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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反之,则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2、严格按照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采用“TN-S”供电系统,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确保临时用电的安全。3、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的要求作保护接零,或作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保护接地。4、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意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5、建立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认真收集有关资料。6、配电箱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门应配锁;所有的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7、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8、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砂灭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