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违法生育的原因看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长期性和艰巨性.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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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文最新推荐- 从违法生育的原因看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长期性和艰巨性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广大农民不断从土地的束缚中解脱出来,加入到人力资源重新配置的行列中来,人流、物流不断加剧,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不断变化,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新问题、新情况,违法生育原因日趋复杂化。为了通过对违法生育相关因素的分析,找出稳定低生育水平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研究今后一段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新思路和新举措,特围绕违法生育的原因开展调研,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状况进行浅析。一、基本情况为确保调查数据的真实性,消除调查者和被调查者的思想顾虑,调查采取无记名的方式进行,即:不登记调查点的单位

2、名称,且调查点按照整群(整村)和非选择性原则确定。调查内容涉及违法生育夫妇的职业、政治面貌、受教育程度、婚姻史、生育史、避孕史,家庭经济状况、生育意愿、外部条件、管理服务等情况,共19个项目。共调查2003-2004两个年度420例违法生育,有效数据416例,其中违法生育一孩23例,违法生育二孩351例,违法生育多孩42例。1主观意愿。怀孕之前就想生育的比例随着孩次的递增而上升,一孩、二孩和多孩分别为4.35,48.72,61.9。2受教育程度。违法生育人群的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且妇女的受教育程度低于丈夫受教育程度416例违法生育夫妇中,妇女受教育程度在初中及以下的371人,占89.18,受教

3、育程度高中以上的45人。丈夫受教育程度在初中及以下的353人,占84.86,受教育程度高中以上的63人。3职业。违法生育人群的职业以从事农业和打工者居多。妇女从事农业和打工的395人,占94.95,其中,从事农业的242人,打工的153人。丈夫务农和打工的385人,占92.55,其中,从事农业的240人,打工的145人。妇女从事经商等其他职业的21人,丈夫从事经商等其他职业的31人。4婚姻状况。23例违法一孩生育中,事实婚姻,非婚生育的15例,占65.22,其中事实婚姻7例,非婚生育8例。42例多孩生育中,妇女属再婚的6对,占违法多孩生育的14.29。5避孕节育措施。违法生育一孩的夫妇怀孕前无

4、措施的占78.26,违法生育二孩和多弦的夫妇大多是避孕措施失效或人为终止原有措施导致怀孕的。6孕检情况。违法生育的夫妻在违法生育前普遍孕检不到位,甚至少数人为了达到违法生育的目的,请人顶替参加孕检或者请人开具假孕检证明等等。一年有效孕检不足2次的358例,占违法生育的86.06。7违法生育地点。违法生育夫妻以离开户籍地生育的居多,离开户籍地生育的占违法生育的91.11,在外省生育的占所有违法生产的56.49。二、违法生育原因构成结合有关调查数据,通过多元因素分析,得出现阶段农村违法生育的主要原因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的矛盾:群众生育意愿与国家意志的矛盾、逐步开放的婚恋观念和性观念与自我保护意识和能

5、力的矛盾、依法行政的要求与群众法制观念淡薄的矛盾、财政团难与利益导向的矛盾、群众需求与管理服务的矛盾调查分析结果充分说明了稳定低生育水平是一个长期的、艰巨的过程。农村的低生育水平稳定与否决定着低生育水平能否得到长期稳定。(一)群众生育意愿与国家意志的矛盾农村群众生育2个孩子的意愿与我省“一孩半”的生育政策的矛盾。计划生育工作发展到现在,人们的生育观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多子多福”等传统生育观念正逐渐被人们所放弃,但“合理”生育子女数量这一观念与“合法”生育子女数量又成了新的矛盾。农村群众普遍认同的“合理”生育的子女数量是2个。人们期望生育2个孩子的意愿与我省现行“一孩半”的生育政策形成了新的群

6、众意愿与生育政策的反差。416例违法生育中,违法生育二孩的351例,占84.37。一些人为了达到生育二个孩子的目的,避开当地政府的管理,举家外出违法生育二孩的351例中,以违法生育为目的外出的239例,占违法生育二孩子的68.09。农村落后的社会生产力水平和社会保障机制是多孩生育的根本原因。较大强度的劳动生产方式和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决定了男性在家庭中仍然起着顶粱柱的作用,纯女户家庭中要求生育男孩的愿望相对强烈。42例多孩生育中,有20例是纯女户家庭,占多孩子生育的4762。有人甚至不生男孩不罢休,不生男孩不回家。20例纯女户中,生育了3个以上女孩再生育的18例,某县1对夫妇外出多年不回家,连续

