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小学教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共16篇)目录篇一、中小学教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篇二、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研讨发言提纲4篇三、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篇四、【党纪学习教育】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实践授课讲稿13篇五、2024年学习新修订纪律处分条例心得感悟23篇六、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研讨发言材料27篇七、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体会29篇八、2024年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工作方案30篇九、学习2024年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34篇十、关于围绕2024年新版中国共产党
2、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学习心得研讨发言材料36篇十一、学习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研讨发言.39篇十二、2024年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体会41篇十三、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篇十四、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篇十五、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50篇十六、学习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研讨发言.52篇一、中小学教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在校党委的组织下,我认真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学习,使我明白政治纪律、政治规比,是我们江党的基石和保证,也是每个党员必须坚守的政治生命线,我个人要切实做好以下五个方面。一、加强政治学习。要认真学习习总书记
3、重要讲话,深刻领会党中央的重要精神。纪律是党的生命,我们必须要强化观翅执行的各种要求、标准、尺度,我们要做到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要和组织保持一致。要明底线、知敬畏,主动地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线。二、维护党的形象。党的形象是我们共产党人共同的脸面,需要所有党员共同维护、责无旁贷。维护党的形象,始终牢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的古训。不该说的话不要说、不该想的不要想、不该做的事不要做。在工作和生活中要对诋毁党的形象的错误言论不忍让、理直气壮地作坚决斗争,维护好党的光辉形象。三、遵从党的规矩。我作为一名党员要对党章、党纪、国法以及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
4、惯例等一系列党的规矩做到绝对服从,不偏不废、不鸾不曲。四、热爱本职工作。要对教育事业尽心尽力,不计名利、努力创新。我在学校从事后勤工作,我将不断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加强廉洁自律,努力推进实验中学后勤优良作风、优质服务、优美形象的新型后勤保障建设。总之,作为一名党员教师,我们要树立一切为学生服务的思想。用一片赤诚之心培养人、用高尚的人格去影响人、用崇高的师德塑造人。篇二、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研讨发言提纲根据安排部署,我们利用两天时间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认真学习。通过学习,我们更加深入地理解掌握了条例的主旨要义、核心内涵,进一步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5、刚才,X同志围绕学习主题作r很好的发言,既谈学习领悟的认识和体会,又谈贯彻落实的思路和打算,学习细悟认真,联系实际紧密。下面,我也谈一下学习的认识和体会,作为个人发言,与大家交流共勉。一、要把党纪学习作为强化纪律意识的手段,在“学”中筑牢忠诚之魂。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新修订的条例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进一步扎紧织密制度笼广,为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教育引导广大党员、
6、干部真正弄明白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切实将学习教育激发出的工作热情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改革开放先行的强大动力和实际成效。要在党纪学习教育中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把各项工作扎实做好、落到实处,做到面对问题“有方法”面对挑战“勇气足”,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在阔步前行中走出更加光辉美好的未来,把优良作风发扬在新征程上。要严格整改,坚持边学习、边对照、边检视、边整改,做到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慎,进一步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二、要把党纪学习变成加强自我约束的过程,在“知”中严守政治底线。“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J
7、古人讲:“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新修订的条例,坚持严的主基调,要求党员干部要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进一步明确口常言行的衡量标尺,用纪律校正思想和行动,真正使学习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条例中规定的“六项纪律”要求,是我们党员干部必须坚守的政治红线,是底线,也是规矩,为我们指明了不能做什么,也给我们指明了能做什么。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我们要以条例为准绳和规范,进一步纠正个人的权力观,以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谭慎态度,敬畏权力、珍惜权力、慎用权力,确保法律监督权力行使不偏向、不变质、不越轨、不出格,真正做到X为民,守护好X的
8、公平正义。要将“敬畏”二字植根于内心,扎根于灵魂,时刻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自觉,由敬而生畏,因畏而自律,方能言有所戒、行有所止,防止成长“黄金期”变成违纪“危险期”。三、要把党纪学习当成提高免疫能力的方法,在“守”中忠诚干净担当。“苟徒知而不行,诚与不学无异”。党纪学习教育要“做”而论道、起而行之,而非坐而论道、凌空蹈虚,要在学以致用、以知促行上求实效,落脚到为民谋利、为民尽责的实际行动中。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我们要把党纪学习教育的成果转化为强大的信念、内心的笃定、脚下的沉稳,涵养“功成不必在我”的坦荡胸怀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树牢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不慕虚荣,不务虚
