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班级自主管理量化考核条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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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文最新推荐- 小学班级自主管理量化考核条例 看到很多年轻班主任每天事必躬亲,真的很累。为什么不动脑想想,让学生管学生呢?每一个学生都可以成长为班级的管理者,每一个学生都是班级的被管理者。班集体是学生的,是学生成长的平台,请把班级还给学生吧。让他自由生长吧。脱不了奶的孩子永远长不大。 每学期初,作为班主任都要制定好班级的管理条例和奖罚条例。让班级的每样事都分配不同的人来管理,让每个人都有事管,都有事做。每天一小结,每周一兑现。长期以往,学生自然学会自己管理自己了。班主任起监督作用。在此,我把我在思源五()班当班主任时的制定的考核方法写在这里,希望能与年轻班主任探讨。说实话,我总在想一些既能偷

2、懒又能让班级有条不紊运行的方法。把全班分成到个小组,让各小组互相监督。让学生学会计分,学会班会总结。搞得好的小组在总结时谈自己小组的管理经验,不好的小组作反思。低年级班主任,开头可示范做这些事。以后可渐渐放手。中国有一句话,“穷人的孩子的早当家”,作为班主任我想说“会偷懒的班主任,学生生长才最自由”,而且在管理的过程中,学生自然学会了一些管理方法。学生、老师在相互的学习、管理的过程中是一个共生长的过程。这样的班集体民主而又健康。 五(2)班自主管理量化考核条例 一、纪律 2、骂人、起绰号等不文明的行为每次扣2分 3、违反纪律受到学校批评的扣10分,受到学校表扬的每次加10分 4、在站路队时说话

3、、推推拉拉的扣3分、做操不认真扣2分,集会时说话的扣3分 5、寝室量化考核满10分的,寝室成员各加10分 6、在餐厅喧哗的分别扣2分、4分 7、上课或晚自习下座位每次扣3分,说话每次扣2分 8、班干部积极管理受到同学或老师认可的每周加10分 9、损坏公物的除照价赔偿外,另扣10分 二、学习 2、学习成绩与前一次考试有进步的加10分 3、作业优者加3分,良者加2分。作业不做者扣5分,拖延的扣3分,抄袭者扣5分。 4、帮助对子学习,使对子有所进步的加10分 5、小展示和大展示时,没有聚焦的同学每次扣2分。组织搞得好的小组每人加2分,搞得不好的小组每人扣2分。勇于展示的同学加5分。 6、导学案没有按

4、时上交扣2分 7、竞赛得奖省级加40分、县级加30分、校级加20分 三、卫生 1、卫生区扫得非常干净的小组,每人加3分 2、卫生没搞的,扣5分,并罚扫2天 3、垃圾桶溢出,当天值日的小组每人扣1分 4、乱扔纸屑、垃圾的同学扣2分,并罚扫教室1天 五(2)班自主管理计分表 姓 名 学习 纪律 卫生 梁顺子 吴文 平均分: 第六组总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市政府关于*镇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批复及*镇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委审批通过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镇规划区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各项建设工程,必须遵

5、守本办法。 第二章 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管理 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新建、改建、扩建各类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房屋建筑、烟囱、水塔、储罐、城市雕塑等,应当按照本细则规定向规划部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新建、改建、扩建下列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应当按前款规定,向规划部门申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一)具有基础、墙壁、屋面的临时性房屋建筑; (二)临时性围墙、大门、车棚等; (三)沿城市主要道路、广场设置的各类广告设施; (四)城市主要道路、广场两侧建筑及其他地段重要公共建筑的门面改造、装修工程; (五)临时用地的建筑物、构筑物。 第四条 任何单位新建、扩建、改建道路、河道、桥涵、铁路、

6、管线、地下通道等工程,应当向规划管理部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五条 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向规划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图件: (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二)建设项目的有效批准文件; (三)拟建用地的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土地权属证书; (四)拟建范围的现状地形图; (五)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点; (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批准的规划设计总图; (七)拟建工程的总平面布置图、立面图(立面效果图示至少应两种不同造型,按比例尺制作); (八)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设计方案的意见; (九)结构、基础鉴定报告书(接层或改建的)。 第六条 经*镇城市规划建设评议委员会议成员到拟建建

