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测量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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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房 产产 测测 量量 规规 范范 第第 1 单元:房产测量规定单元:房产测量规定 Specifications for estate surveying Unit1:General rules for estate surveying 2000 02 22 发布 2000 08 01 实施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发 布布 GB/TGB/T 17986.1-200017986.1-2000 I 目目 次次 前言I 1 范围1 2 引用标准1 3 总则1 4 房产平面控制测量4 5 房产调查14 6 房产要素测量22 7 房产图绘制35 8 房产面积测算45 9 变更测量49

2、10 成果资料的检查与验收51 附录 A(标准的附录) 房屋、房屋用地调查表与分类42 附录 B(提示的附录) 成套房屋的建筑面积和共有共用面积分摊49 GB/TGB/T 17986.1-200017986.1-2000 II 前前 言言 本标准是在国家测绘局 1991 年 5 月发布的房产测量规范的基础上,结 合近期科技发展和生产的需求并参照国内外有关标准和规定制定的。 GB/T 17986 在房产测量规范的总标题下,包括以下两个单元:第 1 单元:房产测量规定 ;第 2 单元:房产图图式 。 本标准的附录 A 是标准的附录;附录 B 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建设部和国家测绘局提出。 本标准

3、由建设部和国家测绘局归口管理。 本标准由国家测绘局测绘标准化研究所、南京市房屋产权监理处、建设部 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国家测绘局国土测绘司、广州市房地产测绘所、西安市房 地产管理局产权产籍处等单位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吕永江、华如宏、唐国芳、刘大可、黄保华、岳答孝、 孟娟。 GB/TGB/T 17986.1-200017986.1-2000 1 1 范围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镇房产测量的内容与基本要求,适用于城市、建制镇的建成 区和建成区以外的工矿企事业单位及其毗连居民点的房产测量。其他地区的房地 产测量亦可参照执行。 2 引用标准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

4、本标准的条文。本标 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 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2260-1995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 6962-1986 1:500、1:1000、1:2000 比例尺地形图航空摄影规范 GB/T 17986.2-2000 房产测规范 第 2 单元:房产图图式 CH 1003-1995 测绘产品质量评定标准 3 总则总则 3.1 房产测量的目的和内容 3.1.1 房产测量的目的 房产测量主要是采集和表述房屋和房屋用地的有关信息,为房产产权、产籍 管理、房地产开发利用、交易、征收税费,以及为城镇规划建设提供数据

5、和资料。 3.1.2 房产测量的基本内容 房产测量的基本内容包括:房产平面控制测量,房产调查,房产要素测量, 房产图绘制,房产面积测算,变更测量,成果资料的检查与验收等。 GB/TGB/T 17986.1-200017986.1-2000 2 3.1.3 房产测量的成果 房产测量成果包括:房产簿册,房产数据和房产图集。 3.2 房产测量的基本精度要求 3.2.1 房产测量的精度指标与限差 本标准以中误差作为评定精度的标准,以两倍中误差作为限差。 3.2.2 房产平面控制测量的基本精度要求 末级相邻基本控制点的相对点位中误差不超过0.025m。 3.2.3 房产分幅平面图与房产要素测量的精度 3

6、.2.3.1 模拟方法测绘的房产分幅平面图上的地物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 中误差不超过图上0.5mm 3.2.3.2 利用已有的地籍图、地形图编绘房产分幅图时,地物点相对于邻近控制 点的点位中误差不超过图上0.6mm。 3.2.3.3 对全野外采集数据或野外解析测量等方法所测的房地产要素点和地物点, 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不超过0.05m。 3.2.3.4 采用已有坐标或已有图件,展绘成房产分幅图时,展绘中误差不超过图 上0.1mm。 3.2.4 房产界址点的精度要求。 房产界址点(以下简称界址点)的精度分三级,各级界址点相对于邻近控制 占的点位误差和间距超过 50m 的相邻界址点的

7、间距误差不超过表 1 的规定;间距 未超过 50m 的界址点间距误差限差不应超过式(1)计算结果。 表 1 房产界址点的精度要求 GB/TGB/T 17986.1-200017986.1-2000 3 界址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误差和相邻界址点间的 间距误差界址点等级 限差中误差 一 0.040.02 二 0.100.05 三 0.200.10 (1)02 . 0 (DmmD jj 式中:mj 相应等级界址点位中误差,m; D 相邻界址点间的距离,m; 界址点坐标计算的边长与实量边长较差的限差,m。D 3.2.5 房角点的精度要求 需要测定房角点的坐标时,房角点坐标的精度等级和限差执行与界址

