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的基本模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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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文最新推荐- 面试的基本模式 面试是评价应聘者素质特征的一种考试方式,根据招聘对象的水平,面试常采用不同的模式。面试的模式按应聘者的行为反应可分为言谈面试和模拟操作面试。 以下提供一些面试的基本模式,仅供参考。 言谈面试是通过主试与被试的口头交流沟通,由主试提出问题,由被试口头回答考察应聘者知识层次、业务能力、头脑机敏性的一种测试方法。 模拟操作面试是让被试模拟在实际工作岗位上的工作情况,由主试给予被试特定的工作任务,考察被试行为反应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是一种简单的功能模拟测试法。例如企业在招聘技术工种时,可采用实地操作的测试方法,考察应试者技术的娴熟程度。又如速记、打字、绘图等人员招聘时

2、均可采用实地考试的方式。另外,公关、销售等有关人员招聘时,也可结合模拟操作面试。 主考官:(手拿一件产品)这是我公司的一件新产品,现在你作为销售人员开始向我推销。 主考官:假设你是我公司的公关小姐负责媒介工作。我公司有一重要广告要三天内见报,而某热门晚报的广告一个星期内均已排满,你将采取哪些行动?如何巧避面试陷阱? 面试按其操作方式可分为结构化面试和非结构化面试两种。 结构化面试是指依预先确定的程序和题目进行的,过程结构严密、层次分明、评价维度确定,主试根据事先拟好的谈话提纲逐项向被试者提问,被试者针对问题进行回答的面试。这种面试方式是我们所提倡的。 非结构化面试是指在面试中所提的问题,以及谈

3、话时所采用的方式都是由主试自由决定,谈话层次交错,具有很大偶然性的面试方式。现在大多企业在人才招聘中的面试均属于这种方式。这对富有经验的面试考官是有效简便的方法。但对大多数面试考官来说还是应当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面试按其人员组成可分为:个人面试、小组面试、集体面试。 个人面试又可分为一对一的面试和主试团面试两种方式。 一对一的面试多用于较小规模的组织或招聘较低职位员工时采用,有时也用于人员粗选,另外当公司总经理对人员进行最后录用决策时也常采用这种方式。一对一的面试能使应聘者的心态较为自然,话题往往能够深入,谈话过程容易控制;但其缺点是由主试者的知识面限制,考察内容往往不够全面,而且易受主试官

4、个人感情的影响。 主试团面试是由25个主考人组成主考人组成主试团,分别对每个应聘者进行面试,分别对每个应聘者进行面试。采取这种方式时,主试团成员需要进行角色分配,各自从不同的角色相互配合。一般主试团由三人组成,一位是人事部门经理、一位是用人业务部门经理,另一位聘请咨询机构的人才招聘专家。三人的分工主要侧重于评价维度的分配上;如公司人事部经理可侧重于对应聘者求职的动机、工资要求、人际关系的考察上;人事招聘专家侧重于对其责任心、应变能力、领导才能等方面考察上;业务部门一般负责考察其相关专业知识和过去的工作成绩。主试团面试容易给被试人构成一种心理压力。 小组面试。当一个职位的应聘人较多时,为了节省时

5、间,让多个应试者组成一组,由数个面试考官轮流提问,着重考察应试者个性和协调性的面试方式。在小组面试中常在某位被试回答问题后,主试突然向其他被试发问对于先生刚才的回答,其他人有什么看法?这时要求被试者举手回答,能反映一个人的机敏性和主动性。我基本上赞同刚才那位先生的观点,但在有一点上却不敢苟同……这种回答方式既有协调性又具有个性。但回答时间不宜过长,要简明扼要,否则其在工作中表现出来的个性将会使其他同事难以接受。 集体讨论。将被试分成数组,每组58人。主试数人坐在一旁观察。主试中确立一个提问者,提出一个能引起争论的回答,如:入关到底是否益于中国经济的发展?、人才流动是

6、否能促进生产的发展?等等,让被试围绕着问题展开讨论。从而考察被试的沟通能力、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领导能力。这种方法是现代评价中心技术中的无领导小组讨论在面试实践中的应用,与单个面试相比较,具有其不可超越的优越性。 面试按其进程又可分为第一次面试,第二次面试,第三次面试,直至第五次面试。一般常用的是三次以内,称为三级面试方式。 第一次面试常由人事部门的人才招聘员接待,对应试者的基本条件进行核实,确认应试者的学历证明及其工作业绩。 第二次面试是面试中最重要的一次。常由人事部门和业务部门联合主持,有可能的话还邀请专门面试考官参加,是对应聘者个性特征、能力倾向、愿望动机、业务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考察,