7、生了4个女孩,直到生了地5个是男孩才回家。此外,再婚夫妇把再生育1个孩子作为维系新组建家庭的纽带,为了达到稳定新组建家庭的目的要求再生育,与原配没有生育子女的如此,与原配生育了子女的亦如此。而我省条例对与原配均生育女子女且存活的再婚夫妇是禁止再生育的。随着离婚、再婚现象的增多,给控制多孩生育的工作带来了压力。42例违法多孩生育中,属再婚夫妇生育的6例,占14.29,再婚夫妇的增加成了多孩生育新的“增长点”。(二)逐步开放的婚恋和性观念与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的矛盾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原始的“东方又明”也在不断受到“西方文明”的冲击,槽粕混杂在精华之中一同涌入国门,长期禁锢的婚恋和性观念、性道德

8、产生了巨大的变化,年轻一代受新潮和外来文化的影响,传统婚恋观念受到冲击。我省2002年5所高校大学生性现状调查结果显示,81.5的男生和45的女生对婚前性行为表示“可以接受”,56.8的男生和20.6的女生对“婚外情”、“一夜情”表示理解,67.1的女生和80的男生不会计算安全期,其中19.2的女生不知道什么叫安全期(数据来源:生命杂志创刊号)。由此可见,一方面,人们对恋爱、婚前性行为、婚外性行为表现出了更趋开放的态度,而另一方面,人们自我保护的意识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较弱。早婚、婚前性行为、非法同居等现象逐年增加与未婚育龄人群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相对匮乏形成了一对新的矛盾,加之避孕服务不到位等

9、因素导致了非意愿生育日益增多。在调查的违法生育一孩的23例中,未达到法定婚龄生育小孩的15例,占65.22,其中属事实婚姻的7例,属非婚生育的8例。违法生育群众的主观意愿调查结果显示,416例违法生育的夫妇中51.68的夫妇在没有怀孕之前并不想生育或再生育,其中16.59的夫妇根本就不想生育或持无所谓的态度,35.1的夫妇是在怀上以后才想要生下来的。23例违法生育一孩的女性中有近九成在怀孕之前并不想生育。这充分表明,育龄群众特别是农村育龄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是何等脆弱!(三)群众需求与管理服务的矛盾1孕前服务不适应育龄群众的实际需求。一是孕前服务局限于已婚育龄夫妇,对越来越多的早婚、婚前性

10、行为管理和服务不到位,没有研究未婚育龄人群对避孕知识的潜在需求,对未婚男女青年避孕知识的宣传普及,避孕用品的提供存在一个盲区,致使一些男女青年在性行为发生之前不懂得如何避孕、如何紧急避孕,男欢女爱之后常常面临一个尴尬的局面,最终导致一个又一个违法生育。这说明相关部门的管理服务与群众的避孕需求存在差距。换而言之,相关部门的孕前、孕期管理和服务工作再细一点、再深入一点,技术再好一点,补救措施再到位一点,有一半的违法生育是可以避免的。二是孕情监测存在漏洞。存在一年有效孕情监测不足2次、甚至请人顶替、开具假孕检证明的现象,部分地方孕情监测手段落后,运用原始的手工方式进行孕情监测,少数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

11、或技术水平较低,造成有孕查不出的现象,不能很好的把问题解决在初期妊娠阶段。416例违法生育中一年不足2次有效孕捡的358例,占86.06,孕检请人顶替的16例,开假孕捡证明的20例,有孕没查出的2例。三是技术服务质量不过关,补救措施落实不到位,带环怀孕、脱环怀孕、扎后复孕的现象依然存在。416例违法生育中,带环怀孕、脱环怀孕、扎后复孕,药具失败怀孕的分别占违法生育的7.69,30.77、1.70和7.45。四是指导、督促落实避孕节育措施不到位。416例违法生育中有78例是无措施怀孕生育的,占违法生育的18.75。其中,生育二孩的夫妇有38例无措施,占违法生育二孩的10.83,生育多孩的夫妇有2