8、点相同 的标准;不要求测定房角点坐标时则将房屋按 3.2.3 的精度要求表示于房产图上。 3.2.6 房产面积的精度要求 房产面积的精度分为三级,各级面积的限差和中误差不超过表 2 计算的结果。 表 2 房产面积的精度要求 m2 房产面积的精度等级限差中误差 一0.02+0.0006SS0.01+0.0003SS 二0.04+0.002SS0.02+0.001SS 三0.08+0.006SS0.004+0.003SS GB/TGB/T 17986.1-200017986.1-2000 4 注:S 为房产面积 m2。 3.3 测量基准 3.3.1 房产测量的坐标系统 房产测量应采用 1980 西

9、安坐标系或地方坐标系,采用地方坐标系时应和国 家坐标系联测。 3.3.2 房产测量的平面投影 房产测量统一采用高斯投影。 3.3.3 高程测量基准 房产测量一般不测高程,需要进行高程测量时,由设计书另行规定,高程测 量采用 1985 国家高程基准。 4 房产平面控制测量房产平面控制测量 4.1 一般规定 4.1.1 房产平面控制网点的布设原则 房产平面控制点的布设,应遵循从整体到局部、从高级到低级、分级布网的 原则,也可越级布网。 4.1.2 房产平面控制点的内容 房产平面控制点包括二、三、四等平面控制点和一、二、三级平面控制点。 房产平面控制点均应埋设固定标志。 4.1.3 房产平面控制点的

10、密度 建筑物密集区的控制点平均间距在 100m 左右,建筑物稀疏区的控制点平均间距在 200m 左右。 4.1.4 房产平面控制测量的方法 房产平面控制测量可选用,三角测量,三边测量,导线测量,GPS 定位测量等方法。 GB/TGB/T 17986.1-200017986.1-2000 5 4.1.5 各等级三角测量的主要技术指标 4.1.5.1 各等级三角网的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表 3 的规定。 表 3 各等级三角网的技术指标 水平角观测测回 数 等级 平均边 长 km 测角中误 差 (“) 起算边边长 相对中误差 最弱边边 长 相对中误 差 DJ1DJ2DJ6 三角形最 大闭合差 (”) 二

11、 等 三 等 四 等 一 级 二 级 9 5 2 0.5 0.2 1.0 1.8 2.5 5.0 10.0 1/300000 1/200000(首 级) 1/120000(加 密) 1/120000(首 级) 1/8000(加密) 1/6000(首级) 1/45000(加密) 1/2000 1/120000 1/80000 1/45000 1/20000 1/10000 12 6 4 9 6 2 1 6 3 3.5 7.0 9.0 15.0 30.0 GB/TGB/T 17986.1-200017986.1-2000 6 4.1.5.2 三角形内角不应小于 30o,确有困难时,个别角可放宽至

12、25 o。 4.1.6 三边测量 4.1.6.1 各等级三边网的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表 4 的规定。 表 4 各等级三边网的技术指标 测距测回数 等级 平均边 长 km 测距 相对中误 差 测距中误差 mm 使用测 距仪等 级 往返 二等91/300000 30 I44 三等51/160000 30 I、II44 四等21/120000 16 I II 2 4 2 4 一级0.51/33000 15 II2 二级0.21/17000 12 II2 三级0.11/8000 12 II2 4.1.6.2 三角形内角不应小于 30 o,确有困难时,个别角可放宽至 25 o。 4.1.7 导线测量 4.

13、1.7.1 各等级测距导线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表 5 的规定。 表 5 各等级测距导线的技术指标 水平角观测的测回 数等级 平均边长 km 附合导线 长度,km 每边测距中 误差 mm 测角中 误差 (”) 导线全长 相对闭合差 DJ1DJ2DJ6 方位角闭 合差 (”) 三等 四等 3.0 1.6 15 10 18 18 1.5 2.5 1/60000 1/40000 8 4 12 6 3n GB/TGB/T 17986.1-200017986.1-2000 7 一级 二级 三极 0.3 0.2 0.1 3.6 2.4 1.5 15 12 12 5.0 8.0 12.0 1/14000 1/1