7、并写成评语报公司人事总裁。 第三次面试由公司人事总裁直接约见,主要是在第二次面试的基础上,考察应聘人的适用性和应变力。第三次面试往往是短时间的面谈。 一般录用人员的层次愈高,面试的次数也愈多。一般人员的录用常由人事部门和业务部门面试后直接决定,只有公司中层干部的录用,非由企业人事总裁直接参与不可。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实习点总共有十名同学,分布于东西湖总部和庙山分部。第一次以教师的身份站在学生的面前。我们实习队的的同学们能够迅速的进入到实习教师的角色当中,并且,很快的完成了从一名学生到教师的转变。凭借在学校所学的体育专业知识和武术专项知识,顺利的承担起了在警官学院的各项实习任务。实习队员始终保持着

8、:谦虚、积极、负责和务实的实习态度对待实习。虽然教学经验不足,但是我们有端正的实习态度。我们始终坚信,正确的实习态度能给我们的实习带来收获!谦虚。绝对不因为自己有技术有能力而目中无人。我们有不懂的决不装懂,经常虚心向老师请教。实习队员们在学校尊敬老师,关心学生。积极。在实习期间,实习队的同学们不仅能够按量完成教学任务,并且,在警官学院老师有需要的时候能够积极主动的为老师出力献策。负责。对自己的工作和学生负责。课堂上对学生严格要求,让每个学生都有收获。按警官学院校方的要求完成教学任务。务实。实习队的同学们在课堂当中都是实打实的教学生真本领。没有为了混日子而实习的课堂,只有学本领的课堂。学生们学的

9、认清,我们教的实在。除了留校实习的同学之外,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实习点,是唯一留汉实习的两只实习队之一。实习队的同学们饮食起居都是在体院,只要有实习的日子,同学们都是早上六点起床整理行装准备出门实习,经常是晚上七点才回寝室。值得一提的是,武汉警官职业学院东西湖总部是第一次接受实习生的实习。实习对的邓东和刘杰两名同学请缨,主动承担位于汉口的警官学院总部校区实习任务。面对陌生的环境和警院老师们怀疑的目光,两名同学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赢得了警院老师的肯定和学生的尊重。警官学院警体部的张部长肯定的说:“以后像这样的实习学生,咱们总部每年都要!”实习的两个月好像一转眼就过了。我们收获了!两个月的时间让我们成长,

10、我们的努力和付出没有白费。这些日子过的紧凑和充实。实习队的同学们通过实习,能力上都有了很大的提升。在警官学院与老师和学生们都建立了深深的友谊。这个学期的实习终于结束了!下个学期就要开始找工作了!愿实习队的同学们都能够找到理想的工作,人生道路一帆风顺!在此,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实习队祝武术学院老师们工作顺利,身体健康。也祝同学们工作事业一帆风顺! 编号:_甲方:_(正文中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_工商登记号码:_邮政编码:_ 电子信箱:_联系电话:_网址:_传真:_ 乙方:_(正文中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_ 工商登记号码:_邮政编码:_电子信箱:_联系电话:_ 网址:_传真: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1、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聘用中国员工事宜达成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乙双方有关乙方聘用中国员工及相关事宜,适用本合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从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条甲方向乙方派遣中国员工或乙方聘用中国员工的,双方应按照本合同有关约定另行订立聘用中国员工合约,明确乙方聘用中国员工的具体人数,姓名,聘期,聘用费等事宜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条乙方与被聘用的中国员工之

12、间系聘用与被聘用的劳务关系,双方可以根据本合同有关规定,另行订立聘用约定,确定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的权利义务,聘用约定副本需送甲方备案。 第四条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因购房贷款(含担保)等民事事宜,应另行订立相关协议,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所生争议,与甲方及本合同无关,甲方不承担中国员工之连带责任。 第五条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因出国,培训需约定服务期限、费用、赔偿等事宜,应事前订立相关出国培训协议或者培训协议,确定各自权利义务。所生争议,甲方不承担中国员工之连带责任。 第六条本合同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相抵触的,或者因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变更而不一致的,分别以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为准。 第

