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研究生选课与成绩管理办法模板.docx

上传人:rrsccc 文档编号:10016499 上传时间:2021-04-11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67.8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大学研究生选课与成绩管理办法模板.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大学研究生选课与成绩管理办法模板.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大学研究生选课与成绩管理办法模板.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大学研究生选课与成绩管理办法模板.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大学研究生选课与成绩管理办法模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大学研究生选课与成绩管理办法模板.docx(4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xx 大学研究生选课与成绩管理办法模板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课程选课与成绩管理,现结合我校实际,修订 * 大学研究生选课与成绩管理办法。一、基本原则1. 根据研究生学科培养方案要求, 研究生课程可分为必修课程( 包括学位课程、核心课程等) 和选修课程。2. 研究生须在导师指导下以本学科培养方案为依据进行选课。各学院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秘书应根据研究生所在学科培养方案及研究生个人的实际情况,对研究生进行选课指导。3. 全校性公共课程原则上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选课, 专业必修课程应在本学科培养方案中所列课程组内选择, 选修课程可根据学科培养方案在本院系或外院系选择。4. 研究生每学期须在规定的选课时间内登

2、陆信息化管理平台进行网上选课。二、选课管理1. 选课资格:根据学校财务处相关文件精神, 在学研究生应在足额缴纳本年度应缴费用后方可办理注册手续, 并获得选课资格。 确因家庭经济困难不能按期足额缴纳应缴费用的研究生, 可按照规定程序申请办理“绿色通道”,并凭“绿色通道”办理注册手续后,方能获得选课资格。2. 各学科的培养方案、 课程设置以及各门课程信息, 可从研究生信息化管理平台中查询。 研究生应按照所在学科培养方案要求, 根据课程信息进行选课。3. 博士研究生课程安排时间一般为 0.5-1 年,本直博研究生课程安排时间一般为1.5 年,硕士研究生课程安排时间一般为1 年。4. 选课时间安排。一

3、般情况下,每学期前 2 周为选课周,具体时间以研究生院每学期公布的时间安排为准。 研究生必须严格遵守时间安排,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选课。5. 退课时间安排。一般情况下,每学期前 4 周内可退课,具体时间以研究生院每学期公布的时间安排为准。在退课截止时间之前,研究生可在网上自行操作进行退课。 为了防止教学资源的浪费, 在退课截止时间之后,研究生所选课程一律不予退选。6. 关于重修。必修课程 ( 含公共必修课 ) 不合格,必须重修。学生重修课程应在信息化管理平台中重新选课, 参加课程学习并通过课程考核后,方为重修通过。如因课程设置调整无法重修同一门课程的,可修读同类或高一级课程代替。 选修课程不合格的

4、重修也可改选其他课程。7. 关于教学测评。教学测评是促进和提高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措施之一。 研究生必须参与对所学课程的教学测评, 在研究生信息化管理平台的成绩系统中完成测评工作后, 方可查看所学课程成绩。三、考核方式及要求2. 考试方式有笔试、口试或口笔试结合。笔试可以开卷和闭卷。任课教师可以根据课程特点确定考试方式。3. 课程考核一般安排在课程教学结束后进行。 公共课程考试安排由研究生院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 ; 其他课程考核安排由开课院( 系、所 ) 确定,但须提前将考核安排( 含电子版 ) 报研究生院备案。4. 研究生公共课程考核必须按照研究生院安排的时间、 地点进行,其他时间

5、、地点考核的成绩一律无效。四、成绩管理1.所有研究生课程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评定。课程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课程成绩合格方可获得学分。2. 关于旷课与缺考。 研究生应按所选修课程的教学计划, 参加教学活动,完成学习任务, 并按时参加课程考试。一门课程缺课累计达课程时数 1/3 或无故缺考者,该课程考核成绩以零分计。3. 关于缓考。研究生因故不能参加考试者, 须事先办理缓考申请,填写 * 大学研究生课程缓考申请表,经任课教师同意,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后 ( 研究生公共课须经研究生院批准 ) ,方可缓考。缓考获批后只能参加该课程下一轮次的考试,不能提前或单独考试。4. 关于跨校修课。研究生修读校外课程,需

6、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及学院主管领导同意,并报学院审批 ( 公共课报研究生院审批 ) 。5. 关于跨学科选修。学校鼓励跨学科选修研究生课程或高年级本科课程。研究生跨学科修习高年级本科课程的成绩须经一级学科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或学院主管领导认定并存档,有效学分原则上不超过各学科培养方案中规定的选修课程总学分的30%。6. 在学本科生选修研究生课程且成绩合格的, 可以作为研究生阶段成绩与学分认定。7. 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成绩与学分不能作为研究生阶段成绩与学分认定。8. 同等学力或跨专业考入的硕士研究生, 应由导师根据研究生实际情况确定补修某些本专业的本科生主干课程, 所修课程可录入研究生个人学籍档案,但不计学分。9. 研究生发生考试违规行为的, 该课程考核成绩无效,并按*大学考试纪律及违规处理办法给予纪律处分。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 大学研究生选课与成绩管理办法 (201*)* 大研 * 号) 同时废止。:网络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内容仅供参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会民生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