14、0000 1/6000 2 1 1 6 3 3 5n 10n 16n 24n 注:n 为导线转折角的个数。 4.1.7.2 导线应尽量布设成直伸导线,并构成网形。 4.1.7.3 导线布成结点网时,结点与结点,结点与高级点间的附合导线长度, 不超过表 5 中的附合导线长度的 0.7 倍。 4.1.7.4 当附合导线长度短于规定长度的 1/2 时,导线全长的闭合差可放宽至不 超过 0.12m。 4.1.7.5 各级导线测量的测距测回数等规定,依照表 4 相应等级执行。 4.1.8 GPS 静态相对定位测量 4.1.8.1 各等级 GPS 静态相对定位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 6 和表 7 的规

15、定。 表 6 各等级 GPS 相对定位测量的仪器 等级 平均边长 D km GPS 接收机性能测量量 接收机标称精 度优于 同步观测接收机 数量 二等9双频(或单频)载波相位10mm+2ppm 2 三等5双频(或单频)载波相位10mm+2ppm 2 四等2双频(或单频)载波相位10mm+2ppm 2 一级0.5双频(或单频)载波相位10mm+2ppm 2 二级0.2双频(或单频)载波相位10mm+2ppm 2 三级0.1双频(或单频)载波相位10mm+2ppm 2 GB/TGB/T 17986.1-200017986.1-2000 8 表 7 各等级 GPS 相对定位测量的技术指标 等级 卫星

16、 高度角 (0) 有效观测卫 星总数 时段中任一 卫星有效观 测时间,min 观测 时段数 观测 时段长度 min 数据采样 间隔 s 点位几何图形 强度因子 PDOP 二等 15620290 15-60 6 三等 1545210 15-60 6 四等 1545210 15-60 8 一级 1541 15-60 8 二级 1541 15-60 8 三级 1541 15-60 8 4.1.8.2 GPS 网应布设成三角网形或导线网形,或构成其他独立检核条件可以检 核的图形。 4.1.8.3 GPS 网点与原有控制网的高级点重合应不少于三个。当重合不足三个时, 应与原控制网的高级点进行联测,重合点

17、与联测点的总数不得少于三个。 4.1.9 对已有控制成果的利用 控制测量前,应充分收集测区已有的控制成果和资料,按本规范的规定和要 求进行比较和分析,凡符合本规范要求的已有控制点成果,都应充分利用;对达 不到本规范要求的控制网点,也应尽量利用其点位,并对有关点进行联测。 4.2 水平角观测 4.2.1 水平角观测的仪器 水平角观测使用 DJ1、DJ2、DJ6三个等级系列的光学经纬仪,其在室外试验条 件下的一测回水平方向标准偏差分别不超过1”,2”,6”。 4.2.2 水平角观测的限差 水平角观测一般采用方向观测法,各项限差不超过表 8 的规定。 表 8 水平角观测限差 经纬仪型号 半测回归零差

18、 (”) 一测回内 2C 互 差 同一方向值各测回互 差 GB/TGB/T 17986.1-200017986.1-2000 9 (”)(”) DJ1696 DJ28139 DJ6183024 4.3 距离测量 4.3.1 光电测距的作用 各级三角网的起始边、三边网或导线网的边长,主要使用相应精度的光电测 距仪测定。 4.3.2 光电测距仪的等级 光电测距仪的精度等级,按制造厂家给定的 1km 的测距中误差 mo 的绝对值 划分为二级: I 级:m05mm II 级:5mmm010mm 4.3.3 光电测距限差 光电测距各项较差不得超过表 9 的规定。 表 9 光电测距限差 仪器精度等级 一测

19、回读数较 差 mm 单程读数差 mm 往返测或不同时段 观测结果较差 I 级57 II 级1015 2(a+bD) GB/TGB/T 17986.1-200017986.1-2000 10 注:a、b 为光电测距仪的标称精度指标;a 为固定误差,mm;b 为比例误差;D 为测距边长,m。 4.3.4 气象数据的测定 光电测距时应测定气象数据。二、三、四等边的温度测记至 0.2,气压测 记至 0.5hPa;一、二、三级边的温度测记至 1,气压测记至 1hPa。 4.4 平面控制测量成果的检验和整理。 4.4.1 三角测量的检验 4.4.1.1 当三角形个数超过 20 个时,测角中误差按式(2)计