13、二章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71甲方可以根据中国法律和本合同有关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用工,并有权对其违法用工,损害被聘中国员工利益的行为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和要求; 72应乙方或中国员工的要求,甲方有权对发生争议的乙方和中国员工进行调解; 73因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变更,致本合同条款与之不一致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执行该项规定; 74对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进行交涉。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意见后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 第八条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81甲方应教育被聘中国员工遵守中国法律和乙方的规章制度,保守商业秘密,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82甲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规定,按照

14、本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标准,为中国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承担约定的福利待遇费用; 83甲方协助乙方办理中国员工的出国(境)手续; 84对乙方委托甲方管理驾驶关系的中国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85甲方按照有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中国员工评定专业技术职称; 86甲方因业务需要搬迁办公地址,应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章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91乙方有权对甲方推荐的人选进行选择,或在甲方推荐人选之外自行选定符合国家规定的应聘人员,须在中国员工第一个工作日前经由甲方办理聘用手续; 92对聘用的中国员工,视聘用期限规定试用期: 聘用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

15、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 聘用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聘用期限在三年以上不满十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聘用期限在十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93试用期内,如不符合录用条件,乙方可以解聘,但应支付试用期聘用费。试用期满,所聘中国员工自动转为正式聘用员工,其受聘期自试用之日起计算; 94对严重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乙方规章制度(此规章制度须事前已向中国员工公开)的中国员工,对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使乙方利益蒙受重大损害的中国员工(重大损害的标准应由乙方在乙方的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乙方可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但若中国员工对乙方制定的损害标准提出疑

16、义而产生劳动争议的,须事先通过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确认重大损失的标准有效后,乙方才能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 95因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变更致本合同相关条款与之不一致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执行该项规定; 96对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进行交涉。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意见后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 第十条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101乙方应尊重中国员工的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不歧视中国员工的种族和性别; 102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和政府的规定,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标准,为中国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 103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对被聘中国员工进行上岗前培训,并

17、为其提高劳动技能的学习和培训提供便利条件; 104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其政府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遵守法定工时制度,乙方安排中国员工加班的,应支付加班费;加班费的计算方法为: 工作日加班=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小时150; 休息日,带薪休假日加班=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小时200; 法定节假日加班=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小时300。 105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休息休假的规定,保证中国员工法定节假日及婚假,产假等带薪假期。为受聘满一年的中国员工安排每年一次不少于连续15天或累计15个工作日的带薪休假。对受聘不满一年的,按实际受聘月数每月一天计算休假天数。因工作

18、需要无法安排的,在征得受聘员工同意情况下,视为休息日加班予以经济补偿; 106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医疗期的规定,对因病或非因公负伤的中国员工给予医疗期; 107乙方应执行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不得剥夺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合法权益; 108乙方应遵守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工资的规定,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甲方或者由乙方直接支付给中国员工本人,不得克扣或拖欠工资。对受聘满一年的中国员工年终加付一个月的聘用费。当年受聘不满一年的,按实际受聘月数每工作一个月加付月聘用费的十二分之一; 109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向中国员工提供国家规定标准的

19、工作场所,工作条件,卫生设施,卫生条件和健康检查; 1010乙方必须为从事驾驶员工作或者驾驶机动车的中国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未予投保而因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参照当地保险公司有关理赔规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11乙方应当为其派遣境外,国外工作或培训的中国员工投保境外人身意外险和医疗保险。未予投保而中国员工致伤(病),致残或死亡的,由乙方参照中国员工工作或培训所在地保险公司有关理赔规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13乙方应当为中国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和意外医疗保险。投保额分别不低于人民币_元和_元。未予投保而中国员工致伤,致残或死亡的,由乙方参照当地保险公司有关理赔规定承

20、担全部赔偿责任; 1014乙方应督促中国员工办理受聘期间的有关合法工作证件,教育中国员工遵纪守法; 1015因本合同第四章争议事宜引起的劳动争议仲裁或法律诉讼,并使甲方成为争议当事人的,乙方应该接受委托,作为甲方代理人之一与甲方共同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 1016乙方应遵守中国法律有关税收的规定,依法代扣代缴中国员工的个人所得税。未代扣代缴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1017乙方因业务需要搬迁办公地址,应提前15日通知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四章解除或终止聘用的条件,程序和补偿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聘用中国员工: 111被聘用的中国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

