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凉山州金阳县“4·4”特大道路交通事故.doc

上传人:土8路 文档编号:10556677 上传时间:2021-05-23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12.6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四川省凉山州金阳县“4·4”特大道路交通事故.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四川省凉山州金阳县“4·4”特大道路交通事故.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四川省凉山州金阳县“4·4”特大道路交通事故.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四川省凉山州金阳县“4·4”特大道路交通事故.doc(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四川省凉山州金阳县“44”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事故经过2001年4月4日上午8时30分,四川省凉山州金阳县热水河乡瓜子地村西衙门组个体车辆经营户徐显东,驾驶川W02560北京1041型1.5吨小货车(此车为报废车辆)非法搭乘24人,从金口大桥双龙坝26公里+400米处右转弯向前行驶15米后,因操作不当偏离正常行驶车道,向右驶出路外后往前奔出8米,翻于150米高的悬崖下,造成死亡16人、重伤3人、轻伤1人、车辆报废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二、事故原因分析经公安交警部门现场勘察和州政府事故调查组的取证调查认定,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原因是:(1)无证驾驶员徐显东(车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33条(三)款等规定,非法货车载客,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2)金阳县政府及政府有关道路交通执法监察部门,执法不严,督促监察、检查不力,对该车非法、违规、违章载客处置措施不果断。该车从事客货运输往返云南至金阳数月,该报废的车未采取果断措施就地处置,是酿成事故的间接原因。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会民生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