20、算: .(2) n ww m 3 式中:W三角形闭合差, (”) n三角形个数。 4.4.1.2 三角网极条件、边条件和方位角条件自由项的限差,分别按式(3) 、式 (4) 、式(5)计算。 W极允= (3) 2 2 ctg m W边允= .(4) 2 2 2 1 22 )()()(2 21 D m D m ctg m DD n W方允= (5) 2 2 2 1 2 2 aa mmnm 式中:相应等级规定的测角中误差, () ; m 传距角; 起算边边长相对中误差; 21 21 , D m D m DD 起算方位角中误差, () ; 21,aa mm n方位角推算路线的测站数。 GB/TGB/

21、T 17986.1-200017986.1-2000 11 = 206265 4.4.2 三边测量的检验 4.4.2.1 用光电测距仪往返观测或不同时段观测时,距离测量的单位权中误差按 (6)式计算。 (6) n pdd 2 根据及估算任一边的实际测距中误差,按(7)式计算。 i p (7) i D p m i 1 式中:d往返测距离的较差,m; n测距边数; P距离测量的先验权,为测距的先验中误,可以测距仪的 2 1 i D i p i D 标称精度计算。 距离测量的单位权中误差。 4.4.2.2 三边网中观测一个角度的观测值与由测距边计算的角值较差的检核。 a)根据各边平均测距中误差检核,

22、按式(8)计算限差。 W允= (8) 2222 0 ) 1cos(cos)(2 ma h mD b)根据各边的平均测距相对中误差检核,按(9)式计算限差。 W允= (9) 2222 0 )cos(cos)(22 mctgactga D mD 式中:mD观测边的平均测距中误差,m; h0观测角顶点至对边垂线长度,m; a、三角形中观测角以外的另二个角度; GB/TGB/T 17986.1-200017986.1-2000 12 相应等级规定的测角中误差, () ; m 各边的平均测距相对中误差。 D mD =206265 4.4.2.3 三边网角条件,包括圆周角条件自由项的检核按式(10)计算限

23、差。 W角允= (10)2aamD 式中:观测边的平均测距中误差,mm; D m a圆周角条件或组合条件方程式的系数。 4.4.3 导线测量的检核 4.4.3.1 按左右角观测的三、四等导线测量的测角中误差按式(11)计算。 (11) n m 2 式中: 测站圆周角闭合差, () ; n测站圆周角闭合差的个数。 4.4.3.2 以导线方位角闭合差计算测角中误差按式(12)计算。 .(12) 1 2 n f N m 式中:附合导线或闭合导线环的方位角闭合差, () ; f n计算的测站数; f N附合导线或闭合导线环的个数。 4.4.4 GPS 静态相对定位测量成果的检核 4.4.4.1 同步观

24、测量成果的检核 a)三边同步环的闭合差的限差按式(13)计算。 GB/TGB/T 17986.1-200017986.1-2000 13 (13) 5 3 5 3 5 3 5 3 222 1 1 1 ZYX n Z n Y n X WWWW ZW YW XW b)多边同步环闭合差的限差按(14)式计算。 (14) 5 3 5 5 5 222 n WWWW n W n W n W ZYX Z Y X 式中:各坐标差分量的闭合差; ZYX WWW, 相应等级规定的精度(按平均边长计算) ; n闭合环的边数。 4.4.4.2 不同时段观测成果的检核 a)同一边任何两个时段的成果互差,应小于接收机标称

25、精度的 2倍。2 b)若干个独立观测边组成闭合环时,各坐标差分量闭合差应符合(15) 式规定。 .(15) nZW nYW nXW n Z n Y n X 3 3 3 1 1 1 式中:各坐标差分量的闭合差; ZYX WWW, GB/TGB/T 17986.1-200017986.1-2000 14 相应等级规定的精度(按平均边长计算) ; n闭合环的边数 4.4.5 平差计算 二、三、四等和一、二、三级平面控制网都应分级进行统一平差或联合整体 平差。平差后应进行精度评定。 4.4.6 计算取位 平差计算和数据处理的数据取位应符合表 10 的规定。 表 10 平差计算和数据处理的数字取位 等级

26、 水平角观测方向值及各项改 正数 边长观测值及 各项改正数, m 边长与坐 标 m 方位角 (”) 二等0.010.00010.0010.01 三、四等0.10.0010.0010.1 一、二、三 级 10.0010.0011 5 房产调查房产调查 5.1 一般规定 5.1.1 房产调查的内容 房产调查,分房屋用地调查和房屋调查,包括对每个权属单元的位置、权界、 权属、数量和利用状况等基本情况,以及地理及名称和行政境界的调查。 GB/TGB/T 17986.1-200017986.1-2000 15 5.1.2 房产调查表 房产调查应利用已有的地形图、地籍图、航摄像片,以及有关产籍等资料, 按

