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活动经费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PIYPING 文档编号:10892087 上传时间:2021-06-11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2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活动经费管理办法.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活动经费管理办法.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活动经费管理办法.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活动经费管理办法.doc(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活动经费管理办法 为积极开展研究生学术交流活动,进一步推进我校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学校为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划拨一定数额的研究生活动经费。根据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使用范围 研究生活动经费用于各培养单位进行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各类研究生学术活动。二、使用原则研究生活动经费使用应坚持“集中管理、统筹使用、量入为出、勤俭节约”的原则。三、经费划拨1.划拨时间:各培养单位申报经费预算后一周内;2.经费额度:根据各培养单位上报的研究生活动经费预算,以及上学期研究生思想教育与管理综合考评情况确定;3.划拨方式:由各培养单位党委副书记指派专人

2、在规定时间内到财务处领取。四、管理与审核 1.研究生活动经费由培养单位党委副书记负责账目管理和经费审批,研究生辅导员具体使用。2.研究生活动经费的每笔支出必须有相关发票、收据等证明,并由分党委副书记、研究生辅导员和年级负责人共同签字后,粘贴于账目管理册后,并登记好活动相关信息。3.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活动经费使用情况应在每学期期末向全体研究生公布一次,节余经费转入下一学期继续使用。4.研究生院每学期末听取各培养单位研究生辅导员工作汇报,并根据学期初经费预算表审核研究生活动经费使用情况,各培养单位须提供经费账目管理册及所开展活动的文字影像等相关材料。5.对违反经费使用办法或经费管理混乱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减少下一学期研究生活动经费额度。五、相关要求研究生活动经费使用应遵循下列规定:(一)单次活动支出在200元以上,应由分党委副书记审批;(二)聘请专家、学者讲座的讲课费每次每人不得超过200元;(三)研究生学术报告的补助每人每次不得超过100元;(四)研究生活动必需的交通费,每人每次不得超过5元;(五)不得用于餐费和电话费;(六)不得用于研究生的劳务报酬;六、其他1.研究生活动经费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2009年3月1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科普知识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