12、2例无措施,占违法生育多孩的52.38。2孕期管理和服务不到位。对违法怀孕对象督促落实补救措施不到位,416例违法生育中,有49.52的对象没有乡村干部上门督促落实补救措施,有337例没有依法征收终上妊娠保证金,有12例征收了终止妊娠保证金后不闻不问,听之任之。(四)动态的人群与静态的管理之间的矛盾现居地管理为主的流动人口管理格局没有真正形成,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依然是一个“真空”。从违法生育的地点看,在户籍地生育的仅37例,只占违法生育的8.89,90以上的违法生育发生在外地,其中以在外省生育的居多,占56.49这些违法生育的人群之所以选择到外地生育,就是因为存在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上的

13、“真空”,这个“真空”能够达到其违法生育的目的。尽管国家出台了流动人口管理办法,明确了户籍地与现居地共同管理,现居地为主的流动人口管理体制,但缺乏具体的操作细则,现居地由于流入育龄人群居住、从业的不固定性,分布的广泛性等客观因素以及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权利与义务的纷争,职责与经费划分不明晰等主观因素,致使流入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的断层。户籍地由于流出育龄人群去无定向、来无踪影的盲流等客观因素和主动与现居地的联络沟通的主管因素导致跟踪管理不到位。同时随着企事业单位的改制和职能转变,其社会职能减弱,甚至不再承担社会职能,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带来了新的难题。(五)依法维权与依法处置的矛盾由于

14、当前我省广大农村经济欠发达,条例规定的利益导向机制和社会保障机制以及规定的优惠和奖励措施难以落实到位,导致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如独生子女保健费,入托、入学、就业、就医等优惠政策更难以落实,多分责任田土又已失去了激励作用。另一方面,由于农村群众的法制意识淡薄和违法生育对象本身的经济状况差,违法生育的处罚也很难落实到位,起不到应有的惩戒和警示作用。调查表明,我省农村地区普遍存在社会抚养费征缴到位难的问题,从416例违法生育家庭的经济状况看,84.38的家庭的经济状况在当地处于中下水平,23的家庭处于最差经济状态,本身没有支付能力。二是社会抚养费征缴的力度不够,法院强制执行的执行

15、成本高,计划生育案件执行标的小,不愿执行或难以执行,大多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在法院“执而不行”。据我市荷塘区关于社会抚养费征缴情况的调查结果,该区1998年至2002年5月,全区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仅29.6,农村更低、只有l4.32。实行了计划生育的群众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依法生育者得不到实惠,违法生育者制裁处罚不到位,以致依法生育与违法生育没有形成明显的反差,促涨部分地方在生育子女上相互攀比之风。此外,少部分地方计划生育经费投入不足,基层计生工作人员的待遇报酬得不到落实,导致“以罚代生”、“放水养鱼”的现象时有发生。少数个体诊所和医务人员无视国家法律法规,擅自为有违法生育意愿的育龄群众取环

16、和施行结扎复通术。416例违法生育中,私自取环的138例,占违法生育的33.17,导致违法生育二孩131例,其中生育多孩5例。女扎私自复通的2例,导致违法生育二孩和多孩各1例。三、建议与对策(一)进一步加强各级领导对稳定低生育水平长期性和艰巨性的认识。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的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克服“三个认识不足”,克服盲目乐观、麻痹松懈情绪,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认识稳定低生育永平的长期性和艰巨性,研究新形势,解决新问题,切实加强各级党委和政府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各级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协调各部门综

17、合治理人口与计划生育问题的担子,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真正落到实处,及时解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难点问题。(二)加大宣传教育和科普力度,构建新型的婚育文化。把树立现代生育文化作为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主要内容,大力宣传和弘扬现代生育文化,切实转变群众的生育观念。解决计划生育宣传教育领域的盲区,把宣传教育的对策从已婚育龄群众扩大延伸到未婚育龄人群,加强对未婚育龄人群避孕知识的普及力度。(三)加大维权与执法的力度。加大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优惠和奖励政策的落实力度,切实保障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的合法权益。各级政府要按照条例规定,对符合再生育调价而自愿放弃再生育小孩