27、附录 A 中的 A1、A2 规定的“房屋调查表”和“房屋用地调查表”以丘和幢为 单位逐项实地进行调查。 5.2 房产单元的分类 5.2.1 房屋用地的调查与测绘单元 房屋用地调查与测绘以丘为单元分户进行。 5.2.2 房屋的调查与测绘单元 房屋的调查与测绘以幢为单元分户进行。 5.3 丘与丘号 5.3.1 丘的定义 丘是指地表上一块有界窨的地块。一个地块只属于一个产权单元时称独立丘, 一个地块属于几个产权单元时称组合丘。 5.3.2 丘的划分 有固定界标的按因定界标划分、没有固定界标的按自然界线划分。 GB/TGB/T 17986.1-200017986.1-2000 16 5.3.3 丘的编

28、号 5.3.3.1 丘的编号按市、市辖区(县) 、房产区、房产分区、丘五级编号。 5.3.3.2 房产区是以市行政建制区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乡)的行政辖区,或房地 产管理划分的区域为基础划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可以将房产区再划分为若 干个房产分区。 5.3.3.3 丘以房产分区为单元划分。 5.3.3.4 编号方法:市、市辖区(县)的代码采用 GB/T 2260 规定的代码。 房产区和房产分区均以两位自然数字从 01 至 99 依序编列;当未划分房产分 区时,相应的房产分区编号用“01”表示。 丘的编号以房产分区为编号区,采用 4 位自然数字从 0001 至 9999 编列;以 后新增丘接原编

29、号顺序连续编立。 丘的编号格式如下: 市代码+市辖区(县)代码+房产区代码+房产分区代码+丘号 (2 位) (2 位) (2 位) (2 位) (4 位) 丘的编号从北至南,从西至东以反 S 形顺序编列。 5.4 幢与幢号 5.4.1 幢的定义 幢是指一座独立的,包括不同结构和不同层次的房屋。 5.4.2 幢号的编立 幢号以丘为单位,自进大门起,从左到右,从前到后,用数字 1、2顺序 按 S 形编号。幢号注在房屋轮廓线内的左下角,并加括号表示。 GB/TGB/T 17986.1-200017986.1-2000 17 5.4.3 房产权号 在他人用地范围内所建的房屋,应在幢号后面加编房产权号,

30、房产权号用标 识符 A 表示。 5.4.4 房屋共有权号 多户共有的房屋,在幢号后面加编共有权号,共有权号用标识符 B 表示。 5.5 房屋用地调查 5.5.1 房屋用地调查的内容 房屋用地调查的内容包括用地座落、产权性质、等级、税费、用地人、用地 单位所有制性质、使用权来源、四至、界标、用地用途分类、用地面积和用地纠 纷等基本情况,以及绘制用地范围略图。 5.5.2 房屋用地座落 房屋用地座落是指房屋用地所在街道的名称和门牌号。房屋用地座落在小的 里弄、胡同和小巷时,应加注附近主要街道名称;缺门牌号时,应借用毗连房屋 门牌号并加注东、南、西、北方位;房屋用地座落在两个以上街道或有两个以上 门

31、牌号时,应全部注明。 5.5.3 房屋用地的产权性质 房屋用地的产权性质按国有、集体两类填写。集体所有的还应注明土地所有 单位的全称。 5.5.4 房屋用地的等级 房屋用地的等级按照当地有关部门制定的土地等级标准执行。 5.5.5 房屋用地的税费 房屋用地的税费是指房屋用地的使用人每年向相关部门缴纳的费用,以年度 GB/TGB/T 17986.1-200017986.1-2000 18 缴纳金额为准。 5.5.6 房屋用地的使用权主 房屋用地的使用权主是指房屋用地的产权主的姓名或单位名称。 5.5.7 房屋用地的使用人 房屋用地的使用人是指房屋用地的使用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 5.5.8 用地来

32、源 房屋用地来源是指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时间和方式,如转让、出让、征用、划 拨等。 5.5.9 用地四至 用地四至是指用地范围与四邻接壤的情况,一般按东、南、西、北方向注明 邻接丘号或街道名称。 5.5.10 用地范围的界标 用地范围的界标是指用地界线上的各种标志,包括道路、河流等自然界线; 房屋墙体、围墙、栅栏等围护物体,以及界碑、界桩等埋石标志。 5.5.11 用地用途分类 用地用途分类按附录 A 中的 A3 执行。 5.5.12 用地略图 用地略图是以用地单元为单位绘制的略图,表示房屋用地位置、四至关系、 用地界线、共用院落的界线,以及界标类别和遇属,并注记房屋用地界线边长。 房屋用地界线是

