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定书的概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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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文最新推荐- 裁定书的概念 裁定书是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或判决执行过程中,就诉讼程序或部分实体问题作出决定所制作的文件。如,驳回上诉的裁定,因被告人死亡终止审理的裁定,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的裁定,减刑的裁定等等。裁定也分刑事裁定,民事裁定,一审裁定,二审裁定。 加强村组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村组干部是联系农民的桥梁和纽带,是农村各项政策的执行者和落实者,在农民增收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只有这支干部队伍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把党和国家对促进农民增收的各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对农民增收在信息上给予引导、在技术上给予辅导、在资金上给予协调和支持,农民增收

2、才有希望。驻波亨村委会促农增收工作组通过深入调查研究,针对波亨村委会“两委”班子“软弱涣散”,村组干部处事不公、为政不廉,党员队伍先锋模范作用难以发挥的现状,以实施“云岭先锋”工作为契机,采取有力措施,着力整顿村“两委”班子和村组干部队伍,提高村组干部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建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一、深入调研,找准结症驻波亨村委会工作组自3月11日进驻该村委会以来,围绕农民增收难这个主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召开群众会议、找村组干部座谈、走访农户,认真分析思考,认为波亨村委会农民增收难主要是村“两委”班子成员缺乏带领群众发家致富的责任心、事业心,做天和尚撞天钟,得过且过。村组干部处事不公、为政不廉

3、,村组财务不公开,部分村民小组长贪用、侵占集体收入,群众怨气很大,部分群众对村“两委”班子和村组干部失去信心,各行其是,集体观念淡漠,不交纳税金、电费、水费等各种款项,不投义务工,形同一盘散沙,干群关系紧张,各项工作难以开展,党和国家的政策难以落实。二、对症下药,理顺关系要促进农民增收就必须化解群众心中的怨气,改变村“两委”班子成员和村组干部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争取群众的支持,把群众的心凝聚起来,共谋发展。我们从群众最怨的村组财务问题入手,在村民小组换届中抓好村组帐务的清理和公布,给群众一个明白,消除群众心中的怨气,增强群众的凝聚力。一是处理把度村民小组长侵占集体收入问题。原把度村民小组长将集

4、体退耕还林的收入4593.12元占为己有,  以各种名目侵占集体利益,群众对此抵触情绪非常大,各项工作难以开展。工作队员通过三番五次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用政策攻心,晓之以理,最终让其交出了所侵占的集体收入。二是处理张波乐村杂工找补问题。张波乐村由于上届村民小组长处事不公,20余户农户不交杂工差欠款,影响了大部分群众投义务工的积极性,村组的各项工作也因此而无法开展,直接影响全村人民的利益。我们召集差欠杂工款的农户讲清道理,对前任村民小组长不公道、不正派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教育批评,消除群众的抵触情绪,将所有欠交款项全部收清。通过抓村组财务公开,群众心中的怨气消除了,对村组干部信任了,对各项

5、工作也更加支持了,以前沟渠倒塌无人参加修复,河水从门前奔流不息,田里却干涸开裂的状况得到了改变,为增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三、抓好班子,带强队伍“群众富不富,关键看干部”。只有抓好村组干部队伍建设,增强他们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才能形成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我们以实施“云岭先锋”工程为契机,抓班子、带队伍,着力提高党员素质,增强村班子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战斗力。(一)抓村“两委”班子建设,提高战斗力。一是在村级“两委”班子换届中,结合波亨实际,对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实行分设,增强班子的力量。二是工作队员以身作则,从打扫卫生、烧火做饭、挖地种菜等小事做起,以优良的工作作风感染和带动“两委”班子成员真

6、抓实干,增强他们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引导他们为群众多办实事、好事。三是言传身教,提高“两委”班子处理复杂矛盾的能力。针对“两委”班子成员综合素质低,处理复杂矛盾能力弱的实际,我们带领“两委”班子干部一个村一个村地处理问题,出主意,教方法,通过“传、帮、带”使班子成员的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四是召开村“两委”班子民主生活会,着力整顿思想作风。本着只讲问题,不讲成绩的原则,开诚布公查找问题,触及每个人的灵魂。通过民主生活会,使班子成员的思想素质得到明显提高。(二)抓党员教育,提高整体素质。一是召开党员大会宣讲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党员的头脑,使党员的思想时刻同党中

7、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同每个党小组过一次组织生活会,提高党员的思想素质。我们抽出晚上的时间与4个党小组过一次组织生活会,同党员畅谈发展思路,研究本村存在的问题,引导党员树立大局意识、责任观念,为本村的发展献计出力,充分发挥他们带领群众致富的作用。(三)抓村组干部培养,提高带领致富能力。一是把好村民小组长选举关,把真正处事公道正派、办事有魄力、群众公认的人选入村小组班子。二是通过抓培训,提高村组干部综合素质。我们组织七个村民小组干部进行了为期一天的培训,就如何当好一名合格的村组干部进行了专题讲座,提高村组干部的思想素质,增强他们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培养他们吃苦奉献的精神。三是经常到村组干部家中座谈,