9、功,不图虚名。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汇场作为根本立场,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注重把准人民脉搏、回应人民关切、体现人民愿望、增进人民福祉。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难事办妥,以担当之姿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以实际行动在人民心中树立“党性强、党风正、党纪严”的良好形象。要用心学好“千万工程”“四下基层”生动教材,从中读懂“以百姓心为心”的为民情怀,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为民之策,自觉问计于民、问需于民,把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工作做到人民群众的心坎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篇三、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研讨发言材料同志们: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和党
10、的事业发展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3次。2024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与2018年10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比,结构没变,内容修改完善76条,增加16条。条例修订坚持问题导向,吸收管党治党的最新成果,释放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延伸的鲜明信号。通过系统学习和研究,我感触颇深,对条例修改背景和充实内容也有了更深地认识。一是修订体现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内容。首先,体现在指导思想的几处完善中,增写了“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推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
11、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等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其次,在总体要求中,条例第三条增写“始终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等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再次,在纪律处分工作遵循原则条例第四条中,落实了总日记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增写了“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等内容。二是修订体现了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的精神。首先,体现在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条例新增一条第五十七条对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处分规定,并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行为由违反群众纪
12、律调整到违反此款政治纪律中。其次,体现在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要求,在组织纪律中增加了第八十五条对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以党纪政务等处分规避组织调整”或以“组织调整代替党纪政务处分”等避重就轻行为的处分规定,推动形成良好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再次,体现在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强干部斗争精神和牛争本领养成”的要求,汇足引导党员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在工作纪律中新增第一百三十条增加“工作中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处分规定。三是修订突出问题导向,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首先,条例进
13、一步增强了对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的针对性处分规定。增写“脱离实际,不做深入调查研究,搞随意决策、机械执行”“慢作为、假作为,随意决策、机械执行,增加基层工作负担”“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违反精文减会有关规定搞文山会海”“在督查检查考核等工作中搞层层加码、过度留痕,增加基层工作负担”等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的处分规定。其次,聚焦党员在履职尽责、规范用权方面存在的问题,条例在工作纪律中增写了多条处分规定,充实完善对“统计造假、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不履行信访工作职责、滥用问责”等行为的处分条款。再次,为推动解决“新官不理旧账”的问题,对“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其
14、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消极PI避、推卸责任,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行为的处理,增写了处分规定。第四,条例还加大对有关干预插手行为的规制力度。在分则工作纪律中条例增加一条第一百四十三条对“按照有关规定对干预和插手行为负有报告和登记义务的受请托人,不按照规定报告或者登记”,视情节给予党纪处分的规定。四是修订坚持与时俱进,与从严管党治党新制度呼应。首先,维护了党纪新规定的严肃性,与相关规定同步更新。202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在条例廉洁纪律修订中就有多处体现。如,条例新增第一百零六条,”对离职或者退(离)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
15、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对离职或者退(离)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等行为的处分规定:条例第一百零七条:”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或者有其他违反经商办企业禁业规定行为的处分规定”等。其次,条例从执纪工作发现的问题出发,充实了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处分规定,条例第一百一十九条增写了,对未经批准租用借用办公用房的处分规定;条例第一百一十八条在对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条款中,增写了擅自举办创建示范活
16、动或者借创建示范活动收费的处分规定。再次,条例从服务中心和大局的需要,进一步完善纪法衔接。对违法但未犯罪的党员明确规定了党纪处分要求,并设定兜底条款。条例第三十条增写一款明确规定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反治安管理等违法行为,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违反国家财经纪律,在公共资金收支、税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金融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等财经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虽不构成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视具体情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第四,条例落实严管和厚爱并重的要求,区分了一般违纪、轻微违纪、不追究纪律责任等不同情形。如对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从严重处分。在条例第三十条新增一款,“党