7、设工程地点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并审查同意后,由旗建设局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在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应当按照要求制作建设工程规划公示牌。公示牌内容主要包括: (一)建设工程项目规划审批基本情况; (二)建筑物平面布局图、立面效果图、鸟瞰图(组团)及立面夜景设计效果(必须按比例尺做,以防失真); (三)各项规划技术指标; (四)建设单位名称、法人代表; (五)监督举报电话。 公示牌要统一标准和规格,经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设立。 第七条 申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向规划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图件。 第八条 领取建设工程设计要点应当向规划管理部门提交以下图件: (一)建设项

8、目有效批准文件; (二)拟建用地的建设用地批准书或者土地权属证书; (三)拟建范围的现状图,对有特殊要求的项目还需提交拟建范围的地下现状综合管线图。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点的有效期为6个月,建设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内向规划管理部门申报规划设计方案。确需延期的,应当在期满前20天内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延期手续。逾期未申请延期或申请延期未获批准的,该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点自行失效,建设单位应当重新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点。对获准延期的,规划管理部门对原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点提出调整意见。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点的延期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第九条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日起6个月内,应当开工建设。确需

9、延迟开工日期的,应当向原发证部门申请延期。逾期未申请延期或者申请延期未获批准的,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延期不得超过6个月。 第十条 临时建设工程的使用期限一般不得超过2年。确需延长使用期的,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原核发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划管理部门重新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使用期满或因城市建设需要不能继续使用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无条件拆除。 第十三条 新建房屋建筑退让用地边界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一)用地边界另一侧已有相邻建筑的,应当符合建筑间距规定的相应要求。 (二)其他建筑类型或者布置形式退让用地边界的最小距离,按修建性规划要求,由规划管

10、理部门在规划设计要点中确定。 第十四条 禁止在规划路幅内建设房屋建筑。经鉴定确系危房的,经规划管理部门批准后,可以在原地按照原面积、原高度进行翻建。 第十五条 城市绿化用地范围内不得建设与园林、绿化工程无关的房屋建筑。 第十六条 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与文物无关的其他工程建设,如有特殊需要,必须经原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七条 在规划及现有的高压供电走廊控制范围内不得建设任何影响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 第十八条 任何建筑物、构筑物不得压占城市地下管线,其退让管线的距离应当符合有关技术规定。 第十九条 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必须按照批准的规划实施。已按照规

11、划建成的居住片区,原则上不得增建、扩建、改建,确需增建的,须经公示听取各方意见后,由原审批的规划管理部门批准。公示办法由规划管理部门另行制定。对分期实施或者正在实施的居住片区,如需对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调整且影响与已售房屋相邻关系的,必须经公示并听取已购房业主意见后,由原审批的规划管理部门批准。 第二十条 城市主要道路两侧的沿街新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虽不沿街但达到一定高度以上的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应当按照城市夜景灯光规划设置夜景灯光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和验收。 第二十一条 城市雕塑的建设,应当体现城市特色,与环境景观相协调。对重大题材或者设置与城市重要地段的城市雕塑,规划管理部

12、门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由*镇城市规划建设评议委员会批准。 第二十二条 建设单位在现有和规划道路下埋设管线,应当按照管线规划综合的断面进行安排。通信管线工程应当按照共同管沟进行规划设计,其管线埋设必须进入共同管沟。对因条件限制暂不能按规划位置敷设而又急需施工的管线工程,规划部门可以发给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因城市建设需要必须迁移的,建设单位应当负责无条件迁移。 第二十三条 地下管线埋设深度: (一)给水、排水管线其管顶覆土厚度应当大于冻土厚度,保证管道不冻畅通; (二)在车行道上过街横管应满包,回填使用沙粒白灰土的地下管线其管顶覆土厚度应当不小于1.1米。 第二十四条 新建道路内的各种管

13、线应当按照城市规划的要求预留支管或者接口。 第二十五条 新建桥梁需敷设管线的,应当与桥梁同步设计,同步建设、不能同步建设的,应当预留管线通过的位置。 第二十六条 严格控制在城市主要道路的人行道上增设机动车出入口,确属必须的,应当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二十七条 主城、新城区的下列地区禁止新建各类架空管线: (一)城市主要道路、商业步行街以及已经实施杆线下地工程的其他道路红线范围内以及两侧建筑退让范围内; (二)市民广场、公共绿地范围内以及周边区域; (三)新建住宅小区范围内。 主城、新城区范围内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地区,以及主城、新城区范围以外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地区,严格控制新建各类架空杆线

