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爱心使者团章程.docx

上传人:大张伟 文档编号:9838126 上传时间:2021-03-29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66.1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东北师范大学爱心使者团章程.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东北师范大学爱心使者团章程.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东北师范大学爱心使者团章程.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东北师范大学爱心使者团章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东北师范大学爱心使者团章程.docx(3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东北师范大学 “爱心使者 ”团章程一、总则第一条 东北师范大学 “爱心使者 ”团是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指导下的学生自治管理团体组织。成员来自接受无偿资助的在籍本科学生。第二条工作宗旨:用爱心回报社会,用信心成就未来。第三条工作原则:坚持鼓励和帮扶相结合, 坚持受助与奉献相结合。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导下, 充分发挥高校智力和人才优势, 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公益活动, 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综合素质, 团结和引导困难生奋发图强,培养同学们的 “合作 ”和“关爱 ”精神,培养同学们的奉献和互帮互助精神,向社会有所贡献和回馈。二、职能第四条 宣扬爱国主义、 共产主义和中国共产党的方针政策, 配合学校育人工作,

2、全面贯彻 “知识、能力、人格 ”三位一体的方针,引导同学成为社会的合格人才。第五条激发和引导同学 “自信、诚信、自立、自强 ”,帮助困难学生走出思想误区,外塑形象,内修素质。第六条培养同学们的 “合作 ”和“关爱 ”精神,培养同学的奉献精神。增进学校内的困难同学、勤工俭学同学、其他同学以及老师、学校有关部门之间的交流,为同学们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第七条组织困难生策划参加各种公益活动,回报学校与社会,对学校、社会有所创造和贡献,重视活动质量,努力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使受资助同学在活动中得到思想和能力上的全面提高。1 / 3三、组织第八条“爱心使者 ”团成员由各学院 “爱心使者 ”组成。第九

3、条“爱心使者 ”团在本部校区、净月校区各设团长一名,秘书长一名,各学院设学院团长一名。第十条团长职责.制定、修改章程,起草 “爱心使者 ”团相关文件。.完成中心布置的各项任务。.负责校级社会公益活动的总体策划与联络。.对院系提交的活动计划进行审批,并上交 “中心 ”报批。对活动总结进行效果分析。.每两周召集学院团长召开例会,总结工作,发布相关信息。第十一条秘书长职责.协助团长做好 “爱心使者 ”团各项工作。.负责 “爱心使者 ”团日常事务。.收集各学院 “爱心使者 ”工作总结,并提交给本校区“爱心使者 ”团团长。.沟通联络学院团长。每两周对学院团长进行一次考核。.监督 “爱心使者 ”开展的活动

4、,组织各学院开展活动评比。第十二条学院团长职责.组织本学院 “爱心使者 ”及困难生开展工作。.沟通、联络所在学院 “爱心使者 ”,与其一同策划、 安排本学院困难生开展公益活动。.组织本学院 “爱心使者 ”每周召开工作会议。.每周对本学院 “爱心使者 ”进行考核,填写考评表。四、管理第十三条 “爱心使者 ”团成员按照勤工助学岗位管理, 必须严格遵守勤工助学岗位条例和 “爱心使者 ”工作条例。2 / 3第十四条 每月日制定 “爱心使者 ”团下月活动计划, 递交该月活动总结。第十五条 每月 “中心 ”对“爱心使者 ”进行考核,不合格者扣发本月工资。观察期一个月,屡教不改者解除其资格。第十六条 成员必须准时参加 “中心 ”组织的集中学习交流会。无极特殊情况不准请假;如确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中心负责人请假。第十七条表现突出者颁发 “最佳爱心使者 ”奖,并给予一定奖励。第十八条 “爱心使者 ”团实行 “中心 ”负责制, “爱心使者 ”团成员对所在学院团长负责,学院团长、 “爱心使者 ”团秘书长对 “爱心使者 ” 团团长负责, “爱心使者 ”团团长对 “中心 ”负责。五、附则第十九条本章程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第二十条本章程自年月日起正式实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年月日3 / 3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科普知识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