33、指房屋用地范围的界线。包括共用院落的界线,由产权人 (用地人)指界与邻户认证来确定。提供不出证据或有争议的应根据实际使用范 围标出争议部位,按未定界处理。 GB/TGB/T 17986.1-200017986.1-2000 19 5.6 房屋调查 5.6.1 房屋调查的内容 房屋调查内容包括房屋座落、产权人、产别、层数、所在层次、建筑结构、 建成年份、用途、墙体归属、权源、产权纠纷和他项权利等基本情况,以及绘制 房屋权界线示意图。 5.6.2 房屋的座落 房屋的座落按 5.5.2 要求调查。 5.6.3 房屋产权人 5.6.3.1 私人所有的房屋,一般按照产权证件上的姓名。产权人已死亡的,应注

34、 明代理人的姓名;产权是共有的,应注明全体共有人姓名。 5.6.3.2 单位所有的房屋,应注明单位的全称。两个以上单位共有的,应注明全 体共有单位名称。 5.6.3.3 房地产管理部门直接管理的房屋,包括公产、代管产、托管产、拨用产 等四种产别。公产就注明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全称。代管产应注明代管及原产权人 姓名。托管产应注明托管及委托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拨用产应注明房地产管理 部门的全称及拨借单位名称。 5.6.4 房屋产别 房屋产别是指根据产权占有不同而划分的类别。按两级分类调记,具体分类 标准按附录 A 中的 A4 执行。 5.6.5 房屋产权来源 房屋产权来源是指产权人取得房屋产权的时间和

35、方式,如继承、分析、买受、 受赠、交换、自建、翻建、征用、收购、调拨、价拨、拨用等。 GB/TGB/T 17986.1-200017986.1-2000 20 产权来源有两种以上的,应全部注明。 5.6.6 房屋总层数与所在层次 5.6.6.1 房屋层数是指房屋的自然层数,一般按室内地坪0 以上计算;采光窗 在室外地坪以上的半地下室,其室内层高在 2.20m 以上的,计算自然层数。房屋 总层数为房屋地上层数与地下层数之和。 假层、附层(夹层) 、插层、阁楼(暗楼) 、装饰性塔楼,以及突出屋面的楼 梯间、水箱间不计层数。 5.6.6.2 所在层次是指本次属单元的房屋在该幢楼房中的第几层。地下层次

36、以负 数表示。 5.6.7 房屋建筑结构 房屋建筑结构是指根据房屋的梁、柱、墙等主要承重构件的建筑构件的建筑 材料划分类别,具体分类标准按附录 A 中的 A5 执行。 5.6.8 房屋建成年份 房屋建成年份是指房屋实际竣工年份。拆除翻建的,应以翻建竣工年份为准。 一幢房屋有两种以上建成年份,应分别注明。 5.6.9 房屋用途 房屋用途是指房屋的实际用途。具体分类标准按附录 A 中的 A6 执行。 一幢房屋有两种以上用途,应分别调查注明。 5.6.10 房屋墙体归属 房屋墙体归属是房屋四面墙体所有权的归属,分别注明自有墙、共有墙和借 墙等三类。 GB/TGB/T 17986.1-20001798

37、6.1-2000 21 5.6.11 房屋产权的附加说明 在调查中对产权不清或有争议的,以及设有典当权、抵押权等他项权利的, 应作出记录。 5.6.12 房屋权界线示意图 房屋权界线示意图是以权属单元为单位绘制的略图,表示房屋及其相关位置、 权界线、共有共用房屋权界线,以及与邻户相连墙体的归属,并注记房屋边长。 对有争议的权界线应标注部位。 房屋权界线是指房屋权属范围的界线,包括共有共用房屋的权界线,以产权 人的指界与邻户认证来确定,对有争议的权界线,应作相应记录。 5.7 行政境界与地理名称调查 5.7.1 行政境界调查 行政境界调查,应依照各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境界位置,调查区、县和镇 以

38、上的行政区划范围,并标绘在图上。街道或乡的行政区划,可根据需要调绘。 5.7.2 地理名称调查 5.7.2.1 地理名称调查(以下简称地名调查)包括居民点、道路、河流、广场等 自然名称。 5.7.2.2 自然名称应根据各地人民政府地名管理机构公布的标准名或公安机关编 定的地名进行。凡在测区范围内的所有地名及重要的名胜古迹,均应调查。 5.7.3 行政机构名称调注 行政机构名称只对镇以上行政机构进行调查。 5.7.4 企事业单位名称的调注 应调查实际使用该房屋及其用地的企事业单位的全称。 GB/TGB/T 17986.1-200017986.1-2000 22 6 房产要素测量房产要素测量 6.