17、员有嫖娼或者吸食、注射毒品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本着惩前总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对违犯党纪情节轻微的以及不可抗力等原因所引起的违纪行为,条例第十九条专门新增两项规定:“党员有作风纪律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违犯党纪情节轻微的,可以给予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或者予以诫勉,不予党纪处分”;“党员行为虽然造成损失或者后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所引起的,不追究党纪责任”。这为具体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提供纪律保障,也体现了党纪的严管和厚爱并举。五是修订织密了监督全覆盖,不断提高执纪精准和质效。首先,对党员干部言行全时空管
18、理。时间上,不论工作时间还是非工作时间、在职还是退休(离职),条例进行了充实和完善,都有了组织纪律要求,时刻警示党员无论在职还是不在职,时刻都要严守党纪法规。对象上,所有党员全覆盖。不论党员在国内还是在境外,都要严守党纪。如,条例第九十一条充实对因私出国(境)中无正当理由超期未归等行为的处分规定。又如,在完善党员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的廉洁奉公要求中,条例将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四十一条、第一百零四十二条中关于违纪主体”党员领导干部”的表述删除,这就意味着相关违纪受处分对象不再限定于“党员领导干部”,而是拓展到所有党员,充分体现全面从严治党是“管全党”“治全党”。其次,线上线下的全覆盖。在现
19、实生活中,针对“四风”潜滋暗长、隐形变异问题,条例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处分规定延伸到教育培训科研等领域。在第八十六条、第九十八条中新增对于在荣誉表彰和授予学术称号等工作中弄虚作假、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方面的处分规定,宣示我们党正风肃纪的坚定决心。在网络空间上,针对执纪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基于对互联网时代信息传播规律的深刻认识,在第一百五十三条中新增对网络空间不当言行的处分规定,提醒党员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再次,将党的规矩、党的优良传统制度化,织密纪律制度,在执纪中有规可循。在工作纪律中,条例增加一条第一百三十三条,针对“四风”存在的问题,规定“在公务活动用餐、单位食堂用
20、餐管理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宣传教育、监督管理职责,导致餐饮浪费,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纪律处分。条例修订着眼解决大党独有难题,从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出发,坚持严的基调,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靶向施治,聚焦执纪监督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充实违纪情形,细化处分规定,有利于让铁纪“长牙”、发威,让党员干部重视、警醒、知止,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新条例的施行,释放出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作用,也必将为中国式现代化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篇四、【党纪学习教育】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实践授课讲稿根据党纪学习教育
21、的工作部署,今天我负责为大家讲授一堂专题党课。本次党课的主题是铸就忠诚:先学后悟,深思熟虑,践行党纪。经党中央批准,自今年4月至7月,全党将展开一场党纪学习教育。这一学习教育活动,为我们党员干部学习党纪、理解党纪、掌握党纪、遵守党纪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作为一名青年党员干部,我认为应当重点在“学”在先、“悟”在深、“践”在实上努力,成为党纪的忠实捍卫者。接下来,我将和大家分享几点看法。一、5次修订情况1997年首次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一共172条,规定了7类违反党的纪律的错误情况,包括政治类错误;组织、人事类错误;经济类错误;失职类错误;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类错误;严重违反社会
22、主义道德类错误;违反社会管理秩序类错误。2003年发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摘掉了“试行”的帽子,一共178条,规定了IO类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包括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贪污贿赂行为;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行为;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失职、渎职行为;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的行为;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2015年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从178条缩减到133条,细化了党章和其他主要党内法规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要求,将原来10类违纪行为,整合规范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6类,
23、使条例的内容真正回归党的纪律,为广大党员开列了一份“负面清单”。2018年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照2015版新增了11条,修改了65条,整合了2条,是总结党的建设实践经验、实现制度与时俱进的具体体现。2023年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与2018年条例相比,新婚16条,修改76条,进一步扎紧织密制度笼子,发挥出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为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二、条例的核心内容前段时间,中共中央发布了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从今年1月1日开始实行。纪律严明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加强纪律教育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下面,我
24、就先带大家学习纪律处分条例。新修订的条例共有3编、11章、158条、2.2万字,跟2018年修订的版本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修订后的条例,政治性更强,内容更科学,逻辑更严谨,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强。其特点可以用“一二三四五六”来概括:“一个指导思想”:条例新增“党的纪律建设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重要领导思想为指导“两个坚决维护”:条例新增“坚决维护党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三个责任区分”:条例对主要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直接责任进行了区分。即,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就是
