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隆矿“.5.24”事故.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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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隆矿“2007.5.24”事故 2007年5月24日白班,综维二队队长温在班前会上安排班长高带领李、黄、孙、安到S1702回顺超前支护工字钢棚处进行替换棚工作。11时已翻完两架并给完两架,在翻第三架工字钢棚前,李在欲回撤的工字钢棚梁下绑好两道棕绳,黄先把部分顶拌拆除,然后孙和黄把准备好的一根单体打在下帮的棚梁亲口处,用单体将梁支起与棚腿脱离,然后将棚腿用撬棍别离,再给单体泄压放工字钢梁,单体泄压后棚梁没下来,这时黄发现工字钢棚梁的中心劲木没有拿掉(翻棚前只拿掉了两个防倒拉筋),于是黄用撬棍去别中心劲木,这时棚梁突然向黄站立的方向滚落,棚梁的一端砸在黄左小腿上,造成左小腿胫骨平台骨折。 事故原

2、因: 直接原因:作业人员黄违章作业,回梁时未提前将梁间劲木拆下,简化作业程序,未严格按作业程序操作。 重要原因: 1、打单体时将工字钢的保护绳挤在靠帮位置,单体卸压后没有起到保护作用。 2、规程编制不严密,审批不细,回收工字钢棚内容不全,未明确制定操作流程,未能起到完全指导现场安全施工作用。 间接原因: 1、作业人员拆除顶柈时上帮的一垛刹杆没有拆掉,没有完全给棚梁泄压,造成棚梁承受压力。 2、作业处距工作面只有24米,当时采煤机正在工作面机尾处割煤,回顺超前支护范围内能见度低,影响对作业现场环境的观察,未能有效防止事故。 本质安全分析: 拆换棚过程中人员用撬棍处理棚梁受力、卡劲,属非本质安全操作,应采取措施替代。 防范措施: 1、编制规程措施时,在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的情况下,必须将施工工序、步骤、过程写清楚,便于指导员工操作。 2、加强作业现场的安全确认工作,将现场危险源排除后再作业。 3、安全联保体必须起到安全联保作用,成员之间做到相互督促、相互协助,确保安全。 4、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意识培养,自觉抵制违章操作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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