39、1 房产要素测量的主要内容 6.1.1 界址测量 6.1.1.1 界址点的编号,以高斯投影的一个整公里格网为编号区,每个编号区的 代码以该公里格网西南角的横纵坐标公里值表示。点的编号在一个编号区内从 199999 连续顺编。点的完整编号由编号区代码、点的类别代码、点号三部分 组成,编号形成如下: 编号区代码类别代码点的编号 (9 位)(1 位)(5 位) * * 编号区代码由 9 位数组成,第 1、第 2 位数为高斯坐标投影带的带号或代号, 第 3 位数为横坐标的百公里数,第 4、第 5 位数为纵坐标的千公里和百公里数, 第 6、第 7 位和第 8、第 9 位数分别为横坐标和纵坐标的十公里和整

40、公里数。 类别代码用 1 位数表示,其中:3 表示界址点。 点的编号用 5 位数表示,从 199999 连续顺遍。 GB/TGB/T 17986.1-200017986.1-2000 23 6.1.1.2 界址点测量从邻近基本控制点或高级界址点起算,以极坐标法、支导线 法或正交法等野外解析法测定,也可在全野外数据采集时和其他房地产要素同时 测定。 6.1.1.3 丘界线测量,需要测定丘界线边长时,用预检过的钢尺丈量其边长,丘 界线丈量精度应符合本规范规定,也可由相邻界址点的解析坐标计算丘界线长度。 对不规则的弧形丘界线,可按折线分段丈量。测量结果应标示在分丘图上。供计 算丘面积及复丈检测之依据

41、。 6.1.1.4 界标地物测量,应根据设立的界标类别、权属界址位置(内、中、外) 选用各种测量方法测定,其测量精度应符合本规范规定,测量结果应标示在分丘 图上。 界标与邻近较永久性的地物宜进行联测。 6.1.2 境界测量 行政境界测量,包括国界线以及国内各级行政区划界。测绘国界时,应根据 边界条约或有关边界的正式文件精确测定,国界线上的界桩点应按坐标值展绘, 注出编号,并尽量注出高程。国内各级行政区划界应根据勘界协议,有关文件准 确测绘,各级行政区划界上的界桩、界碑按其坐标值展绘。 GB/TGB/T 17986.1-200017986.1-2000 24 6.1.3 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测量 6

42、.1.3.1 房屋应逐幢测绘,不同产别、不同建筑结构、不同层数的房屋应分别测 量,独立成幢房屋,以房屋四面墙体外侧为界测量;毗连房屋四面墙体,在房屋 所有人指界下,区分自有、共有或借墙,以墙体所有权范围为界测量。每幢房屋 除按本规范要求的精度测定其平面位置外,应分幢分户丈量作图。丈量房屋以勒 脚以上墙角为准;测绘房屋以外墙水平投影为准。 6.1.3.2 房屋附属设施测量,柱廊以柱外围为准;檐廊以外轮廓投影、架空通廊 以外轮廓水平投影为准;门廊以柱或围护物外围为准,独立柱的门廊以顶盖投影 为准;挑廊以外轮廓投影为准。阳台以底板投影为准;门墩以墩外围为准;门顶 以盖投影为准;室外楼梯和台阶以外围水

43、平投影为准。 6.1.3.3 房角点测量,指对建筑物角点测量,其点的编号方法除点的类别代码外, 其余均与界址点相同,房角点的类别代码为 4。 房角点测量不要求在墙角上都设置标志,可以房屋外墙勒脚以上(10020) cm 处墙角为测点。房角点测量一般采用极坐标法、正交法测量。对正规的矩形 建筑物,可直接测定三个房角点坐标,另一个房角点的坐标可通过计算求出。 6.1.3.4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测量是指不属于房屋,不计算房屋建筑面积的独立 地物以及工矿专用或公用的贮水池、油库、地下人防干支线等。 独立地物的测量,应根据地物的几何图形测定其定位点。亭以柱外围为准; 塔、烟囱、罐以底部外围轮廓为准;水井