14、。确需建设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报批。 第二十八条 严格审批管理,全力推进“阳光规划”工程。建立健全规划建设项目行政许可前公告制度。在做出规划行政许可前,要在媒体及建设现场刊登公告,广泛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举行听证会,提高城市规划审批的透明度。 第三章 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监察管理 第二十九条 永久性建设工程和由规划管理部门指定的临时性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规划管理部门申报验线,经核准签章后方可开工。 第三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验线前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原有建筑物、构筑物按照要求全部拆除后,规划管理部门方可组织现场验线。

15、第三十一条 申报验线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建设单位在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场地的清理、平整并实地放线后,向规划管理部门报送验线申请单; (二)规划管理部门收到验线书面申请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核验,对符合规定的予以签章。确需修改核准尺寸的,由规划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验线; (三)建筑工程施工至底层地面设计标高时、管线施工覆土前,建设单位应当持验线申请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复验,经现场复验并核准签章后方可继续施工。 第三十二条 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施工期间,应当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公示牌设置在施工现场对外醒目处。 第三十三条 新建建筑物、构筑物以及道路、桥梁、铁路、管线、地下通道等工程设施竣工后,建设单位

16、应当按照规定委托进行工程竣工测量。 第三十四条 建设单位擅自改变工程功能、位置、尺寸、平面布局、立面的,不按要求修正的不予验收、不予房屋登记发证。 第三十五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向原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划管理部门申请,由旗规划委统一组织规划验收。 第三十六条 规划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建筑物的位置及功能、层数、高度、立面; (二)附属用房、绿化道路等平面布局及各类配套工程的实施情况; (三)应当拆除的原有房屋及施工用房等临时建筑的拆除情况。 第三十七条 申报规划验收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建设单位向规划管理部门填报验收申请表,并附以下图件: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

17、、核准的总平面图、平面图、主要部位剖面图等施工设计图,包括核准变更图件; 3、核准的验线单; 4、规划管理部门指定的其他图件; 5、经规划委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验收; (二)规划委进行现场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出具验收纪要。规划管理部门在验收合格单上签字盖章,对验收不合格的,应当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改正; (三)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凭旗规划委审批纪要、验收纪要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办房屋产权登记手续。 第四章 罚 则 第三十八条 实行履行规划承诺书制度。建设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向监督部门履行规划承诺书,如建设单位不严格履行规划,监督部门按承诺书兑现奖惩。对违法违规的建设单位进行政府

18、网上公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在*内禁止参加各类建设工程的招投标。 第三十九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对下列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违法建设工程,由规划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 (一)违反城市总体规划的用地性质使用土地的; (二)占用规划道路路幅范围的; (三)违反本办法关于建筑间距、建筑退让红线、建筑退让用地边界规定的。未按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平面、立面建设和相关配套设施不完善的(如绿地、停车场、物业用房等); (四)临时性建设工程逾期未拆或者在城市建设需要时没有拆除的; (五)建设用地范围内应当拆除的建筑到期未拆的; (六)在规划部门确认的近期

19、即将建设的地区和特殊需要工程安全保护区内建设的; (七)擅自改变城市主要道路两侧重要公共建筑立面的; (八)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的要求占用城市公共绿地、生产防护绿地、占用经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高压供电走廊的,占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的; (九)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的要求压占地下管线、永久性测量标志及其规定保护地带的; (十)其他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实施的。 第四十条 本办法由旗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主题词:城市建设 办法 通知 抄 送:旗委、人大、政协、人武部、法检院 *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0日印发 团委书记: 1、全面负责团委各项工作,处理

20、日常事务。 2、认真传达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和指示,结合学校团委的具体情况,开展相应的主题教育活动。 3、制定、修订和完善团委工作的计划。 4、负责团员档案管理和办理团员组织关系,负责团费的收缴和统计工作。 5、组织好每年一次的团代会召开和团委的换届工作。 团委副书记: 1、协助书记执行团委的工作计划。 2、指导和帮助团支部开展工作,检查、督促并帮助团委各部门抓好日常工作。 3、负责团委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上通下达上级团委的决议。 4、协助团委书记进行团费管理和使用; 组织委员: 1、加强组织建设,领导管理各团支部的相关工作。 2、督促、指导、检查各个团支部开展结合各类主题教育活动。 宣