21、的用人标准或条件的,但乙方应于试用期满前十天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中国员工和甲方; 112中国员工严重违反乙方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 113中国员工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使乙方利益蒙受重大损失的; 114中国员工因*嫖娼被收容教育的; 115中国员工因吸毒被强制戒毒的; 116中国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得解除或终止聘用中国员工(但符合本合同第十一条情形的除外): 121中国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乙方未另行安排过其他工作的; 122中国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123中国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乙方未对其进行培训

22、或者调整过工作岗位的; 124被聘中国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 125中国员工因公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 第十三条乙方解除或终止聘用符合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的中国员工,须支付自解聘之日起至第十二条所属情况消失期间的工资。 第十四条除符合本合同上述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约定的情形以外,乙方解除聘用中国员工,应以书面形式分别提前三十天通知中国员工和甲方,否则另行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管理费及中国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以取代提前通知期。同时支付该员工聘用时间每满一年,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但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聘用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医疗期满后被解聘,除按上述标准支付补偿金外,还须支付中国

23、员工不少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或患绝症的,还应当按国家规定标准加发医疗补助费。 第十五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必须解除聘用中国员工,但甲乙双方应按下列约定的条件和标准执行: 151被聘中国员工在试用期内书面提出辞职的,不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152被聘中国员工提前三十天书面提出辞职的,不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153被聘中国员工未提前三十天提出辞职的,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以取代提前通知期。 第十六条中国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不按本合同第十五条解除聘用中国员工: 161中国员工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未处理完毕的; 162中国员工被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审查尚未结案的; 163

24、中国员工与乙方就出资培训,分配住房等事宜约定的服务期限未满的; 164国家或_市有特别规定的。 第五章费用及其结算 第十七条乙方聘用中国员工,应根据本合同约定按聘用人数每月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十九条构成的聘用费。 第十八条聘用费经甲乙双方协商,由聘用中国员工合约确定,并以每月三十日前甲方的付款通知书为当月聘用费的结算依据。聘用费可以人民币或者等值于人民币的外币报价结算。 第十九条每年四月一日前,乙方应根据中国员工社会保险缴纳所在地政府公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物价上涨指数,聘用员工社会保险基数的调整,社会保险福利制度规定的各种费用调整幅度,以及中国员工工作业绩和岗位变动

25、,相应调整聘用费,具体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二十条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从聘用费中扣除工资部分直接支付给中国员工,具体由聘用中国员工合约确定。 第二十一条乙方须于每月月底前向甲方支付并结清当月的聘用费。 第二十二条甲方或乙方自解除聘用中国员工之日起三十天内,向对方支付并结清本合同第三章,第四章约定的有关费用。 第二十三条中国员工在聘用期间发生因公致残,死亡事故时,应按国家及当地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甲方为主,乙方协助,做好善后工作,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对已按约定为中国员工支付相关保险费的,则先由保险赔款支付。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一经订立,对双方即具有约束力,甲方和乙方均应自

26、觉履行,但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二十六条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结清聘用费或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费用而延迟付款,并且无甲方认可的正当理由的,乙方每延迟一日按应付款的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第二十七条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七章附 则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所称“中国员工”,系指乙方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本合同及聘用中国员工合约所聘用的中国公民;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所称“聘用费”,系指乙方每月付给甲方的聘用中国员工的各种

27、费用的总和;其中包括: 291中国员工的工资; 292为中国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293医疗与保险等员工的福利费; 294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服务费。 第三十条本合同所称“管理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而支付给甲方的除中国员工的工资以外的其他各种费用的总和。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所称“社会保险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而需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规定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等费用。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所称“员工福利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而需按月支付给甲方的用于中国员工医疗,保险,活动,慰问等事宜的费用。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所称“服务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需按月支付给甲方的用于

28、为中国员工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而产生的经营成本及有关税费。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所称“工资”,系指乙方因实际使用中国员工而根据中国法律及其政府规定必须由乙方承担的支付给中国员工的劳动报酬总称。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年。合同期满前30天内,如任何一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本合同,则本合同有效期自行延长。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于_年_月_日在_签订,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分别以中文和_文书就,具有同等效力。当两种文本存有不同解释时,应以中文文本为准。甲方(盖章):_乙方(盖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_年_月_日签订地点:_签订地点:_附件一、中国员工聘用合约(略) 二、甲方承担中国员工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的说明(略) 19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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