25、主要领导责任;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假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次要领导责任,就是重要领导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党员或者党员领导干部就要负直接责任,而领导干部有可能不仅要承担领导责任,还要承担直接责任(具体看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是不是起决定性作用)。“四种监督形态”:条例将监督执纪分为“四种形态。即,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使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是少数;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是极少数。“五个加重情形”。条例规定了五种加重处分的情形,即,强迫、唆使他人违纪;拒不上
26、交或者退赔违纪所得;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违纪受到党纪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从重或者加重处分情形。(六种从轻或者减轻处分的情形: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在组织核实、立案审杳过程中,能够配合核实审杳工作,如实说明本人违纪违法事实;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追究的问题,经查证属实;主动挽Pl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主动上交违纪所得;有其他立功表现。)“六大违纪行为”。条例进一步明确了违反六大纪律的行为,具体变动的内容有:违反政治纪律部分,新增了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发
27、表和传播危害党的言论、危害党的团结统一、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对抗组织审查、信仰宗教、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违纪行为的处分规定,并把违反组织纪律和违反工作纪律的规定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之中。违反组织纪律部分,对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或参加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违反F部选拔任用等违纪行为进行了补充细化。违反廉洁纪律部分,明确对滥用职权、谋求私利、侵占公私财物、违规接受礼品礼金和服务、从事营利活动、借用和管理服务对象钱物等违纪行为,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新表现的处分规定。违反群众纪律部分,新增对利用黑恶势力欺压群众、充当黑恶势力“保护
28、伞”、侵害群众利益等违纪行为的处分规定,完善对破坏党群、干群关系行为的处分规定,对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加重处分。违反工作纪律部分,进一步明确了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违纪行为的处分规定。违反生活纪律部分,在延续原有4条规定的基础上,新增了对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的处分规定。纪律是党的生命线。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条例在党内法规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会后,大家要拿到条例原文,原原本本、逐字逐句进行学习,加深对条例的掌握和理解,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推动工作更加规范、更加扎实、更有实效。三、部分新增条例的解读【第十
29、九条对于党员违犯党纪应当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但是具有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可以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或者组织处理,免予党纪处分C对违纪党员免予处分,应当作出书面结论。党员有作风纪律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违犯党纪情节轻微的,可以给予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或者予以诫勉,不予党纪处分。党员行为虽然造成损失或者后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所引起的,不追究党纪责任0】解读:党的二十大强调,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此次条例的修订,强调违纪行
30、为需要同时具备客观违规性和主观行责性,明确了对没有故意或者过失的行为不追究党纪责任的基本规则,避免因纯粹客观归责挫伤党员、干部积极性,从而导致消极“避责”、瞻前顾后、畏首摄尾的现象。新增第十九条第二款,也明确了不予处分的情形,进一步强化了第i种形态的处置方式,既体现动辄则咎,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也坚持错、责、罚相适应,防止出现追责不力或者滥用处分两种错误倾向。【第三十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或者有其他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反治安管理等违法行为,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违反国家财经纪律,在公
31、共资金收支、税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金融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等财经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党员有嫖娼或者吸食、注射毒品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解读:2018版条例对党纪和国法衔接在第27条至30条、第33条有着详细规定,在纪律审查中如果发现党员有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原则上先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并按照规定给予政治处分,再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这些规定体现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此次修订的条例,对第三十条分三款有针对性地进行了细化规定。比如:党员有其他“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反治安管理等”违法行为,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
32、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处分;再如新增了对违反国家财经纪律行为的党纪处分规定。同时新增了对有涉黄涉毒等违法行为党员的党纪处分规定,明确“党员有嫖娼或者吸食、注射毒品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这些修改,进一步明确了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法行为的范围,更好地促进纪法衔接。党员不仅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而且要严格遵守党章等党规,对自己提出更高要求。【第八十条在党组织纪律审查中,依法依规负有作证义务的党员拒绝作证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情况,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解读:1994年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
