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同专用章管理办法.docx

上传人:罗晋 文档编号:9674620 上传时间:2021-03-16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67.2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公司合同专用章管理办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公司合同专用章管理办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公司合同专用章管理办法.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公司合同专用章管理办法.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公司合同专用章管理办法.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公司合同专用章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司合同专用章管理办法.docx(5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公司合同专用章管理办法篇一:公司合同专用章管理办法1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合同专用章(以下简称合同专用章)的管理防止利用合同专用章进行不正当经济活动保证以合同专用章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有关业务单位从事经济活动订立合同可以使用公司统一的合同专用章行政管理单位及其他单位不得使用合同专用章业务单位的范围由公司规定第三条公司各有关单位办理刻制合同专用章必须严格执行下列程序:1 、由申请单位写出申请报告同时注明合同专用章用途和专门保管人员并附章样和枚数由部门领导签字报请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并报法律管理部门备案2 、申请单位持申请报告由集团公司统一办理刻制合同专用章必须按

2、照公司统一规格、样式3 、申请刻制的合同专用章刻制后须送法律管理部门印模备案第四条合同专用章的使用和管理1 、合同专用章仅限于订立各类经济合同时使用不能代替行政公章持有公司合同专用章的各单位对本单位的合同专用章的使用承担全部责任2 、各单位行政公章(法人章除外)不能作为合同专用章使用对外不能用于订立合同等一切经济活动3 、一般情况下合同业务员不得携带合同专用章外出订立合同如确需携带时应由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并出具书面借据且制定相应的保管措施后方可借出出借人及借出人对该合同专用章在外借期间承担全部责任4 、各有关单位指定专人(合同管理员)负责本单位合同专用章及盖有合同专用章的空白合同的管理掌握本单位

3、合同专用章的使用情况建立合同专用章使用记录台帐妥善保管合同专用章5 、各有关单位合同专用章出现丢失的应登报挂失并报告集团公司同时到法律管理部门备案第五条合同专用章的变更1 、各有关单位需要增刻或变更合同专用章依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程序办理2 、各有关单位变更合同专用章后应当将报废的合同专用章交法律管理部门销毁不得私自存用第六条注销营业资格的单位应当将合同专用章交法律管理部门销毁第七条有丢失、变更、作废合同专用章的部门应及时将章样发函告知有关合作单位第八条凡因使用和保管合同专用章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按违纪处理;对利用合同专用章进行违法经济活动的要给予相应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

4、九条本办法由法律管理部门行使解释权本办法未尽事宜按青岛钢铁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印章管理制度执行第十条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施行篇二:公司合同专用章管理办法2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专用章的管理和使用行为防范由于合同专用章管理使用不当所带来的经营风险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第三条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签订、变更、解除合同 ( 业务合同、劳动合同除外 ) 一律使用合同专用章涉外、担保、出资等合同需要加盖本单位行政公章必须经法律事务机构审核同意并经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第四条各单位只能刻制 1 枚合同专用章除因特殊情况并经集团公司法律事务机

5、构同意外合同承办部门不得持有合同专用章第五条公司合同专用章由战略规划部法律事务中心(以下简称“法律事务机构”)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使用所属各单位的合同专用章由法律顾问负责保管、使用第六条合同专用章保管和使用人的责任:(一)妥善保管合同专用章并进行登记备案不得丢失、损毁一般情况下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或代管(二)除非确有必要未经本单位主要领导批准不得携带合同专用章外出也不得携带盖有合同专用章的空白合同外出(三)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使用合同专用章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的须经公司法律事务机构审核通过并由公司领导书面授权后方可用章;所属各单位加盖本单位合同专用章的须经本单位法律顾问审核通过并由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

6、后方可使用第七条公司机关各部室及所属各单位的职能部门均不得以部门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应以公司或持有营业执照的单位名义进行并加盖公司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第八条合同专用章只限于签订合同时使用不能挪作它用也不能以行政公章或部门章代替合同专用章第九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自行刻制合同专用章公司合同专用章由公司法律事务机构刻制公司系统所属各单位的合同专用章由法律顾问所在的部门刻制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第十条公司系统所属各单位如发生合同专用章被盗或遗失应立即向公司法律事务机构报告并及时登报声名作废第十一条凡因使用和管理合同专用章不善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对利用合同专用章进行违法活动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二条对于违反本办法使用行政公章、部门印章或其他印章签订合同的公司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十三条各单位签订业务合同按照公司要求加盖业务合同专用章第十四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公司以往印发的有关合同专用章管理办法同时废止第十五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属于公司法律事务中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科普知识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