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docx

上传人:李医生 文档编号:9072653 上传时间:2021-02-01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66.9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docx(4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医 料推荐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General principles of diagnostic criteria and technical managementof food poisoning)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本标准适用于食物中毒。引用标准GB 4789食品卫生检验方法 ( 微生物学部分 )GB 5009食品卫生检验方法 ( 理化部分 )术语食物中毒指摄入了含有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或者把有毒有害物质当作食品摄入后出现的非传染性(不属于传染病)的急性、亚急性疾病。中毒食品含有有毒有害物质并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细菌性中毒食品

2、:指含有细菌或细菌毒素的食品。真菌性中毒食品:指被真菌及其毒素污染的食品。动物性中毒食品,主要有二种:将天然含有有毒成分的动物或动物的某一部分当做食品;在一定条件下,产生了大量的有毒成分的可食的动物性食品(如鲐鱼等)。植物性中毒食品,主要有三种:将天然含有有毒成分的植物或其加工制品当做食品(如桐油、大麻油等);在加工过程中未能破坏或除去有毒成分的植物当做食品(如木薯、苦杏仁等);在一定条件下,产生了大量的有毒成分的可食的植物性食品(如发芽马铃等)。化学性中毒食品,主要有四种:被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污染的食品;指误为食品、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的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1医 料推荐添加非食品级的或伪造

3、的或禁止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的食品,以及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营养素发生化学变化的食品(如油脂酸败)。诊断标准总则食物中毒诊断标准总则食物中毒诊断标准主要以流行病学调查资料及病人的潜伏期和中毒的特有表现为依据,实验室诊断是为了确定中毒的病因而进行的。中毒病人在相近的时间内均食用过某种共同的中毒食品,未食用者不中毒。停止食用中毒食品后,发病很快停止。潜伏期较短,发病急剧,病程亦较短。所有中毒病人的临床表现基本相似。一般无人与人之间的直接传染。食物中毒的确定应尽可能有实验室诊断资料,由于采样不及时或已 用药或其他技术、学术上的原因而未能取得实验室诊断资料时,可判定为原因不明食物中毒,必

4、要时可由三名副主任医师以上的食品卫生专家进行评定。细菌性和真菌性食物中毒诊断标准总则食入细菌性或真菌性中毒食品引起的食物中毒,即为细菌性食物中毒或真菌性食物中毒,其诊断标准总则主要依据包括:流行病学调查资料;病人的潜伏期和特有的中毒表现;实验室诊断资料,对中毒食品或与中毒食品有关的物品或病人的标本进行检验的资料。动物性和植物性食物中毒诊断标准总则食入动物性或植物性中毒食品引起的食物中毒,即为动物性或植物性食物中毒,其诊断标准总则主要依据包括:流行病学调查资料;病人的潜伏期和特有的中毒表现;形态学鉴定资料;必要时应有实验室诊断资料,对中毒食品进行检验的资料;有条件时,可有简易动物毒性试验或急性毒

5、性试验资料。化学性食物中毒诊断标准总则食入化学性中毒食品引起的食物中毒,即为化学性食物中毒,其诊断标准总则主要依据包括:2医 料推荐流行病学调查资料;病人的潜伏期和特有的中毒表现;如需要时,可有病人的临床检验或辅助、特殊检查的资料;实验室诊断资料,对中毒食品或与中毒食品有关的物品或病人的标本进行检验的资料。致病物质不明的食物中毒诊断标准总则食入可疑中毒食品后引起的食物中毒,由于取不到样品或取到的样品已经无法查出致病物质或者在学术上中毒物质尚不明的食物中毒, 其诊断标准总则主要依据包括:流行病学调查资料;病人的潜伏期和特有的中毒表现。注:必要时由三名副主任医师以上的食品卫生专家进行评定。食物中毒患者的诊断由食品卫生医师以上(含食品卫生医师)诊断确定。食物中毒事件的确定由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根据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确定。技术处理总则对病人采取紧急处理,并及时报告当地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停止食用中毒食品。采取病人标本,以备送检。对病人的急救治疗主要包括:急救:催吐、洗胃、清肠;对症治疗;特殊治疗。对中毒食品控制处理保护现场,封存中毒食品或疑似中毒食品。追回已售出的中毒食品或疑似中毒食品。对中毒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对中毒场所采取的消毒处理根据不同的中毒食品,对中毒场所采取相应的消毒处理。3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科普知识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