33、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组织和个人都有提供证据的义务”,“党员拒绝作证或故意提供虚假情况,情节严重的应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处分”,这个要求是一以贯之的。作为证人的党员,在组织向其本人了解有关情况时,应当增强组织观念、强化组织意识,本着对党内同志、党组织和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客观如实反映情况,严肃认真履行作证义务,共同维护纪律审查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第八十六条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职级晋升、职称评聘、荣誉表彰,授予学术称号和征兵、安置退役军人等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为本人或者其他人谋取利益的,给予警告
34、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弄虚作假,骗取职务、职级、职称、待遇、资格、学历、学位、荣誉、称号或者其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解读:党的二十大修改党章,将“充分发挥人才作为第一资源的作用”“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写入了党的根本大法0而积极营造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制度环境,加快建M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变得尤为重要。目前,构建制度环境和评价体系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阻碍。比如,在学术称号评选中还有说情打招呼、搞“圈子评审”、利益交换等突出问题。条例的增加,更有利于促进形成公平公正公开的评选环境,为推动营造识才
35、爱才敬才用才的良好氛围提供纪律保隙。【第一百三十条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贯彻执行、检查督促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消极回避、推卸责任,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解读:此条规定是对“新官不理旧账”的法规化表述,“新官不理旧账”是个形象的说法,表面看起来是“旧账”,实际上接手它、解决它本身就是新任领导干部的职责。新上任的领导干部,不仅要接过权力,更要接下责任
36、一任接着一任干,以事不避难的态度解决“旧账”、及时止损。【第一百三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热衷于搞舆论造势、浮在表面;(二)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在实际工作中不见诸行动;(三)脱离实际,不作深入调查研究,搞随意决策、机械执行;(四)违反精文减会有关规定搞文山会海;(五)在督查检查考核等工作中搞层层加码、过度留痕.增加基层工作负担;(六)工作中其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解读:条例第一百三十二条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
37、违纪情形中新增三项规定,包括“脱离实际,不作深入调查研究,搞随意决策、机械执行”“违反精文减会有关规定搞文山会海”“在督查检查考核等工作中搞层层加码、过度留痕,增加基层工作负担”。这些都是当前稿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比较典型的行为表现。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严格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持续纠治“四风”,把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取得明显成效。党的二十大进一步强调,“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党内的一个顽瘴痫疾,是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的大敌,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38、的危害,自觉摒弃和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纠治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动真碰硬、务求实效。【第一百五十三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解读:互联网时代,党员在全社会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仅体现在线下,同样体现在线上,这也是坚持对党员进行全周期管理的与时俱进的要求。近年来,党员不当网络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事件时有发生。比如,有的在微信群转发不雅图片、视频,成为“热点新闻”;有的公开发布崇洋媚外、炫富斗阔、铺张浪费等网络信息,引发舆论炒作,等等。在第一
39、百五十三条增写对违背公序良俗、在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的处分规定,切实规范约束党员网络言行,促进党员时时刻刻严格要求自己,做到网上、线下一个样。在未来的工作和学习中,我们要加强对条例的学习与宣传,深刻认识遵守党的纪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违反党的纪律行为严肃杳处,绝不姑息迁就,同时,要注重发挥条例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基础性作用,将其与党的其他法规制度相结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践行党的宗旨,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用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务实的作风,为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和奋斗目标而不懈奋斗。篇五、2024年学习新修订纪律处分条例心得感悟近日,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
40、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H称条例),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与2018年条例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进一步扎紧织密制度笼子,为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通过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面、反复的学习。在这里,我就学习和学习和领会“条例”精神实质的情况,谈几点自己认识和体会:一、充分认识廉政建设的意义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一个政党,如果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现象在党内滋长要延,就不能取得政权,即使取得政权后也不可能保持政权稳定。如果不能坚持不懈地做好反腐倡廉、拒腐防变工作,党的执政地
