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汽车消费信贷实施细则.docx

上传人:李医生 文档编号:9085791 上传时间:2021-02-02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69.7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中国农业银行汽车消费信贷实施细则.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中国农业银行汽车消费信贷实施细则.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中国农业银行汽车消费信贷实施细则.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中国农业银行汽车消费信贷实施细则.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中国农业银行汽车消费信贷实施细则.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中国农业银行汽车消费信贷实施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国农业银行汽车消费信贷实施细则.docx(6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中国农业银行汽车消费信贷实施细则12020 年 4 月 19 日文档仅供参考中国农业银行汽车消费信贷实施细则(试 行)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为支持汽车工业发展,满足汽车消费需求,规范汽车消费贷款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担保法、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贷款通则、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及中国农业银行 (以下简称农业银行 )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汽车消费贷款是指农业银行各分支机构对在特约经商处申请购买汽车的借款人发放的人民币担保贷款。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汽车是指国家汽车产业政策所确定的国产汽车,具体品牌由各行自行确定。所称购车借款人为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的中国公民及企(事

2、)业法人单位。第四条办理汽车消费贷款业务的农业银行(以下简称贷款银行 ) 应遵循 “先存后贷、贷款担保、专款专用、按期偿还”的原则 .第二章 贷款期限 、利率和限额22020 年 4 月 19 日文档仅供参考第五条汽车消费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 年 (含 5 年)。第六条汽车消费贷款利率执行人民银行规定的中长期贷款利率,并随利率调整作相应调整。第七条借款人申请借款限额为:(一)借款人以国库券、金融债券、国家重点建设债券、本行出具个人存单质押的,或银行、保险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首期付款额不得少于购车款的20,借款额不得超过购车款的80。(二)以借款人或第三方不动产抵押申请贷款的,首期付款额不得

3、少于购车款的30,借款额不得超过购车款的70。(三)以第三方保证方式申请贷款的(银行、保险公司除外),首期付款额不得少于购车款的40,借款额不得超过购车款的60。第三章贷款程序第八条贷款银行与汽车经销商签订汽车消费贷款合作协议。贷款银行应在汽车生产厂家推荐基础上,根据汽车经销商的资金实力、市场占有率和信誉进行初选后指定特约汽车经销商(以下称经销商 ),32020 年 4 月 19 日文档仅供参考并参照总行的合作协议范本内容,与经销商签订开展汽车消费贷款的银企合作协议。选择经销商的条件按照中国农业银行贷款条件要求掌握,包括:(一)有合法经营资格;(二)在农业银行开立结算帐户;(三)有一定的汽车市

4、场销售网络;(四)能提供农业银行认可的抵押、质押和保证担保。第九条贷款申请。申请汽车消费贷款的借款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个人。借款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年满 18 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的中国公民;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能保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3在贷款银行开立储蓄存款户,并存入不少于规定数额的购车首期款;4能为购车贷款提供贷款银行认可的担保措施;5愿意接受贷款银行规定的其它条件。借款人必须向贷款银行提供以下资料:1. 借款人如实填写的中国农业银行汽车消费贷款申请表;2与汽车经销商签定购车协议;42020 年 4 月 19 日文档仅供参考3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居民委员

5、会(村民委员会 )证明,已婚者应当提供配偶的上述材料;4借款人、财产共有人、保证人的收入及财产证明;5. 以向保险公司投保形式进行还款担保的,应提交保险公司同意为其办理分期偿还购车贷款保证保险书面承诺;6已在贷款银行存入不少于规定数额的首期购车款存款凭证7委托贷款银行划款授权书,其内容应当规定贷款银行与借款人签订的贷款合同生效后,贷款银行可直接从借款人存款帐户划转资金给指定收款人。(二)法人。借款人必须具备的条件为:1具有偿还贷款能力;2能为购车贷款提供贷款银行认可的担保措施;3在贷款银行开立结算帐户,并存入不低于规定数额的购车首期款;4愿意接受贷款银行规定的其它条件。借款人还须提供以下材料:1有效的事业法人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2经审计的企业的资信文件,包括验资报告、年度信用等级报告、上一个年度的财务报告及上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52020 年 4 月 19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科普知识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