8、引导他们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同他们一起研究本村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教方法、出思路,增强他们做好工作的信心和决心。通过深入扎实的工作,农民增收成效明显。一是粮食大获丰收。2004年粮食总产量569920公斤,  比2003年的421955公斤增加147823公斤,人均粮食占有量320公斤,比2003年的237公斤增加83公斤,增长35%。二是人均纯收入明显增加。2004年农民人均经济纯收入944元,比2003年的826元增加118元,增长14.3%。三是农民现金收入明显提高。通过制定增收措施,落实增收计划,我们联系建立农民增收卡的60户农户现金收入明显增加。所联系的60户农户涵

9、盖了全村会的7个村民小组,有人口277人,占总人口的15.5%,经济基础有好、中、差,比较有代表性。2003年人均现金收入941.6元,最低人均现金收入仅为261元;2004年人均现金收入1060.3元,比上年增加118.7元,增长12.6%。最低人均现金收入317元,增长21.4%。促农增收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干部驻村入户不可能是永久的,只有抓好村“两委”班子、村组干部、共产党员这支骨干力量,增强他们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才能形成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我们正是通过解决群众最怨的问题入手,化解阻碍农民增收的各种矛盾,加强村组干部、党员队伍建设,增强这支队伍的战斗力,发挥他们在促农增收中的中坚

10、力量,为破解农民增收难题,找到了一条可供借鉴的路子。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于2007年6月18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局长:邵明立 二七年七月十日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药品的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规范药品注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药物临床试验、药品生产和药品进口,以及进行药品审批、注册检验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药品注册,是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药品注册申请人

11、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拟上市销售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等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同意其申请的审批过程。 第四条 国家鼓励研究创制新药,对创制的新药、治疗疑难危重疾病的新药实行特殊审批。 第五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药品注册工作,负责对药物临床试验、药品生产和进口进行审批。 第六条 药品注册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药品注册实行主审集体负责制、相关人员公示制和回避制、责任追究制,受理、检验、审评、审批、送达等环节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条 在药品注册过程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事项,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行政许可直接

12、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第八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查询的药品注册受理、检查、检验、审评、审批的进度和结论等信息。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行政机关网站或者注册申请受理场所公开下列信息: 药品注册申请事项、程序、收费标准和依据、时限,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药品注册受理、检查、检验、审评、审批各环节人员名单和相关信息; 已批准的药品目录等综合信息。 第九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相关单位以及参与药品注册工作的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技术秘密和实验数据负有保密的义务

13、。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十条 药品注册申请人,是指提出药品注册申请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机构。 境内申请人应当是在中国境内合法登记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机构,境外申请人应当是境外合法制药厂商。境外申请人办理进口药品注册,应当由其驻中国境内的办事机构或者由其委托的中国境内代理机构办理。 办理药品注册申请事务的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熟悉药品注册的法律、法规及技术要求。 第十一条 药品注册申请包括新药申请、仿制药申请、进口药品申请及其补充申请和再注册申请。 境内申请人申请药品注册按照新药申请、仿制药申请的程序和要求办理,境外申请人申请进口药品注册按照进口药品申请的程序和要求办理。 第十二条 新药

14、申请,是指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的注册申请。 对已上市药品改变剂型、改变给药途径、增加新适应症的药品注册按照新药申请的程序申报。 仿制药申请,是指生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批准上市的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的注册申请;但是生物制品按照新药申请的程序申报。 进口药品申请,是指境外生产的药品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注册申请。 补充申请,是指新药申请、仿制药申请或者进口药品申请经批准后,改变、增加或者取消原批准事项或者内容的注册申请。 再注册申请,是指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有效期满后申请人拟继续生产或者进口该药品的注册申请。 第十三条 申请人应当提供充分可靠的研究数据,证明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

15、并对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四条 药品注册所报送的资料引用文献应当注明著作名称、刊物名称及卷、期、页等;未公开发表的文献资料应当提供资料所有者许可使用的证明文件。外文资料应当按照要求提供中文译本。 第十五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执行国家制定的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可以组织对药品的上市价值进行评估。 第十六条 药品注册过程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非临床研究、临床试验进行现场核查、有因核查,以及批准上市前的生产现场检查,以确认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七条 两个以上单位共同作为申请人的,应当向其中药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人均为药品生产企业的,应当向申请生产制剂的药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人均不是药品生产企业的,应当向样品试制现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第十八条 申请人应当对其申请注册的药物或者使用的处方、工艺、用途等,提供申请人或者他人在中国的专利及其权属状态的说明;他人在中国存在专利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对他人的专利不构成侵权的声明。对申请人提交的说明或者声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行政机关网站予以公示。 药品注册过程中发生专利权纠纷的,按照有关专利的法律法规解决。 9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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