18、的育龄夫妻进行奖励。各地要因地制宜,适时制订和调整切合当地实际的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对经济条件较差的农村地区应集中有限的资金有计划的重点帮助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摆脱困境,特别是对那些因计划生育致使处于特困状态的家庭要给予必要的援助。真正使人们感受到实行计划生育于国于民于家庭都有利,使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切实体会到政治上光荣,经济上实惠。在维护群众正当合法权益的同时,加大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依法征缴社会抚养费,依法从严打击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域的各类案件。建议人大或政府参照工商、交通、城管、卫生等部门的作法,依法赋予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征缴社会抚养费的执法权,强化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执法力度。各

19、级人民法院也要切实担负起综合治理人口与计划生育问题的担子,执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的计划生育案件,审理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案件,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四)强化管理与服务。一是拓展管理与服务的领域,把未婚育龄人群纳入避孕服务范围,开辟避孕用品发放的新渠道,真正满足广大育龄人群的避孕需求;二是立足以人为本,加大计划生育科技投入,加强基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所)的建设,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为确保育龄群众落实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及生殖健康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持。三是加大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力度,建议国家出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实施细则,

20、明晰户籍地、现居地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职责,适当加大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人、财,物的投入。  农村公路建设调研报告实施村村通公路建设的实践与思考近年来,我市把抓村村通公路建设作为贯彻十六大精神,回报农民兄弟,服务城镇化和增加农民收入的实际行动,“要想富,先修路,修好路”的思想已深入人心,从领导到群众抓村村通公路的劲头不断提高,使全市农村公路有了较大的发展,农村公路网基本形成,通达深度逐步提高。一、全市城乡公路现状截止20xx年底,全市拥有公路394条,通车里程1159.9公里,公路密度达到每百平方公里105.13公里,其中列养公路250.713公里;省道3条,75.57

21、公里;县道139.61公里;乡道乡道327.01公里。全市411个行政村,已全部通公路,现有通车里程722.6公里,其中101个村(含沿省、县道路边的村)已建油路(水泥路)路面里程64.94公里,未建油路(水泥路)路面的村310个,里程657.66公里。目前,应城市已基本形成了,两横、三纵,一外环为主骨架,干支相连、内早外联、四通八达的公路网络。一条路带动一个产业,一条路造福一方人民,一条路激活一片人心。依路建市场、沿路开园区、借路跑运输在城乡公路上,当地农民因路制宜辟财源,20xx年全市现实国内生产总值89.5亿元,财政收入4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429元。二、实施村村通公路建设经验1、

22、精心组织,相互配合,把村村通公路作为“爱民工程”实施。在公路建设过程中,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了公路建设指挥部,加强工程建设的领导和指导。各处、镇、场和开发区也相应成立了村村通公路建设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市交通积极配合做到了指导勘测设计到位,工程质量监督到位,验收合格后申报补助资金到位。截止20xx年底我市通乡公路已完成了上级下达三年通乡油路计划的80,通村公路已完成120公里。2、多法筹资,政策配套,把村村通公路作为“亲民工程”落实。20xx年,在通乡公路建设中,市委、市政府果断决策,采取“城市支援农村,机关支援基层,干部支持农民”的方式,号召全市干部职工为通乡公路建设捐物捐款

23、,短短一个月时间,全市17000多名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人士捐款630多万元,为市通乡公路全面启动做出了突出贡献。在通村公路建设中,全市各乡镇、行政村继续发挥这一光荣传统,积极向在外的知名人士、私营业主发出“月是故乡明”捐款修建通村公路的倡议书,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市直部门通过支援农村小康建设纷纷向驻点村伸出援助之手,缓解了通村公路建设资金矛盾。于此同时,全市各处、镇、场和开发区积极出台了优惠政策,做好了涉及工程建设的征地、拆迁和施工环境保护工作;市直各相关部门在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照市公路建设指挥部的统一要求,特事特办,简化手续,提高了工作效率。3、精心施工,保证质量,把村村通公路

