科技有限公司一名普通员工。 2、庄国明并
4、非法人代表,却以法人代表的身份去招商引资,签署合同。 3、公司存在多名股东,往往出现合同纠纷时,就以另一名股东不知情为由,导致合作方前期投资血本无归,庄国明以此牟利。(隐藏股东为:庄国明的妻子)常常庄国明与合作方大侃远红外的前景骗吃骗喝,与不知情的合作方签署一系列无效的合同。 欺骗手段三:不遵守合同,背弃信誉 庄国明与合作方签署协议,让代理商全权开拓产品销售市场,允诺不销售销售产品。但其妻以不知情为由仍照卖不误,代理商开发的客户也给庄国明抢走,并给予低于市场零售价格将产品批发给客户,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与代理商与其客户的买卖关系。行为极其卑鄙无法用人类语言来形容,庄国明的妻子装懵,庄国明装无奈,将
5、责任推给老婆,老婆将责任推给庄国明,唱双簧戏!欺骗手段三: 在国明以国家建国60周年百位优秀发明家与中国远红外之父为盾牌,欺骗民众与合作商(“远红外之父”无资料查证)。据笔者调查庄国明并非党员,也没有退休工资。早年因犯政治性错误给国家机密单位解聘。试问一个拥有国家尖端技术的人员,国家政府单位怎能允许其用这类技术开公司牟利?欺骗手段四:产品均为三无产品 广州骐铭远红外科技有限公司出品的远红外产品没有国家标准,没有行业标准,没有生产厂家,生产批文,一些宣传可以治疗某些疾病的产品也没有国家卫生部门、医疗部门的检验与临床报告,所有产品纯属家庭小作坊式的地下黑加工厂制作而成。 以“环保1号”为例,所有的
6、检查报告均是10几年前的,而且部分检测报告也有造假的成分。就以“广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为远红外材料喷涂的花瓶为例,请注意相关工作人员的签名,同一份报告里面工作人员的签名字迹、墨迹完全一模一样,笔者怀疑签名是拼贴上去的,试问一个人如何能做到将一个字写到笔迹与墨迹如同复印般准确。 还有一份华东国家计量测试中心的,请注意报告批准人、核验员、检测员的签名笔迹与书写风格看似完全出于同一个人之手。但凡有签名的地方,字迹都有待推敲。检测报告非常的多,就不再一一列举。欺骗手段五:言过其实关于节能环保方面在其生产的节能环保产品上夸大其词,如果正如庄国明公司册子所描述的那样,那将会是一个世界节能环保的突破,国
7、家相关部门会坐视不管麽?还用庄国明黄婆卖瓜,自卖自夸麽?下面是庄国明一份合同纠纷案,讲述的就是环保节能的问题。深圳市旺威达科技有限公司与庄国明技术开发合同纠纷案网址:摘录一段(详情请浏览网页):2001年3月16日双方签订合同时,庄国明的专利并未获得国家授权,此时的技术为专利申请技术。庄国明称在签订合同后即将技术交给旺威达公司使用,并于2001年7月生产出产品。旺威达公司确认其公司是在庄国明的指导下生产出产品,并已经销售了部分产品的事实。但认为庄国明在旺威达公司使用的技术不是双方合同约定的技术,生产的产品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节能标准。旺威达公司认为双方约定的节能标准是10%-30%,证据有庄国明本
8、人发表的文章及庄国明参与印刷旺威达公司的产品宣传彩页,而生产的产品经交通部汽车运输行业能源利用监测中心于2002年3月27日出具的检验报告,节油效果最高为3。5%,所以不能达到双方约定的标准。庄国明对该检验报告予以认可,但认为已经达到节能的目的,并认为该节能效果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标准。旺威达公司认为,由于产品不合格,造成广大的客户退货,给旺威达公司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庄国明对客户退货不予确认。原审法院认为双方对节能的标准各持己见,而合同中又没有明确的约定,不能确定节能10%-30%标准是双方约定的标准,但可以确认庄国明已将红外线节油环保加速器生产技术交给旺威达公司使用,且生产出了产品,该产品具有
9、一定的节能效果的事实,以及旺威达公司未支付庄国明专利许可使用费的事实。关于远红外能量农业方面庄国明声称其远红外产品应用到农业种植方面能提高种植产量的10%30%,试问能在原有的基础上增产那么多,国家农业部坐视不管麽,这个技术能挽救全球的粮食危机,庄国民将会成为第二袁隆平,这有可能么?关于增产方面的数据全部都是由农户自己统计上来的,缺乏科学依据。并且所谓的实验基地也不是庄国明的,可能人家仅购买了庄某的产品试用而已。一切都是在吹嘘!关于庄氏远红外集团: 关于帮庄国明刊登的多本杂志所吹嘘的“庄氏远红外集团”其实只是吹嘘,任何所谓的集团都没有!在一个骗子的欺骗下可能这是一个前期的构想,随着谎言的破灭,投资商也纷纷撤走了。但为什么那么多杂志还言过其实的、不负责任的报道呢,可能是利益在作怪。所谓的国家刊物也不过如是:这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专利发明人年鉴第51页中间段落,第7行的截图!一个只有申请专利号,而且专利过期被驳回,实用专利过期的所谓专利还能进入国家权威刊物(2010年6月1日,ISBN: 9787513000345),可想而知庄国明的势力、钱势强大!国家刊物的不负责任! 500平方的销售办公楼是刊物上写的,400平方米的研究室是写的全部都是吹嘘出来的! 生产三无产品、所谓的专家、之父才是真骗人!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