21、传委员: 1、指导和帮助各团支部的宣传工作,建立和完善各级通讯网。 2、负责学校的各项校园文化活动的宣传工作。 纪检委员: 1、 测评考核、纪律检查和出勤、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协助团委会对学生进行日常管理。 2、 配合其他各部门的工作,维护各种文体活动的秩序,为同学们树立遵守校纪的作用。 文娱、体育委员: 1、负责学校文艺、体育活动的开展和组织。 2、结合学生实际,策划、组织开展深受学生欢迎的文体活动。 遂宁二中学生会干部职能 主席: 1、主持学生会的全面工作 2、主持召开学生会全体会议及各部会议。 3、大型活动的统一指挥布置、检查、监督各部工作。 4、落实完成主管部门布置的任务,并作好各种请

22、示、汇报工作。 5、干部的考核,干部的培训工作,文字处理(如会议记录、各项活动及学大事的记录)等方面的事务。 6、协调各部门工作关系,使学生会成为“团结、务实、开拓、创新”的团体。协调各部的工作关系。 副主席: 1、协助主席进行各项工作,制定任职期间的工作计划。 2、负责传达主席的各项会议精神。 3、落实完成主管部门布置的任务,并作好各种请示,汇报工作。 4、主席外出,可代替主席主持学生会继续开展工作。 5、勇于承担责任,甘于奉献。 学习部: 1、负责学校学生会学习部日常工作,根据教学大纲,开展有益的学习活动,负责各班学生早自习、晚自等方面纪律的检查、督促工作,学生学习方法研讨、交流等工作。

23、2、开展如征文赛、诗歌朗诵比赛,举办专题讲座,建立英语角等活动。 宣传部: 树立学生会形象,宣传学校精神 1、负责学生宣传工作和在大型活动中组织“宣传筹备组”开展全校性的宣传工作。 2、与校团委合办宣传橱窗。 3、增加学生会透明度,树立学生会形象。 4、及时的宣传学生中的好人好事,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加强学生的组织纪律观念。 5、负责办好学校的宣传栏,检查评比各班的黑板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公布上报。 6、负责考评各班的宣传工作。 纪检部: 1、负责全校学生的学校“三风”纪律检查。 2、负责升旗、早晚自习的纪律检查。 3、负责课间秩序、就餐秩序及集会纪律的检查。 4、对学生的衣着、

24、仪表不整、语言不文明、行为粗野进行劝导和记录。 5、深入同学中及时了解矛盾隐患及时汇报。 6、组织有关活动来加强学生的组织纪律观念。 生活部: 1、接受学校领导及学生会的领导,认真贯彻学校有关指示精神,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 2、负责劳动生活部日常工作,负责学校及周边的环境卫生,负责检查学生教室、 清洁区卫生,开展学校卫生、个人卫生的整理及保持等活动,开展卫生评比活动,如“文明教室”评比活动等。 3、协助后勤处、值日老师做好全体住校生的宿舍管理工作,加强学生就寝、寝室纪律、宿舍卫生、宿舍财产安全等工作,引导同学们开展丰富的寝室文化建设,开展“文明寝室”评比活动等。负责协助老师检查各班级完成室

25、内卫生和就寝情况,并做好记录。 4、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增强体质,讲究卫生,减少疾病。 体育部: 负责组织校园体育活动,为推广体育运动,繁荣校园体育文化所设立的职能部门。,开展篮球赛、拔河赛、乒乓球赛、羽毛球赛等体育活动。 文娱部: 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提高广大同学的文艺素养,在校园中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气氛。开展文艺晚会、游园晚会、歌咏比赛等有益学生身心健康的文艺活动。 安全部: 1、指导各班安全监督员和寝室安全员的工作。定期在校园内巡查各种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安全监督领导小组报告。 2、贯彻学校关于学习、集会、劳动、生活中的安全意见和措施。 3、负责全校大休息、课间打闹的维护工

26、作,并组织人员进行检查、评比、公布、督促各班执行。 4、定期检查全校用电、用水安全。 5、协助生活部搞好食堂就餐秩序管理工作。 7、协助生活管理员开展工作,随时检查寝室各种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生活管理员报告。 8、做好主席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广播站: 1、是团委利用广播对全校师生进行广播宣传的一个窗口。 2、主要负责每周一至五早上、下午等课外活动时间的广播宣传工作,每周一早上升国旗播放国歌,课间操的播放工作。 3、广播播音内容包括:新闻、娱乐、音乐、诗歌散文赏析、生活小常识、涪江之声、英语沙龙等栏目。 、组织各班学生投稿活动,采取不同的形式,对团委工作及学校各项活动及时进行各类的新闻报道。 27 /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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