24、作为“示范工程”建设。一是大力推行“双五个一”的工作方法,即实行一条通乡油路一名市级领导、一名交通局班子成员、一个工作专班、一名专业监理人员,一条通村公路一名乡镇主要领导、一名交通局技术顾问、一个筹资和建设专班、一块质量公示牌的工作方法,做到建一条通村公路,在人民群众中树一座丰碑。二是建立工程建设、廉政建设双合同制。在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同时,签订廉政建设合同,确保在村村通公路建设中,做到“工程优质,干部优秀”。三是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应城市从公路部门抽调十名工程技术人员派驻各施工合同段,对工程所用的材料,各工艺流程现场监督检查,并挤出资金购置了回弹弯沉仪、铅孔取样机等检测设备,及时纠正工程质

25、量问题,同时市交通局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经常到施工现场巡回检查,发现质量隐患,限期整改,不留后患。四是采取投标的方式和应城市广宇监理公司签订了监理合同。作为通乡公路建设的社会监理,监理公司严格执行公路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严格履行监理合同,监督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实施,进行工程质量检测,参加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和工程验收。五是以施工单位自检为主,不断提高施工单位质量意识。质量是效益,质量是生命,为使施工单位履行施工合同中保证质量的义务,应城市对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技术人员集中进行技术培训,并提出了确保路面施工质量的“三个到位”(路槽处治的深度、土质、辗压),“确保五度”(宽度、厚

26、度、平整度、拱度、密实度)及“严把六关(备料、配比、拌和、摊铺、辗压、养生)的工作要求。因此,各施工单位都建立了质量自检机构,在监理公司的督办下,每个施工合同段工程完工后都按规定出具了自检资料。六是加强村村通公路建设的财务管理。为保证村村通公路建设资金的安全、合理、有效使用,提高投资效益,应城市对国债资金的使用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实行单独建帐,专人管理,单独核算,同时积极争取地方配套资金的到位。4、建管结合,大胆尝试,把村村通公路作为“长效工程”管理。一是采取“谁受益,谁养护”。农村公路的主要服务对象是地方,应城市以此为原则实行市、乡、村三级负责制,即县道由市政府负责,乡道由乡政府负责,村道由

27、村委会负责,通过突击养护、日常养护、抓示范路等多种方法,充分调动乡镇、村组和广大农户养护的积极性。二是大力推行“农村公路民养化”。对农村公路实行分段招标,分村组、分户承包,以承包养护、委托养护形式,确保减少养护成本,增大社会效益。三是充分利用交通公路部门人才资源,提高农村公路养护技术含量。全市目前退休、退养的公路部门养护人员20余人,在行业改革中被清算的曾经长期在公路养护岗位工作的协议工40余名。通过引导,让有劳动能力的退休退养人员、协议工、下岗人员继续到农村发挥技术优势,再找岗位,解决农村养护技术力量问题。三、村村通公路工程实施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一是建设速度上不来,差距大。在20xx年全省农村

28、公路建设现场会上明确提出,到20xx年,全省50的行政村通沥青(水泥)路,到20xx年,行政村全部通沥青(水泥路)。地处平原微丘地区的我市,是全省经济强市、文明城市,我们的规划应高于这个平均水平。然而,我市目前只有24.6的行政村通沥青(水泥)路,差距很大,任务艰巨,按上述标准衡量,我们的建设速度明显滞后。二是配套资金上不来,启动难。据测算,市通村公路的平均造价是每公里12万元,除上级交通部门每公里补助5万元外,其余均需自筹,因此,各地虽有加快通村公路建设的迫切愿望,但由于配套资金缺口较大,启动十分困难。四、加快村村通公路建设的建议为加快应城市通村公路建设步伐,尽早实现村村通油路(水泥路)目标

29、,我们建议如下:1、建议市政府建立“村村通公路建设领导专班”,由市政府领导挂帅,相关部门(计划、财政、交通、建设、国土、农业、供电、林业、广电、电信、移动、联通、公安、水利)和各乡镇场、办事处、开发区负责人为成员,以加强对全市通村公路建设的组织领导,负责全市通村公路建设的统一指挥和协调。2、建议全市各处、镇、场和开发区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范围内,在不新增债务包袱的前提下,通过以下办法筹集通村公路建设资金。一是交通部门争取一点:通村公路修建油路(水泥路)的资金补助政策是每公里5万元(路基宽度6米,路面宽度3.5米),工程竣工后,经省、孝感市交通部门验收合格的,由交通局争取补助到位。二是财政部