41、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党的十八大以来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颁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条例,这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侣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二、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搞好政治理论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的基础和前提。党员干部是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重点。作为一名党员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党的二十大的精神实质,深入、系统
42、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主动接受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做到勤政为民、廉洁从政。三、自觉接受监督作为党员要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党内处分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在工作中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始终
43、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坚持机关服务基层、党员服务群众,以创新的意识、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去工作,做一名廉洁自律、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书记职责。要以新修订的条例为准绳,对违纪行为敢于亮剑,通过严肃执纪维护纪律刚性和权威。学习过程中,我们注重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履职尽责、提升监督执纪问责质效的思路举措。我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紧扣“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总要求,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地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学习,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开展党纪教育,加强党纪建设,永葆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重要性、必要性;更加认识到党员干部,尤其是年轻干部只有熟
44、知党的纪律,时刻绷紧纪律这个弦,做到明戒尺、知敬畏、守规矩才能更好地履职尽责,才能更好地健康成长。知纪守矩,一是要严守政治纪律,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持之以恒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推进美丽江西建设;二是要严守组织纪律,坚决服从组织,做好组织上交办的每一项工作;三是要严守廉洁纪律,做到坚持原则,乘公用权,抵住诱惑;四是要严守群众纪律,做到一心为民,情系群众,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生态环境问题,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让群众
45、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五是要严守工作纪律,做到立足本职,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勇于担当;六是要严守生活纪律,做到加强道德修养,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正心明道,怀德自重。在学习过程中,我重点关注了纪律处分条例的核心内容和精神实质。我了解到,纪律处分条例是对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本规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保障。同时,我也深感纪律处分条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它要求我们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都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不得有丝亳的懈怠和违反。然而,在学习过程中,我也遇到了一些困惑和挑战。比如,有时候我会对一些条款的理解产生模糊,需要通过反复阅读和思考才能弄明白。此外,我也发现自
46、己在一些方面的行为并不完全符合纪律处分条例的要求,非常惭愧也很不安。比如:对于有些大气污染防治政策,存在异议及不理解,导致打折扣,搞变通,另外,也存在慢作为、懒政等违法群众纪律的行为及不敢斗争,不愿担当等违法工作纪律的行为等等。这次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让我受益匪浅。我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自己的纪律观念和组织观念,我将把遵守纪律作为一种自觉行为,融入到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去,努力做到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都能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0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素质,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篇六、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研讨发言材料同志们: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
47、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再次释放出以严明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鲜明信号,深刻表明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永远在路上。“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组工干部作为管党员的党员、管干部的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学深、用好党纪处分条例,从内心牢固树立起对纪律、对规矩的敬畏意识,走好工作中的每一步。一、勤学善思,深刻理解党纪处分条例的内涵意蕴“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只有不断学习新知识,才能保持内在的生机与活力。要逐字逐句全面学。条例全文共158条,从总则中的总体要求和适用范围等内容,到分则中对6种违反不同纪律的详细处分说明,都需要从头到尾逐字逐句学习,在总体上把握条例的结构和内容,了解全貌,熟悉梗概。要前后对照重点学。条例自上次修订以来,党的纪律建设有了许多新的实践,呈现出了新的特点,对照2018年党纪处分条例,对其中增写、删减、修改的内容重点学习思考,联系实际,体会深刻用意。要上下联系贯通学。党纪处分条例是将党章要求具体化为纪律规定的实际内容,也是实现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相衔接的生动体现,要把条例放在党内法规体系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总体布局中学习,做到融会贯通。二、学以致用,善于运用党纪处分条例工作指南“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学习是手段,学以致用才是目的,要注意将条例具体内容与工作实际相结合,在实践中运用条例,活化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