44、以中心为准。构筑物按需要测量。 共有部位测量前,须对共有部位认定,认定时可参照购房协议、房屋买卖合 同中设定的共有部位,经实地调查后予以确认。 GB/TGB/T 17986.1-200017986.1-2000 25 6.1.4 陆地交通、水域测量 6.1.4.1 陆地交通测量是指铁路、道路桥梁测量。铁路以轨距外缘为准;道路以 路缘为准;桥梁以桥头和桥身外围为准测量。 6.1.4.2 水域测量是指河流、湖泊、水库、沟渠、水塘测量。河流、湖泊、水库 等水域以岸边线为准;沟渠、池塘以坡顶为准测量。 6.1.5 其他相关地物测量 其他相关地物是指天桥、站台、阶梯路、游泳池、消火栓、检阅台、碑以及 地

45、下构筑物等。 消火栓、碑不测其外围轮廓,以符号中心定位。天桥、阶梯路均依比例绘出, 取其水平投影位置。站台、游泳池均依边线测绘,内加简注。地下铁道、过街地 道等不测出其地下物的位置,只表示出入口位置。 GB/TGB/T 17986.1-200017986.1-2000 26 6.2 野外解析法测量 6.2.1 极坐标法测量 6.2.1.1 采用极坐标法时,由平面控制点或自由设站的测量站点,通过测量方向 和距离,来测定目标点的位置。 6.2.1.2 界址点的坐标一般应有两个不同测站点测定的结果,取两成果的中数作 为该点的最后结果。 6.2.1.3 对间距很短的相邻界址点应由同一条线路的控制点进行

46、测量。 6.2.1.4 可增设辅助房产控制点,补充现有控制点的不足;辅助房产控制点参照 三级房产平面控制点的有关规定招待载,但可以不埋设永久性的固定标志。 6.2.1.5 极坐标法测量可用全站型电子速测仪,也可用经纬仪配以光电测距仪或 其他符合精度要求的测量设备。 6.2.2 正交法测量 正交法又称直角坐标法,它是借助测线和短边支距测定目标点的方法。 正交法使用钢尺丈量距离配以直角棱镜作业。支距长度不得超过 50m。 正交法测量使用的钢尺须经检定合格。 6.2.3 线交会法测量 线交会法又称距离交会法,它是借助控制点、界址点和房角点的解析坐标值, 按三边测量定出测站点坐标,以测定目标点的方法。

47、 6.3 航空摄影测量 利用航空摄影测量方法测绘 1:500、1:1000 房产分幅平面图,可采用精密 立体测图仪、解析测图仪、精密立体坐标量测仪机助测图和数字测图方法。 GB/TGB/T 17986.1-200017986.1-2000 27 6.3.1 对航摄影资料的基本要求 按 GB 6962 执行。 6.3.2 像片控制点测量 6.3.2.1 像片控制点分为平面控制点、高程控制点和平高控制点。 6.3.2.2 像片控制眯的起算点为基本控制点。 6.3.2.3 平面控制点和平高控制点相对邻近基本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不超过图上 0.1mm。高程控制点和平高控制点相对邻近高程控制点的高程中误差

48、不超过 0.1m。 6.3.2.4 像片控制点可以采用全野外布点法或解析空中三角测量区域网平差布点 法。 6.3.2.5 像片控制点的平面坐标,一般采用三角网、三边网、测距导线和 GPS 静 态相对定位测量等方法测定。用 GPS 静态相对定位方法测定时,GPS 观测应使 用优于 10mm+3ppm 标称精度的接收机进行。 6.3.2.6 位于高层建筑物上的像片控制点,允许用 GPS 方法测定平面位置的同时, 同步测定拟合计算平高控制点的高程。 6.3.2.7 内业加密点分为平面加密点、高程加密点和平高加密点。 6.3.2.8 内业加密控制点对邻近野外控制点的平面点位中误差和高程中误差不超 过表 11 的规定。 表 11 加密点平面和高程中误差 比例尺 加密点平面中误差 (平地、丘陵地) 加密点高程中误差 (平地、丘陵地) 1:10000.350.5 GB/TGB/T 17986.1-200017986.1-2000 28 1:5000.180.5 界址点和房角点如采用航测法内业加密测量时,其精度分别应符合 3.2.4 和 3.2.5 的要求。 6.3.2.9 选用的区域网平差计算程序应能对像点坐标分别进行系统误差的改正, 相对定向限差不超过表 12 的规定;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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