30、门补助一点:市政府对通村公路建设给予一定的补贴,其补贴标准可据市财政收入情况每公里1至2万元,财政补贴原则上不封顶,即修多少按政策补贴多少。三是乡镇村自筹一点:在群众自愿的原则下,用好用活一事一议政策,用民主方法筹集资金。四是社会捐资一点:可发动“四有”(即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力,社会上有影响,对家乡有感情)人士对家乡公路建设进行赞助,也可采取立“功德碑”的形式,发动农民群众捐资。五是部门帮扶一点:利用省市扶贫对口单位、市直联系单位、小康工作队驻点单位帮扶修建通村公路,解决部分通村公路建设资金。六是项目资金列一点:在扶贫资金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优质稻基地建设项目等与通村公路相关联项目资

31、金中列一部分用于通村公路建设。3、建议相关部门配合支持,给村村通公路建设创造一个好的环境。各处、镇、场、开发区应出台相应优惠政策,加快村村通公路建设,做好涉及工程建设的征地、拆迁和施工环境保护工作。各行政村要完成通村公路的路基、桥涵等配套工程,国家和市政府“以奖代补”的资金只能用于路面建设。通村公路建设占用土地,以处、镇、场、开发区为单位统计,按程序报国土部门审批。国土部门要在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特事特办,简化手续,提高办事效率。涉及供电、林业、水利、广电、电信、移动、联通等部门的拆迁工作,由各部门自行负责解决,原则上不予补助。涉及乡镇村的拆迁工作一律由所有地乡镇解决,任何单位和个

32、人不得借故推诿、阻挠。 社会救助体系是社会保障的重要内容之一。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实施的养老保险、医保、失业保险等社会基本保障是社会保障的基础,而社会救助体系是建立在社会基本保障基础之上的最后一道安全网,是保障困难群众生活的最后一道防线。它主要包括城市低保制度、农村低保制度(我区现行的是农村五保供养和农村特困救助)、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临时救济制度、社会互助制度等内容。加快建立社会救助体系,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由于财力不限,保障面大,目前,我区社会救助体系仍处于起步阶段,保障水平低,覆盖面小,救助力度十分有限,需要不断加快完善。 一、困

33、难群体基本情况:不容乐观 从现行政策实施来看,全区困难对象可以分为农村五保户、农村特困户、农村受灾困难户、城市低保户(包括困难户和“三无”人员)、各类突发性事故造成的临时困难群体等五大类。目前,我区总体社会救助水平主要有如下特点:一是城乡不均。城市保障水平总体比农村保障水平要高得多,去年城市低保发放保障金900多万元,而农村五保户和特困户救助金总共才290万元,城市保障面比农村要广,城市低保基本覆盖了城市所有的困难家庭,保障面达14%,而相对贫困的农村目前只有五保户和特困户才能享受,保障面只有2.2%;二是分布不均。城镇相对集中,农村相对分散,农村地方间差距较大,偏远乡镇的村人数相对较多,个别

34、村组五保户达10人以上;三是救助水平低。城市低保户的“三无”对象最高才144元,一般在45元左右,农村特困户救助只有5元每月每人;四是救助内容单一。目前只能勉强保障基本生活,对于困难对象就医、住房、入学有心无力。五是城乡致困原因有别。城乡困难群众根本原因是当经济欠发达,但是城乡又有区别,这些区别的重要背景则是城镇初步建立了社会基本保障体系。城镇困难成因主要是由于下岗失业,占62 %,农村致困原因则是多方面的,如交通地理条件、受教育程度、自然灾害、突发变故等。六是救助主体单一。我区目前实施困难群众救助的主体主要是政府部门,民间慈善组织、社会力量相当薄弱,社会互帮互助的气候还未形成。困难群众生活困

35、难的具体情况如下: 1、农村五保户。据调查,去年底我区农村五保人数为3773人,平均每个乡镇252人、每个村7人,普遍实行分散供养即各村组自行负责,集中供养程度低,集中供养人数不足200人。2004年前供养标准由各乡镇自行确定,乡镇补助基本在15元20元每月,粮油由村组集体供给,由于近年农村常年外出务工人员增多,粮油供应很难落实,部分村多年未再供应,生活十分困难。今年落实省为民办实事政策后,供养补助达到每年796元(80%直接发到五保对象手中,20%部分由乡镇统筹安排解决五保对象就医等其它困难),村级粮油供养情况有所好转,生活状况有所改善。但是住房就医仍是难以化解的难题,全区农村五保户普遍居住

