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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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西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30日起实施 选址需交通便利2013-01-24 08:22 来源:南宁新闻网-南宁日报 338)记者昨日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以下简称 标准)已获专家评审通过,自本月30日起实施。根据标准,保障性住房选址明确规定要建在交通便捷的地区、廉租房小区不设置机动车停车位、廉租房及公共租赁房的装修要一步到位便民、利民亮点摘要 1.选址:宜在公交站点500米半径覆盖范围内2.配套:800米范围内宜具有1个及以上的开放活动空间等公共场所3.停车:非机动车停车位1.5辆/户以上,机动车停车位只提供给公共访客4.装修:一步到位,经适房、限价房采用

2、样板房菜单选择5.质量:实施住宅工程质量逐套验收制度县城保障性住房:需设在市政道路通达处 保障性住房的选址一直备受住户的关注。标准明确规定,保障性住房选址宜优先选择生活环境宜居、周边配套较成熟、公共交通便捷的已开发地区或邻近区域,宜在公交站点500米半径覆盖范围内,县级市及县城的保障性住房宜设置在市政道路通达处。此外,保障性住房宜建设在设有相应的商业、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市政配套设施的区域。根据标准,保障性住房住区宜为残疾人就近提供工作场所,为老年人和残疾人提供活动、社交的场所及相应的服务设施,其边界800米范围内宜具有1个及以上的开放活动空间等公共场所。假若住区为纯居住用地的,

3、可作适当的商业配套。还应为居民锻炼和儿童玩耍设置必要的室外健身器械与儿童活动器材。组团及以上规模的保障性住房住区,应设置不小于40平方米的集中型公共绿地。标准明确,保障性住房既可分类集中建设,也可相互混建或在普通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廉租房小区:不设住户机动车停车位 关于停车位,标准也有规定。根据标准中设定的规划指标,廉租房机动车停车位为每100户至少设置10个,公共租赁房为每100户至少设置30个,限价房及经济适用房小区每1000平方米至少设置6个停车位。廉租房小区停车位并非住户机动车停车位,而是公共访客机动车停车位。同时,标准提出,保障性住房小区需设置非机动车停车位,并适当安排残疾人助力车、

4、小型三轮车停车位,与自行车停车位综合考虑。经适房非机动车位至少大约1.5辆/户,其他类型保障性住房大于2辆/户。目前,广西大部分城镇居民均使用电动自行车作为交通工具,但大部分车库未提供电动自行车充电设备,而用户私拉电线存在较大隐患,因此,标准建议在设计时考虑提供电源插座等充电设施。廉租房、公租房:建筑、装修一体化设计 根据标准,保障性住房中,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装修应按照建筑、装修一体化设计要求,装修设计、施工应与建筑主体设计、施工同步,装修一步到位。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宜采用样板房菜单选择。标准中关于廉租房及公共租赁房的装修标准规定,所有的硬件装修一步到位,真正实现拎包入住。其中,地

5、面为水泥砂浆或普通防滑砖,天花板刷上乳胶漆,卫生间及厨房墙面贴上普通釉面砖,卫生间洗手盆(含配件)、洗面镜、蹲位、淋浴龙头、排气扇、吸顶灯一应俱全,阳台有晾衣杆,公共租赁房还有简易家具保障房质量历来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标准规定,保障性住房交付验收工作,应全面实施住宅工程质量逐套验收制度。建设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加强对竣工验收的监督抽查,对竣工验收程序不符合有关规定,或工程质量存在结构安全隐患、主要使用功能存在明显缺陷的,责令限期整改,并责令重新组织竣工验收,直至达到合格标准。(记者尹海明 通讯员陈飞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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