36、在破旧危房当中,无力修缮,个别五保户还存在无房住,缺少防寒衣被的情况,五保户就医还没有一个长期有效的措施来保障。 2、农村特困户。全区特困户人数为6238人,2004年前对农村特困户的救助只能适当给予临时救济。作为省为民办八件实事之一,从2004年起,市区财政按1:8的比例负担,为农村特困户按每人每月5元的标准发放特困救助,此项经费由民政和财政于2004年底下拨到乡镇办事处,落实到特困对象手中。今年市里决定将标准提高到1015元,逐步改善农村特困对象生活困难,但是标准仍然很低,保障内容还很有限,他们的医疗、完善。我区社会救助体系还处于起步阶段,水平较低,覆盖范围小。城市初步建立了低保制度,自然

37、灾害救济制度虽然建立,但不很完善,不易操作。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农村低保制度还未启动,社会互助制度还未建立,特别是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问题还很突出,依靠民政一个部门发点临时救济无济于事。应由政府主导建立与之相配套的社会扶助体系,让那些有困难的群众通过政府的帮助和支持能自食其力,生活不断得到改善,最重要的是社会基本保障体系应尽快在城市完善,尽早在农村建立。 (四)政策落实效果不理想。社会贫困人口相对的救助面大,困难对象中出现了越扶越贫,越帮越困的现象。据了解,来民政部门申请临时救济的八成以上是同一困难户,他们对民政部门的救济逐渐产生了依赖思想,给临时救济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同时,由于财政困难和

38、乡镇民政机构不健全的原因,致使农村五保粮油供应问题没有很好落实,个别乡镇农村五保供养经费未按规定落实,对农村困难群体的调查不细致,上报数据不完整等等,对部分政策的解释不到位甚至乱解释,引起部分群众上访,使国家的好政策落空。 三、形成的原因:一言难尽 虽然困难群众形成和实际工作中的问题的成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存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的重视不够是根本。一是对民政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认为当前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政府的主要工作应该是发展当地经济,关心困难群众逢年过节发点慰问款就行。二是对民政工作内容了解不够。认为干民政工作只是抄抄名册,发发钱,平时不干也无妨。甚至有个别乡镇领导认为

39、关心困难群众是区级民政局的事,跟乡镇无关,凡是有困难群众要求解决困难,二话不说顶多盖个章就要他找民政局。三是存在犯难情绪,认为解决困难群众生活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难见成绩,难见成效,与其做了不讨好还不如不做。由此造成我区民政机构不健全,乡镇民政干事不干民政的现状,“抽点时间做民政”这是真实的写照足以说明乡镇在安排全盘工作时,对民政工作未引起足够重视,对困难群众救助未引起足够重视。综合以上材料,去年全区只有朝阳、接履桥、黄田铺3个乡镇完成了农村敬老院改造,今年邮亭圩镇 (二)财政困难是主要的原因。全区财政只够应付干部职工工资,除此之外,没有余。因此要区财政解决困难群众生活专项经费只会是句空话。 (

40、三)社会救助体系不完善是重点。社会互助的风气、条件还不完全具备,民间慈善力量不知如何参与,会有什么政策对待,因此下一个问题将是如何鼓励民间力量参与。 四、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生活:任重道远 (一)加强机构建设。设立专门组织机构建设,做到事有人做,能做好。 (二)切实保障困难群体生活,财政应最大努力予以保障经费,给出经费预算。 (三)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支持。多方争取上级专项资金。 (四)加快建立社会救助体系,形成以政府为主,民间慈善团体、社会互助力量相结合的新型救助体系是最佳选择 (五)力足当前,着眼长远,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基本生活是治标,主要是如何促进城乡经济发展,创造更多的发展机会,制订相应政策鼓励困难群众再就业、创业,用发展解决发展过程中的问题是最佳的唯一出路。 21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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